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还是在郑州买吧,本人是做中介的,感觉现在郑州那边发展潜力也挺大的,北京这段时间应该会有所下降,已经是比较高的价格了,再买的话,以后会有发展障碍,所以感觉在郑州买最好!
这个问题好像很简单,前面已经和你沟通过了!!直接问他起租日是什么时候,租客成交周期非常快的,第一时间拉租客出来看房子是最好了,要准备多套房子让租客看,先看的几套没有看好的话,要有备选的房子,最好就是让客户看完适合他的所有房子,这样客户就不会出现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了!其实房产公司的房源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就是你没有带她看正好租的哪套房子而已!那就多带租客看就好了! 当然也不可能说100%所有的租客都能在你手上租房子!
既直催婚抓住点跟说租点房结婚态度要强硬慢慢跟说清楚说:现要求啊!想要租间点房结婚已经要买房孩嘛想结婚候间像点房啦哪孩想结婚住房啊直想着要结婚却理解理解我知道要我迁结婚啊要我实太委屈我吧我何必自讨苦吃自找罪受啊<br/>些我建议
两个月能省多少钱?凑活在那里住吧,找到了房子也得700-800.就住两个月,劝你不要折腾了。而且那得条件还不错。
只有去跟中介去协商了 为您服务的中介公司一定是小公司 打隔断的那种对吧
有点意思 呵呵 如果你是一房东 给他看 无所谓的 反正他免费帮你找租客 你不需要付服务费 如果你也是租客 那就没必要带中介看了 因为合租的人会很多 带中介看 会烦死的<br/>所以你自己衡量好吧 呵呵
既然他一直催婚,那么你就抓住这一点。跟他说如果不租好一点的房子,就不结婚了!但是态度可以不要那么强硬,之后慢慢跟他说清楚,就这样说:现在你的要求不是很过分啊!你只是想要租一间好一点的房子结婚,已经不是要买房子了。女孩子嘛,当然是想结婚的时候有间像样点的房子啦,哪个女孩子想结婚之后还住在这样的房子啊!“你就一直想着要结婚,可是你却不理解理解我,就知道要我迁就你,这样子还怎么结婚啊!要我这样下去实在是太委屈我了吧,我何必自讨苦吃,自找罪受啊!”<br/>这些只是我的建议!!
这个是常说的~飞单~<br/>中介公司给业务员是从佣金中抽取的10%到30%不等。<br/>业务员让你在不通过公司的情况下直接给他个人佣金的话他得到的就是100%。<br/>他就是在瞒着公司的情况下赚取外快!把自己的利益放到最大了。也就是说是业务员的个人行为不是公司行为。(这样的人是我们中介里的败类)<br/>一旦你以后有什么问题找到他们公司去,公司是不会承认的。<br/>找了中介,交同等的钱了。为什么不到公司去呢?以后有事也有地方可以找!
大的中介公司二手房交易过程比较详细,让他们再给你介绍那套房子,一般一套房子在很多中介那里都有登记的。大的中介公司服务基本上都很到位,该查的要查,不查的话,出了问题他们也承担得起。并且关于买房的基本流程也会给你讲清楚,会给到一些手册之类的.最好不要找那些小中介。大的中介公司会让你很享受买房的过程,而那些不太正规的小的中介只会不停的告诉你今天准备什么明天准备什么,被弄得一头雾水,说不定还会吃你差价之类的。
那个潆溪应该还是很好租的吧 那的空房屋很多 我以前就在那读书啊 而且 房租肯定也便宜 但是怎么说呢 那得中介所 好像还不是很多 所以 可能得你自己去问问了 其实 你可以在你想租的那片地方 或者是小区 去问门卫啊 或者是管理员 如果有的话 他们一般都会知道的 祝你好运
餐饮业需环评通过、申请营业执照。<br/>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提前退租构成违约,须承担房东违约损失。<br/>您好!合同是有效的,您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br/>首先:如果租赁物是违章建筑的话合同就是无效的。<br/>其次:至于不想租了那可能你要不到已经付的租金了。<br/>和房东协商解决最好了!否则构成违约,需要赔偿对方适当的损失。但是,如果该房屋存在问题(危机你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可以依据《合同法》第233条行使法定解除权。
他带你去看房子 是要给你开票的<br/>你自己找到了房主 不是中介公司的功劳 当然不能收费<br/>但是就我的经验来说 那房东也是一JB 我现在刚好在做中介的<br/>中介公司 带你去找房子 房东如果没给协议 他是 不会带你去的<br/>除非是中介的人自己看到了那里租房自己登记的 这也不是没可能的 <br/>但就证明了这家公司是黑中介 还有那房主 说真的也可能是一JB <br/>现在出现这种状况 我告诉你一招 找警察叔叔 搞不定我去死<br/>还有 最严重的是 麻痹 我好像是三楼
这段时间你可以不让其他客人来看房,因为这段承租期你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当然从道理方面说吧,一般只要房东好说话,看放的也很礼貌,很多租客还是愿意给新租户看房。
我个人是中介,但不建议你这么做,毕竟大家都有辛苦的,这点钱就丧失了良心似乎说不过去,好多人都说中介黑心,可客户经常调单的时候又有谁能看到啊..唉~做人要将心比心啊
被骗的几率很大,就算现在没被骗,她随时都可以退房,你到时也找不到人了,这样的见得多了……<br/>你看她的合同上写的是押一付半年了吗?现在到3月也就刚好半年,你怎么知道她是否交足了房租的呢?可能收了你的钱就退房了,另外,租房合同很好伪造的,租房最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和身份证,合同也得写明,你这样真的被骗的几率大。<br/>连她的身份证原件都不看,也不留复印件,很明显这人心里有鬼,只怕你到时候连人都找不到她<br/>如果现在还能找到她人的话尽量把房退了,或者坚决要求见房东,不然到时候被房东赶出去不知道为什么<br/> 个人建议还是找她退,不然就要房东联系方式取得房东的同意,不然对你没好处
你可以试哈去成都本土的一家门户网站看看,他们的信息量蛮多的,主要是他们和成都的万家中介机构联盟 里面有很多的房源信息 他们还提供免费的客服服务 帮你找到合适的房源信息 天府房产网 可以去看看
1.李某有优先购买权;2.若李某不买或出价低,别人可以买;3.李某有租满约期的权利,若另两方不许,则由张某赔偿损失。
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只考虑房产价值的高低,而忽略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对于如何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所知更少。事实上,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前和签订时更需要特别注意。 签订前 购房者一定要对售房者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1、查看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件。 2、房屋产权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如果是几位共有,则共有人是否全部同意? 出售房产时,房屋的产权共有人一定要全部同意。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也要全部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签章。 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1、售方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实? 2、房产面积多大? 3、该房产用途是什么?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 4、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 5、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6、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租赁双方当事人已经依法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该租赁合同由房地产受让人继续履行。这个规定的意思是售房者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地产,因该房产而签订的租赁合同是登记备案的,则租赁合同由购房者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签订时 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购置房地产,购房者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数人。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购房者准备好如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2、未成年人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明;3、有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购房者如是境外人士,所提供的公证材料是外文的需到上外翻译公司翻译。境外人士提供的有些材料如委托书、同意书等必须经下列境内外机构公证、认证后方为有效: 1)香港地区:经国家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2)澳门地区: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3)台湾地区:经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后由海基会将副本寄送上海市公证员协会,当事人凭正本前往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盖章;4)外国: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看清楚合同中的约定内容。 尽管二手房交易当中使用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是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规范文书,但其中也有很多地方需要填写,所以要仔细些,尤其注意以下几点的填写(如果正文写得不够全面,可在补充条款中加以说明): 1、房款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购房者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避免向售房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购房者如需按揭贷款,在合同中是否已经注明?(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要先了解贷款银行的操作程序及规定,一定不要使自己的贷款额度超过贷款银行的规定额度,造成贷款审核不能通过,目前上海大多数银行可以贷款七成);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家具、电器等设备随房产一并转交购房者,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售房者承担,交房后由购房者承担; 6、房地产的风险责任何时转移给购房者? 《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是:房地产的风险责任,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即购房者);但转让当事人约定自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交房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的,从其约定。大多数的购房者会选择使用在房地产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风险责任; 7、违约责任是否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是否约定清楚? 8、房地产买卖合同何时生效?(这对购房者是否能够很好地履行合同是至关重要的) 1)如果交易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则交易双方签字后合同即为生效。 2)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条件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3)交易双方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期限,附加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时生效。 4)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双方是境外人士,交易双方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经过公证,此时合同方才生效。
撤销租赁合同是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为了相互制约和履行合同规定而规定的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双方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间出现合同中所规定的违约行为,另一方就可以提出撤销租赁合同。
你可以直接和公积金管理中心操作,把房屋的预售合同相关材料带过去,公积金可以直接申请的,在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这种情况建议次承租人直接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次承租人与现在的承租人可签订购买设备等合同!
这要看你和中介公司如何约定税金是由谁交的问题,一般情况税金也就是个税是由中介公司承担,如果中介公司只给你租金发票,而个税又要你出,你可以向中介要这部分个税发票。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