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种情况只要破产清算结束,公司账目清楚,该法人可以申请将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头上(属于公司财务处理)。
法律关系上面讲,由于你这套房子是在你父亲再婚前买的,属于你父亲婚前财产,和她无关。你应当带齐当年签的合同以及你父亲现在的结婚证书,证明这套房子和她无关,然后到公证处做公证即可。
转卖2次 各类费用确实要几万的。房屋改建也有一定费用。 很多钱是国家收的《上缴中央》 地方政府都没办法。。。<br/>赶紧去交了吧 不然你们之间私下买卖和约无效 对方甚至可以收回房的。
可以,不过要写夫妻双方姓名需提供双方购房时各自缴纳房款的证明,以便房产证上注明各自的占有比例,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件。
两个户口本不管用.只有两个房产证才管用,可以要求安置两个经济适用房.
如果两地有联网的话,就算这二套。另外如果你户口在老家,你在外地买房,要按首套的话,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打无房产证明的。
答案是1、您没有资格在买房子了,因为您名下有2套房子了,不能在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非广州市户口,则需要5年内连续缴存3年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根据你的问题来看,类似你这种情况,是不符合现时广州市购房条件的。 建议你可以考虑增城,从化或者佛山等一些的地方。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您如果可以提早还清当然可以咯,银行规定的只是期限,在25年之内还完就好了!!
可以。但是有些城市严格执行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条例。你这种情况,按照正常流程会被政府回购。
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我觉得如果你只是缴纳养老的话,不如直接缴纳 个税,这个缴纳一年是可以买房的,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用户ming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1.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1,本地常住人口。(2,交公积金半年以上。<br/>2.3000左右的还款能力可能最高贷款额度在30万左右,贷款期限最长20年.<br/>3.十万的首付基本只能考虑40万以下的房子。40万售价的房子就是评估价也做到40万那过户费相对会多很多<br/>综合建议还是考虑30万以内的房子
现在的房地产政策是不鼓励不停的买进,卖出。这样税收很高。<br/>同时今后房地产税估计也会在全国推广,限购措施也会不停的推广。因此我建议在可以承受的能力范围内,应该尽可能买好房子,买合适的房子。<br/><br/>不知道你是20万是家庭年收入,还是个人年收入。我先按照家庭年收入来计算,分析一下85万的房子是否供的起:<br/><br/>第一套房,一手房,首付20%,加上手续费,还可以有装修的钱。<br/>80% 贷款,先按照20年,全部是商业贷款(如果有公积金,压力会更小),每月还款约5200元,一年62400元。只占年收入的30%左右。完全有能力负担的。<br/><br/>剩余的收入,你要准备还钱,小孩,家庭花费。这需要你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详细计算,我就不帮你分析了。
可以跟你父母说,房屋如果要更改或添加业主的姓名,需要交很多费用,5年之后可能费用会低..拖到5年之后再说吧.<br/><br/>个人意见,房子既然是你姐妹俩自费买的,那当然属于你们的财产,跟父母没任何关系.房子总会牵扯很多事,最好不要添上你弟弟,省得将来麻烦.你父母又那么偏向他,算了,拖一天算一天
看每天的生活报 或是新晚报 他在那上面提前十天就开始登了! 征仪花园的房子我问了 这个月没有消息 得下个月吧!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紫冰加柠檬:你好! 1、拆迁补偿的价格是房地产评估价格。为了拆迁评估简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基准价格(你是的标准可能就是这个基准价格),评估时参照基准价格。但是,基准价格必须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因此,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要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江西调整。2004年到现在已经3、4年了,市场价格变化相当大,2004年的标准肯定不能作为拆迁补偿评估价的参考,你可以向上级申请复议或者请求当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 2、如果你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也就是你说的拿房),过渡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选房子最主要的是地理位置,因为它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是价格、户型等因素,你所说的是板楼的情况,要看城市的所在,北方严寒的地区要求保温,因此中间的户型比较好,如果是山东、河南以南的地区,东西的房子比较通风、明亮,也不错,现在可以采用镀膜玻璃,就是西晒的房子也没有问题。
容积率是指小区建筑面积除以小区土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是指小区建筑物底层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同样,绿化率也是绿化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在拆迁回迁合同中是如何定的就如何办理,早迁早选房这是肯定的,目的是为了早建,你迟迁,影响了房屋的新建,拖的是大家的时间,所以后选房也是合理的。后迁的人只能就房屋协商好的面积来选,并由选搬的人选完后,才顺序选取。这就是所谓的鼓励搬迁政策中的一个。
我怎么 觉得你说的是南京的 阿,南京在2007年1月1日后实行新版合同,对这些条款有约定,但是只是对1月1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如卖的房子是之前预售的是没有相应条款的,你加也没有地方,争取也没用,但新版合同你不说要求加也是一定会有的,所以觉得权根本不在购房者。
比如: {一级科目}开发成本 {二级科目}房屋开发本(土地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三科科目}**项目 {四级科目}土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要想核算的比较细,在土地搬迁这类明细账下,再按细类分一下,细类下面,再分到施工单位(或提供设施单位) {五级科目}土地征费(耕地占用费、劳动力安置费、搬迁补偿费) {六级科目}**单位 以上是房地产单位习惯性的设置,当然还有另一种办法,只是常用
我相问一下.楼层一样吗?你现在的房子.一个是南北房(或者说是东西房.因为你只说前后采光)一个是朝南的.我建议你选前后采光的,因为现在一般选房首选通透.然后选朝南的.在选东南,西南.然后在选东西.朝向选完.你要看楼层一样吗?多层楼选三四层.高层选3--18层.因为多层一般在房地产来说都是金三银四.高层3-18层一般都是在原价基础上加价2%-3%.最后你看你的房子用途.其实如果就是二个人住的话.饭厅小点更棒.二人世界呀.呵呵.你给的情况太少.只能说到这.你看看还有补充的吗?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现在人的生活大多数时间在客厅度过,所以客厅朝南的很好,有一个卧室正朝南就可以了!你说的房型还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房型!楼层也不错,8层的4楼
这些问题都不属于很严重,完全没有必要打官司,自己在装修时完全可以解决,因为就是你完全有理,肯定必胜,打官司也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和时间、精力,因此赶紧收拾好、尽快经营或者出租才是硬道理。找开发商,把他们臭骂一顿解解气也就完了,没必要纠缠,因为对于商业用房,时间就是金钱。
首先,开发商没交房你没拿到钥匙前是不需交物业管理费的。 其次,先收取5个管理费是没道理的,你可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关条款来维护自己的相应权益。 另外,装修时交押金是应当的。押金的目的是要业主保证不破坏房屋的承重墙与外观等。此押金可以交,待装修完毕后物业公司会按合同把押金退还的。 装修工人办出入证是物业公司应尽的职责,无须交费用的。该物业提出办证20元和管理费20元是不合理的,因为业主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已包含这一项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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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1.我可以到房产局去查询房产证内容吗?我想知道的内容有:房产主姓名,房子有无纠纷,抵押,贷款。 你可以到房屋档安管去调档,档案里你想杳看的都有。在长春,100平以下的房子收费为100元/次,100平以上为(含100)200元/次。调档时带着产权证和你的身份证即可。 2.为防止房产主私下将房子出售给他人,我能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己利益? 把产权证存放在你的手里,并到公证处做一份买卖公证.你可以选择一下大一些的公证处,例如省公证处或市公证处.在长春做公证200元. 3.如果房产主暗地将房产证挂失,我能有什么办法知道?挂失房产证是需要6个月的时间,并公示么?一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公示?我在北京。 挂失是需要在登报的,你可以了解一下北京挂失通常在哪个报纸上,你天天买报纸看吧! 4公证的法律效力大么?公证的费用很高么? 公证只能起到证明你们之间有买卖关系.费用上面已说. 即然你担心这些,为什么不直接办理更名过户呢!
根据我们国家的税收相关规定,如果是个人出售自己唯一的自用房,分两种情况: 1、如果房子使用年限超过5年的,从领房产证的日期算起(别人用的也算),可以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超过,需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2、营业税按卖价的5%计算,另外还有: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印花税按卖价的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按“卖价扣除购买时候的成本和卖房时候的费用”剩下部分的20%计算。 3、对你这种情况,如果你在北京买房子,还可以在买了新房后办理个人所得税的退税。 以上是针对普通住宅的,如果不是普通住宅,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都允许扣除购买时候的成本。 希望下面这些内容对你有参考
我的建议是你走赠于.因为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要补交综合地价款.这笔数目是你成交额的10%.还要交土地出让金3%在加上契税印花税,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但如果说你走赠于的话.只收契税3%但你首先要做一个赠于公证,公证处一般收费标准是六十元一米.但是最后你算下来的话.要节省10%左右的房款.虽然现在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为了打击走赠于手续来避税的问题,但你有先天条件,因为业主是你表姐.所以我认为你走赠于还是好一些.还有问题请补充.
二手房交易: 看房、选房——有意购买、洽谈价格——了解房屋情况,包括产权状况——签定合同交纳定金——产权过户、物业交割、交纳购房款项。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交纳定金之后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指定律师审查申请人资料,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最后确定贷款数额,批准贷款。 批准贷款之后银行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同时交纳首付款给业主(也有由银行代收的),过户并且抵押登记之后银行会将剩余款项(贷款部分)交付给业主。 公积金贷款周期长于商业贷款,北京市公积金有“国管帐户”和“市管帐户”之分,市管帐户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左右批准,而国管帐户有时候要3个月。 但我还是提醒一下,二手房交易没有这么简单说一说你就知道了,你作为买家最容易出问题,还是找中介公司办吧
第一套房子是你前夫的名字,你是共有人,离婚后债权你是有一半的。看你们离婚时的财产时怎么分割的,如果你连房子带债权一起给了他,房子带债权根你没有关系,你再买房就可以享受优惠利率了。否则也可以贷款,但是不能享受优惠利率。
房屋继承、遗赠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房屋赠与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赠与(受赠)公证书(原件); (3)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原房屋所有权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 (5)已购成本价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原公房购房合同、补交土地出让金证明;其中已购成本价央产房赠与的,还应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6)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受赠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已经批复的房屋再次赠与的,不再提交; (7)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8)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整宗划拨土地)。 如果你的爷爷只有你一个直系亲属,你可以走遗赠手续,费用较低,否则只能赠与,费用较高,过程如上。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0平方 1.5%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 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 3%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 购买未满5年、住房面积低于140平方 1.5%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 购买未满5年、住房面积超过140平方 3%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证费
是按照评估价缴税的,评估价高于成交价按评估价,低于成交价按成交价缴税
这是新政策公布前的收费标准,新政策的标准不清楚,据说未满五年期出售的房产,卖方应付税费会很高. 例子:二手房(127.82㎡,95865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3*127.82=383 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70 3、印花税:5*95865/10000=47 小计:500 买方: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13 2、交易服务费:383 3、印花税:40 4、契税:1437.98 小计: 1873.98
由于房地产开发的周期很长,有时风险也很大,因此为什么这么多年都没有开征土地增值税,就是很多项目根本就没有办法核算,比如有的楼盘十余年都没有卖完,有的开发商很多楼盘都是混在一起,没有办法分开,而且很多开发商拖欠施工企业很多工程款,有的楼盘分成几期,开发商只开了1、2期,而很多基础设施或者已经作了,或者还没有作,有的公建还没有盖,都使成本没有办法确定,因此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就没有办法核定。还有的开发商速战速决,拿了一块地,盖了一个小区,卖完就无影无踪了。 土地增值税是在理想的情况下,拿地、盖房、售完,这种情况可以利用EXCELL作一个表格,求得利润的最大。由于没有现成的数学模型,因此用EXCELL是最笨但是最直观的,就是把成本确定一个值,把各个税收、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都代入,然后确定不同的售价,最终可以得出不同的税后的可分配利润,肯定可以得出一个曲线,从中可以找到利润最大的点,就是最佳售价,这个最佳售价未必是最高售价。
如果怕上当,就去顺迟房产。 你只要说出你的要求,他们会帮助你。 给你专业意见。很正规的。
契税是由各地的财政局收取的(不是税务局),标准过去国家规定为6%,但是各地都执行优惠税率,有的3%(普通住宅),有的2%,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部门咨询。房屋 的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一样,比如厦门市就规定由开发商缴纳,按照造价的2%交给建委的指定账户,以后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北京是业主按照房价2%缴纳给指定账户。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你首先需要弄清楚他的这所房子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房,是单位集资建的还是购买的期房,或者是从房地产商那里买来的,拿到房近一年的时间为什么迟迟还没拿到房证。如果是单位集资资建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是从房产商那里买来的,有没有可能就办不下房证来,因为现在有些地方,城中村村民集资与房产商合作建的房现阶段办不下房证来,这类房买来自住还可以,想出手时因为没产权证是卖不上价去的,所以买时便宜卖时也贵不了,价格上是不是合适要考虑好。其次,当你确认房子不存在其他风险问题,决定要买时,一定要签定好合同,把可能引起争议的事项日后如何解决写清楚,双方签字生效后妥善保存,以备万一出现问题找法院也有个依据。再就是签定合同时的各项条款要合法,法律不支持的合同签了也得不到支持。祝你心想事成。
首先要看是否贷款,其次要看在哪个区办理了。 有快的,有慢的。 快的朝阳区:不贷款的情况下递件当日即可办理完毕拿到产权证。慢的如崇文区,需1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产权证。因为崇文区光是确权就需要7个工作日呢。
如果你和单位在98年办理公有住房(房改房)收购时,没有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又签了买卖收购合同并已交付钱物,那就放弃算了。其一、没有办理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子仍然是公有房性质,也就是说你根本就没有房产权。(据你所述,估计是没有去办理)。其二、在单位内部调剂公有住房并且当时双方同意收购,是政策允许的。事后你反悔时又已交房,钱物两清,交易完成。其三、打官司起诉,费时费力费钱财,还不一定赢。 如果你已经持有分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且此证仍在你手里,而你并不是真要房子自住,只是当时卖价认为低了吃亏了,你可以直截了当的明说要加补售价才肯办过户手续。因为你现在是不可能再收回房子的了,就是打官司如赢了也不会把房子判回只能补钱和解,法律是不允许将现居住的人强行迁居的。同时现又买入此房子的人也会催促单位办理好房产权证的,得了利的人是不会轻易放手的。通过谈判,取得三赢的结局最好。 商榷之见,相互交流。
乡产房只能在集体内部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能办房产证,更不能上市交易,只能私下买卖,乡镇府同意就行。
乡产权由于属于非法开发项目,所以不受法律保护。要是有点问题就很难说了。 小产权可以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