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山东、京津一带基本每平方米土建600~800元(条形基础)。东北由于墙体厚度为500,造价会达1000元。
1、入住时不需要复核的; 2、办证时房管局测绘队会重新实地测绘的; 3、办理房证是按实测面积算的; 4、如果误差在3%之内的,按规定是合理范围之内的,可以多退少补; 5、误差超过了3%,你可以退房,超过3%的部分你也可以不补钱。
您好,我们家也是刚买了一套新房.122平米的.当时也为了装修的事头疼.找别人设计,因为银子有数.自己吧,又不信任自己.所以做起来比较困难.偶尔在网上看到装修图片.挺漂亮的.给自己的装修起了灵感.我想这些也对你有所帮助.告诉你一个好的网站.你搜索新浪家居.点开.看到页面上找图库.里面有好多的装修图片供你参考.而且上面还有装修的总花费金额呢.你也可以给装修者发贴子呀.祝你顺利.
按照规定你只有拿到产权证以后才能提出来. 并且提款要等到每年的7月以后才能提. 不过听说现在又有新规定了,你可以你卡上的电话问一下不就完了吗!!!
这得根据人员的配备,达到的服务质量,包括服装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其它需要支出的费去考虑 。你可以图书馆找些关于物业支出,物业管理的书参考一下
给你个链接看看,可能找得到你想要的资料:url=
最难懂的是结构图,多看看图纸说明,还有一些规范,有一本03G101规范不错,也可以多问问前辈们,到现场多看看。最好是有个人带着,学得快点。
3-4万其实不多,那材料肯定用不到好的了,那就用颜色,前一阵我才建议一个网友用韩国现代风格,主要是门窗家具都是白漆,墙壁用淡蓝或米黄等浅色系,效果格调档次都不错,花钱也少.
象湖板块房价3000左右,不错的. 红谷滩要过八一桥,不好.
天涯:你好! 你根据这个预算一下,钱不够就减项目》 水电改造大约30-50元/米,墙面20-30/平米,铺砖30左右/平米,橱柜500-5000/延米,防水30-70/平米;门大约500-2500/套,吊顶约50-150/平米,垃圾清运300左右,洁具安装500左右,灯具安装500左右,管理费4-10%.. 不知你的装修标准,所以不好定位,你自己一套就算出来了..
我跟你也差不多,是建一间用来出租用途的私房.找了间设计院的工程师设计,大约按10元一平方计算,图纸包括地基,钢筋,用料等一整套.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在交通干线已经客观存在,且开发商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购房人甲诉称的交通运输噪声污染并非由于出卖人违约行为所致。其以合同目的不能 实现为由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张,不符合《合同法》第<sup>94</sup>条的规定, 因此甲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 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本案中,甲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显然处于保修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 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 失的,应予支持。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 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 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十四条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 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 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 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 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的,应予支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 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 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 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 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 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 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 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 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 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 (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理、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朗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找他说不乐意说就是21天还说下个月要涨房租不住就搬,想不通我到这里住了好几年他一来就这样
装修房子后一个月入住时间是太短的,尤其是孕妇或者是有小孩子的话是一定不要太早入住的,房间里的甲醛气体对宝宝的发育还是有很大的危害的.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 约履行。 甲作为商品房买受人,享有知悉其所购房屋真实情况的权利,并有权在 其利益受到损害时通过诉讼获得司法救济,有权利依据自己了解掌握的情况 提起诉讼。 按照民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尽管甲对其提出的房屋建筑面积短 少的事实主张负有举证义务,但因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测量涉及专门性问题, 需要通过专业的测量机构进行,甲在诉讼中申请鉴定并愿意支付相关鉴定费 用,理由充分,依据合法,符合举证要求。根据公平原则,应视为其已尽到举 证责任。乙公司在没有充分的证据推翻甲的主张的情况下,则有义务配合鉴定 机构对讼争房屋面积进行测量鉴定。但乙公司未能提供由其掌握的、且为测量 鉴定需要的竣工平面图,导致法院无法通过鉴定来查明案件事实。有鉴于此, 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甲关于其所购房屋建筑面积短少的主张 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 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 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 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 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被执行 人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虽未 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确无过错的,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该条规 定重点明确了三个条件:一是第三人支付了全部价款;二是第三人已经实际占 有了该财产;三是第三人对未过户登记无过错。 本案中,丙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人住,只是因为乙的原因才没有过 户,丙没有过错。因此应当从实际出发,从维护交易秩序和善意一方的利益出 发,在坚持以登记为标准的原则下,适用过错原则。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 价款并实际占有,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的,如 由于登记部门的原因或者其他非第三人所能控制的原因,应当认定其已经取得 该财产的所有权,应当裁定解除对该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以公平保护第 三人的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査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 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 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 封、扣押、冻结。
本案中,甲乙签订的协议符合房屋买卖的性质。双方的法律关系属于以支 付建房款的方式购买房屋的买卖法律关系。该买卖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该买卖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 故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人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人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竣工预计是在2018年,房价的话目前不太清楚,如果那边有认识的人话,可以让他们帮你问问,但我觉得房子的质量还是挺好的。习大大去考察过那里的配套设施,听说很满意,还对日上防盗门、恒洁卫浴什么的表扬了呢,价格的话应该不低。毕竟那个位置还是有很大升值潜力的。
跟项目延期一个道理。<br/>前期不着急,投入资金和人力不到位。<br/>快要交房了才着急着去赶进度。<br/><br/>不过有个特点,开发商喜欢冬天之前交房,因为北方要交取暖费了。
在没有新颁布的同类型法律法规颁布前,仍将发挥其法律效应,一般规定不会规定其废止日期,其废止应由相同类别的法律法规明确废止或其他事宜。
理论上他们是可以办理登记的. <br/>如果真发生了这样的事,你可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异议登记,然后在异议登记的期限内(15天)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人.在异议登记期内,这些房子是不能买卖的. <br/>当然,你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让你欠账有很多可能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种<br/>假如是借出时:<br/>借:其他应收款<br/>贷:现金/银行存款<br/>收回时候:<br/>借:现金/银行存款<br/>贷:其他应收款<br/>如果是欠了货款 那可以用应收账款这个科目 收回时也是冲掉应收账款
和开发商协商直接转合同。如果看法上已经递件到房管局那就要等产证下来。具体产权证什么时间下来很难说。那要看开发商了。你可以去开发商那边咨询一下。
为什么4年后才能军啊,还是另找房源吧,这个太不可靠了
大体一样的。除了预售许可证,关于预售中的土地解押,因为是自用的嘛。我们公司是房地产开发的。有问题可以与我细谈,希望给分,我们是搞前期开发的。谢谢!
暖房子工程符合国家政策的,财政部和住房建设部联合下发文件,是由国家财政补贴的,不需要百姓自己更换,但是前提是你的房屋必须符合补贴要求,是老旧住房并且是不能拆迁的
可能外地的货会好些,但是最近几年建材也不好做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麻烦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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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可以找开发商解决 实在不行就告他们 这群无良的人 告的他们没饭吃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祝您好运一生一世,如果回答有用,请点“好评”,谢谢^_^!》
目前市场上大部分的实木家具,是经过了工艺处理的,对于防潮效果还是可以的,可以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反而是合成板材的家具会容易出现受潮问题。
您好,家装的售后问题应该与《产品三包》政策有差异,一般都会由家装的施工方来进行售后服务,而施工方可以根据承包方式来确定自己的售后义务,如果不是施工或安装的问题,将会由产品方来承担售后的费用。
卧室是主人休息的场所,一定要藏风聚气,不建议床头对门摆放,尤其是不能对着入户门摆放,以躺在床上不能看到入户门为准,另外床头宜朝向命主吉位,老人和小孩尤其需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