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执行,如果卖方不付税收,交易中心是不给过户的,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日期内付完首付款及二期款或贷款审批已完成,银行已通过审批的话,已经完成过户所需要的条件,而房东不配合,这种情况,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在一定日期内,房东不交税就不能过户,按照合同,房东就会涉及到违约责任。按合同签订的违约责任赔付给买方,如果房东卖房,不出现特殊状况的情况下,房东不会不付税收的,对他来说,赔付违约的金额比较大,非常不合算。
这个不是谁说不要谁就不要谁的,要她本人同意亲自到场房产局才会给办理的。去掉谁都要有申请的。为什么要去掉老人那?想卖房不给她的那份,太过分了吧!<br/> 打法院老人的那份是必须给的。
首先需要确定户主的年龄,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你介绍中提到是他父母一直在场;如果真的如你所述,可以叫对方退还你的定金。因为当时他父亲签字的时候,他本人在场没有反对,但是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
你可以和链家说明一下,比如说约定一下时间,定期看,其他时间都不许看房,这个办法目前是最好的
由代理人签本人的名字,但代理人必须持有符合要求的出售人出具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书或协议) <br/>注意仔细看下委托代理书里的委托权限,假如有这样权限的话,就没有任何法律风险
房东无权提前解除合同,即使他要卖房也无权要求你们搬走,因为房屋出售以后租赁合同仍有法律效力,买家仍必须将房屋租赁给你。房东提前解约肯定要支付违约金的,即使合同上未约定,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房屋的维修合同未约定的话,应由房东自己负责,不应要求你赔偿。
你觉得你应该找第三方(中介)介入办理这个买卖,因为现在的问题很复杂,首先我觉得女方不应该收定金,就算收了,也要男女双方写定金收据给你(有双方签字才行)。<br/>因为(女方经过男方口头同意,受理房屋转让,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代理权)),这个到时男方不承认怎么办,说没有收到钱不办理过户怎么办,问题多多,你会很麻烦的。<br/>代办委托一定要有公证处签章,不然是无效的。你不要把钱给女方。先把定金要回来。<br/>不要急着签订合同,忙中会出错的。
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开发商与他们商量好的,所以他如果告诉你可行,那就一定是可以的。以前有同事也买过这种房,确实便宜些。我们是这样做的:<br/>一起到开发商处签正式的合同,签完合同就可以将钱给对方了。因为现在的合同是要到相关部门备案的,我知道的,现在只有先在网上备案后,说这套房子已出售,将你的信息上传到相关网上,才可以从网上将格式合同下载。这个过程很快,最多一两个小时,这样,只要下载了合同,这个房子就在房产局备案是你的了。他交的10万定金应该是可以直接转给你作首付的,和开发商签了合同房子就等于是你的了。
1、以前说楼的间距是100米,必须是有证据证明,才能办理退房;<br/>2、现在是47米和100米相差不少,但是必须有他们随便更改在先,且没有征得你们购房者的同意;<br/>3、此事只有你们全体购房者集体维权能有效果。<br/> 100、80、47这三个数字,就是很好的说明;<br/>受骗的人很多,总有手里有合同的,打官司要求退房。 <br/> 你采纳以后再说。。 <br/> 合同里没有楼距的条款?这就不好维权了。。。 <br/> 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 ,没有证据没有办法。
现在是你主要要求搬走了 与房东没有关系的 <br/>如果是房东把房子卖掉 导致你无法经营 那就把租房合约保存好吧
卖房子需要交营业税和个税,跟面积和有没有满五年,是否一套有关系,满了五年就不用交营业税,满了五年又是一套的话个税也免了
不动产物权以登记生效为原则,若没有过户,则可以认为买卖行为并未完成。你若起诉证明房屋已卖 只怕证据不足,证人的作用力是不大的。若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这个有一方不同意就是不合理,其实房子的买卖也就是所有权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还有就是如果房东诚心想卖方就直接违约了陪个违约金就是了。<br/>那就按照原来合同,你直接违约收房子,让他搬走就是了,没违约金就不用赔偿了,不过还是很他讲明白,好好协商。没必要闹僵。
1、你的银行贷款贷不下来,根据买卖合同约定,你要现金补足,否则承担违约责任。<br/>2、中介只是居间媒介,即使要中介承担责任,也顶多承担全部中介费的责任,但中介费只有房价的百分之一,远远不及你的违约款。<br/>3、另外,我想你追究中介的责任,好像法院也不会支持。毕竟你与卖方是合同相对人,你对合同约定应承担善意签约人的义务,即对即将发生的合同义务有明确的认识,而不能以自己不懂为借口找第三方的责任。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br/>一般操作如下:<br/>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br/>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br/>3、出示公证委托书,<br/>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如果是新房,通常交房以后,三个月拿到房产证,如果是二手房,那么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br/>房产证办理流程:<br/>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br/>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br/>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br/>此时,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br/>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br/>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br/>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br/>2.交钱之后,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br/>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br/>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br/>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十年前村里分了套单元房,因为用了张某的货物,暂时资金周转不开,就把这套房子抵押给了张某,当时的合同签订的很简单,只写了一句话:“将该房屋使用权交给张某”然后是双方签名和手印,而且没有过户,并无其它。转眼过了十年,张某因是外地人,将房屋向外租赁了将近10年,我认为10年间房子的收益足够当年所欠债务,故想将房子收回,而且村里的房子好像不得向外人出售,请问我们签的简单合同是无效的吗?我可否无偿收我的房屋,谢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管合同是否标注,签订购房合同入住90天之内,开发商必须配合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就是违约。<br/>二手房的话是房贷换完才可以办理产证。
对于办理房屋按揭提前还款也是我们常会遇到的问题,因为我们一般在办理房贷的时候办理的时间都比较长,但是后期可能我们会有更多还款的能力,那就需要我们办理房屋按揭提前还款了。那么下面我们来介绍如何办理房屋提前还款?房屋按揭提前还款需要注意什么?<br/><br/>一、如何办理房屋按揭提前还款?<br/>在提前还款办理时,每个银行的业务手续及流程也有不同。有的银行先电话预约后填单,借款人可以先与银行约定一个还款日期,即到了指定时间,再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按揭提前还款申请表》即可办理,提前还款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方式:<br/>1、全部提前还清,将的贷款一次还清,无疑是好的,这样可以少交很多利息,但是对于已交的利息则不退还。<br/>2、部分提前还款,如果剩余的贷款不仅每月还款额减少,而且将还款期限缩短,这种也可以节省很多的利息;另外一种剩余每月还款额减少,但是保持还款期限不变,这样可以减小月供,缓解压力;如果剩余每月还款额保持不变,将还款期限缩短,这样的话可以减少很多的利息。<br/>3、借款的时候签订了贷款合同的,如果提前还款也就相当与违约了,以前有的银行会要求提前还款要支付一笔违约金,现在大多数银行办理提前还贷已经不需要交违约金了,但还是要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想要提前还贷的购房者一定要仔细阅读房屋买房合同及贷款相关合同有关违约金的规定。<br/>二、房屋按揭提前还款需要注意什么?<br/>由于借款人的需要,需要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的银行贷款,这是可以的,但是要注意提前申请,了解是否有违约金等。<br/>1、需提前预约<br/>对于提前还款,需要先于贷款经办银行进行预约,了解清楚提前部分归还贷款或全部归还贷款的细节,多咨询。然后到银行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经银行内部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br/>2、注意申请时间与还款时间的间隔<br/>银行的业务量是很大的,所以要预留给银行一部分的处理时间,也就是申请时间与还款时间的时间间隔。其中申请个人房屋按揭提前还款的较多,而且银行客户经理较少且其他工作较为繁杂,有些银行规定须在提前还款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提前还款的原因,需向银行多做解释工作,争取银行的理解和支持,一般情况下银行是可以抓紧时间处理提前还款事宜的。<br/>3、注意是提前部分还是全部还款<br/>对于这两种提前款款方式,归还的利息有所差别,提前部分归还贷款的,应将还款部分对应本金的利息结算。提前全部归还贷款的,应将全部贷款本息结算。因此,在还款时,应备足本息款项。<br/>4、是否有违约金<br/>申请提前还款时,要注意借款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提前还款收取一定比例的违约金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银行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收取,但个别银行在执行过程中较为灵活,针对部分类别的客户不收或少收违约金。<br/>申请银行贷款提前还款时,一定要在申请之前多做一下了解,不然很可能申请不成功,或者是办理的方式不划算。<br/>以上我们为大家介绍的是关于如何办理房屋按揭提前还款,以及房屋按揭提前还款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有了一些了解吧。房屋按揭提前还也是要办理手续的,而且要交一定的违约金,希望我们的介绍可以帮助大家。
答:不是这样的,二手房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只有一手房才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预告登记的。<br/>答:卖家必须把原来银行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
不可以办理预告登记。一旦签定上海市买卖合同,房子就锁定了,房东就无法出售给别人。要先还掉卖家的贷款才可以过户。还款你还是陪同卖家一起去还比较好,拿到他项权利证明去交易中心注销就可以了。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br/><br/>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7到10个工作日。贷款建议你去正规机构申请,选择没有前期,希望可以帮到你。<br/>办理贷款的流程:<br/>1、借款人向提交贷款申请材料;<br/>2、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br/>3、对通过初审和资信调查,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br/>4、通过审批的,通知借款人办理合同签订、放款、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br/>5、借款合同生效后,发放贷款;
当然需要走法律途径才能解冻~<br/>冻结期间不能有任何物权和债券的变动~
需要办理的流程手续:<br/>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br/>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br/>一般的情况二手房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br/>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br/>超级经纪人网 为你解答
看你合同怎么写的,我才买的二手房,我的过程是看房,交订金,卖方就开始申请还款,卖方还款的同时你就开始办贷款,时间差不多、然后你就看你的首付是多少就在卖方解压的同时你就给你的首付款,后面的就由银行支付给卖方,他解压的当天房产证就到手了,就马上去房管局过户。这样你才有保障。如果卖方是全款买的你就开始申请贷款,贷款审批过了你就给首付,给了首付当天记着一定要去过户。贷款没有审批过不可能给首付。你想如果你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1)双方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将赠与合同拿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有城市仅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如北京)。 (3)双方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公证后的赠与合同等材料到当地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房管局对房屋重新评估,之后按规定缴费、加名。 缴费情况:直系亲属间赠与(如父母子女加名、兄弟姐妹加名)只需缴纳契税、公证费,非直系亲属的赠与(如无血缘关系人加名)要交契税、个税、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城市赠与受政策影响,比如接受赠与的人没有当地户籍,或者名下住房套数已经超过限定数量时,无法办理赠与、加名。
、抵押期间房地产权转移或变更的,当事人应自转移变更之门起30日内,持抵押权人同意其转移变更的证明文件,到原登记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或变更登记。 2、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发生变更即合同主体变更的,当事人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权转让合同及有关证件到原登记主管部门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3、抵押当事人双方对抵押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抵押房地产被处分后。原抵押当事人应自处分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5、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抵押权人将其债权及抵押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在抵押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到原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抵押权转让无须事先征得抵押人同意,因此,应由抵押权人和受转让的第三人到原登记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
1、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由此可见,买卖房屋并不是必须非得办理预告登记。 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