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使用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结婚证)、公积金卡及密码;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供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和购房首付款发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供经济适用购房合同书和交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房屋评估报告;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需提供集资建房备案协议书与交款收据。
您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单位,但说句实话投诉单位了以后,您也未必能得到一个您满意的结果。毕竟现在单位都说自己没钱,所以您也拿他们没有办法。有些人连法院的判决都不执行的,更何况没有任何执行力的公积金中心呢!
“买断工龄”,通俗地讲,就是企业让那些几乎干了一辈子的员工拿点“遣散费”走人。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者须明确的是“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一、如果你目前没有借贷关系是可以做20%首付的。二、公积金是国家用于单位给员工购房、房屋装修、及家具等费用而设立的政策。只要你有公积金帐户并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就可以使用。公积金一般最高贷款额为39万,有些会更高一点,但至于你能贷多少比例,你必须向单位人事部咨询。(各单位的公积金所存放的公积金归集部是不一样的,政策会有些出入,归集部所指定的贷款银行也不一样)另外,公积金的缴寸比例和你的工资有直接关系(国企为月工资的8%、外企为10%。你的月还款是有金额限制的)建议你不要做组合贷款,你的总房款48万除去12万的首付剩下的钱比例已经不大了,再做组合贷太麻烦而且你的费用会加大。
单位办理公积金是不用调查个人档案的! 公积金帐户的开户和档案是没有关系的,单位给个人开户时只要在“增加汇缴清册”上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就可以了。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并不用单位盖章,也不是找银行办贷款,而是要找公积金中心下属的归集部门办理贷款。
可以支取。但需要您与您男友到公证处做一个“房产比例”的公证,目的是为了定您的支取限额。 之后您拿着您的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一次性付款购房)以及房产比例的公证书,交给您单位,由单位给您办理支取的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有公积金那么还是选择公积金贷款合算,利息比较低。 至于每月还款和贷款的年限有关。 如果贷款15万贷款10年每月还款1628.55 如果贷款15万贷款15年每月还款1226.25 如果贷款15万贷款20年每月还款1032.45 (以上月还款建立在家庭没有其他贷款并且执行下利率水平并且每月月还款金额相等的前提下)
购房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或者在购房的时候直接申请是用公积金贷款,这样还能节省利息,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4.41%,商业贷款是最低5.508%。 至于你说的“把每月所交的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到他现在购房扣款的帐户上”是不可以的。
自由还款方式每月的利息=剩余本金×月利率 我来举个例子吧:以您贷了40W,20年来计算,您的月利率就3.675‰,第一个月的利息=400000×3.675‰=1470,如果您第一个月还了10000,那您第一个月还的本金=10000-1470=8530,第二个月的利息=(400000-8530)×3.675‰,每月还款的标准都是不低于贷款中心给您定的最低还款额,所以您每月还的还款额是您自由定的,利息每个月都是这么来计算的。 在自由还款方式下,没有缩短贷款期限的这种业务,还以上面的这个例子,您本来贷了20年,但是由于您每个月还的本金比较多,所以在您只贷了5年的时候您就已经把贷的本金全多还清了,那样您的贷款就全部都结束了。所以自由还款方式不涉及提前还款、缩短期限这种业务。
我建议你找中介去办,可以省好多事,你也不用费心找买家.
如果先生有意外不会影响家庭成员; 如果夫妻的婚姻关系出现问题那就要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各半。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从99年4月开始强制执行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非城镇户口职工,单位自愿的情况下可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对于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未为职工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向单位
根据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四章 成果管理 第十六条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等。 第十七条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 第十八条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也就是说。房屋面积通过实际测量后不管是预测还是实测。都要被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方法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进行确权才是最终认定的面积。 你所说的是开发商仍以预测面积作为合同面积,办完手续收房时再出具实测面积,造成房价增加,是否合理这个问题。从道义上来讲开发商是有欺骗的行为,但是从法律上来讲并没有对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文件。面积结果只有在最终确权的时候才能认定。
是的虚高。 前三天我看了一套私人房子,价格还合理,准备买。给老板说回家商量一下再来。 今天我打电话问她,叫她把我上次那套留到,我星期天来付订金。她骗我说这几天看房的人很多,那套有人订了,看其他几套吧,还说那套人家比我多拿20元/平方。 于是我不相信,换了一人用另个电话打去,她说还有,没人订,但价钱比我那天谈的价多了80元/套 黑呀! 我放弃,不谈了,她又叫我过去说,电话上说不清楚。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天真认为 房子是用来住的?在今天地球的某个地 方成了用来拉动GDP的工具!!!!!大大增加税收的工具,为提升GDP 做出突出贡献,房产成为拉动地球某个地方经济第一生产力的工具!! 大搞住房超前的工具,大幅提升城市形象招商引资的政绩的工具, 我只想说再多的发明一旦失去国人住的功用, 一切功用都等于零!!!!!!!!
这种情况开发商是不会给你办理退房的。而且你已经&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你是不能单方面违约的,除非你愿意承担高额的违约金。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交房时一并交纳的,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要交到房管部门,不然是不可能拿到房产证的。你已经交了就不可能再退还给你了。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建议你可以寻找一个买家买你的期房,最好是有间接关系可以信任的买主,然后你再找开发商商议帮你撤销备案办理更名手续,这就看你的攻关能力了,不是开发商必须办理的业务。 如果不行的话就只能&买主签订一份协议,先支付你部分房款,该房屋产权协商转移给买主,你先利用该房款还贷,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后再办理过户手续。但对于买家来说要承担5.5%的营业税了。此方案操作难度较大! 希望你能解决这个问题~~
你说的一中对面是在市中心吧,不贵的,我们这在胶区的房还有4000多呢
呼和浩特的房价上涨是由于以往的房价太低需求集中释放的原因造成的,呼和浩特的平均房价在前年,属于同等城市中最低的水平,但是在去年和前年年底大批量土地进入市场导致需求集中释放,所以在短时间内抬高了房地产价格
谁说是这样的?如果没有收楼之前就发现房子有问题,等到收楼的时候看都不看问题搞好了没有就收楼,你肯吗?
如果你是公产或企业产 你可以打电话到房管站就会有人来给你修 如果是私产那你就只能铺油毡了 我也自能想到这么多了
注意:此处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采取任何行动的依据。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律师服务和咨询意见,请按照本站所提供的信息另行咨询。你可以通过网站 提供的律师联系信息进行进一步咨询,或者email至 zhw7@ 诉讼费的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 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财产总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收1%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 每件5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10元至50元 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每件500元至10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破产案件 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交纳 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治安行政案件 每件5元至30元 专利行政案件 每件50元至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 每件30元至100元 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收费(按争议标的计算) 1000元以下 50元 1000-50000元 标的×4%+10元 50000-100000元 标的×3%+510元 100000-200000元 标的×2%+1510元 200000-500000元 标的×1.5%+2510元 500000-1000000元 标的×1%+5010元 1000000元以上 标的×0.5%+10010元
重要的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已经登记备案,如果已经办理就生效了,合同上面有关于产权证办理的时限。不过一般即使开发商满足了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手续齐全,有的地方也需要1~2年才能够拿到产权证,当然要督促开发商及时报送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否则可以到消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