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过一个夏天最好,夏季气温高,挥发快,最好还是等3-6个月后再住。
这种现象在北方是普遍现象,属于设计的问题,不是开发商和物业的问题。过去没有实行现在的节能设计,窗户都是单层玻璃。可以改造成塑钢双层中空玻璃就没有这种现象了。
这种情况是普遍现象,有时候入住很长时间才拿出测量报告,现在一般开发商在楼房主体粉刷完成后就开始申请测量,可是有的城市的房管局力量不足又把持权力不下放,排队要很长时间才去测量,甚至排队1、2年的情况都有。有些开明的房管局下放了测量权,允许有资质的外系统的测量队搞测量,这样虽然房管局少赚了钱,可是得到广大业主和开发商的欢迎。 对于业主的风险就是看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的处理是否公平。
这是单位内部的事情,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单位想怎么分就怎么分,只要不涉及贪污受贿侵占国有资产国家有关部门就不会干涉,况且按照国家有关福利分房的规定,实物分房已经取消,已经有住房并且不属于无房职工或不属于住房困难的职工是没有权利享受分房或者其他补贴的。
肯定是有风险的!首先你要明白为什么要入住两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政府没有这个规定。那么肯定是开发商的手续有问题!1、土地出让金没有缴齐,没有土地证,进而办不了房产证。2、所建房屋用途和土地证用途不相符,比如土地证用途为商业,可是大产证却是住宅,进而为小业主办不了产权证;3有可能开发商违规操作,其他手续不齐全。
楼顶屋面是属于公共部位,所以首先确定它是属于维修基金的维修范围。原来的维修基金在一些地方是交给物业的 现在一般的地方都在房管局设立了维修基金处,业主所交的维修基金都是放到了基金处 ,需要使用时需物业公司向房管局基金处申请并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就可以把钱取出来 对公共部位进行维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你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负责,因此,分清责任是这里的关健。
下面有没有地下室?是否框架结构?是多层还是高层?如果是没有地下室的砖混结构一般属于回填土不实,还有可能有地下管线回填不实,虽然不影响房屋的质量,但是需要处理,否则以后还会沉降。如果地面是楼板就是属于质量问题,需要采取补强措施。
现在很多银行并不押着房产证原件,而是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在房产证上盖上抵押登记章之后将盖章的房产证发放给业主,同时合同原件一并发还。 但是也还是有一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原件直至贷款偿还完毕,具体的还是咨询当地的贷款银行
你买的是开发商的房,物业公司是第三方,应该找开发商要房子,不给就按照没有交房算违约金,不要理物业公司。威胁开放商一下,就说不给钥匙就起诉,凭什么把你的钥匙给外人。
你可以留一些尾款,比如几钱块钱,物业结清退还,一定要写在合同里.
我是建筑业的,不过不是房地产的,你这样的情况完全可以得到处理,不行就去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那里最灵光
如果拖延过户的原因不在你那么出售方停止履行合同并且擅自将房产典当的行为就是违约,可以起诉要求出售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返还购房款并且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违约行为有购买方造成或者是签署的合同无效(例如购买禁止转让的房产或者无证房产)那么结果就不好说了,但是即使发生上述情况法院的判决也会是合同无效返还购房款项赔偿装修 建议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
正常的应该在一年内拿到,不知你的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了吗?如果没有的话务必到房管局查查是否被开发商抵押给谁了,或者开发商的手续有问题,速速去查。如果已经登记备案还好一点,这样会受法律保护。
不一定的,如果你的原墙面够平整,而且裂缝不多,完全不用铲除水泥层,只要做好防潮处理,再重新上乳胶漆就好了了
买房是会增值,但是你们不是投资者,买房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赚钱的.你们要依据自己的能力和实际情况而言,按照你的想法,房子的利用率极低,而且你们的收入也不高,还有个最大的难题,就是首付都困难,上海的房价可是天价啊!你们可要考虑清楚了,其实象你们现在还年轻,与其吃苦的供房,还不如把钱攒下来,今后用作事业上的发展.等以后经济条件上宽裕了,再买房也不迟啊.
这样的房子肯定是不能通过验收,也不能办理地产证的。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如果上海的房价在你们买房后2年内还要涨,买房是合算的。我有一个朋友在北京,开始和你们一样,因为不确定到底在不在北京一直呆下去,所以就没买房子,结果老公的工资是在涨,但是再涨也没有房子涨价长得快,结果5年过去了,房子一直没买,挣得钱是多了,但是还是买不上想要的房子,以前40万可以想的房子现在需要100万来想了。即使可以买也只能买更远的郊区。我觉得只要房价还要涨下去,就要马上买房。只要国家的GDP每年10%的增长,房价是不会下跌的。有点金融知识的都知道一个国家要发展必然会以一定的通胀为代价这是不可避免的。在稀缺市场下,房子的增值是一定的。如果你们将来的打算没有考虑自己创业,而是靠工资生活的话,买房是划算的。买下来,即使你们不住,你们可以将其出租,收取租金。而房子本身又在不断增值。两年后又翻了5万10万。在预期房子增值的市场下,工作两年,工资涨了5万,同时房价也涨了5万,如果你当初没买房,现在去买房,你的那两年的工作都白干了,还是交给开发商了。所以,归根结底,今后两年内,上海的房价还会不会涨,是决定你们买房合不合算的关键。再者,即使你们离开了上海,房子一卖掉,不就可以了么,那么多人想买上海的房子,你们发什么愁呢。买房先借下父母和亲戚的钱,即使按银行的利率还款,也是合算的。找银行贷款是最不合算的,数额越大越不合算,钱里有钱。我记得一个朋友贷款95万20年。5年后他提前还款,算下来他掏了26万的利息钱,这26万可是白白给银行的呀,银行算他的本金只还了24万。本金还没利息钱高。他后悔死了。
原行政划拨土地、历史用地、协议出让土地上建成并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个人的不能进入市场的房地产,应补交市场地价。在该规定实施之日内补交的,按下列办法办理:(一)补交地价的标准:1.市、区国有企业按市场地价的20%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2.市、区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按市场地价的25%补交地价。工业用途免予补交。(二)自办理手续之日起按相应房地产用途,重新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期。(三)原安居房进入市场补交地价的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四)上述房地产补交地价后,发(换)红皮房地产证,可以进入市场。(五)上述规定不适用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未交清市场地价或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受让单位。(六)在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一年内未按上述标准补交地价的,一律按现行市场地价标准足额补交,但原福利、微利商品房除外。(七)对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和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特别规定执行。
是指在报告期内竣工房屋本身的建造价值。竣工房屋价值按房屋设计和预算规定的内容计算。包括竣工房屋本身的基础、结构、屋面、装修以及水、电、暖、卫等附属工程的建造价值,也包括作为房屋建筑组成部分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预算内的设备(如电梯、通风设备等)的购置和安装费用;不包括厂房内的工艺设备、工艺管线的购置和安装,工艺设备基础的建造,办公及生活用品等家具的购置等费用,购置土地的费用,迁移补偿费和场地平整的费用,以及城市建设配套的投资。竣工房屋价值一般按结算价格计算。 比如你是开发商,你买了一块地皮,用来盖楼,于是把盖楼的这个活包给了我,我盖这个楼需要多少钱,你最后就给我多少钱,这个钱就是 竣工房屋价值
觉得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你对房子确实不满意的,按合同约定,可以申请退房和要求补偿。 至于打官司,那么就应该保留一些房子未达到标准的证据,比如逾期一个月,开发商仍然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任何一个的证明(也就是其中任何一个证书的取得时间大于“合同约定时间”+“一个月”),另外如果现在场地还是凌乱的,最好也拍照留证据。现在关于这些官司,都是比较照顾小业主的,只要有证据,应该问题不大。
只要购房合同上有明确的交房日期和违约责任,可以要求赔偿.
你房子问题这么多,怎么能急着接房呢? 首先,你让开发商出具相关报告给你看,确认房子是否通过验收; 其次,你合同上写的6月30日前交房,而现在通知你6月30-7月30日,开发商的行为已经是属于延期交房了,你可以按合同上所写的延期交放每天应赔偿的金额要求他们赔偿。 房子一般都会有一些问题,有裂缝或空鼓很常见,只要不是很严重,而开发商也愿意整改,问题应该不大,裂缝要让补好,但是空鼓估计不可能一点没有的。 而小区绿化也是非常关键的东西,不要以为不是户内的就无所谓,如果开发商现在都没按绿化面积栽种树木的话,以后栽种的可能性不大了,或者随便载点应付一下。你们房子问题这些多,建议不要接房,大家业主可以联合起来找开发商要个说法,等开发商有所改善了再接房不迟。 我自己房子也是才接,我们小区业主都很有维权意识,开发商绿化达不到非不接房,逼得开发商连夜的种树。
一、如果开发商不符合交房条件,还是可以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 二、证明开发商违约的材料;
你好! 完全合理!理由:没来交接或没有入住的,就是没有销售或者完成销售。没有销售的房子,开发商就是业主。
你好! 开发商逾期不能交付房屋,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
我国关于开发商交房验收的责任,一部分是通过买卖双方合同的约定,另一部分是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以竣工验收的方式交房,开发商就必须符合该约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此外,竣工备案表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都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地产规章中要求开发商必须提供的。
这样的房子肯定是不能通过验收,也不能办理地产证的。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上面的朋友说得很对,现在一般来说开发商与小业主之间所签的合同都由房管部门统一格式,上面写明双方违约时的违约责任。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到房管有关部门申请协助。
胡说,不具备, 交房时开发商必须提供《房屋验收合格证》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住宅使用说明书》,这是法定强制性义务,否则开发商不能交房,您有权拒绝入住,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