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多,你也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这套房子.如果了解到她的债务比这套房子价值少,差额足以支付你的首期房款,就不用申请保全;<br/>问题二:房子的所有权以过户为准,签定合同并不表示你是房子的所有权人.
这个房子还是A的,这个性质是明确的。<br/>B拿着A的房产证,这个就非常被动,如果A没有缴纳部分房款还给A的父亲,为什么把房本给他,这个就不好解释。<br/>现在打官司,A都不会起诉,没有证据。并且福利房法院不会受理的。<br/>现在的办法就双方协商解决,既然是亲戚就应当有协商的基础。<br/><br/>当年A出钱并以A的名义购买了其单位的福利分房。<br/><br/>这是你说的。而福利分房,是有资质要求的,不对他人。只有A才有资格,在这福利房购买协议上签字。<br/>现在B拿着A的房产证等一系列材料手续,认为房子有他的一份<br/><br/>这句话也是你说的。既然房产证登记人是A,还需要扯皮吗???规定,房子产权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姓名,不看别的!
房子过户肯定要缴费的,国家要收契税。<br/>水,电,气如果是物业代收费的,不用过户,也就没有费用。<br/>如果是银行收费的,要看等级人是住房地址还是人名。<br/>用地址注册的也不用过户;等级人名字的就必须过户了,收费多少看当地具体政策。<br/>有线电视必须过户,以前是收费的,北京现在免费了,其他城市地区不清楚。
这个不是你的责任,不是你中途违约,是房子本身的产权有问题,中间的任何费用都不该你来承担。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打110报警处理。
依合同办事,只要是自愿公平的前提下,就有效.可以先通过中介方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法院诉讼.找律师吧,他们肯定乐意帮你.
【答案】D<br/>【答案解析】<br/> 文段主要围绕“二手房备案系统”展开介绍。首句介绍“二手房备案系统主要是控制二手房的成交情况”,后文通过两个并列结构的分句具体阐述二手房备案系统的重要作用。可见文段的议论主体即为“二手房备案系统”。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br/>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br/>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br/>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br/>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br/>5、登记费:80元,。评估费千分之六。<br/>6.如果是通过中介交易的,还需要交纳一定的中介费,由于目前各中介公司的收费各不相同,这需要您具体咨询相关的中介公司。
先过户再进行付款。就是需要他公司的相关手续,然后去房管所过户就行了。注意手续齐全,实际房屋和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否有不一致的地方。
主要是钱款交接时间,有具体时间表非常重要,其次就是违约责任.<br/>建议你找个中介代办一下!<br/>目前天津资金是由政府监管的.<br/>钱款不要走中介.
您好,根据所述,涉及到的房子应该是小产权房,即是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上建盖的房屋,按照现有法律政策的规定,买卖该种房屋,确实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
这个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的 在百度找不到答案的<br/>每个地方的价格都是物价局定的 标准<br/>所以你要去房产局去打听下哦(貌似有些手续费可以免的,不过来又熟人...)<br/>过户的话 契税什么的都要从新交的 我估计大约也是在5000左右(最高5000)<br/>我们这里一般情况都是3000左右、<br/>谢谢<br/>往采纳
1、让中介出个证明,就说房主已经死亡,买卖合同无效。 <br/>记住是书面的。 <br/>2、自己通过公安查该房主的身份,如:是否死亡。 <br/>3、上房管部门查看,此要出售的房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这个已经死亡的病人 <br/>这三点若是统一起来就没有问题拉
当我们看好一套二手房时,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产权证, 看对方提供的产权证是否合法有效,然后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到底有几个,要是产权证上的共有人有二个及二个以上,那在和出售方签合同时,就需要所有的房屋所有人都签字,或是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看好房子,我们决定购买了,就需要交定金了,交定金时,要注意对方的房子是否还在按揭中,如果还在,定金就不要盲目地交到出售房子的人手中,而应交到一个双方都信赖的第三者手中,或者直接将由银行监管。同时还要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写清成交金额,交楼时间,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额。 如果买卖双方都能按规定来做,无论怎么交易风险都应该很小,但首付款最好交由银行来监管,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虽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监管费,但以防万一出现问题,这笔监管费还是值得花的。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签订买卖合同了,我们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即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第一种: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好的方式之一。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若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需共同协商。例如双方均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年**月**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第三种:法定解除 这种解除合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主要是针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例如由于房价上涨造成卖方明确告知买方房屋不继续出售,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双方约定某一具体日期之前,买方支付房款。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经过多次催告,买方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卖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购买期房付款流程如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以上规定购买的期房应当按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如果没有约定房款的支付时间,就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如果按揭购买期房的话,要看开发商的付款时间了,一般都是在交房前就会办理按揭手续。
1.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环节。简单来讲,我们购房者如需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需要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才能按规定的房价百分比,提供给购房者贷款。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出售房屋前,通过房产评估精确估价,也能对所卖的房子心里有个谱,利于我们尽快出售。 2.一套旧房价值几何,可不是评估师凭经验“毛估”出来的,必须有一整套计算操作办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通常选择三套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比物业:与需要估价的房屋地段相近、成交时间相近、物业类型相同、房型相同、物业建筑年代相近、结构相同、权属相同、价值相近。
首先征得房产开发商的同意便可申请退房,随后要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退房资料,然后到网上公示退房,注销预告登记即可。 如果已经办理好按揭的话,首先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执行合同的话你要是想要退房,双方达成一致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了;需要先还清房贷才可以去房管局取消你的房屋信息,才能达到完全退房的目的。你不还清银行贷款如何从房管局信息上取消你的房屋。
方一次性付款的。签订买卖合同。验证查档:查验房地产证件与标地物是相符,与产权人是否相符,房屋产权是否是一人,有无产权纠纷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需办理上市证,可能会涉及房屋超标问题。) 立契付款:交易双方持房产证、生份证及相关手续到交易处私房科,在房管局工作人员监督下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4份,《过户申请表》1份。同时买方应将房款交付给买方。交纳税费。 房产权属登记,领取新证 。即通常所说的房屋权登记,包括房屋权登记,房产的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权属依法登记,领取新权证后,其产权就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依法对起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利。物业交割。
1.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2.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玩房地产的人的共同印象。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风险和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期房和现房的称谓,实际上是根据楼盘建设和销售的不同时段来划分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房都会转化为现房的。 3. 期房具有几点优点。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到10%,甚至更多。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有一次和分次的付款方式,优惠也不一样。
1.小产权房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正是因为小产权房未来的不确定性(但至少没人敢拆了房子让业主睡大街上),才是这样低的价格,只要学过一点经济学,都明白,小产权房符合商品增价定律,那就是价格低。 2.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小产权房,中国其它地方说不清楚,但作为“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的确是后的 。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 对于小产权房来说,我国规定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了,我国的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而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小产权房能不能交易和小产权房的交易有没有保障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二手住宅典当借款,是指银行向借款者贷出大部分购房资金,购房者以日常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典当,若购房者不能依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子出售,以抵消欠款。购房者向借款银行填写房子典当借款的申请表,并贷出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文件、房子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借款银行通过检查合格,向购房者进行借款,并根据购房者贷出的房子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签约的典当借款合同,处理房地产典当办理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告后,可按房地产商提供的约好日期前往检验房子。收房时,首要查看房地产商的文件是不是符合规定,即:《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的章等,然后再对要接纳的房子进行实地检验。在验房过程中主要应留意以下内容: 1、查看房子手续 查看入住的房子是不是是自个所采购的房子,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从头核对并进行替换; 2、断定房子面积 面积差错应在入住前,依据合同的向房地产商提出建议; 3、看房子构造 对房子质量进行查看,如发现构造情况,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构造性情况,应和房地产商交代时照实做好书面记载,并规定房地产商书面许诺在必定的期限内进行修理; 4、清点房子状况 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对房子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查看水、电、气、热等设备无缺程度及运用状况,如有不符或残缺,应在交代时规定房地产商在交代清单上注明,并规定房地产商书面确认详细替换和配齐的日期; 5、断定房子物业状况 对房地产商供给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断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明白”或“无法认定”,并由两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1.小权产房同宅基地房屋性质一样,土地由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 2.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交易小产权房时,买卖双方在合卖买条件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或亲属死亡证明,到集体室办理可以了,如果买方和卖方都是本集体成员,则可以买卖;若是有两方不是本集体成员,则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房屋户型是独一份的,没有其他人销售,那么卖方定价的自由度可以更高一些了,因为没有房源会跟你形成直接的对比。而只要你的房源价格不是太离谱,你就有可能成交; 如果还有其他相似房源在售,卖方要关注相似房源的挂牌情况,看自己的定价是否过高。
常见纠纷一:一房多卖 如果买方在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发现卖方将同一房屋也出售给了其他人该怎么办?谁才能获得房子的产权,损失方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根据如下顺序来确定谁来履行合同:(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方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确定。而对于没能获得房屋产权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见纠纷二:签约不过户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属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买方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卖方表明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且要求收回房屋,买方好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防止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房款及违约金。 常见纠纷三:借名购房 对于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来说,借名买房就成为一种“投机取巧”的手段,但这种情况往往也意味着风险。常见的风险有: (1)借名者没有保留足够证据说明借名购房的存在,导致钱房两失。 (2)被借名人私自出售或抵押房屋,如第三方属于善意。那么借名者无法要求取消交易或要求抵押,只能要求被借名者承担责任。 常见纠纷四:房款纠纷 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买房,需要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中介等多方人员,很容易出现纠纷。这里就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环节将细节标注明确,如何时交首付、何时办贷款以及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
房产交易流程 房产交易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交易,形式、种类也很多。每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规则及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也不例外。房产交易是指房屋权人通过买卖、交换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拥有《房屋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房产交易中的二手房交易又称存量房交易。二手房的交易方法为:买方咨询后双方签订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并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通过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 二手房交易需要的注意事项为:房屋的产权是否明晰,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房屋手续是否齐全,福利房屋是否合法,物管费用是否拖欠,市政规划是否影响,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中介公司是否违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等等。
买期房流程是什么呢?第一,相关的消费者应该要选择好打算购买房子的地点,然后到当地的售楼处询问了解市场的行情。第二,消费者要询问房屋的价格,首付的比例还有交付的时间等等。买期房流程是什么还有哪些呢?第三点就是明确之后,相关的人员就可以签订购买期房的认购书,还可以明确交付的时间以及违约的责任。第三点,签订购房的合同,合同中应该要对房屋的质量还有验收要求作出详细的规定,如果说明确不能按期交房或者说交房质量和承诺不一致时,各项的赔偿计算方法,文件都应该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买期房流程是什么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第五点就是要随时关注楼盘的施工进展情况,第六点就是要等到房屋盖好之后,再确认质量不存在问题的话,就可以办理相关的入住手续,领取房产证。买期房流程是什么?期房的适用人群又有哪些呢?一般来说,期房主要是适用于经济不是过于富裕的人群,当然,购房者如果想对房屋的质量还有施工的材料等有一些了解,以便在查验房屋时,如果说有偷工减料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对于一些想要解决刚需的人群,都是可以考虑的。
购买期房付款流有哪些 1.购房者依照约好好的期限来付出房款。 2.如果对房款的付出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合同法照旧不能断定的话,购房者应该在收到标的物或许提取标的物单证的一起付出。 3.合同收效后,当事人依据房子的质量、价格或许酬劳、实行地址等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可协议弥补。 4.如果不能达成弥补协议,那么,应当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许销售的习惯来断定。 5.依据以上规则买的期房应该依照签定合同的期限来付出房款。 6.如果没有约好房款的付出期限的话,应当依照新合同法的规则来处理。 7.按揭借贷购买的期房,要看房产商的付款期限,一般来讲是在交房前处理按揭手续。 8.还需求看你的合同上签定的付款的方法以及期限,如果合同上有清晰的约好,应当依照合同来实行。 9.有的房产商是不答应分期付款的,常见的付款方法有一次性付款、银行借贷以及公积金借贷。 10.证件都齐的状况下方可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
买卖期房的付款流程如下: 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2.未约定或者未约定支付时间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标的物或者标的物的提取文件. 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等进行补充. 4.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确定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5.根据上述规定,购买期限应按照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 6.未约定支付时间的,应当处理合同的规定. 7.如果抵押贷款购买期限,则取决于开发商的支付时间,通常是在抵押贷款交付之前. 8.这还取决于你方签署的合同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果有明确的协议,就必须按照合同执行. 9.不是每个开发商都可以分期付款,通常用于一次性付款、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10.的订阅时间是什么,如果你有一整套完整的文件,你只能签署正式的购买合同. 11.由于存在一定风险,价格低廉,支付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选择的开发人员是否正常,以及他的资质和实力.
1、买方咨询。销售两边信息沟通途径,买方了解房子整表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供给合法的证件,包含房子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供给了房子的合法证件,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销售的必经程序),销售两边签定房子销售合同(或称房子销售契约)。销售两边经过洽谈,对房子位于方位、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子交给期限、房子交给、产权处理等达到一致意见后,两边签定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子销售合同。 3、处理过户。销售两边共同向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提出请求,承受检查。销售两边向房地产处理部分提出请求手续后,处理部分要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对契合上市条件的房子准予处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赞同的状况回绝请求,制止上市销售。 4、立契。房地相关部分依据销售房子的产权状况和购买方针,按销售部分事先设定的批阅权限逐级申报审阅赞同后,销售两边能够处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销售进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我们所俗称的“白契”。 5、交交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杂乱,要依据销售房子的性质而定。比方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处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销售两边在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处理完产权改变注册后,销售资料移送到发证部分,买方凭收取房子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分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借贷。对借贷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定完房子销售合同后由销售两边共同到借贷银行处理借贷手续,银行审阅买方的资信,对两边欲销售的房子进行评价,以断定买方的借贷额度,然后赞同买方的借贷,待两边完结产权注册改变,买方收取房子权证后,银即将借贷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结销售。买方收取房子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给房子并结清物业费后两边的二手房子销售合同所有实行结束。 商品房交易留意事项 1、房子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子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承继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所有共有人签定房子销售合同。如果仅仅部分共有人私行处置共有产业,买受人与其签定的销售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赞同的状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状况是否明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留意土地的运用性质,看是划拨亦或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运用,政府可无偿回收,出让是房主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子享有较完好的权力;还应留意土地的运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子的土地运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运用十来年,关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运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房子手续。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子享有权的惟一凭据,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销售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子的极大危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典当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处理获得后,房主还能够典当和转卖。所以好挑选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销售。 4、销售房子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担负,即还被他人租借。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重视过户手续,而不留意是否存在租借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运用的房产。由于我国包含大部分国家均认可"销售不破租借",也就是说房子销售合同不能对抗在先建立的租借合同。这一点在实践中被许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使用然后引起较多胶葛。 5、福利房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自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方针性住所,在转让时有必定约束,并且这些房子在土地性质、房子权规模上有必定的国家法规,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销售合同与国家法律抵触。
如果话可以的它的房屋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 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借贷所交费用: 1、首要大部分都是税费。如经营税,法规一般经营税的税率为5.6%由卖方交纳;还有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二手房销售总额的1%或两次销售20%的差额卖方交纳。还有契税等等。 2、中介费。中介工作费,在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规一致,所以收费规范是依照职业习惯来的。因而,难免会有收费不均匀的状况。 3、咨询费。我们能够先与中介咨询,可是咨询也要交钱。假如是口头咨询,依照咨询期限还有咨询深度来核算费用。 4、其他费用。
领表:《房地产转让请求批阅书》、《房地发销售合同》、《买方承认单》,填表。 销售:销售两边验人签字。 查档:查房子产权是否明晰、有无典当、查封(上午查下午出成果,下午查次日出成果)。 判定:做《房子安全判定陈述》。 核价:财政部分依据《房子销售(置换)合同》的成交金额评价房价。 地税:交纳卖方房产经营税(免税的地税部分开具免税承认单)和印花税,印花税销售两边各万分之五。 第二天或第三天交件 七天后交契税:交纳契税,收取契证交手续费:交纳销售手续费封卷:收取证回执 尔后十个有用作业日后 领证:买方拿身份证原件取房证。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本案中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登 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事项,在国家职能部门登记备案,使社会公众得知其权利状 态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强化对不动产的管理,确认不动产诉讼归属重要 的根据。但是不动产登记并不意味着未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便无 效。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行为,而不动产转移合同则是债权行为,登记 只能对不动产物权效力发生影响,不能对不动产转移合同的效力发生影响,当 事人依据转移合同,实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才能最终取得不动产物权,该 物权转移行为与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债权行为是相分离各自独立。本案中甲 虽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名,但是始终承认该合同,且合同中甲乙双方就合同的标 的、价款、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均作出明确的约定,因此该合同是双方的房屋 买卖关系的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合同效力是不以过户登记为要件的, 乙以未登记为由来说明该房屋关系无效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关 系是合法有效的,乙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助甲办理过户登记。乙拒绝履行 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 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 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北京市建委公示的《存量房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买卖双方填写信息表时,需要对标的物进行确认,并明确价款、支付时限等内 容,随后进行网签。因此,网签的内容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双方 具有法律约束力。 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及办理转移登记流程: 1. 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并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 2. 买卖双方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并持房屋所有 权证和身份证件等到网签服务窗口申请网上签约。 3. 窗口工作人员将信息表有关信息录人网签系统,打印合同第一部分内 容(1〜4条),交买卖双方核对确认。 4. 窗口工作人员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的合同第一部分和印刷 版的第二部分)、《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 行划转声明》、《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办理转移登记服务指南》交给买卖 双方。 5. 买卖双方根据约定填写买卖合同第二部分相关条款内容,并在一式四 份的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后,合同依法生效。 6. 买卖双方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地 税部门办理纳税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等价款;并按《办理转移登 记服务指南》持有关材料到权属登记窗口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7. 权属登记部门审核合格后,发放房屋所有权证。 网上签约完成后,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 首页“存量房网签查询”栏目,凭买卖双方签约时设定的密码,可查询房屋签 约情况及转移登记办理进度。买卖双方未达成交易、合同中买受人或资金划转 方式变化的,当事人应按照预先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对 网上信息注销的期限与方式的约定,到服务窗口办理网上信息注销。网签其实 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网签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以防“一房 二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本案属于典型的未经共有人同意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买受人能否善意取得 的案件。本案中,丙作为房屋共有人出卖房屋,其他共有人乙主张其无权处 分,因此这涉及到对买受人善意的考察。本案中,丁购买该房虽支付了对价, 但他并非善意购买。丁虽然主张基于其与丙的同学关系,乙对该房屋买卖的情 况是知情并认可的,但是丁没有证据证明其购买该房征得了房屋其他共有人乙 的同意。丁无证据证明该事实,即不能证明其善意购买房屋,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由此可以认定,丁购买该房并非善意,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 应被认定无效,乙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对于丙持有房屋原始购买合同及票据原件的事实,因丙系房屋共有人之 一,其持有上述材料符合常理,且不动产,不能仅凭“持有”推定“所有”。 对于撤销权的行使问题,乙系在得知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一年内提起诉 讼,且丁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乙在此之前对房屋买卖知情,故乙撤销权的 行使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要分两种情况,如 果出卖房屋超出了租赁房屋范围,超出部分与租赁房屋部分可以分割,出租人 又是分割出卖,承租人只能就承租部分的房屋主张优先购买权,对超出承租范 围的房屋部分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如果出卖房屋超出了租赁房屋范围,而超 出部分与租赁房屋部分不可分割,或虽可分割,但出租人不分开出卖,是整体 出卖。出租人出卖的房屋只要涵盖出租房屋,即使出卖房屋超出了出租房屋范 围,是整栋房屋,承租人即享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 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注意:2009年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 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将出租人通知承租人 的时间规定为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本案是一起因农村房屋买卖引起的纠纷,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宅基地使 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主体的特定性。不能 随意处分。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转,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 员无权取得。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无效的买卖协议,自始无效。因买卖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无法 返还的折价赔偿。对于造成的损失,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责任。买受人可以 要求卖房人赔偿房屋添附部分的价值损失和对于买受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 偿,全面考虑出卖人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该请求应该得到 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 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实施管理 (十)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 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如果没有办法 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能不能 起诉,如果可以 可以起诉一下 ,用判决书解决这个问题 不过时间会托的比较久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而没有在合同上注明的话,那恐怕是赔偿不了了。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 <br/> 既然你说是为彼此考量,就不要计较那么多了,也可能她现在确实是有事情,不方便呢,这样的话,让她觉得欠你一份情不是更好吗?如果你认为吃亏或觉得她不够朋友,那以后不来往就是了,也不用太纠结的。只是你这个赔偿绝对是要不到的。
只要买方把剩余的钱交给卖方,那就是买方的房子,不然就是卖方的!
和正常买卖交易过户一样样的。只是不需要付房款罢啦
你确定他们有预售证?预售证应该是在其他几证都取的的情况下才能获得,而其他几证第一个就是土地使用证,建议你去房管局咨询一下该楼盘的情况。也可以登录你们当地房管局的网站,在预售证查询页面输入预售证号进行查询,看相关信息是否是你购买的楼盘信息,有些开发商用以前的预售证糊弄消费者,还有就是在现场看预售证时,你要看图列,看你所购买的那栋房子在不在里面,有些房子是分批领到预售证的,开发商就用同一小区其他栋的预售证来冒充你所购买的那栋的预售证,所以要看清除。
——————————————————————————————————————————<br/>可以的,不过有的地方要办理个暂时证,过年找工作租房的人多,要提前运筹帷幄啊<br/>很高兴能为你解答问题,下面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价格一般是便宜点的几个平方200-400 <br/>好一点的地方贵点是400-800以上如果大城市的话就是400-800起步<br/>但是贵的话是800-1200左右我在广东深圳宝安区工作过<br/>基本房价便宜的都是300-400左右的了我在比较落后的城市广东省中山市也工作过<br/>那边的房价是160-300之间不等这个我就不好推荐了,这个还是你租什么房子<br/>因为我可能对当地的不是很了解,怕误导了你这个我只能把自己曾经租房的经验和你分享<br/>希望能对你有用和帮组到你有多网上的租房的公司都是中介或者是骗子发的<br/>下面我就和你分享我这几年的租房经历把<br/>一、如果你想租房先大概的确定下方位<br/>1、你要知道当地那个地方的房子价格有优势点和自己租房子的预算<br/>2、可以适当的到分类信息或者是社区贴吧还有当地的群问下<br/>3、去租房子的地方看的时候不要带太多现金和偏僻的地方不要一个人去<br/>4、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要信,小心骗子<br/>5、租房和有熟人的在一起,也适当的有个照应<br/>6、把对方的劣势看了说下,好有谈价的筹码<br/>二、租房之前先看和分析<br/>1、房子的地角。交通放不方便,离车站远近,离市场远近。<br/>2、楼层 如果是年轻人这些不是很重要,但如果是顶层,你就要看防水做的怎么样了<br/>3、不然到了下雨下雪的天很可能会渗水,发潮。而且楼顶一般是冬冷 夏热<br/>4、进了房子的里面 就要看水 电煤气是不是都好用<br/>5、水是包括上水和下水的 厨房 卫生间 都要看看,电源的插头。<br/>6、如果家里有家电要看看好不好用 (这是在你看完房子以后真的决定租之前看的)<br/>7、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决定帮助砍价用的,我就是干租赁的<br/>8、如果这些我说的已经构成了问题,在房租方面就要适当的让步。<br/>三、去看房子和租房的时候注意安全 <br/>1、要注意安全,上家下家最好都带两三个人<br/>2、以免落单时碰到歹徒,前两天还有个单身女的被两个看房子的劫持绑架了<br/>3、要知道是不是碰到了二东家,房屋的产权归谁<br/>4、还有这个房东的身份真伪需要仔细辨别<br/>5、以免别人伪造身份证房产证把房子租给你捞一票走了<br/>6、身份证房产证都要看原件,最好能到房管局查一下房子的主人<br/>7、要看下房子的地板和天花板是否漏水是否有水渍<br/>8、要看下房锁是否有被别人配了钥匙,最好能换下<br/>9、要看环境是否有危险的高压线等<br/>10、要看房屋的安全门和窗的防盗,基本上差不多了<br/>四、确定租住了要和房东签定书面的租赁合同。<br/>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br/>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br/>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br/>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br/>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br/>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br/>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br/>曾经我也为租房子而奔波,不过现在住公司了,希望你能租住到合适的房子<br/>在外面为了生活奔波挺不容易的,虽然可能没解决你的实际问题<br/>但是我还是很高兴的能为你解答,你的采纳和好评就是我最大的动力<br/>虽然累,但帮组别人的路上却是快乐着。<br/>—————————觉得好就请点采纳答案把,给个好评,祝愿你生活更美—————————<br/>—————————希望你新的一年,心想事成,工作顺利,生活欢乐美满—————————
有几个方法 让他自己去借钱还贷,不建议你帮他还,有风险。 第二找垫资公司帮他还贷款,利息让他出。 第三,过了协议日期可以起诉,要求强行过户或者退还定金再陪违约金。 如果有用请采纳,谢谢
经常停水停电是因为当初设计的线路和规划的线路存在问题,停电一般是开发商提供的变压器瓦数太小,停水同理,没有电楼上的水就上不去。<br/>拖延工期的赔偿问题可以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追偿,律法上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违约金赔偿。<br/>帮你分析一下拖延交房和水电问题,<br/>2014年以前房产市场本身就比较冷淡,开发商要是资金链断裂,有可能停工,造成工期延误,由于资金链一直不正常,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发生,还有电的供应问题,变压器不稳定,质量差就不能满足小区供电,以后小区住户多了可能停电更频繁。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准迁入程序<br/> 买房后马上办理房权证,然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若居委会不接受则不能迁入。<br/> 准迁出程序<br/> 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br/> 编户号受理<br/> 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若居委会无法编好户号则不能迁入。<br/> 对号入座<br/>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告结。
1、房产证你父亲的名字,房子就是你父亲的,与户口没有关系;<br/>2、如果房屋的权利人是你父亲,爷爷过世后,是不是里面就没有户口了,爷爷的女儿是无法再把户口迁进去的;<br/>3、房屋内没有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如果父亲的女儿(是你吗?)想把户口迁入父亲的房屋,需要父亲先把户口迁入该房屋,女儿然后才可以迁入,当然父亲之后还可以再把户口迁出去,女儿户口仍可留在里面;<br/>总之户口和产权是完全两个概念。
1、在当事人的父亲未迁入户口的前提下,当事人不能办理户口投靠,必须有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br/> 2,在房主没有迁移户口的情况下,其他户内的成员,也无法进行户口投靠(没有被投靠人)。<br/>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br/>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br/>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如果不常住,上庄那一片的还比较便宜,就是周围不太发达。户口怎么也得是直系亲属吧。这些问题哪有标准答案啊!主要看你有什么用处。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经商有营业执照也是可以证明的。
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原户主迁出户口;拆迁时一般是根据原房产补偿的,其户口在里面没多大关系。
你当然可以入住!! 并且要求他迁户口! 派出所也有权督促他赶紧迁户口!
参考答案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