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专版有贷款计算器 等额本息法: 等额本金法: 提前还贷计算器:
要去反映一下!只是在网上发帖,顶多是发个牢骚而已;要向上一级并逐级反映问题,但要注意措词和态度;同时让传媒予以"关注"一番,这有技巧的,目的就是把问题给解决了不是?那就别在这费时了吧!
一、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本市且不在本市就业的或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法取得受益权的。
我这规定是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一年内(有的地方规定是半年),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条件是不高于你的房屋价格,比如房价10万,你的公积金账户有12万,也只能提10万。 对于办理按揭的,还可以每年再申请提一次公积金,规定是不能超过你的还款额,关于细节问题,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当然每个地方不一样,有的大城市可以半年,甚至每季度提取一次用于还贷。
有的地方不让取是因为被地方官员或者政府挪用了,比如南方某市房改办主任去澳门豪赌,输掉几个亿,就是动用的房改基金和公积金,因为这些钱缺乏监督。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同等比例缴存,所谓“个人缴一块,单位贴一块”。为什么单位要贴一块?有人说是单位福利,有人说是单位补贴,莫衷一是。我们不妨结合住房制度改革的大背景来做个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住房实行实物分配,能否分到房子以及能分到多大的房子主要取决于单位效益的好坏,那时人们的工资里没专门用于住房消费的组成,人们也没有以工资积累去购买住房的消费习惯。住房制度改革取消了实物分房,单位不再给职工分配住房,转而实行货币化分配,即在工资里体现单位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这样以来,职工从依赖单位转变为自住其力,单位由全包全揽变成发放住房工资,因此,将住房公积金定性为住房工资应更妥切,而且这份住房工资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从而与住房福利和住房补贴区别开来,后者可以由单位根据效益情况而自主决定发放与否。 带给你储蓄和财富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与单位解徐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可以提取公积金,看你的户口在哪,如果不在苏州的话可以。
应该是可以的,住房公积金就是用来买房的,你也是用来买房的呀。
用等额本息还款法:公积金贷款30万20年,月还款额1883.4元;银行按揭贷款30年20万,月还款额2065.36元。 你说的“比一次付清多还多少”是指什么一次付清,一年后?两年后?还是什么?不清楚。
第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二,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第三,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第四,借款人用房产抵押的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您的个人账户。
根据《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为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水平且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项目竣工以后市国土房屋局将对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比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何时、何地、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等一一公示。 另据介绍,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若干年内不能上市出售,如果出售,售房者将不能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市国土房屋局正在对经济适用住房发售的相关政策予以完善。
那要区分开发商为什么不愿意提供办理贷款服务。 1、如果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那么即使你自己办理开发商也不会同意; 2、如果是手续问题,那么没有银行愿意发放贷款
不可以,公积金不可以跨地区使用的。
有个做房产的老总说;什么是房价高啊 ? 房价再高 只要有买的,那就不算高 . 我听完这话把我气的半死,也就是说他花2角钱买的砖<一块>垒个窝你愿意往里专,他也没办法呀!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 唉 !这些喝老百姓血的吸血鬼.
是成都的东门大桥吗?据我所知,目前该片区2000年以后修建的二手房电梯公寓格在4500——5200元之间,根据房屋的面积、户型、装修情况等有一些差异,,你可以到附近的二手房中介门市去打价。
房价高 = 人均GDP高,当官的高兴。 房价高 = 投资利润高,奸商高兴。 房价高 = 物业增值,有房的老百姓也高兴。
银行现在的存贷比已经太高了,1992年时,银行存款利率大约为10.96%(年息),贷款利率大约12%,存贷比为0.92,现在存款利率大约2.2%,贷款利率6%以上,存贷比为0.37,你说银行是不是赚死了?银行的赢利根本不是上交国家财政,尤其是地方的银行以及上市的银行,就是工农中建也逐步上市了。 现在高房价的根本原因是国家和地方政府靠土地赚钱,就是从8.31开始房价节节上涨,其实中国一点也不缺盖普通住宅的土地,都是人为制造紧张。浪费的土地实在太多太多了。
2006年9月4日至10日均价:园区,均价为6339.56元/平方米;其次为吴中区,为5541.48元/平方米;高新区均价为5196.63元/平方米;中心城区均价为4935.10元/平方米,相城区均价为4204.65元/平方米。
04年底的时候2000元已经能买到靠近中心的房子,现在市郊稍好的也要2000元了。
无所谓平均房价,只有相对房价:(普通住宅)财富东方4000、新城阳光4700、雅士居2510、博客园4700、绣江南4500、蓝调沙龙雅园5300、花间溪4500、武夷花园4200、欣桥家园3000、月亮湾晓镇2800。 以上都是刚入住和明年入住的部分小区。供参考。
正阳小区、经济适用房、3600/平米、物业费1.5元、集中供暖、电话63803621、小区从网上看已没有房了。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很紧张的。 成寿寺有个四方景园3800/平米,大二期在内部刚开始卖。 丰益桥有个三环新城3600/平米。好像还有一期没完,你自己去看看。 10.1日北京市发布最新消息:北京拟禁止经济适用房直接上市流通 不知你的具体情况,有些事情还不好说。
岑村离华师有点远的,路况很差,环境又不是很好。我怕了到时你赶不上上课时间 石牌村就有点乱,不过也胜在离学校近。华师西门外有很多租房的广告,你信得过的话就尽管去问问吧 为什么要出来住呢?我知道800、1000块的那种宿舍看上去是差了点,其实住得久了还是觉得蛮方便的。而且华师学习环境不错啊。自己一个人住要注意安全啊!
根据国家对于土地的控制,房价下降是不可能,但是继续上涨也不会太高,因为脱离了老百姓的接受能力,就是有价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