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第一个中介带你看的房子你就应该从第一个中介那里签约并支付中介费,如果你已经这样做了的话,最好下次别做 <br/><br/>给你的建议就是,别让第一个中介知道你已经定了此房。过段时间就好了。<br/>看你签的多少钱的房子 如果牵扯中介费比较多的话 他们肯定会起诉你。<br/>如果不是很多 他们也不愿意折腾,顶多吓唬吓唬你,不过有些中介比较厉害说不定对你做出什么伤害的事情···你下次最好别这么干··免得到时费力不讨好!
什么是押金?押金就是暂时抵押给他人,是为了防止你租房期间损坏东西,退房时又不肯赔,就要扣你的押金了。能退,应该有收条吧。
我觉的现在还不因该买,有两种原因!<br/> 1.是因为现在房价在飞快的上涨,再过一段日子卖掉会赚几万,最少赚几千.<br/> 2.她必尽是你老婆她也有她的道理,我们男人也要体凉一下嘛.属于民法中的相邻纠纷。 <br/><br/>最好能私下和解,法院也会让你们先调解的。 <br/><br/>实在不行,你只能向法院举证证明裂强跟你们工厂没有因果关系,比如是它自己老化或者对方自己的问题等等,如果不能证明(当然举证责任是对方的,即对方必须证明是你们引起的裂墙,如果他们据不出证据则败诉,或者你们反驳他们的理由比他们自己的证明更能说服法院,你们仍可以胜诉),当务之急是找证据。如果确实是你们造成的,那就没什么办法了,最好和解了事。
兄弟只能说次真失误了当时租房时介拿出拿些条分缕析巨细无遗纸质合同难道没让提高点警惕任何口头上协议都无效受法律承认而且退步说当时算要求介签补充协议们也会答应肯定各种借口推搪其实介所提供服务居间方角色把租房人和业主需求匹配并且搭建让双方感觉安全交易平台(注意里安全相对指房屋买卖或者租赁活动本身并包括事二次服务再次帮转租付次报酬却想让干两次活)而事前成交层面家公司介则相当道德明知要求能被满足还口应承有悖于职业道德因此对问题来说想要寻求法律援助太现实过说防范种黑介永远要相信们口头承诺------所有约定都必须白纸黑字上兑现合同上同时要注意加盖公章否则们甚至有能用假名字糊弄完事上我观点希望对有所帮助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太简单了,估计他是觉得你给的租金太少他要把房子租给给钱多或者帮别人,你去附近的社区找点理由找到这所房子的户主和联系电话,然后告诉那个二手房东别太过分,如果他不听非要动你东西直接报警说盗窃就可以,因为二手房东人人喊打,所以他一定会吃亏,当然,发生口角的时候你可以搬出房东的联系方式来吓唬他<br/> 二手房东这种赚钱的是最让人深恶痛绝的,所以拿房东来吓唬他基本上他就软了
你没有办法让他必须租你的房子,因为除了押金外,你对他没有其他约束力。只能是说,最多不退他的押金,这个也是合理的。其他的,如果你有能力约束到他,才有意义,否则,即使你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也是没意义的。
般房主付介费 除非房主和介公司沟通好了 带户成功反费 介费也能要回来了 <br/>另外签了年合同 先让住 违约先 们书面上没有写违约该赔偿类 而且途想住 违约 先和房东商量下 既愿租给了 也愿意住了 大家都达成共识了 帮找找下家 找了 让把钱退 样僵持何苦呢 们协商下吧 种事 愿意也没办法 能抢去强夺吧~行告诉去法院 或110 反正有合同呢 怕 吓唬下 呵呵 应该用 相信们只要谈理想解决方法 定顺利解决 毕竟 赚钱 走路 各干扰 何乐而呢 谁也会和钱过去 会样和耗下去 好好协商下吧 拟份协商合约 <br/>达成共识签字 完事了 说呢 <br/>祝顺利<br/>望供参考
西焦城市花园,绿水康城,盛世天骄,省农行宿舍,基本都可以呢
这个问题,个人判断,全要回来是悬了。要回一百五十元吧。但是要有全要回来的心态话不要说绝好商量给人以希望。<br/>你要是还想在这家中介找房子的话,让他帮忙推荐,但是交钱的时候你自己联系房东谈判还有商量的余地谈生意嘛。中介的话,房东登记已经交了一部分钱了钱(不定),收据关键时候是没有法律效益的,今本是君子协议。最好是发票。也好说事。
协议是不需要给你的·所谓的看房协议书其实就是一份“客户看房确认书”,是没什么法律效力的··<br/> 如果是大点的中介公司,他们会让你签份买房意向书,条款会比一般协议多点,但如果真的要打官司的话,他们也是打不赢的,因为这份东西也没什么法律效力···<br/>遇到这种素质差的中介经纪人,能不理他就不理他··实在不行给个几百块打发了吧,图个清静···<br/> 本人也是房产经纪,其他没别的优点,素质稍比他们好些
你直接报警不就完了 还搞个毛啊 只要有暂住证 有合法身份证明 有合法租赁合同手续 还怕个毛啊 他们再骚扰你们麽 直接报警就结束了 楼主 你笨蛋 哈哈哈哈 还有不明白的再问好拉 像你这样的情况很普遍 本地人永远欺负外地人的 连个看门老头也欺负人 真过分的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