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1 小区入住率不高时,物业会补齐相应的供暖费,因为每年开发商只要收齐70%左右的供暖费交到供暖公司,剩下的就基本自己赚了。 2 不入住的房屋要交40%的费用。 3 至于哪个月份搬入新居,交几个月的供暖费,都是可以和开发商或物业协商的,你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少收一个月的供暖费。
1.银行暂时不会没收您的房子 ,银行会在一段时间后会通知您 2.如有买家要买的话 首先你要先还清贷款再过户 未还清之前是肯定不能过户的 3. 还有如果你长时间不还的话 银行会有记录 以后想贷款是很难的 如果您以后还想贷款买房或办其它的 最好现在先还上 这也是为你好
我想要看你在什么城市,一线二线城市的房价都在降,可以等等,如果小城市,还是快买吧,当然是卖掉老房子尽量少贷款
觉得房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你对房子确实不满意的,按合同约定,可以申请退房和要求补偿。 至于打官司,那么就应该保留一些房子未达到标准的证据,比如逾期一个月,开发商仍然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其中任何一个的证明(也就是其中任何一个证书的取得时间大于“合同约定时间”+“一个月”),另外如果现在场地还是凌乱的,最好也拍照留证据。现在关于这些官司,都是比较照顾小业主的,只要有证据,应该问题不大。
根据法院的判例,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不管业主是否享受到、是否满意,都要支付费用,房子的质量问题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所以物业费是不可以不交的,北京市这种情况的官司都是业主败诉,歌手朱明瑛就是典型的例子。她嫌物业公司服务太差就拒缴物业费,结果被告上法庭,败诉、赔钱。
公民在其经常居住地依法进行户口登记且获准定居,即为该地的“常住人口”。该地即为该公民的“户口所在地”或定居地,是居民依法实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定居住地。 暂住人口是指在常住地以外的市、镇临时居住3日以上的人口。寄住人口属于暂住人口的一部分是指在常住地以外的市、镇暂住时间较长,从事工商等经济活动的人员。暂住人口不具有现住地的常住户口,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但必须进行相应的户口登记,一般实行来报走销的登记制度。公民离开原住地所在的户口管辖区而在另一地定居,即是迁移人口,应履行户口迁移的管理手续。在常住地以外的市、镇停留3日以内的人,即为流动人口,一般不履行户口登记而履行旅客住宿登记。 参考资料:
问题:请问你说的没有钥匙,指的是钱款已结清,而没有拿钥匙呢,还是预付款已付,而没有结剩余的款项,而拿不到钥匙? 如果你所有款项全部付清的前提下,2年没有入住,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和物业管理公司没有关系,2年的物管费必须结清. 如果你是首付,而剩余的款项没有结清,还没有和物管公司签订入伙手续的话,那不必交.
这要看你与中介签定的合同是怎样说的了?比方有无口头说明违约金问题,如没有说明入住必须要满两个月才可退房,不满两个月就算违约,而违约要付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那就不能收你的两个月违约金!因为你已付给了中介手续费了,他们也无理由再收取你的违约金了.反过来说,要是你们的合同里写着这点一条的话,或者口头讲过了,那你就得付这钱的,如果你觉得你很有理,那你也可以通过工商管理部门或物价部门来处理!
您可以找寻当时的中介部门,或者仔细阅读当时签订的合同,正常来讲,您提前两个月通知他您要搬家,合同上应该有注明,可以退还押金的! 但是现在她又要赶您走,是不是您的租赁到期了,到期的话,他应该无条件退还您的押金 或者找寻法律帮助(仅供参考)
你好! 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法过户! 就是不知道你贷款银行可以不可以转按揭! 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飨读者。 ■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产权证?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你好! 可以采取转按揭过户! 就是不知道你贷款银行可以不可以转按揭! 那么,到底什么是“转按揭”?“转按揭”到底适合于哪些购房人?以及如何办理“转按揭”呢?下面就将“转按揭”的相关知识介绍如下,以飨读者。 ■什么是“转按揭”?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如何办理“转按揭”?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转按揭”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购房者在办理“转按揭”时,由于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已经在房管部门设定抵押,所以当发生二次转让时,首先需要征得抵押权人银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后,银行发放贷款与房屋产权过户之间存在时间差,银行在办理转按揭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另外,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时,该借款人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时间应超过1年,且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抵押物必须为现房,并且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具有合法、完全的产权。此外,如果原贷款有连续两次(含)以上违约记录,那么该借款 人将不能再申请加按揭贷款。另外,借款人所能获得的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额度加上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能超过原住房购置金额或评估价值的70%,商用房不超过50%。 ■未取得产权证如何办理“转按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 ■办理了按揭贷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产权证? 按揭贷款只是购房方式的一种,并不影响购房者所购买房屋产权证的办理,只是在取得产权证后,需要与贷款银行办理他项权证,在他项权证办理完毕后由贷款银行收取,该房屋产权证取得后由业主自己收取。
拆迁是要先行评估的,房价高低和年限有关,你房子较新,会比周边的房子估价高,不过也不足以补足你现在重新买房的价格,记得一点,拖到最后总有好处,拆迁办给你的价格,你要乘2,让拆迁办适当还你一点,不要轻易松口,也不要找什么熟人,越是熟,就越是不好办,坚持就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
物业费是要缴纳的,按照国家关于物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已交付的房屋自交付之日起,就收取物业管理费.你没有入住,但是房屋已经交付.物业公司不会因为你一家没有入住而减少管理成本和人员.所以你得交费.你可以去查一下国家规定的文件. 办暂停取暖手续
从矿床成因类型来看,以沉积型锰矿为主,如广西下雷锰矿、贵州遵义锰矿、湖南湘潭锰矿、永州零陵区珠山镇锰矿、辽宁瓦房子锰矿、江西乐平锰矿等;其次为火山沉积矿床,如新疆莫托沙拉铁锰矿床;受变质矿床,如四川虎牙锰矿等;热液改造锰矿床,如湖南玛瑙山锰矿;表生锰矿床,如广西钦州锰矿
病房还可以,就是太小,我住的单间是最便宜的一天90,好像还有70的双人间,我没预约因为我是预产期到了还没动静就去住院了去了就住了,就拿的身份证。
在我老公家就比较迷信,说有孕妇家里大东西不能搬动,晚上不让我拿针线,还说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在娘家做月子,我娘家就没这说法,租的房子我也搬家了,我这胎在娘家生做月子
大间四张床,四十多,小间两张床八十多,单间有电视,冰箱,微波炉,洗衣机,二百多
背投是很多面前比较时兴的一种电视,电视很厚很高很大,不过现在都不用那种了,你家客厅比较大这个电视尺码看着有点小
我们住的是五号楼,如果去海边还要过一个小马路,它的位置其实就是,海边最近的有两个楼,那两个楼据说是商业用地的房,应该也可以租,但我一直没搞清那两个楼是几号楼,我们住的五号楼就在那两楼的后面,相对小区来说算是离海边近的了,我们住的是家庭套房,就是两室一厅,每间房都是双人大床,可以一家三口带老人去挺好的,还有一种是大床房,也可以住四五人的,那种便宜,只不过不是两间屋,有可能不方便,他们有业主餐厅的会员卡,可以管他们借,打八折,有时候还他们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