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要知道,二手房贷款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二手房不能满足银行申请贷款的条件的话,那么二手房贷款就岌岌可危。银行判决二手房贷款的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标准一:看是否有过贷款的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就被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经用房子第一过的,现在再次申请贷款,那就被视为第二套房。 标准二: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你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其中家庭里有任何一个人用房产申请过贷款的,那也会被视为第二套房。 标准三:包括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的。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现在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若是以前申请过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的,这种申请购买住房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申请。 标准四: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对于购置过的房产,不管是不是结清贷款的,想再次申请购房贷款,都将被视为第二套房。 贷款通过了,接下来就是贷款首付的问题了,那么,贷款首付应该怎样计算呢? 二手房按揭贷款的首付款的计算方法 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 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 若是二手房首套购房,则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至少30%,可贷款70%;若是二套购房,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不低于70%;利率为6.55%。 以上计算方法仅供参考,考虑房贷政策的变动情况,借款人在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前,可以提前先详细咨询了解,确认后再着手申请贷款。
1、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 2、协助贷款人(买方)签订银行贷款文本、交银行初审; 3、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 4、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证原件交给担保公司; 5、买方新产权证出件以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 6、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 7、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 8、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将房产证、土地证交买方,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
购房者在选定房源之前先交纳诚意金,在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诚意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诚意金交纳多少由开发商自行订立。 首付款 付款是房屋购买时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交纳的费用,那么首付款大约是多少呢,根据国家限定的居民首次购房最低付款比例为30%。而二套房比例贷款收付比例不得低于60%。 贷款相关费用 贷款需要交纳评估费用、印花税、银行开户费,在选择好贷款的方式后,购房者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贷款手续,在办理贷款手续同时,还需要交纳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律师费和公证费不是必须发生的费用,但由于办理上述手续时,程序比较复杂,所以大多数买方都委托开发商、律师所或其他中介机构统一办理。如果不需要委托代理办理或者公证,就不需要交纳这两项费用。 物业方面的费用 房子交房时需要交纳物业费用,其中包括物业的管理费、公共维修基金、装修抵押款、停车费以及水费、电费,供暖费等。具体的收费标准根据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资质所定。 合同登记和产权登记费用 最后,该办理房屋产权证了,购房者在这个阶段需要交纳的费用有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且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宅,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无论属于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一律按我省规定3%税率征收契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基金,按照总房价的2%交纳;等到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费,按照每套房屋80元的价格交纳;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证每件4元,印花贴税每件5元。这些就是您在购买一套商品房时需要交纳的费用,但是,买不同的房需要交纳的费用是不同的,因人而异。
看房:所购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共同拥有,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所购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一致,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算在内;房屋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系同一个人,如果不是,还须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等。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如是顶层住房,还应考察其隔热、防水、防雨等功能是否齐全完好。 定价:二手房交易最关键的环节就是确定房屋价格,对于经验不足的业主来说,定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价格高了难以找到合适的买主,低了又会使自己遭受损失。如果房子委托给有资信的房产中介公司,其专业人士会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为客户的房子做出较为公正的评估。目前较为常见的是采取市场比较法,评估人员凭借丰富的交易经验,熟悉了解整个市场行情,并根据每套房屋不同的位置、朝向、装修程度、房龄等因素,对房价做出微调,这样得出的评估价在实际交易中具有指导作用。 合同:首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业主对买方的承诺,这样有利于避免纠纷的产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据可查;其次,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先小人、后君子”,详细规定违约责任及相关的违约处理方法。如逾期交房、悔约等情况的处理,都应在合同中明确;最后,明确物业交割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明交房时间及交房状况,明确房屋交验时间是过户后还是过户前,房屋交验后产生的费用由谁来承担等。 过户: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买卖过程中最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一步。由于办理过户涉及一系列政策法规,且手续比较繁琐,而普通老百姓一般缺乏房地产交易知识,没有相关经验,不了解办事程序,往往跑断了腿,事情也办不圆满,还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建议购房者委托专业房产中介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可以省时、省力、省心。 付款:二手房交易不像其他商品交易那样可以“银货两讫”,如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性成了最大的问题。目前可行的方法,一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在办理过户当天或物业交验后,再把剩余的房款支付给业主(已付定金转为房款);二是通过第三方介入,对买卖进程及房款进行全程监控,或是通过公证处的房款提存公证,或是委托资信较好的房产中介公司提供担保,这样也能达到安全、省心的目的。 交验:物业交验是买卖交易的最后一个环节,如果能够顺利完成,客户即可安心入住,原业主也不再对房子负有责任了。验房的内容主要包括:物业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家具等是否已搬空;钥匙是否已交付;水、电、煤、电话费、有钱电视费等是否已经结清等。
1、了解房屋情况。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申请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5、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6、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7、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六、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七、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八、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1.选择物业: 购房者选择房产项目和具体房号,支付订金,签定预购协仪,开发商收到预定单后,保留此房。 2.签订合同: 开发商收到定金后,在2?3天内向买家的律师提供购房合同。买卖双方律师审查合同,无误后签字,合同成立。 3.支付首付: 合同成立后,买家一般在5-10个工作日内,支付房款的10%。等房屋成交时,买家再支付余款; 4.贷款申请: 如申请房屋贷款,准备相关贷款材料,由家和置业贷款经纪人协助。一般海外人士的贷款额度在60%-80%。 5.过户完成: 在合同规定的成交日,银行将放贷,同时买家支付余款,双方律师互持合同,进行房屋交割程序。完成过户。
1、房屋是否已取得所有权证书? 《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因此,购买二手房的首要条件就是看有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以,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卖方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卖方也是如此,应该在准备售房的同时就准备好《房屋所有权证》给买家,这样才能使得交易更顺利。 2、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声明? 房屋如果有共有人,那么在出售的时候就应该有其同意出售的声明,否则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所以,买家在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比如如果是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出面出售的话,买家就要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买家也是如此,提前准备好共有人的声明,避免无法成功交易,甚至陷入纠纷。 3、房屋的承租方是否放弃优先购房的声明? 有关规定表示,“出租方出售房屋时应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依据上述规定,买家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核实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如果存在,应核实出售人的出售行为是否已通知承租人,且已得到承租人认可,否则,承租人一旦起诉,该房屋买卖合同则会被视为无效。卖家则应该在出售房屋前就先获得承租人的允许,并取得其放弃优先购买的声明才可以。 4、房屋是否未设立抵押权? 如果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那么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否则不能抵押。所以,买家在购买房屋时应该审查房屋是否设有抵押权,一般来说,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就应该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因此买家可以审查权属证书原件。卖家也一样,如果房屋办理了抵押,在售房时提前准备好权属证书原件为好。
1、不能履行 不能履行可能是由于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了债务的履行,也可能是因为某些不可抗的因素而造成的,比如在以特定物为目标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意外毁损,从而构成了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 延迟履行也是逾期履行,也就是说债务人其实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比如逾期交房,逾期过户等。在这里要注意,是否构成延迟履行的行为,履行期限是个重要的指标。 3、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指的是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比如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去履行或者是只履行了一部分的约定,不完全履行的行为应该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标准。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一般为明示,也可以是默示。比如,售房者在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售卖给第三人,这就可以视为拒绝履行。还有就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规定,也叫作拒绝履行。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购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比起新房来说,比较复杂,所以需要清楚地明白其步骤,不然很容易在问题发生时手足无措,而且了解了步骤之后,也可以让购房变得游刃有余。今天,小编就教教大家购房应该做好的四个步骤。 一、查看房屋情况 购买二手房,首先要看你所要买的房子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看房屋所有权证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建筑面积是否与产权证上标注的面积一致;其三要看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出售的合同;最后要了解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属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有法定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房屋有无其他债权或债务纠纷。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通风、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情况。 二、沟通房屋价格 买菜需要讨价还价,买房也一样,不然总不能售房者或者中介是多少就是多少吧,所以交易双方需要沟通确定房屋价格,在沟通房价的时候,购房者要在坚持自己的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的房价走势,提出合理的房屋价格,并与对方讨论。除了房子的价格,还别忘了沟通房屋的付款方式、装修交工标准、入住时间、物业管理费用等涉及的内容。 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首先你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等资料,在约定的时间与售房者进行面签,一旦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也就意味着开始受到法律的制约。因此,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详细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违约的处理方法,并且认真履行合约。 四、办理贷款及支付房款 购房者应依据自身的财力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贷款等不同的付款方式之一进行付款,如果你的购房资金宽裕,那就选择一次性付款,通常还能享受最优惠的价格。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房款,但却有一定的支付潜力,可选择分期付款。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不适合你,你还可以选择银行贷款,但必须保证自己具有稳定的收入且能按时还款。
一、房屋质量一目了然。 二手房都是经过了好几年的使用期,房子潜在的问题都已经暴露出来,很容易看出来,如:漏水,地面塌陷什么的。也可以通过探访卖家的街坊邻居,了解房子质量状况。另外,八九十年代的房子虽然户型设计不太好,但质量通常还不错。 二、房子周边的配套设施健全,衣食住行很方便。 二手房通常都有很健全的配套设施,如:菜市场,医院,学校,公交车什么的,日常生活很方便。 三、房子几乎没有污染源。 新房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污染超标,如:甲醛,苯什么的,二手房经过几年的使用,有害物质基本挥发的差不多了,健康有保障。 四、交易简单,不容易出纠纷。 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不会上当受骗。 五、二手房的价格便宜。 碰到哪些急需用钱的卖家,你可以压压价,非常划算。 六、你可以选择一个拆迁风险小的地段。 买房子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拆迁,除了少数大城市,被拆迁的通常都是弊大于利,得不偿失。所以,买房子之前,就要把拆迁的风险考虑进去。至于哪些地段拆迁的风险大,这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最近,我这里在修路,一个新建的三层楼被拆了,房主从来都没住过的,好可惜。 七、用于投资的回报率二手房比新房好。 八、二手房的价格较新房更趋于多元化。 九、二手房都是现楼,不会出现“烂尾”现象。 十、你可以选择和什么样的人做邻居。 买新房时,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邻居会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买二手房时,你却可以先考察考察周边都住些什么人,有利于给孩子选择一个健康的环境。
1、买方咨询:即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 整体现状以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不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他证件; 2、签合同: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二手房交易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一、尽可能了解到卖家的实际状况 了解清楚卖家卖方的动机,是要卖方补仓?想换新房?还是想要偿还债务。只有了解清楚卖家的动机,才能规避潜在的风险。 二、购房时进行资金监管 买房前如果不能了解到卖家的实际状况,在购房时,最好实行资金监管,现在一般银行都有这项服务。资金监管的好处是可以在出现问题时立马停止资金流动,避免更大的损失。
产证不齐全的二手房不可以按揭贷款 二手房要办理银行的按揭贷款,一般是要求二手房有《房产一切证》才可以办理的。若二手房没有《房产一切证》就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房屋一切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个人房屋一切权的认可。若卖房一方没有取向房产的一切权证,在银行就不能办理按揭贷款。有三类房屋产证存在不齐全的情况,包括回迁房安置房、公产房、企业产房和小产权房。 无二手房卖出声明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 二手房若是夫妻共有的房屋,需要有夫妻双方同意卖出的声明才可以办理按揭贷款。若没有取得这种声明,则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另外,在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前,应该确定要买的房屋没有被司法机关财产保全、查封,没有设定抵押权。 除此之外,若房子的房龄过长,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过于偏僻也不好办理按揭贷款。具体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咨询当地的贷款银行具体了解的。 违反房产抵押规定的 有不能转移记录、查封、旧城改造范围内、小产权房等,不能办理按揭贷款。可以在购买二手房前通过房产局查档的方式确认房子的状态。 违反银行规定的 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所要贷款的房屋面积不足55平方米,产权年限大于30年的,银行不予按揭贷款。 个人原因不能贷款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贷款人征信不良的情况。一般信用记录只在征信报告中显示近两年的情况,若您两年内保持了良好的还款习惯,两年后,崭新的信用记录会刷新、替代旧的负面记录。如果您有类似情况,可以考虑刷新记录。
1、收取贷款银行所需的买方和卖方的相关资料; 2、协助贷款人(买方)签订银行贷款文本、交银行初审; 3、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交易过户; 4、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后将产权证原件、买卖契约原件、契税单原件、老土地证原件交给担保公司; 5、买方新产权证出件以后,担保公司将贷款文本及买方房产资料送交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 6、银行审批完毕后,凭房屋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为客户发放贷款; 7、贷款到达房屋置业担保公司账户后,通知买卖双方到场签字、卖方领取房款; 8、房屋置业担保公司代买方办理土地证和房屋抵押手续。将房产证、土地证交买方,将房屋他项权证交银行。
买二手房按揭贷款流程: 一、实地看房人员: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 对房屋现场勘察:所售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是否设定其他抵押权利;是否对外出租;如果是公有房改住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是否被列入拆迁公告或城市改造规划范围;申请的贷款成数和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卖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记录客户的联系电话;收取房产证复印件。 二、产权验证人员: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居间机构。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领取房屋产权转移审验查档证明,并保留发票;再验证查档,并等待查询结果;领取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和一份该处房屋最初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三、签署合同人员:信贷员、居间机构、买卖双方。 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复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四、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不足够时,需提供共同借款人并开具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申请审批表”的现住址一栏必须填写本市地址;如有共同借款人时,申请审批表需2人签字,且需签相应的一个声明。在填个人购房合同抵押物清单时,原值是买卖双方的成交价,折扣率=抵押值(即贷款额)÷原值或评估值(取低值)。房屋产权证编号、利率不要填写。 五、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六、产权过户人员:居间机构、买卖双方。 提供资料:买卖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契税证明、房管局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以上的,需提供交易评估报告,复印资料。5个工作日左右凭领证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及契税发票领取新房产证。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复印件没有用,做买卖必须由产证持有人自己出面的。手续都需要正本,还需要你的签字盖章等,买卖是很复杂的,不必担心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这属于同时履行问题,《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br/>因此,你可以在买方未付款前拒绝交钥匙。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这个房子的产权目前还不属于你;2、你可以要求卖家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
因为房子没有产权,是否有效很难说,但合同行为是肯定有效的。
这个中介是不合格的。在三方签订买卖合同的时候,三方就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至于说是不是违约,要看你们在签定合同的时候,这些内容有不有约定。对于目前来的情况来说的话,你买家处于一种劣势当中。你可以要求卖家退款,先把钱得到再说。然后看你签定合同的时候,有不有约定,再决定是不是采取法律行动。买房子的时候,最好找一个靠谱的经纪人。这样会省事,省时,省心,才省钱。
每个地方的做法不一样,你可以登陆当地的规划、建设部门的网站找到相关流程和要求。也可以咨询下一鸿城市改造,他们对这块也是满熟悉的,一般从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的程序上讲,房地产开发一般可分为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前期准备阶段、建设阶段、销售阶段和交付使用阶段。
我赞同“我是否可以坚持履行合同或要求房东给予经济补偿呢?”,应该可以要到一些经济补偿金的。才租到房子,又把你打发走,搬来搬去都挺烦的。还有你要花时间重新去找房子租等都是很烦心的事情。
对方提出的要求不合理,已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部分都是你的财产,包括护栏,因为是固定物品也是房屋的附属品,所以没有其他约定应当属于你的财产。如果对方再次期间破坏你的财产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满意采纳为答案并作出评价谢谢。
首先看你有没有签中介委托合同,如签了,中介收就相当于你收,没签我认为与你没半毛钱关系。<br/>2、你可明确告知买方没证,以后的一切与你无关。开玩笑谁会拿钱去干这么大风险的事。<br/>3、中介收定金,这是一种违规的行为。<br/>总结,可以通知中介房不买了。不会违约。但最终要看你合同怎样写的<br/>合同中生效条件是什么?开玩笑合同都签了,定金不是你收,你违约他找你,对方违约你找他什么?<br/>拿合同看对你有些不利。<br/>现在你只有3点可用,1、你明确告知对方你无证,能否办得了证与你无关。2、你可说家人在外不同意也不回来签名,共同财产处理是要家人同意的。3、无证,不能明确产权,视为无效合同,就不承在违约问题。
那要看你和中介签订的合同里是否有这项内容,这个是可以约定的。<br/>但是,一般中介是不会和你签订的,除非你的房价很低。
这种情况主张房屋产权问题不大,其他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法院起诉解决,对方不能以这些小问题不给你房子。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登 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事项,在国家职能部门登记备案,使社会公众得知其权利状 态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强化对不动产的管理,确认不动产诉讼归属重要 的根据。但是不动产登记并不意味着未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便无 效。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行为,而不动产转移合同则是债权行为,登记 只能对不动产物权效力发生影响,不能对不动产转移合同的效力发生影响,当 事人依据转移合同,实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才能最终取得不动产物权,该 物权转移行为与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债权行为是相分离各自独立。本案中甲 虽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名,但是始终承认该合同,且合同中甲乙双方就合同的标 的、价款、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均作出明确的约定,因此该合同是双方的房屋 买卖关系的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合同效力是不以过户登记为要件的, 乙以未登记为由来说明该房屋关系无效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关 系是合法有效的,乙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助甲办理过户登记。乙拒绝履行 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 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 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不动产物权变更所有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利的唯一凭证。本案涉案房屋系甲乙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 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 屋的事实,丙购买该涉案房屋,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在没有明确涉案房屋 产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事后发现涉案房屋所有权证登载在乙的名下,也 没有获得乙的追认,也没有要求甲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其名下。因此,乙的诉 讼请求依法应受到支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没有什么麻烦的。既然是爷爷奶奶的房产在过户,总得给他们居住的地方。看看过户前的协议是如何签订。我觉得亲情重要,还是协商一致的好。 <br/> 虽然房产证还没有到手,但之前的过户手续都已经完备,有你大伯反对恐怕是迟了。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天啊,看来传说中的“小产权房”流毒甚深、甚广呀,真心劝君就此打住。连国家目前对小产权房都持谨慎态度,你越发不要贪图那个便宜了。 <br/>首先,土地就永远不可能是你的,只能是人村里的集体土地,而且这样的房子再出手那是相当的难。即使协议购买了,也难受法律保护的。风险可想而知!!! <br/>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有房没地那算什么呀,你睡觉都不安稳的,而且今后国家处理这类房产的态度也非常不明朗,今后肯定是禁了的,以前的还不知道怎样处理呢,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那是相当麻烦的。更不要谈规范的收费、缴税和发票了,kfs都是先把钱糊弄到手,再一拖再拖。 <br/>别惹火上身了,朋友!
二手房产权过户,一直都要求卖方及其配偶亲笔签名。如果你现在国会,必须按照这个要办理,否则无法过户。 <br/>由于你有合同在手,而且已经居住3年,即使对方设计障碍,也不会给你造成很多损失的。 <br/>双方交易合同受法律保护,你只是过户受限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此事。 <br/>若协商不能解决,起诉定能够胜诉的。
应当依据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协议时的具体情况以及协议的具体规定来分析,如有对方明知你不知情、你丈夫处分房屋没有经过你的同意,或是你曾经向对方提出过异议等情形,则可以认定协议无效。<br/>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其中可能涉及诉讼时效的问题。现房屋权属没有转移,房屋所有权依然属于你们。建议聘请律师代理,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是你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在你买房合同上你就应该提出卖家何时迁出户口,否则会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你不付完全款<br/>对于你的问题<br/>一:你不能够把户口迁进取,一个房产只能有一个户口,除非你把户口落在他家的户口上,这还要人家同意,相信你也不会同意<br/>二:你会有很严重的麻烦,一般补偿有两种方式,一个是按户口补偿,一种是按面积补偿!如果到时候他强烈的要求和你耍赖,你会很烦!
如果想要 问的那么仔细还是得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说,才能得到答案,每个地方的政策不一定是一样的。但是这个新产证还是要办曾与才能转成你的名字,继承,只有等到你父母去世以后,才能转你的名。所以,要办就是曾与。<br/> <br/>补充回答:那就办继承,曾与没有原主人签字是没办法曾与的,所以继承,只要有你们是父子的证明,就行了。
如果你也在产证是建议你去掉你的名字,这样你儿子卖掉这套房子就算是首套了。
国家一般无缘无故不会去拆你的房子的,只要你有使用权就放心的使用啊。可能只有等到房子很旧了会拆迁,因为没有产权可能安置费稍微低一点。
可以走买卖手续,赠与以后是可能有赠与税的。不论房产证满不满五年,直系亲属之间过户费用是很低的,没有最低过户价。举个例子:你们自己签合同100元买卖此房都可以。也就是说全部费用顶多几百块!
房产证过户了吗,还有签了购房合同没?<br/><br/>如果没有,建议你和亲戚协商,赔点钱当他的损失,如果现在的房价比买卖之时高很多的话估计他也不会同意,看你出钱多少了<br/><br/>签了合同,过了户的话基本上不可能要回来了
0年产权房产大都不受限购限制,在目前住宅限购的情况下,不浪费购房名额,这意味着你想买几套都可以,更不会使用你购房名额,想投资不动产保值,购买40年产权房产也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有些新婚夫妇,创业初期,资金有限,又不安于居住在偏僻郊区,浪费时间成本与交通成本;可先购买套公寓过渡,财富积累,可再次购买,完全不受购买过公寓房而影响,与此同时,可将公寓出售,这才是一次最具智慧与眼光的投资。
如果土地产权四十年、五十年或七十年到期,是不是房子就不是房主的了,如果要交费每年得交多少啊?很多购房者买房的时候都会有这样的疑惑。那50年产权房能买吗?我们从土地产权上来看,土地产权到期了该怎么办? 所谓房屋产权年限,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综合用地房屋建筑产权年限是50年。 目前,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50年产权住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并不完全一致的情况,用40或者50年产权的公建用途土地开发住宅物业只是其中的一种,在房地产市场上,还存在着其他的类似情况,例如工业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70年居住用途土地开发办公物业等等。 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行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 很多购房者渴望了解“50年产权住宅”项目与普通住宅项目有什么不同。主要以下五点主要区别: 一、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二、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三、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四、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房屋产权年限性质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土地性质实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定了。商用或住宅性质是随着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政府从区域发展需要为该土地定出合理的功能性质,如新开区域的商业配套用地,是为区域居住提供的未来生活配套。 但现实却是:在新兴区域发展初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不成熟、入住人口少等原因尚不具备较好的商业氛围,如果坚持开发纯商业用房将很可能与市场脱节,销售艰难;而住宅价值明显较高,且易于销售变现。因此,开发商大多都会采取变通方式??部分项目在产品规划上不完全按照地块控规性质的限制,在功能上偏向住宅功能,结合市场效应,从而出现了综合用地、商住用地上的住宅项目,也就出现了40年产权的住宅。
40年产权房的优势: 1、 地段好: 这类项目往往处在市中心较好的位置,地段稀缺。周边居住氛围成熟,交通便利。一方面,有的项目本身立项是写字楼,因而可以注册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将房子出租给小公司,租金收益远大于普通住宅。 2、 门槛低: 低总价的投资门槛,是“40年、50年产权住宅”受投资客追捧的主要原因。单价比周边其他项目的价格每平方米低几百元到千元,面积主要集中在30平方米-90平方米之间,特别是一些3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户型,对于许多初次置业的青年人或投资者,门槛较低,接受度高。 40年产权房的劣势: 由于土地性质是商业兼容住宅、综合用地,即便开发成了住宅,但由于收费标准不同,生活费用、买房税费以及二次交易费用都将高出70年的住宅一大截。 1、 生活费用不确定: 按商业用途规定,水、电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水和电的价格都大概贵1倍左右。但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与政府协商,承诺能按民用水电标准收取,但具体怎么交法还是交房了才真正知道。 2、 税费无优惠: 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享受减半政策,为1.5%;而40年、50年产权的住宅,契税按3%缴纳。 3、贷款限制: 买此类物业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贷五成或六成;利息也不同,商住楼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个月要多交利息费用。 4、产品结构受影响: 商住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居住舒适度较普通住宅低,一般没有露台、空中花园等。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 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产权并不都是70年 40年产权不是违章建筑 法律规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也就是说,40年或5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但是一般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 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 并不是拿到房产证时 举例说明: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真能等到70年期满的房屋比例不会太大 土地使用权可以延长到70年,但事实上,大部分房屋等不到70年期限届满就会被拆除。原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因为规划改变等问题,“中国许多房子的寿命只有25至30年。” 明源地产研究院的王恒嘉表示:英国建筑的平均寿命达到132年,美国是74年。我国重点房屋设计寿命为100年,一般为50年,现实中,却经常有还很“年轻”的房子成为危房。 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怎么办? 使用权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费或无偿续满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为危房,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还在设计使用期限内就成危楼,原开发商还在,则需要承担责任。70年里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验业主彼此之间的合作能力。这也是开发商的机会,很有可能会有专门干重建的开发商出现。
“买房落户”需准备这十种材料,市民不仅需要看清楚,在办理前,还需要进行准备,这10种材料为: 1、个人入户申请书,申请书中要将本人及随迁人户籍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诸要件逐项阐述清楚,要亲笔签名落款; 2、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记录证明》; 3、用人单位出具的入户介绍信; 4、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以下人员不再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用人单位产权人申请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产权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个体工商户申请的,要审核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7、省、市等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 8、《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入住小区开具的物业入住证明; 10、配偶在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在本市有工作的随迁配偶可以出具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本人在省、市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原件后,不再出具原籍区、县及就业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明。
买房迁户口的准备工作 1、前期首先需要本人拿身份证和户口本在原户籍地派出所先开具一个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需要前期回老家办理,当时去就可以开出来。 2、找小区物业出具证明,也是需要前期先准备好,物业?证明您购买的楼盘具体的房号并已入住,同时还需要盖章。 3、到“武汉办事服务”网站下载《购买住房办理武汉市常驻户口申请表》打印并填写。 4、本人书面申请(几个人申请落户申请书就落款几个人的名字,一般能落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一家三口人的户口) 5、《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所有权证》(合同方是不能迁户口的,必须在办理两证之后才能落户) 6、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如果手上没有合同了,可以找开发商借,迁户口必须要有买卖合同,否则不能办理) 7、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个人资料带齐) 8、两个小孩的需要出具计生证明(如果有两个未成年小孩需要先迁入其中一个,另外一个之后再去派出所申报挂靠)
1、申请办理买房迁户口须持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明; 2、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房屋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 3、申请人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4、申请人是在房屋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员; 5、符合各省市的其他要求(不同地区迁户口的条件有不同)。
1、买房后应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保存。
如果购房合同中约定了户口不迁出的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起诉原房主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是不能要求法院判决原房主迁出合同,因为这不在法院的职权范围内。户口迁移属于行政管理范畴,要求原房主迁出户口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固定地在一个地方生活和工作的时间越来越少,尤其是现在的80后、90后,他们更喜欢“迁徙”的生活方式。我国实行户籍制度,因此,对于到外地生活工作的人们来说,户口的迁移就显得格外重要。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登记户口登记的原则,即当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方便生活。 户口迁移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办理人准备很多证明材料,才能保证户口顺利迁移。那么户口迁移都有哪些证明材料呢,主要按以下几种类型分类: 一、外省市户口迁入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三、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无产权房是指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是禁止公开交易的。在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中,买卖双方一旦发生纠纷,房产证是房屋权的 证据,购房合同属于次要证据。一旦卖房人将房屋抵押或转售,买方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另外,公证机构应该根据房产证的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如果双方发生纠纷走诉讼程序,其公证效力也将受质疑。 买房不是一件小事,动辄就是几十万,所以提醒消费者,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一定要多加小心,目前还没有一种合适的办法处理这种交易,保证双方的利益都不受到损失。
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
房子产权过了70年就收归国家?这个说法曾经一度在坊间流传。如今,房产已经成为大多数中产家庭资产负债表上最厚重的一块,房子这最重要的财产可容不得半点马虎。其实,坊间流传房子70年产权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它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由于户口迁移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法院无权判决他人迁出户口,公安机关亦没有强制他人迁出户口的权力。那么如果二手房卖家不想迁出户口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不受约束了呢?其实不然,虽然法院无法判决迁移户口,但买房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 一、违约金最高达房款20% 很多的户口问题出现在教育地产及连环买卖中,如果房屋为学校的教育地产,那么如果买方无法落户则会影响孩子的上学。另外,如果房屋出现多次交易也极容易出现上任或上上任房主户口仍遗留的情况。 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多对违反户口迁移义务的违约金进行了明确规定,如一般约定按房屋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按日支付违约金。因为违反户口迁移义务的违约行为持续时间较长,导致诉讼时违约金数额较高。多数人要求违约方缴纳几十万元,也有部分要求的高达百余万元,最高数额已经达到总房款的20%。” 二、不迁户口会有哪些遗留问题? 如果登记人不同意迁出户口或不具备迁出户口,或者涉案房屋有其他无法落户的情况,买房人可以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主张相应的违约金。如果双方明确约定涉案房屋对应的学籍指标归买受人使用,如果卖房人违约,有可能导致买房人购房目的无法实现,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那么买房人可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禁止使用涉案房屋及该房屋对应的户口的学位。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通俗点讲,就是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为40年。
房屋产权是从开发商拿地备案时间起算,所以多数情况下,入住后的使用年限没有70年、50年、40年。 举例:开发商在2016年拿地并备案,3年的时间把楼房建好,于2020年通过竣工验收开始销售。业主于2021年从这里买了房,装修完成后2022年入住。那么房屋产权是从2016年开始计算的,即2016年+70年,也就是说2086年到期。50年、40年产权的房屋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