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要看最初的买房合同,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一定要多个心眼。
卖方确实不严密,如果签合同时间在八月一日前就不矛盾。 备注是协议的补充一样有效。以最后的为准就是照备注说的做。
你好! 看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就是合理合法的,没有就是不合法的。
如果你还没有填写银行的申请,银行也没有约见你,那么就只需要和开发商协调。 看你们的协议怎么签订的,是否有退房条款。 如果你们房价长了,而且好卖的话,一般都能退。 但是去年大部分地区都强制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了,并且需要备案, 如果是你说的情况,那有可能是开发手续不全,没有预售证,这样的话,可以认定无效。 要想了解更多,请照参考资料.
根据政府的规定,这样是不合法的。但是实际上有很多地方的房产买房都是这样操作的,不交定金你就订不到房。。
房屋拆迁时,被拆迁方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如此等等,供参考.
已经过户了吗?只要没过户,可以重签合同,把名字加上去 若已经过户,也很简单,但是要出钱,加一个人,付一半契税,加两个人,付2/3契税,办理的话,只要带好身份证去交易中心即可
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二、中介无法去房屋管理部门查档; 三、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15801392399,13146826808。 胡文友律师(北京房产法律事务中心: )
不能,按揭没办下来,就证明这房子还不是你的,所以你不能卖. 只要按揭一办下来,就可以卖了.虽然房产证还没下来,但事实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 最好找中介,他们虽然收钱,但对这种事,他们会给你办的很好,例如:让买方先帮你清贷,你拥有全部产权,然后去房产局办更名,过户给买方. 如果没有中介公司,一般买方是不敢跟你合作的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针对这一点,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因开发商多算分摊公共使用面积而引起的纠纷事件,详细制定出了一定的计算标准,从而让百姓在购房时心中有数,减少了开发商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的可能。该办法将从5月1日起实行。 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对住房的公摊面积分配原则进行了规定,但对一些部位具体的测绘方法尚不明确,容易造成开发商和住户之间说法不一。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张小宏处长认为,近期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目前已有的房产测量规范等相关法规的延续,将对房屋权属和面积测算做进一步的规范。 《通知》规定,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必须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实施测绘,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张小宏指出:正因为公摊面积容易引起歧义,或者容易引起纠纷,我们相应的规定中都特别强调要把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标识。 通知中,这次规定的内容比以前更加细腻,一直在百姓购房时容易引起争议的公共走廊、楼梯下空间等使用面积的计算问题,也有进一步的明确。《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或高度均应在2.2米以上;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建设部张小宏处长认为,由于房产专业知识比较复杂,公摊部分面积具体如何计算,购房者有知情权。测绘是开发商委托测绘机构测绘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切的测绘报告,报告中对哪些部分进行分摊,分摊的面积是多少,作为完整的测绘报告它应该有所反应。 尽管购房者有权得到具体明确的测绘报告,为公摊面积的含糊之处寻求依据,但是,张处长认为,对于房屋面积的权属和计算问题的规范,有相应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组成,目前的通知还不能一揽子解决整个房屋面积计算的问题。真正解决房屋买卖双方对公摊面积的争议,还需要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房屋买卖:公摊面积难说清 目前,买房签合同时,房地产商一般只告诉购房者公摊面积总共是多少,由哪些部分组成,但各部分面积具体多少,是怎么测算出来的,消费者谢森老人一家两年前在北京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现住在小区的G1楼203室。按照买房时签定的购房预售合同,谢家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20.49平方米。交房入住后,谢森按设计图上标注的各房间面积逐一累加,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4平方米,比合同上写明的多一些。 在谢家这张购房合同附带的《公摊部位说明》上,具体标明了公摊面积包含的楼梯、过道等共用场所。但这些公摊部分的面积各自是多少,具体是怎么测算出来的,谢家的购房合同和《公摊部位说明》并没有明确标注。这一点,正是谢森对公摊面积有异议的地方。 与谢老一样,感觉自家房屋面积缩水,对公摊面积部分不明白的,还有小区内的其他住户。 “感觉多了点,但咱们算不出来,有没有这么多说不清楚。” “按道理讲,他应该给我们一个图纸,或者什么解释一下,他们销售人员根本不解释。” 小区商品房销售部就在就在小区旁边,问及小区住户的公摊面积具体如何计算,是否有明确标注,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在房屋正式交付入住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测量才能做出答复,目前还无法具体说明。但是,住户已经入住小区1年多了,房屋也经过了实际测量,但销售商至今也没有就小区的公摊面积部分做出一个具体的解释。“至于分摊,任何社区,任何项目,它都会有问题,客户不会明白的。” 并不清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摊面积的纠纷也便时有发生。 房屋买卖双方有争议,购房合同是直接的依据。但是,小区居民在购房合同上也碰到了问题。据长年处理房地产官司的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朱寿全介绍,目前通用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测算方法和具体来源,也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交易市场处在发育阶段,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开发商利用它的强势地位,做出了一些有损于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开发商义务尚不明确,购房者仍然心存疑虑,惟一可靠的购房合同也是含糊不清,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字却是实实在在的:从1999年到2001年,消费者关于商品房计量方面的投诉分别是1234件、1389件、1432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且,这中间相当部分就是消费者对公摊面积提出了异议。 “204条”应对购房陷阱 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种种问题,采访中记者发现,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草拟了一份《204条商品房买卖补充合同》,秦律师说,这其中每一个条款都曾经是一场官司。在这其中,当然也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 秦兵律师建议消费者签订面积条款时要写细,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具体的长度尺寸表示出来,不要标平方米,而要标多少厘米长,这样自己以后有可能检测出来复核一下。 具体的复核方式,秦律师在“204条”中主张,消费者有权从商店里购买一个皮尺,对自家房屋的公摊面积进行测量、复核;或者双方共同聘请一家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对有争议的面积部分进行检测。 假设有一个尺寸是虚假的,消费者就有权推定所有的尺寸都是虚假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推定开发商有过错,消费者就有权拒付公摊面积的全部价款。 在主张对面积进行复核的同时,秦律师还特别提醒购房者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违约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们的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太少,让欺诈这一方肆无忌惮。必须写清楚,假设面积尺寸差一厘米,就有可能每一厘米赔给你一千块钱,这样作假的人才不敢作假。 目前,开发商一般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它包括住户房屋内的使用面积、墙体的部分面积和公摊面积。秦兵律师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公摊面积引发的种种问题,最直接的做法就是以房屋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公摊面积问题是个不容易操作的事情,最好就是把它彻底废除掉。以使用面积售房的话,至少在面积条款上,大家的争议会下降70%至80%甚至更多。 秦律师认为,对于“204条”,只有一些不诚实的房地产开发商认为有些条款难以接受,而对于大多数诚实信用的开发商来说,基本上是都可以接受的。近段时间以来,每月都有购房者带着这份补充合同,与房屋销售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广东等一些地区,已经有开发商按使用面积计算价格,受到购房者的欢迎。
我当时买的房子也是期房,但是只交了首付,五通,税费这些,大修基金我是接房的时候才交的,你可以看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呀,反正早晚都要交的,问题应该不大,你把收款后给你的发票收好就行了
签合同的时候你要注意的就是房款的支付方式,交房的时间,还有补充条款的填写。最保险的就是一次性付款。拿到了全部房款再把房子交给下家。如果下家贷款的话,你可以等到银行放款到你的帐户你才交房那就可以了。怕麻烦的话,找个知名的中介公司,把你所有的要求都告诉他们,他们会帮你把要求写入补充条款中的,那样就好了。其实买家的风险远比卖家的风险大得多。
你好! 还应该要发票。房产证和土地证在竣工交付后3个月内凭合同和发票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国土局办理(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部分地方房管局和国土局是一家,只要办理一个房地产权证就可以了。
呵呵,这个朋友,你可以看看 秦皇岛信息港里面的房产介绍,目前个人合租1间房子是200RMB/月,其他的全年也就是5000左右,具体的要求你可以看那个网址那个是秦皇岛地区的网站!
一、2005年及奥运前后的价格走势 本人在2002年初就曾经在各种房地产类沙龙和论坛预测,天津市城区商品房价格将在2001年均价2500元/平方米左右的情况下快速上升,并将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2004年前后突破4000元/平方米均价。这个预测曾经一度被认为是天方夜谈,因而所写的文章和发表的言论媒体没有进行报道,但是事实证明了这个看法是准确的。现在,我就未来几年的走势进行一个预测,并静待时间验证,也请各位看官给予指点批评: 1、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推出的廉租房和安居房上市,将拉低总体均价,导致均价上涨势头短期内受到影响,均价调整不可避免,但是调整的幅度并不会太大。 2、2005年下半年开始,以北部中心区为主的海河沿线各项目陆续推向市场、以及包括梅江在内的其它区域新项目不断推出,这部分物业大多售价较高,因而将快速拉动均价;而地产商的价格跟随战略和消费者投资信心的进一步加强将加剧这个态势,天津市房价可能面临第三次快速上涨(第一轮快速上涨是2003年9月——2004年3月,第二次快速上涨是2004年8月——12月)。 3、由于奥运会,政府可能宣布自2007开始到2008年年奥运会结束时停止审批新的开工项目,同时要求在建项目必须在2007年之前完工(包括烂尾楼),这势必导致供给量急剧减少,2007——2008年商品房价格上升成为必然。 4、由于奥运后新的项目一时无法上市销售,预计由于奥运会导致的供需失衡现象将进一步延伸到2009年上半年,价格将继续走高,这也将是本世纪初房地产行业的第一个高点。至此,房地产业走完第一轮“赶超”亚洲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和地区平均价格的行情,我们不妨将这轮自2003年——2009年上半年的行情称为“赶超行情”。 二、热点区域 2002年初,笔者曾经预测过天津市商品房的热点区域将以一河(海河沿线)、两带(地铁轻轨沿线和东南半环沿线)、六点(华苑扫尾工程、太阳城为中心的丽苑小区、奥林匹克花园为中心的瑞景小区、梅江、小海地区域、奥运板块)为主要热点,博得业内人士的普遍认同。许多媒体都加以报道,很大地鼓舞了我。时至今日,我谨对天津市未来3年左右的热点区域进行预测,请各位读者给予批评指正: 1、以北部中心区为首的海河沿线,以文化产业为主的商铺将成为第一个热点。 包括古文化街、小文化城、古玩城等项目的二手房价格将在短期内有较大的涨幅,尤其是沈阳道古玩市场势必要拆迁改造,因此该区域商铺前景更为看好。 从成本角度看,目前土地价格急剧上升,有的地块成交价格已经上升到数百万元/亩,甚至有的地块每亩地价已经超过千万,土地稀缺性将进一步体现。在这种背景下,市中心低容积率并带有城市特色、同时政府必将进一步保护发展的文化性商铺升值更是必然。——古文化街一带恰恰是其核心和最主要的受益者。我个人认为,2005年底,这一带一层商铺的销售价格(包括二手房交易价格)将从目前16000——17000元/平方米迅速上升到23000——25000元/平方米一带,并有望在奥运会前上升到40000元/平方米。 2、郊区和郊县低价项目的机遇 由于土地招拍挂政策和建安成本上升等因素不仅仅只针对天津市中心城区,也同样对郊区和郊县项目产生巨大的作用,因此,单从成本拉动看来,郊区和郊县的商品房成交价格也将面临一个补涨过程。 以杨柳青锦绣花园为例,作为一个规划完善、小区环境优美、建筑配置水准相对较高的现房项目,目前2400元/平方米上下的成交均价明显偏低。我个人认为这个项目的销售价格(或二手房成交价)将在2年内(2006年上半年前)达到或者超过3000元/平方米,甚至达到3500元/平方米以上。 3、奥运板块、梅江、太阳城等区域建设将进一步呈现红火态势,但是在2007年之前这些区域将面临无新地可开发的局面。 三、热点产品 2002年,笔者曾经预测过天津市商品房的热点产品将从当时大行其道并且几乎是一统住宅江山的砖混6层住宅转变为9——12层框架板式小高层,并对当时业内人士指出的天津市消费者难以接受带电梯的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保守论点进行了辩驳。如今,板式小高层无疑已经成为住宅市场的主流模式,我的观点又一次得到了事实的验证。现在我再次以请教和学习的态度对天津市未来3年左右的热点产品进行预测,请各位读者给予批评: 1、产权式酒店将成热点 自2005年开始,由于土地价格上升导致开发商不得不充分挖掘土地价值、也由于天津市高档酒店业目前出租率明显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和国内平均水平、更由于产权式酒店产品目前在天津市还是一个市场空白,因此,2005年开始(可能从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将出现产权式酒店产品,根据本人了解的不完整的信息,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天津市区将出现最少5个,可能高达10——15个产权式酒店项目。而由于目前房地产投资产品少,产权式酒店将以其巨大的升值空间和稳定的高额回报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投资。随着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的参与和这些项目产权的证券化,产权式酒店将在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转让方面实现便利的投资出口,这也将进一步提升产权式酒店的投资魅力。 2、写字楼市场将异军突起 自2003年下半年至今,天津市商品房价格快速上升,但是写字楼市场却并没有出现大的涨幅,其原因一是因为天津市商务活动没有北京、上海等城市发达;二是因为作为中小型商务企业大多选择企业运营成本较低的中抵挡写字楼或者住宅楼办公等众多原因(这里不一一细说)导致的。但是,随着天津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城市建筑巨变带来的拉动作用,天津市商贸商务市场将出现繁荣局面。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成本和其它开发成本的快速上升,写字楼面临价格补涨,我个人感觉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写字楼将出现与住宅行情基本一样的快速补涨过程,而且这种态势将进一步延伸到奥运会之后。
中国的整体房价是不会下跌的,别发梦了,真正有能力买房的人在中国的人口比率上只是冰山一角,但这些人在资产拥有比率上却据了大多数《这种叫有钱人》,他们会不会让自己利用传销体系建立起来王国走下坡路呢?只要还有人帮他们去传销就不会有什么合理的房价出现。
只有天知道.房子对穷人来说,永远心中的痛.怎么办,我看你去买彩,中个500万,就没压力了.
明年可能还要上涨,但涨幅不会很大。原因不一,如土地使用限制,建筑原材料价格上涨,城市化进程加速,居民需求上升,银行加息,人为炒房促使价格抬升,等等。如果现在你急需买房,经济上又有能力,现在行动也不为过。以我个人的想法,还是再观望观望,毕竟是大投资,谨慎点好。
该项目位于钱塘江南岸,与杭州第二中学隔路相对,与六和塔隔江相望,距钱塘江约500米,总占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是一个由高层精装修公寓、服务式公寓、写字楼三种物业类型构成的功能复合型现代社区。该楼盘是南都房产集多年高层公寓和精装修公寓开发经验所打造的,邀请世界著名的王董国际有限公司进行建筑设计,泛亚易道负责景观设计,广州集美组担纲室内装修设计。该楼盘精装修公寓总数近800套,其中一期销售大约400套,开盘每平方米均价在8000元左右。 开盘日期:2004-10-25 竣工日期:2007-05-01 (大概)
商品房与一般住房的价钱比例是大不相同的,再加上地域的因素与所居住的地理位置的不同都是导致价格的因素。 就如:我家住于吉林省梅河口市,一般住房在1500--2000以上/m2。 商品房一般在:3500元以上/m2或者更高。小型别墅在50万以上。(分地段)
房价不能降,更不能降到崩盘!要不银行业、保险业受很大冲击。还有会影响钢铁、水泥、玻璃、涂料、装修业的发展。 要想房价降是不现实的。
一般繁华,环境不太好,治安很一般。公司没有工厂多,工厂一萝萝。房价。。。。好的均价4k左右吧,现在涨势不小。
脚丫长大了为什么鞋不长呢? 车价下跌了为什么工资不跌呢? 房价总是高于平均收入水平的,可以贷款买小面积的二手房啊,总价比较低,位置适中,压力也就不那么大了
就是明年再加息,房产还是会涨。因为我们的土地被政府所垄断,各级政府为了当地的GDP,不可能会真心实意地让房价降下来。他们要的是政绩,不会考虑当地百姓的住房问题。中央银行也不希望房地产市场降的太快,他们要的是平稳的增幅。所以不要希望明年房价会下来。
把握不大! 我也遭遇过同样的问题,法院的判决是物业提供了车位,只是私家车的增加造成停车位不足。再说,现在北京正在想法控制私家车,咱们又处在略势,我建议不要冒险。浪费时间不说,还惹来一肚子气。 收据的事情我觉得应该决绝。
首先是你的房子是装修的还是毛坯房? 基本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验收: 1.从国家规定的房间内的层高不低于2.6米; 2.观察窗户是否严密,窗扇开启灵活,是否存在渗水问题? 3.洗手间的卫生器具按装是否好用,冲水快慢,地面是否存水?上下水是否合理? 4.室内门是否变形,开启灵活,装饰面是否滑伤,颜色是否一致?五金是否配套? 5.地面地砖是否空鼓?房间方正,地板是否有响声等? 6.房间内的强弱电是否好用通电,是否合理? 6.房间方正、朝向采光情况?将来采暖、煤气等装的位置? 7.最重要的是进户位置? 8.实用面积,有必要的话先量一量,心中有数? 9 .还有很多,比如油漆的质量、乳胶柒的质量、分色线是否平直、阴阳角是否平直等等,有待验收时检查。 本人为本专业人员多年,以上供你参考,希望能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