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去网上搜下110 在出来的第一个网上问问 那里有很多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们是在线交流的,给你免费的详细的相关的二手房的解答 希望对你有帮助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房屋交易手续费 买方:3元/平方米 卖方:3元/平方米 穗价[2002]97号 粤价[2002]108号 买卖双方承担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企业登记80元/宗 个人登记50元/宗 每增加一人每本证书收取10元工本费 穗价[1999]217号 穗价[2000]58号 穗价[2002]123号 穗价[2003]104号 粤价函[1999]532号 粤价[2002]163号 计价格[2002]595号 穗价函[2003]387号 穗价[2003]1号 买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买方承担 印花税 买方:房屋产价的0.05% 卖方:房屋产价的0.05% 买卖双方承担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契税 买方:个人购买普通住宅按产价1.5%计收,其余按3%计收 买方承担 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具体标准由调房总站核定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 • 个人转让普通住宅自住满5年且是唯一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个人转让住宅未满2年全额计征营业税,已满2年免征。其他按转让收入与上手发票的差额计征,不能提供发票全额计征。 卖方承担 土地出让金 • 按照房屋所在地段的标定地价计收,具体标准由广州市房地产估价所核定。 • 私人住宅按10%计收,私人非住宅按50%计收。 • 交易一方是单位的按50%计收。 • 已购公有住房按1%计 卖方承担
是要押金,一般都是押一付三的,这个你倒不用担心,押金到期如你没其它欠费是要如实退回你的,但有的话会从你押金里扣除的.其它注意的就是一定要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要不然会有很多麻烦事,所以这点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购买二手房的人应只缴契税、产权登记费和办证费,至于房屋与2006年对比差价问题不存在补税费。因为现在不是进行房屋的买卖交易,即使要交税费也应由卖房人负担。
其实现在先找个床位住下,等找到工作了再找房子会更好些。避免跑冤枉路,浪费上班族视之为“金钱”的时间。能直接找到房东租房当然更好。需要通过中介租房的话,应选择有良好口碑的房屋中介,正规的中介公司看房之前是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的。 找中介的时候记得问中介要张淘房卡。还有就是一定要签合同,明确细则,例如水暖~物业等。
有这个方面的政策法规吗? 我家一层 准备砌两层 高度6.5M 我家后墙距正后方家(2层房屋)正房外墙6.2M 请问我的房子能砌吗? 房子位于城郊农村。 你好,我家就在扬州。 现在的政策法规对于建筑而言,是没用的。 只要你砌房的时候,没人举报就OK。 告诉你个办法,如果有人举报,你就暂缓施工。 过几天再砌房。 这样就OK 了。
经查孙景春(我的爷爷)在烟台所成里忠义胡同10号共有房屋8间,1958年社会主义改造时出租6间,建筑面积68.23平方,西厢2间空闲,建筑面积22。74平方,当时8间房全部纳入改造。1985落实私房政策,对于出租6间房屋建筑面积超过改造起点应予改造,空闲2间予以返还,但因属危房已经拆除,按规定给予残值补偿,按每平方15元计算为341.10元。残值补偿款已于1985年9月2日由我的叔叔领走。
首先应该防止中介冒充个人,然后收取中介费,还有防止二房东,如果二房东住在那里还好点,不然收了钱然后找不到就惨了,一定要签正式的租赁合同,最好是能看到房产证,总之一定要慎之又慎!!
如果是直接从房东处租房,首先应核对房东身份和房产证明;第二,应与房东仔细核对房屋内设备设施和使用状态;第三,确认水电气物业费等清缴情况;第四,商谈房租费用交费方式租赁期限并签订合同。如果是从中介处租房,处上述注意事项外,还要核实中介人员身份,当然最好找品牌和口碑相对较好的中介公司。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那个对外销售的,是不合法的。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举报,要求处罚。
房产税已经明确会有变化,货币政策的微调也几乎是必然的,其他的变数就在于楼市调控政策倒是放松还是微调,甚至会不会出手救市了,这些我看三季度是个窗口期。
1、你没有按照合同支付房租违约在先;<br/>2、房东7月份和之后2次收取你房租是从事实上确认继续履行合同。<br/>3、押金在合同解除前不能当作房租支付,所以在2次交付的房租到期后你又违约了。房东可以依据合同收回房屋,若果合同上写明了违约金则你要支付,但违约金数额应当合理。<br/>《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签合同后按合同办事。合同期后再另商量!
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br/>若您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月租金,则在合同有效期内,二房东不得擅自涨您的房租,且您可以继续续租。若二房东要收回房屋,您可以起诉要求二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如果他想涨来年的房租 那就等来年再互相协商续签或改签合同<br/><br/>但是今年的合同已经签定了 就必须按照合同上来<br/><br/>他想把今年的房租涨成6万明显是不现实的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br/>(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二、违约金 1、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 <br/>(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 <br/>(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br/>(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1.首先由于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三个月交纳下半年房租,而你试图与房东商量更改未果,因此原合同仍然有效。<br/><br/>2.根据上下文,原合同所谓自然终止,应当理解为如果你未提前三个月交下半年房租,则房东可以在上半年到期后终止与你的租赁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br/><br/>3.因此,由于你未能提前三个月支付,所以失去了下半年的承租权。但是,你并未因此而失去上半年的承租权。你仍可以住到3月5日,如果房东现在赶人,是房东违约。你可以拒绝她。<br/><br/>4.不过考虑到租赁是种信任关系,如果现在你和房东关系已经弄僵了,则最好还是早早的另找房子较好。但是,如果你自愿提前搬出去,你可以要求房东将剩部分的房租退还给你,否则你就不要搬。
你好,只要合同各方都同意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律师的现场审查,会有留下隐患的风险。建议还是终止原来的合同,然后重新和产权人签订。
1、看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是约定签字或盖章生效,还是签字并盖章生效;<br/>2、如果没有约定,经过单位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授权人签字,都可以认定其效力的。<br/>最好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完全可以按照合同履行 当时签定合同时 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房东涨房租的那部分你可以不交<br/>他要涨可以在合同期满后再涨! 你完全有理由不交涨的那部分
2012年 8月 1日 13时25分壬辰年 丁未月 甲午日 辛未时甲午旬辰巳空 月将:午 父 庚子 后 父 己亥 阴 财 戊戌 玄 合 勾 后 贵 辰 巳 子 丑 巳 午 丑 甲 合 勾 青 空 辰 巳 午 未 朱卯 申虎 蛇寅 酉常 丑 子 亥 戌 贵 后 阴 玄 刚刚看了黄版主起课时间要正时,重新起课,8月1日13时25分是合同签订日期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归银行,银行确实有权力要求你搬出。 <br/>但问题是你搬到哪里? <br/>如果你在当地另外还有住所,那么银行可以要求甚至起诉你,要求你搬出,法院也会判决你限期搬出。 <br/>但是如果你在当地确实没有其它住所,银行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没有执行的目的地(一旦受理就要判决,法院没法判)。 <br/>或者你的收入足够在当地另外租房,法院也可以据此判决你搬家。
10000×1.05/12<br/> 结果对就对 <br/> 不对,看错 <br/> 有歧义,按月增还是按年增,应该按月,10000×1.05每月增 <br/> 500多,不定,每个月按照上个月的增5% <br/> 因为你的租金是月租1万,不是年租一万 <br/> 第一个月10000×1.05<br/>第二个月10000×1.05×1.05 <br/> 依次 <br/> 不是你想便宜就便宜的,按合同 <br/> 第一句懂,第二句不懂。可以争取按照第一句解释。
中介费与定金是两回事,中介无权扣留定金。<br/>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br/>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不能收取中介费,但可以收取必要费用。<br/>满意请采纳并给个好评。
我想应该是这样的。<br/>最好你和甲很熟,或了解他的底细。<br/>第一,确认甲和房主的合同期限和权利义务,要明确这个房主是不是真的,并且合同是不是真的,合同中甲是否有权利转租,期限?<br/>第二,他们,最好找个中介为你们办理相关手续,一旦他们的关系是假的,你被骗,可以找中介追回相关赔偿,并且中介会确认、会提供合同样板,会弥补你的经验。<br/>第三,房租最好不要一次交,谨防诈骗。
那你当时没有跟房东签合同吗???做生意要小心谨慎。
只要你和一手房东还存在租赁关系,你这个二房东当然有权力让这个人搬出去!!!
那要看合同上是怎么写的,一般来说签了三年合同,在合同生效期间该房屋没有出现本质问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问题等,若果其中一方终止合同应算其违约,(双方商议后决定除外)应予以违约赔偿给被终止一方,而转让费的话应该写在合同的相关条款里或者补充协议里,如果没有应该双方再行商谈,一般来说是不应该退回的,如果有居间方的话,最好和居间方说明,当然还是建议您带着相关证明及合同找律师咨询一下。。以上这些只是建议,希望您那边能够圆满解决!
这还要通知?在合同期满前1定时间内合同双方就应当协商今后的合同是续签还是终止的问题。怎样能通知呢?合同是双方的,即便1方在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也要在规定时间内告知对方。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