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律师回复:合同的签订是建立在双方的合意基础上的,建设部提供的合同也只是推荐范本,当事人双方可以对此修改、协商,对此达不成协议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收受定金的一方应当返还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对于婚前支付首付款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按揭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划分产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产权的归属一般以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为准,没有产权证书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约人为准,房产的首付款及结婚前所偿还银行部分的按揭款应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共同支付的部分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另一方应予以补偿,不过补偿时涉及到婚姻存续期间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处理的问题。尚未还清的按揭贷款,由产权人负担。 不过你可以在产权证办下来之前,共同到房产部门对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姓名进行变更,也就是说可以添上一个人,这样产权上就会写上你们两个的名字。
向阳律师答: 最好不要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是不符合销售条件的。
你有了,房产证后你那房子就是你的了,但房产证要是你的。有房产证就不用什么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书了。如果是做房子那就要了。
一般签了合同缴纳定金之后,定金就不能再索回了。除非有卖方违约或隐瞒重大事实、欺诈等情况发生。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即使买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司法权大于行政权,可以依据合同要求法院重新确认。
公摊面积到底怎么算? 网易广东房产 查看广东房产部落 2004-11-12 10:53:46 来源: 楼市情报 不良信息举报 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 当购房逐渐成为大部分人的人生必经之事后,购房者对房地产市场上的种种行为的不满和投诉也是越来越多。购房者之所以意见特别大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买房过程中,有许多事情是他们弄不清楚,把握不了的。 房屋的公摊面积就是其中最不透明的一项,很多购房者根本搞不清什么是公摊面积?哪些面积要公摊?为什么要有公摊面积?按照许多人的看法是,公摊面积不是自己户内的面积,却要自己付钱,而且长年累月地多交管理费,更令购房者觉得"冤"的是交了钱也弄不清楚哪些公共设施是业主的,哪些公建是开发商的?这些问题无法清楚界定,纠纷也因此产生。 公摊面积多大为宜? 相信所有购房者都明白,公用建筑面积是不可缺少的,其中花园、走道、大堂等是最常见的公用面积。公摊面积是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所以公摊面积是不可少的。在一个楼盘中,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应该占多大比例呢? 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层楼房的分摊面积要大于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来说,高层的分摊系数在0.18~0.26之间,多层的分摊系数在0.11~0.16之间。这位专业人士也强调,每个楼盘,要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相关配套情况来定,没有限定的范围,因此房屋的公摊面积要以实地测量为准。 公摊面积怎么摊? 上文提到的"分摊系数"是决定分摊面积大小的一个标准,那么什么是"分摊系数"?它和公摊面积有什么关系? 先来看看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什么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在一个小区里,哪些属于公共建筑面积,这些面积哪些可以用于公摊,哪些不用摊?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那么,每户要怎么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呢?每户分摊的公用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黄小姐和林小姐买了同一个小区的两套单位,黄小姐选择的是A栋一套89平方米的3房单位,林小姐买的是C栋92平方米的3房单位。待到装修好后,同事们来参观,都说黄小姐的房子要比林小姐的大。林小姐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后来,黄小姐和林小姐把购房合同拿来一看,原来黄小姐所买单位的分摊面积是16平方米,林小姐却分摊了20平方米。同一小区,为什么分摊面积会不同? 其实,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栋为单位。也就是说,本栋楼房的住户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单栋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栋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分摊。假如有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因此,同一小区内的各栋单位的分摊面积是不同的。 公摊面积,购房者心中永远的痛 公摊面积的计算看起来十分简单,但实际上,购房者在购买的过程中,对于计算公摊面积所涉及的数据:如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是不得而知的,因而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也没办法算出。对于这么专业的术语可能连售楼人员也不能做答,就算得知也检验不了它的真实性。所以自己购买的单位到底要公摊多少都是以发展商说了算。在这样一种购房者和发展商信息获得不对等的情况下,购房者的知情权根本得不到体现,因此关于公摊面积的纠纷不断。 还有一个问题是,公摊面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到底属于谁?应该说,公摊面积既然公摊到每个业主身上了,所有权当然属于所有业主。然而,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由于发展商总不愿明明白白地公示哪些公有面积已经用于公摊,购房者就无从知道哪些公用面积是属于业主所有,哪些是发展商的,就更无从讲到所有权和使用权了。正因为这样,发展商钻空子的机会也多了。前段时间,成都的某发展商就因为把已经公摊给业主的车库面积,又拿去销售,而被业主告上了法庭,由于发展商拿不出证明车库的建设成本未纳入商品房的成本的证据,结果当然是业主获胜。在广州某些小区,盈利性质的广告牌赫然竖立在小区花园中……从这些事多少可以看出,在发展商眼里,购房者的权益到底有多大分量? 可惜的是,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摊面积的少之又少。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怎么才能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呢? 教你几招避免风险 新启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附件标明了"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只列明了应分摊的部位及其构成,具体数据仍不确定,所以仍然存在着开发商让业主多摊的可能性。这里我们总结了几招,提供给购房者参考。 第一招:索取公摊数据;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让发展商出示有关计算公摊面积的数据,包括整幢建筑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不应分摊的建筑面积等基本数据,也可以要求发展商列明公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项目以及各项目的面积,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数据求出公摊面积,以明确自身的权益。 第二招:查阅有关资料; 业主们有权自查或者聘请律师向设计单位、规划单位、测绘部门等机构查阅所购房产的相关文件,比如最终设计图纸或者最终设计方案、最终面积测量报告、各种数据的计算方式及其文件等等。 第三招: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和附录二中有关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条款,购房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公摊面积的数字,并在附件二"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公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中,详细约定公摊的具体部位、面积大小。特别是有关共有建筑分摊部位变更的情况,约定得越详细,对购房者就越有利。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就可以以合同约定来保障自己得利益。 万一真的发生了纠纷,唯一的选择就是诉之法律,避免浪费不必要的人力和精力。当然,我们期望的是,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政府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发展商诚信意识的不断增强,普通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文/陈佳)
申请条件: 1、开发商已办理初始登记。 2、开发商没有做在建工程抵押或抵押已注销。 3、房产没有被设定行政或司法限制。 提供的资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备案登记)。 2、买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面积测绘成果、申请书、不动产发票。 收费标准: 以普通住宅为例: 契税:房屋价值的1.5% 手续费:每平方米3元 登记费:80元每套 测绘费:0.8元每平方米 申报资料和收费标准全国各地的规定不同,请咨询所在地的权属登记部门。 没有登记的权利,不能与已登记的权利相对抗。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订)【2004-07-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去房屋交易中心,那里有卖,而且还有地方咨询。还有要提醒你,买卖双方自己交易,一定要注意手续完备,而且合同签得约详细越好,至于钱、房过户的时间及方式一定要约定好,以免后患。
只要还没有做登记,期房的转让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出卖方协商解决即可。 您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备,请参照-民法-监护。
你的风险现在是不是很大? 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所以我只能说,在拿到您的《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您的投资一直有风险。 比如:开发商有没有一房两售?开发商如果办理建工程抵押,那么是否注销?等等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是发给整个楼盘的,不论该楼盘是期房还是现房,开发商必须持有!
应当有《房屋所有权证》作证明。 房产证分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会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作为债权人的权利证明。看您的表述中没提到《房屋他项权证》啊?那您办理遗失补发重新申办《房屋所有权证》后再作抵押岂不快哉?!反正银行不能证明抵押已做登记(没有他项权证),而未登记的抵押是无效的。(玩笑) 银行应当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产权人应持有的是有抵押注记的《房屋所有权证》。 即将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房产登记部门是“实质性审查”。所以即使被人冒名顶替,也由登记部门承担责任。 2005-02-25 答网友feier972 : 您好 是这样,《房屋他项权证》原本就是为债权人设计的,是债权已做登记的法律凭证。而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持有《房屋他项权证》,而是拿着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怎么能证明债权已做登记?抵押合同是在登记后才生效的,物权凭证如何做债权的证明? 任何证照的复印件都不具备原件的法律效力。 不过既然当地的习惯做法就是产权人作抵押后不再持有任何凭证,那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登记部门是实质性审查,而登记部门有产权人的档案,尽管产权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但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其行使权利。 另外我好像没有说:“如果上面所说的三个证的复印件都有,应该可以去跟银行要回房屋所有权证”吧?... ... 很高兴您关注我的回答,并期待和您的继续探讨。
购房除了你自己的套内面积是你自己的,其余的都属于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所以你只有自己车库的使用权,而没有产权。
当时没签的这一项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了通过消协或法律手段来解决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可以缩短还款年限,我原来是等额本金,后改成等额本息,而且已经提前还了一部分,提前还的是本金,扣除提前还的部分,剩余部分从新计算利息.
等额本息法每月需还1393.3元。 等额本金法每月还的本金是部分是1000元,利息每个月不一样,第一个月是700元,所以第一个月总共需还1700元。以后每个月比上个月少5.83元或5。84元。 建议用等额本息法
当然可以合在一起去贷款啦,至于最高贷款额度有多少,因与所购房屋的单价、面积、按揭成数和年限有关,故不能简单确定,不过你可以用“公积金计算器”自己进行计算,公积金计算器的网址:
如果你的公积金供楼还在进行中,也就是说你每隔半年还可以提取一次的话,再供其他的楼是绝对不行了,除非你先把旧贷款完全还清!
商品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要看开发商和住房公积金担保中心的有没有协议,谈妥了,就可申请. 如果没有,那么开发商会告诉你本楼盘不提供公积金贷款.
你应持有关工作调动手续及有关证明文件把分散的公积金转到现单位,你也可以支取。公积金只能用于购房、建房、翻建、租房。
这要看你说的已提取了公积金指的是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还是买房后提取了公积金,若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话,你还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而且现在有新规定就是申请了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只要这笔公积金贷款还清的话,还可以再申请新一笔的公积金贷款的.但若是你办理的是商业贷款的,在贷款期间是不可以再转成公积金贷款的.
对经济适用房及其公积金的管理各地不仅相同,因此对冲抵个儿收入所得的做法也不仅相同.武汉没有这样做,表明武汉可以多收一块.那么,在相同价格购房的情况下,武汉购房就要贵一些.
你如果要一次性还款最好先打个电话给你贷款的银行,他会会告诉你准备多少钱和所需的手续。据我所知你只要带够钱,和你的合同、还款帐号就可以了。可能会更麻烦一点就是你当初办的保险也要去找一下。(如果你办了保险的话)我不知你是哪一个城市的,一般的城市都要收好象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你最好是在2004年12月15日之前还清,因为现在利率上调了明年你的还款和现在又不同了,一定会上长的.2004年12月15日以后银行一般都在结算所以也不办理这方的业务.最好所有的事你都先问清楚.
解读“住房公积金” 编者按:本版在10月24日报道了《如何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厦门、泉州的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编辑部询问了许多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由于不同城市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略有不同,为此,本版特先推出对厦门“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解答,敬请读者关注。 何谓住房公积金 它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三是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其本户成员及其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如何用公积金还贷 厦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使用其本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截至上年末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人(包括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需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交及承办银行住房信贷部开具和打印)、《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本人所在单位公积金账户开立的银行领取,并到本单位盖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配偶方、共有权人提供)以及借款合同、委托代扣协议书(办理代扣的提供)等材料到房改办(厦门市松柏大厦三楼)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批手续,然后,还贷申请人持审批后的《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个人调离原单位,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从异地调入厦门,调动人原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请先按照调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到当地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手续,当地承办银行将转移资金汇到厦门承办银行后,厦门承办银行就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入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新工作单位已为调动人开立了个人公积金账户,则直接存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果新单位尚未为调动人开立公积金账户,则承办银行会为其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进行转入处理。 例如:王某某从福州的A单位调动到厦门的B单位,假设A、B单位住房公积金都缴交在建行。那么王某某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是这样的:福州建行按照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调动人办理转出,将转移资金通过建行的汇划系统汇入厦门建行相应承办网点(B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网点),厦门建行公积金专柜将收到的转移资金转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何时能领取 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到自己退休时才可领取?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对此,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住房改革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家庭来说是一种资金上的保障,而对于一部分暂时不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有住房公积金累积的离、退休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养老的补充。 职工在购买房改房、统建解困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或职工需自建房屋或大修住房时,以及职工需离开本市时可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承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如何执行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如何开立住房公积金缴交专户? 单位办理开立住房公积金缴交专户应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清册。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步骤 到就近商业银行网点索取开户资料;填写开户资料;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递交银行,并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后即可在受托行办理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厦门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三资企业中的外籍员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从200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9%。省、部属单位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含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报主管部门同意,经批准后可提高到10%。 五、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计算?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均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9%计算,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均不低于38元。 六、职工工资总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奖、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原因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七、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缴存、转移、封存等工作?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资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八、如何办理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交? 单位应于新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何好处?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缴存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以下三方面的收益:1.增强企业凝聚力。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给予职工的一项福利,它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职工办事,是凝聚向心力、挽留人才的好办法;2.提升企业形象。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发文明令缴存的,因此缴存公积金将为单位树立守法经营的良好企业形象;3.不增加企业负担,缴存的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和单位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合法所得一样,应为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储金,职工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以下权利:①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或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同期商业性贷款利率低。缴交额是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即职工每月缴交的金额越高,其可贷金额就越大;②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贷款;③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夏文)
你应先把商业贷款还掉,再拿上房产证及土地证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连续交足一年以上的公积金方可用公积金贷款。若商贷办妥,公积金可以每年提不超过年还款额。具体手续请咨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有,您广东的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转到您北京公积金帐户里,请找广东原单位经办人办理。
本金和利息 分别单蒜,如10万10年,本金1年1万,利息第1年按10万,第二年9万,此为等额本金 混蒜本金,每年本利还一个固定的数是另一个
可以,我也是在帮人问排号的事,不过你的月薪要是太高就不可以了,听说 年薪不能超出--再听听别人的意见吧。还有必须某个地区有这类房才可以。祝你好运。有消息也可以通知我,谢谢
如果你单位所建公积金的开户管理部门为工商银行系统的也就是个人公积金帐号是以‘880’开始的,请拨打语音提示电话‘95588’查询。按照语音提示输入相应的数字即可查询到余额情况。如果是在建行系统建立的,只能持‘龙卡’到建行查询了。
办理过户之后双方拟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至明年5月份),就是将原来业主居住该房屋的这一情况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为租赁行为,到明年5月份时间届满之后,可以按照租赁关系要求对方腾退房屋。 房产只要过户到你的名下,那么房产就是属于你所有,你就是产权人。 至于尾款部分,最好是可以制约对方的,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并且签有租赁协议的话那么未必要很多,最好是足以支付对方居住期间的物业费、供暖费等之后还有富余的
怎么办这样的事情很好办理呀,你就是自己交易的那就不好说了,因为这样的话会有一定的风险,我是做地产的,但是没有在南阳,在深圳呢,我也是南阳的。办理房产证的话一个月就办理下来了,你交了相关的税费后交易中心会有一个回执给你的,上面有一个日期的,30个自然日领取新的房产证!现在最让人担心的是你不要被人家骗了呀,因为房产证一天不是你的名字那你就不是这个房子的业主,到时候原业主有权利卖给别人的,因为不知道你们是怎么交易的,所以如果你想解决事情还是说明白一些的好!也可以打电话给我:‘13554780371安生
契税:成交价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成交价的万分之五; 如果是商品房: 以上税费需要交纳; 房产证填发时间不足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 出售所得高出原购买价格的差额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原价过户的不交纳) 如果是房改房(成本价房改房): 契税:成交价1.5%; 印花税:成交价的万分之五;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各个地区可能有一些小差异
交易契税、合同公证费、测绘费、产权证公本费。。。。 契税是百分之三,公证费是千分之三,其他费用要具体看。
是和您的爱人离婚,还是离婚后新的爱人? “我从我单位购置的产权房”——是否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是您和爱人离婚,那么凭离婚协议书(可能所在地要求公证)和离婚证办理转移登记。 如果是离婚后新的爱人,那么您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恶意转让,是婚姻法所禁止的,即使办理了转移登记,也会因为您前妻的法律诉讼而撤销行政权的确认。
营业税 5%,各种附加税各地不一样比如教育附加等等,印花税 万分之五 ,契税各地自行决定税率1.5%~6%,土地增值税 基本没有征收,企业所得税 15%~33%,比如厦门市、深圳市都是15%,有的地方要求预征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各地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土地使用税按照平方米收取,每平方米每年0.5元,个人住宅和农村免税。
契税:成交价格的1.5%(非普通住宅为3%);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0.05%; 营业税:成交价格的5.5%(含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所得税:出售价格与买入价格的差额部分的20%。 中介费; 其他杂费。 以上税费中有些是可以通过一些技巧避免或者少交的,可以向中介具体了解,例如做低出售价格
对呀 ,过户到晚辈还有钱呢。你还要出契税、印花税。如果是房改房还要手土地转让金
区别: 使用权严格来说不允许买卖,产权不受限制; 过户: 使用权走的是私下的更名假换房手续,产权走的是正经的产权过户手续; 过户后: 产权房过户后等同于商品房(部分经济适用房除外),使用权只要不参加房改那么交易后还是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