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 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家庭情况表》《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 第二步:填表领表 1.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2.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3.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 第四步: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第六步:超标加钱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你好!如果你已经找到买家,那你就问他要1000元,让他把其余的4000元给持号人!对原持号人来说没损失,他还是拿到5000元! 如果持号人不同意的,那你就直接报警,他这行为其实是非法的!
你好!要看城市了! 有的地方,未满5年的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价格出售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买者 有的城市5年内可以买卖,但经济适用房5年内转让的,需要对审批面积与实际购买方产的差额部分交纳10%综合地价款; 满5年的,上市出售时候按照成交价格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 至于,是否可以便宜,这你要和卖家协商了!一个愿卖,一个原买才行!
金刚:你好!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 那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准备哪些文件呢? 我们来看一看一位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都走哪些步骤? 1.首先,要经过排号等待,认购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后,要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一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或者到市建委开发办或到网上下载。 3.填完表后,到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街道盖章,拆迁户由拆迁办公室和街道盖章。 4.申请者填写了自己的收入状况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后,要将表格拿到由市建委开发办认可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初审。 5.进行初审时,申请者要记得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还要带现住址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6.带齐了上述所有资料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通知申请者初审通过了,将进入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通过之后,就可以等到经济适用房开盘,购买自己喜欢的住房了。
你好!看下规定: 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19日 京政办发[2000]131号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三)住房补贴;(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五)劳务报酬所得;(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学校;其它类型的学校。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源管理以及实验室和学校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知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建设部令第99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的第十一条:“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人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的规定,你可以在购买商品房合同书中的共有人栏内具明姐姐的名字后,连同俩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由开发商申领或者自已去申领,即可办理(共有人)房产权证了。
文琦:你好! 私自买卖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实际租赁居住了3年以上的公有住房的承租户,也是为了拆迁方便,我们这里可以按正常的承租户给予补偿。
选第2个方案吧:卖了房子,找一个可以负担的起的地方再买. 第3种,你没有这个钱就别想了. 第1中老婆不愿意也别想了 第2种你的房子也长价,你只是换套环境好的,也不错啊
一万二千:你好! 1、使用权的房子,应该没有补偿,只有搬迁费。但是有的地方可以先参加房改,然后再补偿,也有的地方是把对产权单位的补偿的90%补给个人,具体数额要看评估机构对房产的评估结果。 2、补偿费是对房产的补偿,不会按人口计算。但是,补偿费一般有一个最低下限。不能少于下限。 3、不可以。 4、不可以。 5、看正式拆迁公告,正式拆迁公告发布时,要同时公布拆迁安置方案。 6、能! 7、在公布的拆迁安置方案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可以.军产的房子国家就是不许买卖的.不管你们做什么协议.都是无效的.不会受法律的保护.而且将来这个房产也不能买卖.不管这个房子多便宜.
你好,供你参考: 像龙先生这样事业小有成就的成功人士,一般会追求高品质、高档次的生活方式,普通二手民宅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其购房需求,二手公寓将会是其不错的购房选择。二手公寓具备产权明晰、无期房风险、价格优惠、社区成熟、配套设施完善等优势,比较为符合像张先生这样高薪水、高学历、高素质购房人群。其中,价格在60-70万间的二手公寓较为适中。据计算,按照7成20年贷款额度来计算,60万的二手公寓,银行可贷款42万,首付款18万,月还款额2892元。70万的二手公寓,银行可贷款49万,首付款21万,月还款额3374元。 结婚置业的小贴士: 1、买房收支要平衡:小两口计划结婚买房,一定要算计着花钱,保持收支平衡。按照银行规定,家庭月收入是7000元时,月供最高不能超过3500元。至于首付多少,这要看小两口现有的积蓄和双方父母所能支援的力度大小,一定要量力而行。 2、首要因素看地段:居住地段距离工作区域的远与近,决定着小两口每月的收支状况。都市上班族一般都是“打卡一族”,如果小两口不幸同属“打卡一族”,那么就要尽量选择距离两人工作单位都较近区域买房,这样也会降低交通成本,节约时间。 3、查看周边配套是否完善:买房除了看内部软件之外还要看其硬件是否完备。最好是周边商店林立、公园、银行、医院较齐全的成熟地段,这样居住起来也会十分顺利。 4、是否具备发展潜力:小两口这次买房很有可能不是“长久之计”,也许因为日后经济条件好了,也许因为从二人世界变为三口之家,也许因为工作地点变动……这套房子可能要转手,可能会出租,所以在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还要兼顾它的投资潜力。
夜游神:你好! 单位要给办住房公积金,这是好事。 每个月从你工资中扣取一定比例的款,单位出二倍的款,也就是你出一百,实际帐户就有三百元。 用途:购房、公积金贷款、装修用款。没用完退休后可提现。 工作调动,公积金帐号跟着你走,它会跟你一辈子。 公积金是国家强制企业必须做的,企业是不想做的。
首先那套集资楼谁是产权人.如果是你男友的话.那么他弟弟和母亲是没权利来分之套房产的.因为就是他弟弟和母亲出资的话也算一个赠与.第二母亲的房是是祖产.那么在他母亲百年后.他和弟弟应该各占百分之五十的产权的. 我建议你把你男友的那套房产过户给他弟弟.然后把这套祖产过户到你男友名下(建议你领完结婚证后过户.这样算你的婚内财产)因为这有几点好处.一是这套房产市值比较高.而且工作也方便.第二.和母亲在一起好处多多.慢慢你就能体会了.而且老人也不容易.还有,以后你们结婚后会要小孩.这样老人也能帮你照顾一下.这阵子你们可以提前存点钱.为以后做打算.一个是为孩子留点.一个是以后有机会你们在想换一套房产.而且老人就是要点生活费也是正常的.在说老人也花不了多少钱.以后留下也是你们的.
他只要是自然人就行.委托要做公证的.而且公证的权利和义务要清楚.委托内容是什么.是委托签合同呀还是委托除了签合同以外,还可以代收定金.楼款...是全权委托还是部分委托.
他只要是自然人就行.委托要做公证的.而且公证的权利和义务要清楚.委托内容是什么.是委托签合同呀还是委托除了签合同以外,还可以代收定金.楼款...是全权委托还是部分委托.
你真是够省的,现在的年轻人可没人向你这么省了,毕业不到2年,刚工作1年就省了8万了。我想知道你一个月花费几百块是怎么花的!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朝阳:你好! 不行! 除了对方夫妻签字,还要签字的文件进行公证。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要过户,就要让他先生把委托书(公证过的)给你,才能过去过户,像他说的可以找人过户,我看不保险,以后如果他老公不认麻烦的是你.
很多城市的电梯费是单独缴纳的,按照楼层有一个公式来计算费用,楼层越高费用也越高。
“定金”指为保证合同的履行,消费者预先向家具销售者(卖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上是 “ 定金 ” 的,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 而对“订金”,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视为“预付款”。“订金”的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如果没有约定,“订金”的性质主要是预付款,家具销售者违约时,应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违约时,可以与家具销售者协商解决并要求经营者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交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二、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四、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
拿你的购房合同或契税票到单位就可以提取.
之前跟一家公司签定商品买卖合同,预付10万订金,后来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双方经过协商,同意亏损2万元,返还8万元。于是就签了份协议书。我想问一下协议书一定要是原件才有效吗? 当然有效.这是你们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就成立生效。生效后的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厂商要求我们签字了邮寄给他,但我怕到时也签字给他了,也邮寄过去了,他不还钱,那我们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从你们分处两地和厂方的行为来看,如果严格地说,厂方先签字后邮寄给你们时,该协议还没有真正的生效,只有在你们签字送达到厂方后才是合同法上真正的生效。如果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你们的悔约后签订的协议内容,没有关系,因为你们基础法律关系已经解除,厂方失去了继续占有你订金的基础,你们可以以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拒不返还时,可以以不当得利之债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常开发商延期交房都会给赔偿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赔偿。如果不赔偿,你们可以多找些业主一起联合请律师打官司。这种官司很好打,容易胜,所以律师也很乐意接,价钱也不贵,几千元而已,大家分摊点,没多少
购房合同中有哪些主要内容 所谓购房合同也就是房产买卖合同,是指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房产所有权于他方,同时由他方支付价款的契约。契约中出卖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叫出卖人,即甲方;支付房产价款的一方叫买受人,即乙方。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房屋 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所讲的“标的”,即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售房屋必须是属于卖方所有,倘若是与他人共有房产,必须征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转移产权、出售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的数量和质量。在数量上应明确计量单位,在质量上应明确房屋是高层建筑还是多层建筑、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房屋的层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积等等。另外,对于房屋的环境、配套设施以及物业管理都必须明确清楚。此条款可采用以下格式:“乙方购买甲方座落于___市___街___巷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二)价款 价款是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对方房屋的代价,是买受人最主要的义务。它既是房产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积、房屋质量的价值表现。在合同中应明确支付货币名称、单价、总价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预购房屋按暂定价先付房款40%,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时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如是现房交易,可直接采用“乙方所购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元”的合同形式即可。对于广告售房也要进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轻信广告价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续,房屋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办法等等。例如,房价是现钞支付还是支票支付,是在出卖人所在地支付,还是在买受人所在地支付,都应规定清楚明白,切忌模棱两可。此条款一般采取的格式是:“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如是汇款,其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乙方交给甲方现金__元,其余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四)产权登记 这是买卖双方在售房过程中的过渡桥梁,也是购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也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产权纠纷,将对买受人产生不利,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产权登记时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以及有关费用等。此条款在购房合同中的格式参见《商品房购销合同》标准本文第19条。 (五)税费负担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取的格式为:“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权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六)房屋基地使用权 我国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房屋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当事人无权通过房产买卖获得房屋基地所有权,房屋所有人对其基地只有使用权。同时,房屋所有人还必须服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此条款可在产权登记时进行附加说明即可。 (七)违约责任 即违反合同的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违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订的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后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叫做违约或违反合同。在购房合同中,卖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现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暇疵等等。买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有:不按期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交付的房屋等。买方或卖方因违约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强制履行合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此条款采取的形式为:“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给甲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的违约金。” (八)其他款项 主要还应包括合同主体,公证以及一些附加说明等。合同的主体就是指能够参加合同订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购房合同中应对合同主体加以说明,其格式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托代理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单位),代表人是___。”对于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公证处公证”的形式加以说明。最后合同中还应说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签名)__、代表(乙方)__、签名__、地址__、电话 ___”以及年月日等。 买房人和房地产商都有权写“补充协议” 房地产商在让买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合同》或《契约》与“补充协议”一起交给买房人,并告诉买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这时您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制”字样的《契约》是政府统一印制的,但补充协议却是房地产商自己印的,房地产商可以写补充协议,买房人也同样有权写! 要搞清公证和律师的作用 房地产商和买房人签合同时,经常会请公证处人员或律师在场,也有的是请律师或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对此,没有经验的买房人往往会产生错觉,误以为经过律师或公证的合同一定是公平的。在这里,买房人没有搞清公证的是什么?房地产买卖公证的是签约人的身份、签约人的行为和签约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注意公证上写的是“合同是否符合法律”,可并没有写“合同是否公平”。 同样,买房人也没有搞清签约时房地产商请来的律师作用是什么?他们的作用仅仅是“见证”而已,签约后发生纠纷,他们可没责任替您打官司,除非您另外花钱,专门请他为您打官司。千万不要认为律师是“公正”的,他们的执业标准不是“公正”,而是“不违法”。可能有的买房人会说:律师费可是我出的,但您想没想过:律师是谁找的?换句话说:生意是谁给的?明白这个道理,将来这个“见证”律师变为房地产商的法律代表或出庭代理人,您就不会感到奇怪了!对于“见证”律师,我个人的观点同样是:如果合同上盖了“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的商品房登记专用章,“见证”不“见证”是一样的。 买的什么房要明确 买房人更要明确自己买的是成品房(不装修就能用的房),还是初装修的房(须再装修后才能使用的房)。《示范文本》对此问题并没有专门条款加以明确,只在第八条“交付期限”中的交付条件有间接反映,所以就不很明确,在发生纠纷时,对买房人显然不利。因此,建议买房人一定要坚持用专门条款将自己买的是什么样的房直接表述清楚。 面积差异处理宜选用《示范文本》第二种方法 第一次买房人可能不知道,买东西担心的是缺斤短两,买房却要注意交房时“建筑面积”增大,因为增大的面积绝不是房地产商好心送给您的,而是房地产商强买强卖的一种手段。有的房地产商为了吸引买家,在卖房时故意将“建筑面积”写小,来降低每套房的售价,交房时再以“误差”为借口,让买房人另付一笔“补差”款。大家要留意的是这个“误差”可能不是3%以内,而是百分之十几或更多,而且这种“误差”往往只出在“建筑面积”上,而“实用面积”却有可能反而减小,让作为上帝的您不仅要为筹集预算外的款项而犯愁,以后还要每年为并不实用的“建筑面积”负担沉重的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或中央空调费。新版《示范文本》第五条第二种选择避免了房地产商耍滑头,我认为买房人宜做此项选择。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比较房子的大小,直观的是“实用面积”或“使用面积”,过去公房交房租也是按“使用面积”交的。 新的《示范文本》中没有“使用面积”、“实用面积”、“实用率”等老百姓常用的词,也许是专家们认为这些用词不严谨,而用了一个新词“套内建筑面积”。虽然“套内建筑面积”不和我们老百姓理解的“使用面积”或“实用面积”完全一致,但至少这些“建筑”是建在您买的房子里,而不受公共建筑面积(诸如大堂、电梯、楼道、会所所占面积)的影响。因此,我认为买房人选择“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较有保障,当然,如果您能将房地产商在“售楼书”或“广告”上写的“实用率”补充到合同里更好。否则,您选了“按建筑面积计价”或“按套计价”,而没有约定“实用率”,如果交楼时赶上“实用率”缩水,您只能是欲哭无泪。 赔偿利率要确定具体数字 《示范文本》有几处提到房地产商如果违约“按____利率”付给买房人利息。过去《契约》文本上是“按XX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我建议买房人不要这样选。因为贷款利率不是老百姓能查得清的,不同银行、不同货币、不同时期、不同对象、不同科目,五花八门,最难的是没有一个银行接受老百姓查询,法院也不会帮您查。因此,您和房地产商签合同时最好规定一个明确的数字(如:年息8%)。 交付期限免责条款要特别小心 过去《契约》中,房地产商延期交楼惟一可以免责的是“不可抗力”,他们为了保护自己,拼命地把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条款往“补充协议”里塞,例如:“天气影响”、“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市政配套”等等。这次《示范文本》“不可抗力”免责变成了“特殊原因”免责,“不可抗力”有“法”界定还争论不休,“特殊原因”则根本无“法”界定。 在这里,买房人保护自己办法是:尽可能不让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八条“特殊情况”里加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一定要加,就一定要写详细。比如:天气影响以政府向社会正式公开发布为准,不然谁能保证天不下个雪、刮个风;“异常困难”、“重大技术问题”每个工程都会出现,这是房地产商应事先估计到的;“市政配套”如是配合工程完成的一个内容,当然也不能接受为“特殊情况”。 为了多一些对自己的保护,买房人最好能在签署合同时说服房地产商在《示范文本》第九条第2款里约定:“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房地产商逾期交房的,最多不得超过XX日,超过时,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买房人书面通知房地产商之日起生效。房地产商应将买房人交付的定金、房价款及利息退还给买房人。”没有这个约定,可以说《示范文本》第九条关于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条款如同虚设。能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的,已经是少之又少,要想说服法官:房地产商逾期交房不属于“特殊情况”,恐怕更是难上加难。您买房后能做的只有慢慢等,有关房地产商逾期交房赔偿的条款早已与您无关。 交房条件要写清 《示范文本》第八条里规定了交房条件,但1至4项条件都不具体,我建议买房人最好自己选择填写第5项,如果您买的是成品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如果您买的是初装修房,要写明房地产商交房时应提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初装修质量核定单》。 自己要能监察产权登记 《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比以前的《契约》对买房人更有利,但也有新的问题:如何知道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去办理了备案手续?如果房地产商按时去办备案手续,但产权登记机关认为材料不全,房地产商算不算违约?产权登记机关接受备案的时间是多长?从备案到发“产权证”的时间又是多长?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建议买房人可考虑以下几个方法: 1. 最好的方法是在合同里规定买房人得到《产权证》的具体时间,但目前较难做到。 2. 规定房地产商交房时要出示自己的大《房产证》,也就是说房地产商已有了房产权,已经具备向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条件。 3. 约定共同到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直接了解房地产商是否按时做了这件事和具体了解从备案到领《房产证》所需的时间。 4. 明确在约定的时间里,房地产商提供的材料未能满足产权登记机关的要求,即属房地产商违约。 买房不像买日用品,您虽然住进房子,可房子并等于是您的,直到有了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您。您不信?您把房子租出去,租客不交房租,您告到法院,看您告不告得赢。需要特别告诉大家的是:房地产商说房地局办证慢,他只告诉了您一半,目前,办《房产证》是需要些时间,但可没人拦着去办手续,手续都没办,等着拿证不是白等!真正的秘密是:您把钱交给了房地产商,但房地产商却不一定向国家交了土地出让金,不交土地出让金,即使房子是房地产商盖的,但并不等于他就有房子的产权,房子还没有属于房地产商,他怎么过户给您。明白这个道理后,我劝您在签购房合同时千万不要忽视了《房产证》的重要性。 钥匙谁来给 新的《示范文本》取消了过去《契约》规定的买房人要接受房地产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管理这一内容,分清了本来就不属于一个合同,不属于相同签约人的责、权、利关系。建设部虽然要求新的楼盘不再由房地产商指定物业管理公司,由社会招标产生,但在落实上还有一个过程。因为,新楼盘的物业管理工作不可能回避,《示范文本》没有的东西,不等于房地产商不写进“补充协议”里,所以,您一定要留意在您该拿钥匙时,会不会杀出一个“程咬金”。 以上是本人对《示范文本》的一些拙见,“补充协议”每个房地产商各有不同的版本,本人无法评说,但房地产商的“补充协议”有一点肯定是共同的,那就是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作为买房人只能是见招拆招、有样学样,用自己写的“补充协议”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好在目前房地产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在买房人手里,买房合同又有了选择余地,只要您谨记,买房子也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头脑发热、心血来潮,应该比早期买房人幸福得多
产权证上有登记,至于到期或别的情况出现,其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细则会有详细说法并具可操作性。
各交各便宜多 回答者:tousel - 秀才 三级 5-12 11:24 不一定,现在很多人在交易的时候都把成交价做低,这样可以省下很多. 没有土地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要等到土地正办好之后才能过后. 你要买的这个房子.你所要交的税费有|: 3%契税. 0.05%印花税. 其他的都是卖方交了. 5.5%营业税 1%个人所得税 1%土地增值税.
这种问题是明显的欺诈行为,办理房产证的费用你已经交了,也是经过他同意的,现在他反悔怎么都说不过去,在说了你前的是索某的钱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也就是说和王某没有直接的债权关系.你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我就是搞房地产的,你不用担心没事的
《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2007版)8月1日启用,所有二手房交易签订的《居间合同》都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不得继续使用。“这直接影响到交易方式等诸多方面,对二手房市交易将产生重大影响。”业内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说。 对于新版合同,律师界和中介机构人士提醒:买卖双方应在交易谈妥之前,通过网上或中介公司取得合同示范文本,充分理解后,再正式签约,千万不要匆忙签约。多位律师表示新合同仍有诸多地方需要完善。 中介提供信息就能拿佣金? 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不时出现卖方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情况。为了保障中介方的权益,《居间合同》第22条规定:“买卖双方利用居间方提供的信息等,私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表示,这个条款意味着,在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凡是向他们提供过相关房地产的信息并签订《居间合同》的中介机构都有权收取佣金。“这与《合同法》是相抵触的。”舒卫东说,《合同法》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才应该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新版合同能杜绝“阴阳合同”? 在此前的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为了逃税或向银行申请较高信贷额度,大量出现“阴阳合同”,这已成为业界普遍存在的“潜规则”。新版合同启用后,不少人认为这将彻底杜绝“阴阳合同”,但多数中介机构人士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深圳市成宏房地产经纪有限金色分公司易明利经理说:“阴阳合同”作为长期存在的“潜规则”,难以杜绝,受利益驱使,买卖双方仍会私下签订“阴合同”。 “阴阳合同”的产生一方面与买卖双方法律意识单薄有关,另一方面中介结构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为如果能帮助买卖双方压低税费,成交率就会提高。专注研究二手房的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赤认为,单靠推广签订新版二手房交易合同来杜绝签订“阴阳合同”,是一厢情愿。梁赤说,双方在新版合同之外如果签订“阴合同”,并且双方没有纷争,新版合同如何制约得了呢?这其中不排除中介采用其他方式来规避税费,比如把部分房价转移到装修费上等。 如何有效杜绝“阴阳合同”?梁赤认为,政府必须出台相关措施予以配合,使签订“阴阳合同”双方觉得无利可图,才能杜绝“阴阳合同”。国土部门应尽快出台二手房屋交易评估基准价,以该评估基准价计算纳税标准,堵塞交易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漏洞,消除买卖双方逃税的侥幸心理。其次,将偷税漏税行为纳入诚信系统。舒卫东律师提醒:《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达到一定数额,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将处罚金,乃至拘役判刑。 “打印程序”是否有法律依据? 多位律师也对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二手房合同打印程序的通知》提出了不同看法。 通知要求,全市各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8月1日起,必须通过“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打印《二手房委托合同》、《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其他任何印刷版、手写版合同均不得继续使用。通过经纪机构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可以通过经纪机构从网上下载打印合同;至于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可任选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打二手房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无故拒绝,违者,主管部门将取消其打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资格。购房者只需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即可。 律师认为,主管部门推广合同示范文本无可厚非,但要求“必须有资格才能打印‘我’的合同,必须交钱才能拿到‘我’的合同”,显然是侵犯了公民缔约自由。缔约自由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形式、权利的处分等自由。上述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违约条款是否过于简单? 针对新合同的具体内容,梁赤等律师指出,新合同第十七条关于“违约责任”的一款规定定金罚则过于简单,仅有违约金而没有赔偿损失。 梁赤说,前段时间二手楼交易产生大量卖方违约,这与房价上涨而中介交易合同的违约条款订立过于简单有关。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应尽可能详尽签订违约条款。买卖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交易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根据当时的违约情形选择下列条款之一处理:1、选择定金罚则:买方反悔不购买房屋的,卖方有权没收其房屋定金;卖方反悔不出售房屋的,卖方应双倍退还买方房屋定金。2、选择违约金及赔偿: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该房产总价款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该房产的涨跌房价的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实际损失及房产涨跌价差的损失。计算房产涨跌损失原则以该房产最相类似的市场成交价(或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与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 委托担保条款责任不明? 对于合同第二条中规定“该房地产处于抵押状态,卖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的,须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向担保公司和居间方指定人员出具公证委托书,办理赎楼手续,买方应予协助。” 梁赤认为,这一条款责任不明。到底是居间方为卖方委托担保公司赎楼,还是卖方直接委托公司赎楼,还是居间方和卖方同时委托担保公司?由谁与担保公司设定权利义务?如果担保公司拖延赎楼的时间,责任是居间方还是卖方?如果约定不明,一旦担保公司拖延赎楼的时间导致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易过户,卖方将首先要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能否有效解决户口问题? 很多家长不惜花巨资购买一处房产,仅仅是为了获得一个学位或户口。但如果房子过户后,卖方登记的户口地址仍然在该房产内,买方的户口就无法迁移,孩子仍然无法到附近学校读书。新版合同为此专门设定了“附着于该房地产的户口”条款,约定卖方在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后的一定时间内,保证迁出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指出,“问题是,公安机关规定的迁户口条件很严谨,户口能否迁出并非仅有主观愿望就能实现的。即便合同规定卖方违约后要承担责任,但很可能无法解决实际情况。”所以,新版合同只具有提醒价值,而不能有效解决房产户口问题。 多数市民不熟悉新版合同 在新合同启用首日,家住福田金色花园的沈先生说,之前他通过媒体知道了这个新版合同,但对于具体内容并不了解。在记者的调查中,90%以上的受访者与沈先生一样,对新合同缺乏了解。 从事二手房交易的不少中介机构人士对于新合同详细内容也并不熟悉。昨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调查多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对于新合同具体事项,得到的答复都是“不清楚”、“还不完全了解”。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下属的某三级市场的业务人员直接告诉记者:“我不清楚,你还是去问经理”。 对于新版合同的启用,业内人士也表现出两种不同的态度。部分中介公司负责人认为这对行业将产生积极作用,而部分人士则表示新合同的作用有限。 样本参考: 范本内容: 你还是进上面的网站,看范本内容吧!那是新的范本。如果看后还不懂的话,建议你找个律师帮忙吧,或看有什么熟人认识什么律师的,都可以请他们帮忙。买房也是一件大事,最好一切的顺利的情况下买,要不损失的还是自己。还有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文字转角,要理解好合同的意思,要不就会吃亏了。给你举个文字转角的例子“有一次我小堂弟去买皮鞋,他喜欢红蜻蜓的。但是他刚来这城市,对很多地方都不很熟悉,找不到红蜻蜓的专卖店。后来他去到一家大商场,里面有的地方是卖红蜻蜓的,他去买的时候试了一下就买下来了。当他付钱后,拿着小票去取皮鞋,发现这纸箱上写的是‘西部红蜻蜓’,晕~~。上当了,他拿去退,说是假货但是被拒绝了,他们的理由是怎么能说是假的呢?你买的时候我又没说过是意大利红蜻蜓,这是红蜻蜓的,是西部红蜻蜓~~~`。”吐血了吧?这就是所谓的文字转角。有些人往往是吃你那一个字眼,你就会上当。所以买房就更加小心
这些个关于实务的问题,你可以到法律教育网免费律师黄页中问一下专职律师,这些律师都是跟法律教育网合作,为学员提供免费答疑服务的,以后你有关于实务性的问题,都可以去这里问一下。(具体步骤:从下面这个链接进去,找到“律师黄页”的链接或者在百度上搜“法律教育网律师黄页”,然后点进去免费注册一个代号,提问问题就ok了,律师们会在很短的时间内给你解答的。)
需要注意房子的位置、朝向、结构、建筑质量、小区的的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再有就是房产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间要注明在购房合同当中。
具体问题是可以来起诉解决问题的,可以以你母亲卖房没有经过你们同意,你们没有书面放弃继承,是认为你们已经继承的,你们是房屋共有人,要求撤消房屋买卖合同,中介也有错误.具体问题最好是当面咨询律师.如有需要可以上我的百度空间看下
问题很简单~ 客户是指买房子的下家~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下家(买家)决定买上家(房东)的房子,交了定金.如果后悔了,定金是要没收的,这个你是知道的吧? 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就是说中介公司要和房东一人分一半.反过来,如果房东不卖的话,也会产生违约金的问题,那么中介公司也会要求分一半的条款. =========== 这个条款看起来合理,其实是不合法的,中介公司只是服务性质的行业.他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一定的损失赔偿,但是这么写进合同是不太好的. 但是现在的人越来越抠门,买房子的时候中介费大多都不愿意给,实在没办法才会产生这样的事情.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而且可以有效的解决跳中介的问题.
我们家饭店的店面是租的居委会的,租赁合同今年九月份到期,可现在我们接到居委会的通知,说店面已被卖掉,并要求我们在五一之前搬走,或者提高租金。我想咨询知晓法律的朋友,我们家跟居委会是签了合同的,他有权利单方终止合同吗。我们有什么样的权力。 你们的租赁合同是定期租赁合同,居委会无权单方解除合同。居委会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居委会继承履行合同,如果造成你方损失的,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补充:“第二百三十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我想再请问下,这个法律条文里的“合理期限”是怎么定义的。 你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8条:“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来理解。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 有哪些情况 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以有办法确定,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时,合同成立,但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取决于主体、意思表示、标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的合同生效,否则,合同不生效。一个不生效的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具体情况你可以依这一标准来考量某一个具体合同是否能够生效就行了。
违约金要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条件来计算,通常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已经确定了违约金条款.你可以根据该条款主张自己的权利.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都是格式条款,对争议的方式基本上都是“产生争议后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购买人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解决。当然也可以不协商直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商品房开发商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怕客户和房主之间私自联系把这个交易给完成了 就把中介给跳了 这样他们就什么钱都赚不到了 如果你中介费都交了 估计他们不会退了 索要违约金其实就是中介想赚双方的钱~ 如果房主要是把这个房子交给中介公司代理了 那这个房主是不能私自和客户谈买卖房子的 这样房主就违约了 如果房主答应不私自卖这个房子就很好解决了 按理来说 中介公司收了双方的钱就很过分了 一般的情况 中介只收客户的中介费 房主给他们中介房子让他们给卖是不用付中介费的~~ 其实中介收的这12000元 他们也是白赚的 至于房主收的3000元 应当退给你 他没有理由收你的钱 如果他觉得有问题可以让他去找中介 因为必定是中介代理的他的房子 至于12000的问题 必须找他们去要 能要多少要多少~~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深圳,广州06年涨幅比较大,分别为30%和24%,均价7000元/平方米和9500元/平方米,其他城市都比较稳定了,稳定的在涨,珠三角其他城市例如佛山、东莞、珠海、中山等城市房价在3000至4000元/平方米左右,而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城市的房价大多不到2000元/平方米。 今年到现在没什么数据统计,通过各种途径了解,现在算是稳定了,没出现上年第三季度那样的大幅度上扬,开盘价格都比较谨慎。
上海目前房地产交易量萎缩,价格也连续一年没上涨了,略有下跌!国家的调控政策对上海的房价还是有很大影响!很多房东转卖为租,因此最近大量出租房上市,租金也有所下跌
河南省地处我国中部,其经济发展在我国也大致处在中等位置,全省房价在这两年有较快增长,其中省会郑州住宅价格也普遍达到3000元左右,其它地级城市发展不太均,洛阳、开封等地房价均在2500至2700左右,驻马店在全省房价最低,现在约为1200至1500左右; 我所在的城市信阳房价在全省处在较高位置,现住宅均价约为2000至2500左右。
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最好是第三天或第四天比较好 需要带的工具: 1)1只塑料洗脸盆--用于验收下水管道 2)1只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1只塞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1只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1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1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 7)1只水笔--用于签字 8)1把扫帚--用于打扫室内卫生 9)1只小凳子和一些报纸、塑料带,包装绳--用于时间长,可休息一下及预先封闭下水管道。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30去。 1)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 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 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 C《竣工验收备案表》 D面积实测表 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 2)核实面积、合同及价钱多退少补问题。 确认售楼合同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先查看售房合同,看之间的误差为多少,一般为3%,3%之内不考虑,超出部分进行处理,)以双方签定合同为准.一般这个时间因人而变,时间为30--40分钟.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 提示:暂且先不要交付一些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此时物业会催促你来交付,可同他们交流,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若有远程抄表另)等几把。接着就可以同物业人员一起去房子里了。(记得拿那些工具哦)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提示:由于新房子空关时间较长,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提示: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迹,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的话,务必尽快查明原因。 3)仔细检查地面 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提示: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以上2-3项可用工具小榔头和塞尺。 4)水电煤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一般新房子会配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是否畅通。 提示: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 5)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 提示:做好这些后,确认没问题,要尽快将这些突出下水(如台盆下水、浴缸下水、马桶下水)拿一塑料袋罩着水口,再加以捆实,而象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6)验收地面下水情况。在厕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厕卫的天花。 提示:在全部用完水后,应再打开水表,看清楚水表数字,记录下来,同时要记录电表数字。 7)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提示: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确实要仔细核实。 8)测量一下楼宇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采样数据来源地点与具体数据,最好把水表、电表数字、楼高、马桶坑距、浴缸长度和宽度、冲淋房尺寸、吊顶高度都记在一个自己的小本子上,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好了,检查完这些工作,如果没问题的话,那就交钱去吧;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 最佳收房流程 核验业主材料→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交纳剩余房款→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业主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 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业主签署《住交接单》。 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现在各地的房子几乎无法报出准确的价格,可以登录新浪的房产,然后分别选择城市,打开网页看看广告的报价、户型、地理位置,就基本可以大概了解各地的房价。
1、地方政府会哭,地方税收减少,GDP下降。 2、开发商会哭,买方市场形成,猫腻减少。 3、穷人会哭,因为不可能出现收入增涨幅度超过房价增长幅度。他们依然和房价上涨一样,望房兴叹。 4、没有充裕资金的投资人会哭,因为他们已满仓,无法在低价位投资房产。 5、拆迁户会哭,他们不但会被赶到二环以外(二、三线城市)的拆迁恢复楼里,成为该城市边缘人群,而且承担住房贬值的后果。
楼上几位说的都很正确,开发商的理由都是他们的借口而已,真要是诉诸公堂,他们的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但关键你考虑好去打官司了吗? 你要不打官司,只和开发商协商的话你永远也要不到这比违约金,他们都太牛了。 但是打官司的话你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吗? 个人意见:吃亏是福,何况你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损失。摆正心态,生活是多么快乐,不要为小事情打扰了你的生活。 那么你们就团结起来,集体诉讼,集体的力量大嘛。可以大家凑钱请个好律师,自己也可以省点心。而且集体诉讼赢的概率就更大。
房价不会大跌,因为这不符合国家经济利益,但房价照目前的速度快速增长也不是国家希望看到的!所以,目前国家出台了一些打压房价的政策,如:国六条,国八条!目的不是要房价大幅下跌,只是要压制房价上涨过快,产生的房产市场泡沫!所以,个人觉得楼市在今年可以会放慢上涨步伐,但不可能出现大跌!但整个楼市应该还是会稳中有涨的!你所提到的国家现在土地禁止开发,是指增收土地增值税吧!这是国家为了使开发商减少吞地出台的新政策,增收后开发商成本必然增加,所以,房价相应受到影响上涨也是可能的!但房产开发商不一定把所有增加成本都分摊到房价上去的,他们还有许多消化方式,如:兼并其它小房地产企业等!所以,个人觉的目前房价不会大跌,也不会快速增长!不过,不同城市可能反应上会有时间差,象目前我所在的上海房价就比较明显放慢上涨,而有的城市还没明显感到!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房价为什么居高不下 大城市房价上万一平米,中型城市房价3-6千一平米,小型城市(小县城)房价2-3千一平米.问普通老百姓何时能住得起? 目前导致房价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建筑商良心太坏,大量屯积新建房,或者是联合炒价,让大量的工薪阶层普通老百姓购不起房.二是社会劳动者两级分化越趋严重,手里越没钱越没钱,钱大部分集中在少部分人手中.三是政府杠杆调节力度太小.
房价不会大跌,因为这不符合国家经济利益,但房价照目前的速度快速增长也不是国家希望看到的!所以,目前国家出台了一些打压房价的政策,如:国六条,国八条!目的不是要房价大幅下跌,只是要压制房价上涨过快,产生的房产市场泡沫!所以,个人觉得楼市在今年可以会放慢上涨步伐,但不可能出现大跌!但整个楼市应该还是会稳中有涨的!你所提到的国家现在土地禁止开发,是指增收土地增值税吧!这是国家为了使开发商减少吞地出台的新政策,增收后开发商成本必然增加,所以,房价相应受到影响上涨也是可能的!但房产开发商不一定把所有增加成本都分摊到房价上去的,他们还有许多消化方式,如:兼并其它小房地产企业等!所以,个人觉的目前房价不会大跌,也不会快速增长!不过,不同城市可能反应上会有时间差,象目前我所在的上海房价就比较明显放慢上涨,而有的城市还没明显感到!
我不知道你从什么地方看见鑫尊地产经理发表的07年房价会下跌.因为不管他怎么说,只是个人理解,所以你要有自己的观点.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往他们公司打电话. 但从最近的统计数据来看.房价还是在上涨中.个人意见.
不同意2楼的部分答案~~!!! 我想你可能已经有房了~~!! 你知道现在在有的城市买一套房子要多少人跟着辛苦吗?? 不要说那是你没本事这种话~~!!毕竟现在决大部分人工资的上调还赶不上房价的上涨~~!!而且还可以说决大部分的人买一套房子都要父母资助一点~~~!! 第一点~~!!中国房价不是最高的~~!!但是你认为中国人的工资是最高的吗??相比之下~~!!中国的房价相对而言~~!!不是最高的~~!也决不会是决大部分人认为很底的~~!! 最不同意是是你第二点的答案~~!!政府是没有阻止我们什么~~!!但是他们就没有错吗???房价的成本真的有那么高吗??他们明明知道是暴利~!!为什么不控制~~!!不要说那种从全局考虑的话~~!!现在最实在的是政府有本事把房价降到普通老百姓不用买给银行十几二十年就行了~~!! 第三点~~!!没去过新加坡~~!!不好说太多~~!!因为不知道~!! 第四点~~!!地道战~~!!你抗日电影看多了吧~~!!如果你不是真心帮别人回答问题就不要说~~!! 支持4楼的!!!!!
不同地段的价格不一样啊!市中心有8000多元/平方米,也有6000-7000多元/平方米,海沧现在的价格也要4000多元/平方米!
关于二手房贷款的面积下限和房屋的年限,央行从来没有相关规定,充其量只是个家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时的内部规定。银行在审核贷款是,主要考虑两点,贷款人寰款能力和房屋资产的质量。如果购买者有还款能力,银行也可以给予贷款支持的。国有四大银行肯定是贷不出来得,找小银行如民生,广发等试试。 该房产为1991年建造,年折旧率按2%计,该房折旧率为32%,再去评估估计最多也就7万左右,按50%放贷你还有3万5,还得看你那5.5万还完了没有。
房子降下,不太可能,经济适用房只卖给回迁户的。
coral1017:你好 很少,但是有可能,从目前看,专家分析,全球房价之所以出现“由热转冷的拐点”,实际上是一种“理性的回归”。据英国《经济学家》杂志分析,过去五年中,发达国家楼市总值由 30万亿美元升至超过70万亿美元,全球房价一路飙升,正形成历史上最大的房地产泡沫。不仅涉及发达国家,也覆盖很多发展中国家。根据对全球20国的调查,1997—2005年位列全球房价涨幅最大的是南非,达244%;第二位的是爱尔兰,达192%;第三位是英国,涨幅达154%;第四位是西班牙,涨幅145%。而正如迈尔斯所说,房价如此大范围、大幅度地上涨,是建立在不切实际的预期基础上的。“如果房价上涨是不可持续的,脱离了经济和收入水平的基本面,那么回归就是种必然。” 其二,北京07年要改大量的底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等,迫使很多炒房者失去了意义.. 其三,股市的疯狂,让一部分人买了房子去炒股..
为进一步抑制住房价格上涨,建设适量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实现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供应结构基本合理、价格 基本稳定,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基本需求,辽阳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政策,依据《辽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辽阳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辽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了《辽阳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 规划期限从2006年至2010年,规划范围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以下简称城市中心区)和宏伟区、弓长岭区。 规划显示,2006年至2010年共建设住房60663套,建筑面积540万平方米(城市中心区42518套、369万平方米;宏伟区6823套、70万平方米?鸦弓长岭区11322套、101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部分廉租住房)6905套,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 其中,2007年计划建设住房14050套,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城市中心区10015套、85万平方米;宏伟区3011套、25万平方米;弓长岭区1024套、10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含部分廉租住房)1500套,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为向中低收入水平家庭倾斜,2007年计划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达到86.66万平方米,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2.22%。
房价下跌是不可能的,但是上涨也不会有多高,邢台的消费水平有限,工资水平低,因此你不必多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