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简单 首先你只要工作了连续交公积金满6个月你就可以动用你的公积金了<br/>接下来去房管局在购房合同以及产证上上一下你的名字 费用几千吧 之后你就和你父母同时拥有这个房子了 <br/>然后和父母贷款的银行或者公积金中心告诉他你的公积金也要加入每月摊还行列 他们会给你办理的
各地情况不1样,最主要的是要看与你打交道的房地产开发商了。你签购房合同应当是要先交了首付的,如果开发商不错,你想换的房子也有小户型,好好说说应当可行,只要更改购房合同就能够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你是不能变更的。好好找开发商谈谈,还是买他的项目,购房合同1周内多数地方都应当是没有上报建委备案的。
刚参加工作时教师公寓七八万,偶工资才430零存款,教师公寓二期十七八万,偶工资800零存款不敢下手,大洋小区推出,偶工资突破千元大关,首付也凑不起,商业街40万推出,刚缝楼价下跌出不了手,无奈将手头一万五买块小地皮打算赚够钱自己造,没想到人工工资年年翻倍只好欠债10万造房…… 不要跟哥一样后悔,只能给你一点建议,楼主。先弄个小的手里握握吧
小产权房产,没有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和土地证明,更没有契税证!你买下后在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都是查不到你的住房信息。你总体来说,只要没有其他正规房产,你还是属于无房户!你可以放心的去购买你的经适房和参加摇号。但是~~特别提醒,购买小产权房,你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能随意转让买卖,。抵押和更改姓名所属。你买下那房子,也办理不了过户手续,请三思!
曾注明商品房限购政策 “有效期限”至2010年12月31日的福州、厦门等部分城市日前决定,将顺延执行此项政策。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我是世华地产的,这种情况我么经常遇见,中介是促使买卖双方成交提供服务的(重点是提供信息,其次是协助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签合同肯定约定了佣金的支付,你讲的(一年办理房子手续当中,中介没有参与过,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问过。)可能没有依据,中介是负责帮你过户,也帮业主把房子过户给你,如果中介搞不定过户手续的话,一定是你们买卖双方的问题,即使你们哪一方违约了中介也没有责任,但是最终还是可以过户了,在这之前你们没有跟中介谈过调整佣金,那现在过户的话佣金肯定没有少,即使买卖双方私自过户,中介拿佣金承诺书可以去法院走法律程序,
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同时规定,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br/> 你可以自己的名字买房子,但房子不能过户到他们名下。
只要你手下没有其它房屋,首付都是30%。新政要求的是外地人购买本市房屋要缴满1年的社保,因为你本身户口就子合肥,所以和社保没有关系。都是可以按揭的。
【法律分析】<br/>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您已经与房东签订了定金协议,并已经支付定金的,定金协议生效。但您与房东并未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因此如果定金协议上约定了过户日期的,则房东要求您提前过户日期,是房东违约,您可以要求房东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定金协议上没有约定过户日期,则您可以与房东协商具体过户时间,协商不了的,您可以不再签订购房协议,并要求房东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定金。<br/>【行动建议】<br/>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先与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的,您可以持定金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合法权益。<br/>【相关法律法规】<br/>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br/>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你爹妈出资购买住房。为何要写你两人姓名?写了两人姓名,就是你俩婚后取得共有财产,一家一半权益!<br/>第八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br/>你现在想主张房子属于你个人,只有一个法子,你们小两口一起去公证处,让你配偶写一份放弃该住房公有权益的协议,再做个公证。就可以了。
1、以前说楼的间距是100米,必须是有证据证明,才能办理退房;<br/>2、现在是47米和100米相差不少,但是必须有他们随便更改在先,且没有征得你们购房者的同意;<br/>3、此事只有你们全体购房者集体维权能有效果。<br/> 100、80、47这三个数字,就是很好的说明;<br/>受骗的人很多,总有手里有合同的,打官司要求退房。 <br/> 你采纳以后再说。。 <br/> 合同里没有楼距的条款?这就不好维权了。。。 <br/> 维权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官司 ,没有证据没有办法。
按理说是要开到7500元 但你开到5000元 也能办下来的 除了工资还有奖金和一些其他收入 不一定都体现在工资上 我的客户月供4000元 他们开到两三千都能办的 你把你所有银行的流水都打出来(信用卡不算)和存折的复印件(最好是这个) 找帮你办理贷款的人或中介好好说说 就没问题了 如果能找到一个共同还款人就更没问题了
首先是费用的问题,当然是赠与的费用低一些,因为可以不交5%的营业税。<br/>其次,就是过户的时间,按照赠与和买卖的时间,就是您说的2015年,不是96年<br/>第三,房子是您的,但是您注意的是您未婚成年,那你就算二套房,不影响您母亲再买房
那还请问你老婆的房子在是在您二位结婚之后贷款买的还是一次性买的,如果办离婚,你的名下没有任何贷款记录,和房产应该是有资格购买的。一定去查一下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不确定有没有的话可以到中国人民银行查一下。
你没有理由向中介索赔,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有备注购房者没有资格不能过户要退回定金给客户,那你就要无条件退回对方的定金,没有注明可以不用退回定金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既然是不规定履行期限的合同那么按照合同法你现在就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全部房款并且限定以一周为限。但是你必须留下催讨房款的证据,就是证明你曾经要求对方于x月x日前履行义务。 当这个时间届满对方没有履行义务的,那么立即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违约并且不退还违约金
肯定是公积金贷款最划算。 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4.41%,商业贷款的利息最低一档也是5.508%。
只有购房或者用于装修使用才可提取,或者就是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提取.其他情况不许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在2005年1月推出了新的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您如果在北京做公积金贷款,现在使用的都是这种还款方式。 在这种自由还款方式下,没有提前还款这种说法。但是您每个月都可以调整您自己的还款额,也就是说您想还多少钱都可以。所以也就没有提前还款这种说法了。
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是按照人民银行每年6月30日挂牌公布的活期的利率来计算利息的。 上年缴存的公积金,是按照人民银行每年6月30日挂牌公布的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来计算利息的。 交存的公积金是不收利息税的。
这种情况即使办理了产权证也是抵押给银行,既然已经办理完按揭又收了房子,完全不用管它产权证办不办,除非你想卖掉房子。
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不可以同时申请2套房产的贷款; 如果你第二套房产业需要贷款的话,那么就会有一套执行高利率; 公积金可以再贷款后继续缴纳,但是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不是什么时候想取就取的,只能是购房之后支取一次、装修可以支取或者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支取
首先你需要有公积金帐户,并且公积金帐户建立时间在1年以上,申请贷款前连续交费6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是在你买房的时候向开发商提出的。不需要提前办理手续
需要自己跑腿去办理,手续会比较麻烦,但是不需要赔偿,除非和开发商另有约定或者当地房地局另有约定
不能! 不过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可能各地的政策不一样。 反正北京就不行
除了公寓、写字楼、别墅以外都可以,但是需要建立公积金帐户一年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还款6个月以上
农村贷款的政策有很多,各地农信社出台的政策也不同.我不知道你是想问哪地区的政策.既然你在房产这块问的贷款问题,我就把近期江西<<农民也将能借房贷>>的一篇文章发给你看下.这是今年正在推行的一项政策,我想以后肯定在各地还会有更加合理的政策颁布. <<农民也将能借房贷>> 城镇居民贷款购房如今已非常普遍了,2006年,农民办住房按揭贷款也将不再是什么稀罕事了。近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江西省农信社将在全国率先试办农民住房按揭贷款,重点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 “我们现在还是刚刚开始搞,正在制定一些规则。”8日,江西省农信社的王欣平把他们将要开发的农民住房贷款表述为一种新的金融产品,该产品类似于城镇住房消费贷款,但其贷款范围仅仅针对农村建房。 他表示,在目前农信社的贷款科目设置和贷款归属中,没有农民住房贷款这样的科目。所以在一个新产品推出之前,先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及操作流程等,以便辖内农信社在发放贷款时做到规范操作。 据悉,正在制定的规则对发放对象、信用担保、利率定价、风险控制等方面都将有一些规定。贷款对象将包括新城镇规划的建房,某些新农村规划,甚至包括旧房改造,还有通电、通水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当然也包括农民自己在村里规划的建筑用地上建房。”他说。 在农民住房的利率定价方面初步计划将高于农业生产贷款,因为毕竟该贷款属于消费贷款。据他介绍,在江西省农信社,农村消费信贷利率一般都在国家确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20%左右(约7.34%)。 在信用担保方面,在农村以住房作为抵押意义不大,而农民承包用地也不能作为贷款抵押品。所以,在贷款对象上将选择那些从事一些产业、有一定还款能力的农民,其中也可以实行农户联保贷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他还介绍,作为新产品开发,农信社自己肯定要控制好自己的风险,利率以及贷款用途基本都要在《贷款通则》范围之内,当地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基本上都是鼓励的。 其实,在江西省农信社的日常贷款中,早有农信社发放过一些满足农民建房需要的贷款业务,只不过没有“农民住房贷款”这个名称而已。“农民借款五花八门,肯定有部分贷款被用于建房的。”
公积金贷款不可以月月提取的. 购房或者装修之后可以提取一次,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
不是这样算得,你看一下你的还贷的存折,上面会清楚的注明,每月还款中利息和本金各是多少,之后你把这些年累计还的本金相加,再用19万一减就是你还欠银行的本金数。你会发现你前些年还的钱里大部分是利息。简单的办法是让银行帮你算个准确数字,反正提前还贷也要到银行预约,建行是提前一个月。
商业贷款申请完毕后是不能变更贷款的,除非你的贷款银行允许.
没有预售许可证是开发商的过错,所以即使是无效合同开发商也要承担责任。您签的购房意向即使还没有签正式合同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开发商要转卖他人您可以告他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