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缴纳营业税了,如果是新房则要交5万元营业税,另外还要交过户的税费
不知道您所说的是否是改底单?就是从开发商重新签订买卖合同。如果是我说的情况您就不用担心。如果是产权证在办理过程中没有下来,您就不能先把钱全款付了。因为没有产权证没有办法交易。 最后问题您完全可以等产权证下来之后做抵押贷款。但贷的可能不是很多。
现在可以出售,但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人. 目前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营业税
1、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收的税费,也就是说从该项税收的本意来说是对卖方征收的; 2、实际过程中也是由卖方交纳的; 3、但关键是在实际操作中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卖方一般会把营业税加入售价里,或者提出由买方交纳部分或全部,这个法律是不干涉的,只要是卖方交纳就行,不管是由谁来承担。 4、营业税的比例是销售收入的5%,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营业税的10%,加到一起就是销售收入的5.5%
1、是不是需要单位同意,主要看房产证上的产权性质,如果是全产权就不需要单位同意,如果是半产权就需要单位同意; 2、现在签订合同,满五年后再过户,按法律规定是不行的,因为这是明显的作假;但如果操作的好也没事,关键是你要对售房方放心,不能节外生枝。如果在过户前对方反悔或到时不给你过户你可能就麻烦了; 3、还有一个土地证的问题,我发现你只提到房产证没提到土地证,可能是没有土地证,这也是有麻烦的。因为一个完整的房子应该包括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没有土地证,说明你就没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土地的使用权人就可以向你收取土地使用费用。因为是单位的福利房,可能本单位的员工就不用付出土地使用费了。这个是存在的问题,但单位也不一定会向你收取; 4、到过户时只需要交2%的契税就行了。
1、营业税5%;2、房产税 原值*70%*0.012/年;3、所得税。 但是在实际上很难操作,因此很多城市规定缴纳综合税,就是每平方米多少钱。
新政很混乱,怎样证明是唯一生活用房取得所得各方面还在摸索,估计各地方没这么快落实。 但公房基本都处于免征行列。
多了多了少了少,少了少了多了多,任何税收政策的调节都是相对的,暂时的,就像银行的加息减息一样,什么时候不行了,就又会调整的,不用担心。
没有政策规定有优惠,一切按正常交费,(注:在8月1号前可以免,8 月1 号开始强制征收)
自用5年的意思就是5年内没有出租的记录,只要没有登记出租即可,其实登记了也未必在交易中心有记录,可以认为是自用。
那你惨了,要卖的话在八月一日前卖掉啊。别的不说,就个人所得税,你得交25-5=20 20*20%=4,这是四万元个税。还有营业税,25*5.5%=1.375万元,就这两项就是五万多。别的税就不多了。
关键是大家有个误解,其实所得税早就存在,虽然过去没有征收,是因为过去转让后都是赔钱的,其实现在转让如果扣除装修费用后所赚不多缴纳所得税也没有多少,所得额是收益-购房成本-装修,然后乘以20%才是所得税。比如房子原价100万,花了20万装修,卖130万,则只有2万的所得税。
估计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土地一级市场不会有大的影响. 因为一级市场是国家垄断的,除经济适用房的用地外,国家仍然采取招投标的方式出让土地.而且目前土地仅占商品房成本约16%,并不算高.
几乎为0。 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未经县级以上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交易行为都是不合法的,也是无效的,且该种无效属于“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是属于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
购买房产叫做过户,房产交易必须过户,否则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蕴涵很多的风险,国家也不允许房产不过户,同时也不保护任何不过户的房产交易行为
如果是直系亲属间过户,在产权清晰并且拥有合法房产证的前提下,只需要到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办理更名并且交纳工本费、印花税贴花和房改房土地出让金即可更名。
<p>您好,这种情况是属于再次拥有产权的,需按照《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您可继续通过网上信箱或我局热线83346239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家庭的情况如申请廉租住房可能会超出政策所定的条件,建议您家庭可尝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请打开以下链接参阅详细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p>
<p>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对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度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七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第八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属上述情况的家庭在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限额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元):15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8287详情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打开: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或向当地街道、居委会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83192727查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谢谢!</p>
<p>小产权房的买卖行为不受现行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小产权购买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小产权房是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补偿内容有房屋补偿、拆迁费及临迁补偿。详细情况可向天河区房管局咨询:85551718。</p>
<p>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从1991年试点到现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历了17年发展,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对《条例》作了修订。从《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性、强制性、社会性。工资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所有权属于职工。强制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以国家和地方的法规为依据产生的,职工和单位必须履行缴存义务。社会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来源于社会,来源于职工,是一项稳定的住房资金,积少成多,互帮互助,体现出互助和保障的社会性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租住房的能力,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加快住房建设。要实现上述目的,就必须加强对个人住房消费的引导,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加以适当限制。《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p>
LZ收入比偶高,偶税后才1800人民币,呵呵,去年面签时,胖子大叔在我工资单上画了圈,最后还是给我发了
买了二手房,可以买些比较便宜的84消毒液就很好的,在加点水,可以全面的进行消毒,开窗通风,这样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还不贵,
我也是嫁给两兄弟的家庭,家里穷不知道何年何月才会分家,分家也没钱买房子,一大家子住在一个三层小房子,好憋屈
回迁房要建好好几年才会有房产证的,我家的房子是回迁的,都住了两年了也没房产证,就是商品房也是建好交房才会有房产证的
对你好就不算嫁错呀,有些人嫁给有钱人家过得不一定比你幸福
我们结婚八年了 一直和公婆住一起 矛盾也有过 但是好处也挺多的
买了二手房,可以买些比较便宜的84消毒液就很好的,在加点水,可以全面的进行消毒,开窗通风,这样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还不贵,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因为,大连市的老百姓傻呗! 外地来大连的坏呗!(不是指所有的,只说个别的!) 草房团凶呗! 领导贪呗!
2006是此轮宏观调控的收网之年,房价的上涨幅度应该趋于平稳,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由于房地产炒家退场那么需求的重点转向普通住宅。高档物业项目持平或着小幅下跌,中档项目上涨。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房价的走势要看市场需求以及政府政策,市场需求不好预见,但是政府政策以及调控目的就是不希望房价上涨太快,调控的预期结果就是房地产投资趋于理性,由暴涨回归到稳步上涨
北京和上海的房价是虚高,是没有理由的人为扯高。
诗波特生活园我觉得在滑翔地区不错的小区,分一期和二期,一期大户型多,二期为中小户型,大概2002年左右就开盘了,给我的感觉是物业还成,地点也不错,打车到沈阳站不过一个起价费,交通有203、252、226、206、117、4321,还有在滑翔地区3700一平的价格已经不算太贵了,新起来的楼基本上都差不多这个价钱!
舒适度肯定降低了,这种做法是很过时的做法,住宅区就是住宅区,商住混合,到头来会乱七八糟,影响生活,住、商分隔,才是理想的住宅区。
是需要买房的人越来越多。 我国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左右才开始在主要城市停止住房福利分配,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才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百姓的收入水平提高自然会谋求改善居住环境,积压已久的购房需求开始释放,而房地产市场的火热也就是于本世纪初,几年的市场自身发展以及需求的释放自然会把房价由低向高推动。 况且现在我国还处于城市化进程,农业人口进入城市,二三线城市的人口进入一线城市或者大都市,还不包括外籍人士。 有人买自然会有市场,房价是由市场调节说了算的,政府强制压低或者拉高房价都会是经济灾难。就好像人人都想买钻石,而钻石又是稀缺的不可再生的资源,那么钻石的价格自然而然的就会爬升。 不独今年会涨,明年也许还会长、后年、大后年......都可能上涨。 政府只要控制住房价不让他出现暴涨暴跌就说明调控得力
房价的基本构成有太多的因素,而且不可预见的因素都非常多,基本有: 1、前期费用(包括报建的各种手续,其中仅可行性研究报告有的项目就要上千万,是按照总投资的比例收取); 2、土地的费用(包括征地、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测量、等等),现在为拍卖取得土地,一般就是交给土地储备中心的地价款和契税; 3、勘察、设计费(包括方案费、设计招标等)一般也要几百万; 4、建造费(包括桩基、围护、排水、土建、门窗、装饰、水、电、防水、消防、人防、通风、排烟、电梯、供水、供暖、安装等等); 5、设备费(包括电梯、消防、通风、人防、对讲、楼宇智能设备、变配电、高压供水等等); 6、小区配套(包括道路、绿化、车库、物业管理办公、保安等等); 7、销售费用(包括广告、售楼处费用、代理销售公司代理费、人员工资、登记费用等等); 8、公司管理费用(包括贷款利息、财务费用、日常开支); 9、各种开口费(包括采暖、自来水、燃气、供电、通讯、有线电视、宽带、道路); 10、税金(包括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各种附加、所得税、车船税); 11、不可预见费(包括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地质变化增加的造价、工程延误损失、政府政策变化损失、新增税收、其他自然灾害等等); 12、公司的利润。
长沙最繁华的地方当然只能回答一个,没又并列的吧?五一路五一广场附近周围一公里内,最繁华的区域也在那附近。 最繁华的地方的房价:最便宜日租40-80元/人。买房子是750元-3000元/平方。 市政府是在岳麓区,附近的房价:最便宜日租40元左右/人,我住过,最便宜三人一天55元,买房子是750元-3000元/平方。只不是长沙最贵的。
这种情况即使办理了产权证也是抵押给银行,既然已经办理完按揭又收了房子,完全不用管它产权证办不办,除非你想卖掉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