他带你去看房子 是要给你开票的<br/>你自己找到了房主 不是中介公司的功劳 当然不能收费<br/>但是就我的经验来说 那房东也是一JB 我现在刚好在做中介的<br/>中介公司 带你去找房子 房东如果没给协议 他是 不会带你去的<br/>除非是中介的人自己看到了那里租房自己登记的 这也不是没可能的 <br/>但就证明了这家公司是黑中介 还有那房主 说真的也可能是一JB <br/>现在出现这种状况 我告诉你一招 找警察叔叔 搞不定我去死<br/>还有 最严重的是 麻痹 我好像是三楼
这段时间你可以不让其他客人来看房,因为这段承租期你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当然从道理方面说吧,一般只要房东好说话,看放的也很礼貌,很多租客还是愿意给新租户看房。
我个人是中介,但不建议你这么做,毕竟大家都有辛苦的,这点钱就丧失了良心似乎说不过去,好多人都说中介黑心,可客户经常调单的时候又有谁能看到啊..唉~做人要将心比心啊
被骗的几率很大,就算现在没被骗,她随时都可以退房,你到时也找不到人了,这样的见得多了……<br/>你看她的合同上写的是押一付半年了吗?现在到3月也就刚好半年,你怎么知道她是否交足了房租的呢?可能收了你的钱就退房了,另外,租房合同很好伪造的,租房最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和身份证,合同也得写明,你这样真的被骗的几率大。<br/>连她的身份证原件都不看,也不留复印件,很明显这人心里有鬼,只怕你到时候连人都找不到她<br/>如果现在还能找到她人的话尽量把房退了,或者坚决要求见房东,不然到时候被房东赶出去不知道为什么<br/> 个人建议还是找她退,不然就要房东联系方式取得房东的同意,不然对你没好处
你可以试哈去成都本土的一家门户网站看看,他们的信息量蛮多的,主要是他们和成都的万家中介机构联盟 里面有很多的房源信息 他们还提供免费的客服服务 帮你找到合适的房源信息 天府房产网 可以去看看
有好多中介是和房东签署协议的,房子一切由中介负责的,既然他能做中介,他就不可能让你能省去差价,不过大多数是这样的,不一定,看城市和城市的规则还不一样!想法是对的,毕竟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但中介赚取的就是信息带来的利润。。。祝你早电能租到便宜房子!
四百左右吧,我好朋友是租房子的,15383315505
你可以拒绝,这是你的权力。<br/>但是租金就难说了,一般就是赔偿一倍的押金。你房租怎么付的,
不合理的,应该是违法的 <br/>最好是协商解决 有合同在就行 <br/>你可以说在合同期限内出现丢失财物等问题 可以追究房东的责任
闵实验的莘松、景城校区无要求。挂户口那么去莘松校区正好,那边老公房多
1;9月开学8月到,来这么早干么?<br/>2;英才那边那么偏,房源少,一个女生独自宿校外安全差!<br/>3;暂不开学干吗要住英才附近?住市里不更好找房源,更安全些?
是否怀疑自己会牺牲?!既然你现在问这问题了,证明你在怀疑没肯定!!那何必要等到牺牲后再后悔了!你就先不要同意他吧!等你不怀疑了再同意他吧!
你在邵昂村租吧/王森有好多学生都住那里的 生活购物也挺方便的离学校又不远 <br/>我在那里住了三年
还可以酱紫?那真的要认真考虑下是不是骗子了!一般都是看好房子交定金呀!房东在外地,定金怎么交呢?转账么?好担心转过去之后房东不见踪影哦~<br/>呵呵,只是说说而已。谁又真的知道他是不是五六十岁呢!再说,谁说五六十岁就不能骗人了呢!你还是仔细考虑下吧。
建议您去郑大那边的康复前街看看,有居民楼,有小学、中学、高中还有大学,还有医院,很不错
他把房子租来800 转租给你 1100那是他的本事 这个不讨论<br/>既然合同约定你不得转租 你转租他不同意 你也没办法 他口头同意没有书面有效力<br/>现在 可以和房东协商 按照你实际租赁时间来结算租金 办法只有磨 <br/>毕竟房东有合同在身 你很被动<br/>我的经历:<br/>我做房东 原来的房客租期未满而退组 用了两月 <br/>我和他说 你找到新房客 你把房租提高点 新租户提高的租金 我返高出来的一半给你冲减你的房租<br/>结果 我租给他6000一年 他把房租给我与新房客谈成8000一年(周边的房子价格在6000-6500之间) 我给他退了1000元 <br/>双赢!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