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是在北京吗,你如果是贷款的话,这些都需要,如果不需要贷款,只需要房产证和身份证,你可以让业主扫描一下发过来,那样你不就放心了吗.
兄弟之间办理过户和其他人没有分别,首先签订买卖合同到地税局开售房发票,拿着发票到国土局办理过户手续,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没有其他的手续了。贷款的话还有贷款手续。
我建议买B.理由如下; 1.房子的面积差2平方米,几乎一样,价格虽然多了3万元,但是考虑到装修和家具电气,事实上并不比A贵. 2.说到装修,只要合适就可,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新装修?什么风格,那是花血汗钱买阔气,千万不要办那蠢事.特别要指出,花里胡梢决不是美观,要坚决摒弃宾馆式装修. 3.过户的问题,是个大问题.不过户,产劝在法律上就不属于你.5年以后再过户,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再说,为什么要等五年才能过户,这很不正常!其中又何隐情? 我说的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在是土地证和产权证合二为一,就只有一张房产证。
契税从古到今一直有,所以你还是要交的,也是国家的硬性规定。
二手房过户都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手续,有的中介也可以代办。如果本人不想亲自去的话可以做委托公证,委托其他人帮你办。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必须是二个人。 如果不怕麻烦的话就自己去办理吧,事前问清楚需要哪些资料,哪些要原件,哪些要复印件,并且准备几份。之前还要做哪些准备工作,(比如说晒图),还有要问问需要交多少手续费和办完证后需要交多少费用。问清楚后再去办理就可以了。一般需要去三次,交件一次,交费一次,领证一次。具体在办理时工作人员会告之的了。
是否商住两用要看当初该项目按照什么来立项。如果是按照住宅立项那么有关部门是不认可的
都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国家明确规定的是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由出售方交纳,但是出售方往往是将税费加入房款,例如业主报价很可能是含税价格51万元,不含税价格50万元。
1、转让的难度在于无法办理产权过户,除非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业务,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将购房合同在房地局办理备案手续的,就不能够改底单了; 2、如果改底单就不需要交纳契税了,如果办理过户还是需要交纳的,而且房产证填发之后2年内转让房产并且办理过户的,业主需要交纳成交价格全额的5.5%的营业税。 3、无产权证房产转让难度在于不能办理过户,但是无法过户的话大家轻易不敢购买,因为中间还是蕴藏不少风险的,没有十全十美的办法
首先应该持当时的合法拍卖取得的相关证明包括你手中的文件、资料到房地局先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才能转手并且过户
你说的土地交易费应该是土地出让金吧,因是划拨地,所以在转让房子时要补交出让金,具体补交的金额要看你房子所在地的土地级别,你可以到房交所去查。
没听说有人改过,因为实际意义不大,现在约束你住宅不能进行商业用途监督部门是工商局,完全可以取巧,不用大动作的去改使用用途,我估计单独去改也没人会受理.
没听说有人改过,因为实际意义不大,现在约束你住宅不能进行商业用途监督部门是工商局,完全可以取巧,不用大动作的去改使用用途,我估计单独去改也没人会受理.
违章建筑按理说应该是拆的,罚款也要交。原业主也不可能提供能保证违章建筑手续的东西,你买的是房产,房产证面积以外的东西与你无关。 现在把它拆掉为好吧,要不又要强制拆除,又要罚款。
实行二手房交易时,是要经过有资质的建设部门的价格评估的,以评估价格为准纳税,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
看地段,看装修,天河南二路(华侨友谊酒店对面的小区,叫德誧?)两房一厅一厨一卫生70平米的要价32万,办完手续34万,我想要但没下决心.
我刚刚在秦皇岛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在世纪海洋花园,一套在新丰家园,高层住宅,均价3800左右,我也转了秦皇岛的其他楼盘,包扩开发区,基本上是3800--4200之间。
税收的结果会提高房价,因为房主会把税收加到房价中,通过税收降低房价是不可能的,这都是有些所谓的专家闭门造车,想出来的馊主意。
这两条都是霸王条款。不过。。。 首先你去看下你的合同,现在正常的电脑打印合同里,延期交付开发商肯定违约,你看看合同上面如何定义违约赔偿问题。但是有一点,最重要的一点。。。。合同上入如果有约定“如果有不可抗拒因素延迟交付”,如何处理。。。这个可以算是你的软肋了。。。这个条款算是由开发商说了算的。。。 其次你去看下合同上约定的纠纷处理方法,正常来说合同上应该有定义如果出现纠纷如何处理,不外两种方法, 1,由仲裁委员会解决 2,地方法院起诉 不过当时你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肯定让你选第一条。因为事实上并没有某某仲裁委员会这个单位,只是由政府的某个部门出来说说不痛不痒的话。 建议你先找开发商交涉,无效的话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希望能够帮助到你,祝你好运。
你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你实际上只交了优惠后的房价和补交2.766平方米的房价,开这些的发票是正确的.你所谓多的房价就是6.86-2.76的4.1的房价,开发商没收你钱怎么开发票,只是多的钱不收你,也就是你的新房价等于原房价+2.76平方米房款.而不是你认为的99.06乘以单价的出的总价
那只能等了,因为即使按照法律的规定,开发商也只是赔偿违约金,也不可能给你补偿房价的差额。所以现在只能等了,等到最后最惨是拿点违约金。但是可以到建委去投诉
房价目前会相对平稳,因为国家调控的因素。但决定房价的决定性因素还是供需关系。上涨是因为需大于求,调控只是上涨速率上会有所改变,趋势不可能改变。况且现在土地属于国家(党),是她在卖钱。没有一个国家,人人都买得起房子的。中国也是一样。而且通货彭胀长远来讲也是必然。所以房价必涨。
我觉得房价之所以高是由于供需所决定的,就是因为很多有钱人购置了多套住房,才使得需求大于供给,因此才形成了房地产的卖方市场。所以要回落除非等到市场饱和了。但是这是一个非常长的时间,首先居民的城市化是一个趋势,农村居民越来越向往城市,很多孩子上学都选择了大城市。其次小城市居民更向往大城市,富有者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的购房欲望不会降低。第三,外来资本的进入,给我国的房地产带来了新的变化。所以肯定的是,以上大城市的房价肯定长期内会上涨,而大城市里面的中心地区则更加保值
这么便宜的房价啊。。。我这里的房价是你2倍还转一个弯,一辈子都不可能买房,以你这工资买房绝对够,不过你要同时供2套房子还是有点紧,如果是我绝不去贷款,一贷款还清后都可以买一套半的房子
可以购买二手房啊,但是2000年以后的房子,房价也在5000以上。 胡家园现在确实有房子,房价现在我们好几个同事都在那里买的,看你在哪里上班,公交车还是比较方便的,不过听说买那里的房子不是从开发商手里买,而是经过转手的。而且那里的房子现在还没有房证,如果购买的话还要去和卖方到开发商那里去改名字,手续费为卖方买房时房价的10%,所以购买前一定要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