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要本人身份证即可,北京有些区县现在已经取消了暂住证,如果没有取消的区县,那么你还需要持有暂住证。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那么还需要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并且符合经济适用房的其他购买条件
根据法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力,再有就是俗话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就是如果承租人不买(必须有书面的承诺)你才可以卖给别人,别人买走后必须继续你的租赁协议。否则承租人可以告你的。
保本点建筑面积; 2万平方 保本点销售额; 5250万 保本点价格; 1833元 保本点单位可变费用; 1667元 当建筑面积达到多少时可盈利1000万元? 2.4万 如果建筑面积设计为60000平方米,预计赢利多少?经营状况如何? 3800万,毛利润25.3%.
买卖和赠与两种方法。 卖方,总价的5.5%的营业税,20%的个人所得税,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买方,总价的1.5%的契税,印花税,1%的土地增值费。 赠与,该房的评估费,公证费,赠与税。 我建议如你的婚姻稳定没有必要再过户,如你是独生子,将来还缴继承税。 只要该房产权明确,没有任何纠纷可以不过户。
你还是履行吧大不了再卖,你还能挣钱呢多好啊,想卖给我发邮件啊shibmengqf@ 你以后提问给点积分行不行啊 真抠门
你好: 你不应该负担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理由是:1、根据二手房征税的有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是由卖方交的:2、你们的合同中已经约定房屋交易产生的过户、银行转按揭付款等一切费用都由甲方负担。 处理的方法,一是继续协商,二是协商不成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房地产管理部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楼上的办法是一种办法,但是风险太大:5年之后政策发生变化怎么办?房价上涨甲方又反悔怎么办?
没有看明白,是介绍一套房还是多套房?现在只能回答一部分,含税新空是属于中介公司发明的名词,指的是新房、目前属于空置或毛坯状态,包含税费,但这个税费不太好说,有些是不包含契税、印花税,有的则是全包;9-20/跃一般是指该房屋为跃层,38+18平米,一般是指实际面积加露台面积。
绝大多数房改房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但是在过户的时候要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象征性的),虽然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在今后抵押和拆迁补偿中和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是一样的。
过不过5年的经济适用房,房主都可以按照市场价来卖,但最主要的关于你交税的问题,房主过5年出售该房屋,如果是按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综合地价款(实际面积-审核面积)*2650*10%;如果是按商品房出售,以后你的房本性质就属于商品房,需要交的费用是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0%)。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先填写申请经济适用房审批表,这个表所批准的面积就是你的审核面积。
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然后持继承公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更名即可,花费不会很多的。
很麻烦,确实要先过户到你的名下,这样就得甲甚至是甲妻都要配合你过户,并且涉及的费用和契税、营业税都是你们要首先商量的。然后你卖的时候还要再次涉及到转让费、契税、营业税等,标准就说不清楚了 转让费各个城市不一样,契税各省不一样,营业税也不好说,因为你的是营业房,应该是按转让差额的5%,你是基本上同时进行两次转让应该不是很多。
撤销原来房地产交易申请,变更买卖合同重新进行房地产交易申请。
具体什么原因?不明白,既然有房产证为什么不能过户?不会是被法院查封或限制了吧?如果这样,不用问肯定不能买了。如果不是,肯定有解决的办法
没有关系啊!! 又不是一个城市的/即使是一个城市也要看你的户口在那啊 不过象你这种情况户口在那也没什么关系的 你完全不用担心,放心买就是了.呵呵....
虽然是公证但是意义还是不大的.建议你找个房产中介去做个资金监管,然后在押一半的资金.即使这样很多细节也是要写进你们所制定的那个买卖合同里.我不知道你哪个城市还指定过什么样的政策.也完全可以走赠于嘛. 不过也不用太担心,
你的房是在什么地方?按北京的收费方式是收1.5%,因为房屋面积没有超过140平米,超过140平的是收3%;这样看来你那应该是交2%。
开发商的利润这么高,根本原因就是政府的土地招拍挂的政策造成的。在前几年土地没有采用招拍挂的时候,由于开发商之间的竞争,很多城市的房价都是下降的,由于土地招标出现了大大超出正常价格的地价,造成周边的开发商手里原来便宜取得的土地也大大升值了,所以房价就和招标取得土地的房价看齐,造成这些开发商的超额利润。 这个现象是政府造成的,难怪有的开发商说数钱数到手软。
1、住宅的产权 <br/>住宅的产要一般是指住宅的所有权。住宅的所有权,简单地讲,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住宅全面支配的权力。住宅的所有权一般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也构成了住宅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br/>2.住宅的占有权 <br/>占有权一般由所有权人来行使。当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时候,占有权就为使用人行使——比如出租,当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占有权也随之转移。 <br/>3.住宅的使用权 <br/>对住宅使用的权力称住宅的使用权。会使使用权的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本人,也可以是租房人等“外人”。在占有权和使用权暂时不归房主所有时,房主的所有权并未丧失。 <br/>4.住宅的收益权 <br/>收益权是指房主利用住宅、房产等产生某种利益的权力,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租。 <br/>5.住宅的处分权 <br/>处分权由房主行使。只有房主才有权力处分住宅、房产、如继承、赠予、变卖、抵押等。但当房屋、住宅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时,债权人拥有房屋的处分权。 <br/>. <br/> <br/> <br/>6、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br/>房屋的使用寿命是根据其设计年限规定的,但因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由产权人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或按政府规划收回该土地,但对于地上建筑物目前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这个年收入,也就相当于月收入1500吧,如果申请经适房,一居最多60平,如果按6000算,是36万不含其他税,首付10%,3.6万,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30年,每月还贷1300元
你好! <br/> 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房改,另一方就不能享受了。
离婚时候的析产 尤其是房产析产 主要是看房屋购买时候的出资情况 这个考虑的情况很多 不能简单说可以不可以。<br/>房屋的出资人是所有权人,按照出资比例,看房屋的所有权。<br/>请你自己查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如果离婚前房子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他拿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到房管局做析产,析产后房子变为他一个人的名字,归档完成后你名下就没有物业了(以广州市来说大概30个工作日),当然你买房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后无婚姻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可以开具此证明);如果离婚前房子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那就不需要等。
他们说的不对,问题在于银行(或则说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可以办转按揭.以前这方面有松动过,现在好象又紧了.这看地方及银行政策.不妨看下当初你签的贷款合同上的地址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能办转按揭,你又想买卖的,只有将收到的首期房款部分用于一次性还清了.如果是家人间的买卖只有在家人间协商处理.
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1、户口必须在兰州市,2、收入在当地平均收入之下,3、必须要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你本来就是想买房的,可以到你看中的售楼部去咨询一下,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他们肯定会帮你解决的。<br/> 我们这好多买房的也是自己做小本买卖,托亲戚朋友在其他的正规公司在收入证明上盖个章就行了。这个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详细的调查,只要把收入证明的联系人电话栏里填上自己认识的人的电话,银行打电话的时候说你是那个公司就行。<br/> 至于能不能那汽车作抵押就不知道了,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反正我们这里是不行的。
按新规定,你只有增值的一小部分,还有首付款的现金以及利息<br/> <br/>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就是扯皮的事情,关键是你们两个人走不到一起去了,这才是最大的损失。<br/><br/>好了,说正事。她诉讼房子升值的要求合理,而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br/><br/>预测一下结果:你应该会补偿她一些金钱,还是你还房贷。如果你实在觉得憋屈,法院提出来的时候你只需要不接受即可,拖拖拖!
这个……问题比较多哦!这么说吧,你要请律师打官司了,第一个问题就是签合同时,置业顾问是怎么和你说的,交20%就能贷款,是后来的政策有变也不能贷了吧?我想,最后的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你补上那10%,一个是你和开发商协商少扣一点!
借名买经适房,私下转让经适房号交易……已经“违法”,也就是说私下交易拿到桌面(法律)上来谈那是必败的。经适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这也是明文规定的,上访了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