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想交易安全,建议你这样操作,和卖房的签一份协议,扣掉房价他所要赚的差价打一份欠条,待与开发商签完合同给他钱.又有中介见证,这样的话,你就不用担心其中会有什么变故,房东也不怕你签完合同不给钱.
我跟楼主也有相同的遭遇。我2009年在清晨·御廷苑买的,下面20层去年就都办了预售许可证,签了合同,可是上面还有3层共24套是属超高部分(买的时候我怎么知道它会超高啊),还没有办到预售许可证,至今都还在等待中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房产证上的产权归属,是房产交易中心根据这个房产的《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名字来确定产权人名字的。 这个购房当时的《购房合同》上,可以按照购房人的意愿,随便可以写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作为房产的共同产权人。对房产证上已经确定的产权人,也可以通过赠送、继承、买卖交易、夫妻婚后的加名等方法,来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归属。
赠与的定义及如何撤销,《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即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br/>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br/>本案中九七年的时候大儿子公司分房,父母出钱买下了房子, 且只写了大儿子的名字(因为是农村工厂职工房),应视为是父母对大儿子的赠与。虽然“当时和事后说的都是兄弟两人的房子。” 但显然不属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无法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br/>(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r/>(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br/>(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br/>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的规定办理。 <br/>因此,父母无法收回这套房屋。
房屋基本情况。主要有房屋的面积, 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的地理位置;<br/>房屋产权情况。主要有房屋性质,产权情况,租赁情况;<br/>房款支付。房屋的成交价格,房款支付方式;<br/>作为卖方,房款交付时间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时间为节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__个工作日;拿到买方全部首付款后__个工作日;拿到全部购房款__个工作日;<br/>此外,还要约定好房屋内物品归属,交接水、电、暖、燃气等费用情况,以及交付当日发生的费用由哪一方承担;<br/>家具家电的处理;<br/>违约责任。
看看合同条款,如果一方违约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得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可以没有问题 可以落多人名字 在产权证有人数 您可以写3人 都是某某某 <br/>这个属于正常的财产分割 <br/>不过以后出房本会出产权证的副本 也有大本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您可以换位想一想,中介公司挣的是什么钱啊!信息费( ⊙ o ⊙ )啊? <br/> <br/> 他们把信息给了您促成您交易(没有他们的信息你会成交吗?他们作为中间方也不知道那方会违约!); <br/> 房主违约您可以向房主讨回违约金,并且让中介帮您的忙这样还好办一些; <br/> 您觉得在理吗?O(∩_∩)O~ <br/> <br/> <br/>第一 中介公司只是起到居间作用,没有法律责任。 <br/> <br/>第二 你通过中介 使得双方签字了 中介没有责任。 <br/> <br/>第三 中介费要不会来 你目前该要的是 房东的违约金 , 违约金是定金的俩倍 <br/> <br/>当然 你起诉的 能有要回中介费的可能性 但不大。 (这话非常在理!) <br/> <br/> <br/> <br/>O(∩_∩)O~祝您早些把违约金追回来!万事顺心!
一、你的合同完全有效,虽然预售期已过,但不影响什么,如果该开发商还在销售,那他们也只需要把预售证换成销售证即可。跟你应该没有关系,至于你暂时办理不了按揭,可能是因为他们销售证没有换完,所以暂时失去了销售依据,这只是时间问题。 <br/> <br/>二、开发商没有任何权利毁约或更改你购买时的房价,当时你们成交多少就是多少,他后面哪怕涨成1万一平米也不会影响到你。 <br/> <br/>三、民事诉讼法里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处理意见的总则是:出卖人未能履行合同的,买受人起诉,法院予以支持。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里第十二条规定,出卖人必须保证所销售的房屋没有任何的产权纠纷及债务债权纠纷,否则由出卖人承担一切责任。 <br/> <br/>四、据你所述,其他人都是做了贷款的,所以根据这一点可以确定这房子属于正规商品房,不必担心房产证的问题,国家规定交房后3个月内办下大证,但实际决定于地方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一般都在交房后1年内! <br/> <br/> <br/>五、在你没有拿到房产证之前,你跟银行贷款是由开发商充当担保人的角色,所以跟期房现房没有关系,都是一样办理。我建议你找到开发商问清具体是什么原因不给你办,也可咨询当地房地局查一下这个项目备案的情况。 <br/> <br/>最后祝你一切顺利!
你好!你单独和房东接洽没有问题,只要你们双方都隐瞒一下,不告诉中介就可以,他们起诉你也打不起这个口水官司,有那个时间多卖2套房子啥都有了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1、房东也应该有1份合同。他提前收房,需赔付一个月租金。<br/>2、违约金未付之前,你们已经搬走,看来你们也气糊涂了。<br/>3、如果不录音、再起诉的话,我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要不你们试试,让中介出面做做房东的工作(你先试探一下,违约金的可能性,可以与中介37开)。
写份协议到公证处公正一下吧。或者按照原来的那个业主你们的交易形式在交易一次。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你好,请问他女儿有委托书吗,如果有委托书的话他女儿签的字就是有效的,如果违约就没有签合同就是定金双倍返还,如果签了合同就是合同价的20%的赔给你。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所以需要详细看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br/>其次,如果买方已经涉及到违约行为,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让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解除合同,同时都可以要求违约金和赔偿损失<br/>再次,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br/>最后,如果打算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在时间上面要做好准备,现在的诉讼会经历3到6个月的不等<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你好,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对房子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任何人非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即使是房东也是如此,所以,你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房子考察。<br/><br/>你们可以协商此事,比如给你降低房租什么的,或者给你赔偿等等。
现在是年终了,如果买你房子客户是全款的,那么时间肯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就得等到四月份左右了!这是时间都是看银行放款的问题!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