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首付48万元(不含公积金),然后月供7000,其他的资金用于理财,可以到银行买理财
定金是不能退的,晕啊<br/> <br/>你怎么会没有能力贷款买房呢?<br/> <br/>我在天津,退定金帮不了你,但是你要是买那个房,需要贷款资质啥的,联系我就可以了。<br/> <br/>现在你就两个选择,1,定金不要了,2,想办法买那个房子。<br/>那是没用的,难得你还准备跟他们公司打官司啊,<br/>我觉得最好的解决方法是,你给售楼员5000块,让他从他们公司给你退出来定金。也就是说让他退你2.5万就好了。<br/> <br/>这个还比较靠谱。<br/>那你起诉开发商吧。
房子将被拍卖,然后 由死者的家属,父母,子女进行平均继承。过户是指这个房子属于本人。现在是贷款,房子是属于银行的。
1、住宅的产权 <br/>住宅的产要一般是指住宅的所有权。住宅的所有权,简单地讲,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住宅全面支配的权力。住宅的所有权一般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也构成了住宅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br/>2.住宅的占有权 <br/>占有权一般由所有权人来行使。当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的时候,占有权就为使用人行使——比如出租,当使用权发生转移时,占有权也随之转移。 <br/>3.住宅的使用权 <br/>对住宅使用的权力称住宅的使用权。会使使用权的人,既可以是所有权人本人,也可以是租房人等“外人”。在占有权和使用权暂时不归房主所有时,房主的所有权并未丧失。 <br/>4.住宅的收益权 <br/>收益权是指房主利用住宅、房产等产生某种利益的权力,比如上文提到的出租。 <br/>5.住宅的处分权 <br/>处分权由房主行使。只有房主才有权力处分住宅、房产、如继承、赠予、变卖、抵押等。但当房屋、住宅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时,债权人拥有房屋的处分权。 <br/>. <br/> <br/> <br/>6、房屋产权70年到期后该怎么处理 <br/>房屋的使用寿命是根据其设计年限规定的,但因为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故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可由产权人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该土地或按政府规划收回该土地,但对于地上建筑物目前没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这个年收入,也就相当于月收入1500吧,如果申请经适房,一居最多60平,如果按6000算,是36万不含其他税,首付10%,3.6万,如果采用公积金贷款30年,每月还贷1300元
你好! <br/> 夫妻双方有一方享受了房改,另一方就不能享受了。
离婚时候的析产 尤其是房产析产 主要是看房屋购买时候的出资情况 这个考虑的情况很多 不能简单说可以不可以。<br/>房屋的出资人是所有权人,按照出资比例,看房屋的所有权。<br/>请你自己查看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如果离婚前房子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他拿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到房管局做析产,析产后房子变为他一个人的名字,归档完成后你名下就没有物业了(以广州市来说大概30个工作日),当然你买房需要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后无婚姻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可以开具此证明);如果离婚前房子只是他一个人的名字,那就不需要等。
他们说的不对,问题在于银行(或则说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可以办转按揭.以前这方面有松动过,现在好象又紧了.这看地方及银行政策.不妨看下当初你签的贷款合同上的地址电话,咨询一下.如果不能办转按揭,你又想买卖的,只有将收到的首期房款部分用于一次性还清了.如果是家人间的买卖只有在家人间协商处理.
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1、户口必须在兰州市,2、收入在当地平均收入之下,3、必须要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你本来就是想买房的,可以到你看中的售楼部去咨询一下,说一下你的具体情况,他们肯定会帮你解决的。<br/> 我们这好多买房的也是自己做小本买卖,托亲戚朋友在其他的正规公司在收入证明上盖个章就行了。这个一般情况下银行不会详细的调查,只要把收入证明的联系人电话栏里填上自己认识的人的电话,银行打电话的时候说你是那个公司就行。<br/> 至于能不能那汽车作抵押就不知道了,每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反正我们这里是不行的。
按新规定,你只有增值的一小部分,还有首付款的现金以及利息<br/> <br/>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就是扯皮的事情,关键是你们两个人走不到一起去了,这才是最大的损失。<br/><br/>好了,说正事。她诉讼房子升值的要求合理,而且也会得到法院的支持。<br/><br/>预测一下结果:你应该会补偿她一些金钱,还是你还房贷。如果你实在觉得憋屈,法院提出来的时候你只需要不接受即可,拖拖拖!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只要你取得了房产证,该房产自然带土地,无论楼房还是平房的土地,都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无所谓。
两个办法,一是赠与,二是买卖,两者不会影响继承纠纷。
看卖方是什么原因了,如果他不想卖了,你可以要求退还双倍定金。 如他想先付一部分房款也情有可原,但要在合同中约定付多少钱办过户,过户后付余款
让老人写个授权委托书授权给大陆的人全权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然后在日本公证一下。
这个问题现在从你的描述中是没有办法解决的。首先是你母亲的办事方法不对,因为既然是想去世之后再给的房屋,那么应该立遗嘱,而不是直接过户,如果是直接过户的话,那么说明在那时她已经愿意将房产给老二老婆了,那么如何处置是她的个人权利了,你母亲和他人无权干涉的。 如何解决,只能寄希望于老二的良知了
需要出具委托书。 如果当地房地局要求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的,那么还需要公证处公证。 同时还需要双方的身份证
1、要到土管局办土地过户的; 2、办两证合一是有的,但不是每个地方都能办,有的是分开办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各一个; 3、虽然土地是整体,但房产可以分割土地部分,按比例分配,土管局会计算好的; 4、你能办交易是因为土地整体交易已经过户给开发商了,那么你可以要求开发商为你的房产分配土地的,找土管局问就明白了
如果价格合理是允许的,卖主就是净得32万,如果在北京就便宜死了,关键要看当地的房价来判断是否值得买。
这种情况是不能正常出售的,因为是集体土地并且没有土地证,只有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房屋才能出售。
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将来有问题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你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属于恶意逃税行为,(当暗地里这样做的人很多,也很少有人被查的)。2007年交房后你姐姐还必需先办理产权证,在她产权证生效后5年才能过户给你,现在这个社会亲情不可靠的太多了,为了房子子女反目的太多了,小心点为好,省得到时候吃苦头。你可选择用赠与的方式在拿房后尽快过户为好。
1、抵押问题: 房主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也就是说如果房主不还款,银行对该房产有优先受偿权,可以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房产。而且正常情况下,我银行应该已经取得了他项权证。在房产管理部门也会有该房产抵押的记载。因此,现在这种情况,仅仅凭你与房主的合同到房产部门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应该是原房主将欠款还上,与银行解除抵押,并到房产部门办理解押手续,然后你再与房主交易。否则你的权益不好保证。 2、土地证过户问题 在有些城市,个人住宅的土地证问题管理的不是很完善,一般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了。转让、拆迁补偿等都是以房产证为依据(当然如果是带院落的不是如此)。但为了谨慎,还是把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为好,否则将来管理逐步规范后,你再去办会更麻烦。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事项最好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没有办理过户的必要,也不能自己跟自己过户啊。 如果原来的名字是他前期的,才需要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