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33是66.5平米(建筑面积) 北京规定,一次供暖16.5元/平米,二次供暖19元/平米 算下来应该是1097.25或者1263.5 应该差不多啊,有的小区价格还高~!~ 不过,如果房租便宜的话,可以考虑,房租贵就算了。 多找几家,多看看。每个房东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谈不上合理不合理。我一个朋友还租过一个物业,采暖全自己掏的呢,但是房租很便宜。你自己算算哪个合适。
跟邻居要和睦相处,平时多联系是必须。 象这个事,如果邻居绝对不配合,你是很难对付的。 所以我觉得应该找个时间跟你的邻居聊聊,以委婉劝告的方式商量解决问题。 千万不要一开始就去找人投诉,就跑去吵闹。邻居翻脸,以后相处就难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犯不着。 我相信,你给邻居解释,希望对方配合,尽量做到不影响别人,一般人都还是通情达理的。如果对方确实不理不睬,那你再去居委会投诉不迟。
可能中介少写了一个1,应该是130吧,哈哈
东边100m有解放路小学南面400m新海实验中学北面100m到步行街西面100m到31095.html">新浦公园周边有大交行大建行大工行中行时代超市苏果超市等步行10分钟之内即可交通方便生活设施齐全小区为连云港市建行家属楼,集中供暖,装修效果图,无物业费,楼下有自行车库,房子是两室朝阳,坡道楼梯,空调热水器冰箱家具橱柜都有,拎包即住
本次朝阳区配租的房源是位于北苑地区的原叶美苑8号楼,共计555套房源。从登记结果来看,共有1400多户家庭有意参与摇号。为了提高中签率,朝阳区房管局决定增加房源,将原叶美苑的9号楼加入配租,增加房源389套。 原叶美苑公租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北苑地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共两栋楼,户型多为小户型,有40多平米的一居,也有60余平米两居。原叶美苑9号楼的公租房月租金标准为37元/平米,比8号楼低1元。租金中包含物业费及供暖费,但不包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该项目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平均市场月租金为45元/平米,公租房的租金比之低了15%。
据房产专业人士介绍,房产中介属于服务机构,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房产中介应该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只要中介机构在带顾客看房前告知需交“看房费”,都不属于违规。看房费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房产中介与租客之间约定的一种行为,顾客可以在租房前与房产中介协商到底收多少看房费。 大多数情况下找中介看房不要钱,个别地方中介收取看房费据了解,目前国内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发达城市找中介看房不再收取看房费。这些城市租房市场相对比较规范,中介竞争也比较激烈。为了拉拢客源,免除看房费几乎是中介公司通用的做法。而在一些租房市场不是很规范的地方,尤其是一些不发达的小城市,很多中介公司的租房业务并不是很多,为了生存需要,中介公司会以看房费或信息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带看费用。看房费一般以两种方式收取:一、按照看房次数或者提供的租房信息数收取,如每次看房收取50元费用,二、承诺带看直到满意为止但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比如缴纳200元一直带看到满意为止。收费标准不一造成了市场混乱,也给租客带来了很多被骗的风险。
责任肯定是楼上的,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你关键的还不是让他赔偿,而是要让他维修好防水,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至于赔偿,你的损失要有证据支持,你还没租出去,谈不上损失,谁都不会认的,我看你能让他给你把墙搞好就不错了,以后还是邻居,不要为了一点钱把关系搞坏了,以后找你麻烦你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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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前签个关于这方面协议比较好。你把这些跟房客说下让他注意。<br/> 建议你查一查这方面有没有法律规定。没有的话就直白点跟她说吧,好说话可能给你赔,不好说话就算了吧毕竟你们也没规定这方面协议
房产真是房屋产权的归属证明,在没有租赁委托的情况下,别人没有权利将房屋出租。大多数二房东骗子都是先从房主手中租下房子,然后将房子加价转租出去,并且一般是收取半年或一年的房租后潜逃。在租房时查看房产证,可以有效鉴别出租人有没有出租房屋的权利。如果没有房产证,租户就应该小心了,对方很有可能是二房东或者骗子。如果租住了这样的房子,真实房主知晓后很有可能认定租户的合同无效进而将租户赶出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转租,转租的合同可能面临无效的风险。
一、屋内配置 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为重要。 二、闻闻气味 如果有些房子化工厂或者其他散发异味物体的地方,这也会极大地影响到日后的居住。所以在看房过程中,要将自己的鼻子派上用场,推开窗户,注意闻闻户外的空气是不是有异味。 三、查看租赁许可证 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以确保房东有出租资格,从而避免租房过程中出现节外生枝的情形。 四、周边配套 房屋周边生活配套设施的多寡,关系到生活的便捷程度,如距离菜市场的远近,周边公交线路的走向,超市、大卖场、商场等购物设施的分布,就医条件的好坏等等,都是要事先经过初步了解的内容。 五、周围环境 居住的环境很重要,同样是花钱租房,如果因为环境不好而影响到了生活,那就有些不合算了。看房时,要检查房子是不是马路、集市等,门窗旁边是不是放有垃圾箱,看看自己租住的房子前面是不是有高楼而影响采光等。 六、观察房东 在看房时,还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观察一下房东。因为在未来租住的一段时间内,租房者不可避免地要跟房东打交道。可以事先观察一下房东,对他(她)的个性有个初步的了解,以便日后和房东更好地交流。如果是合租者充当的二房东,还要对他(她)的生活习性有个初步的了解,如从事什么职业等等,以免日后同住一屋,相处不好节外生枝。 七、讨价还价 看完房之后,如果对房子没有别的意见,便要跟房东就租金问题讨价还价了。能否与房东在租金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这直接关系到交易是否成功。在讨价还价之前,要先对周边的房屋租赁市场有个初步的了解,如各种房型、配置的房屋月租金大概是多少,做到心中有底,这样,才会做到有的放矢,增加成功的几率。 八、租房协议要点 协议要明确的写明房屋的位置、租费的金额、付款的方式、房屋修缮责任等。
门窗检查 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门是否有防盗功能,若防盗功能不好要求房东更换新的防盗门。其次,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是否漏风。尤其是租住一、二楼的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房东一同加固,以防后患。对于内屋的门,要检查好门框是否完好,屋内门锁是否完好,钥匙齐备。 墙面和地面检查 墙面是否干净,没有大块脱落,起泡。地面是否有裂痕,是否有漏水的情况发生,是厨房,卫生间的屋顶。灯是否完好。如果有不亮的灯泡,房东有义务更换新的。 厨房及卫生间下水道是否通畅,是马桶下水是否通畅一定多试几次。马桶功能是否完好,有无漏水情况发生,水箱按钮是否完好。燃气和水管开关是否老化,关闭后有无滴水漏气现象,一定要当场多开会儿水和火做检查。水气管道线路是否腐蚀严重。燃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如煤气设备就不应该用在线路上。热水器是否打火正常,排气方式是否安全,出水量大小是否能够满足要求,如洗澡,一定都要打开试试。灶台是否打火正常及检查是否漏气。 电路检查 要明确知道入户电表的功率,这样在添置和使用电器的过程中才不会遇到麻烦,如空调,电暖气,微波炉等。对于电源插座,是否正常使用或存在漏电现象,都要一一检查无误。 检查电、水路电路是不是已经老化,或者其设计是不是能够满足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畅等等,都是入住之前需要询问或者自己亲自检查的内容。如果忽略了,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1、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白天一般都工作比较忙,=租房晚上看房可以避开上班时间,让工作和找房两不误。 2、租房族的在住处的生活大部分是晚上的时间,因此晚上看房更能了解所租房子的情况。比如晚上房子周边的情况,有没有噪声、有没有光源污染、房子的灯光情况、有没有吵闹的商店或餐馆等都能在晚上很好的反映出来。 3、晚上更容易了解小区的道路、治安和物业状况,晚上小区的灯光情况、物业安保情况等都能更好的显现出来。对于女生来说,小区的交通、照明和安保十分重要。试想一下,由于加班等原因导致下班时间晚,而这些方面又不便利的话将会是怎样的场面。
1、查看房屋状况。先对房屋进行目测,看看质量如何,假如房屋质量不佳,租金再低也应考虑放弃,因为这关系到日后的居住是否安全。<br/>如果不符合安全要求,可以向房东提出更换。再检查水路、电路等是否已经老化或设计上是否能够满足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水管是否通畅等,以免入住后有麻烦。<br/>2、查看屋内配置。主要检查家具、家电,看看使用年限是否已经到期,尤其要了解清楚煤气用具、淋浴器等使用时要注意的问题。<br/>3、查看房屋周围的环境及配套。居住环境很重要,检查房子是否临近马路、集市等;门窗旁是否有垃圾箱;房子前面是否有高楼影响采光等。<br/>4、闻闻气味。假如房子靠近化工厂或其他散发异味的地方,将会极大影响日后的居住质量。所以在看房过程中,要让鼻子也派上用场,推开窗户,注意闻闻户外的空气是否有异味。<br/>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
关注房屋的门窗 看房时 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其次,就是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 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比如一些总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年代左右有不少5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 根据这种情况,在看房时 要注意上下水的通畅,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痛快,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 其二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 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 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也许你还没有用过吧。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为重要。
1、忌贪求便宜 看似很不错的房子,却低于行情之屋子,必有不利于租方的条件。常常在屋子在风水布局上有不利于住人的状况,曾经死过人或结构有问题等等。 2、忌老旧房子 屋子太老,过去必承受太多人间怨气,久住则易受影响。 3.忌奇异纸物 有贴有符纸、化煞物品(如凹凸镜、八卦镜等)的房。不管房东如何托词,最好都不要住进去。 4.忌邻住病家 如房屋相邻有病人,或与房东合住,房东家中有久病或重病之人,最好都不要搬进去住,免得惹秽气上身。 5.忌庙宇教堂 庙宇、天主教堂或基督教堂,因为阴气太重,都属阴煞之地,一般人最好不要太靠近,否则轻则运势低落,重则大病丧身。到煞气。 6.忌坟场医院 屋宅最好不要靠着坟场或大医院,最好要有100公尺以上的距离,免得犯到煞气 7.忌阴暗屋宅 住宅太暗,容易招邪;白天开窗屋内仍阴暗之宅,属阴气过盛,阳气不足之地,一般人最好少住。 8.不住孤宅 所谓孤宅,是指屋宅四周只有你一间屋宅;或者一栋大楼里,只有你一户人家;因人少阴气胜,也不利于人。 9.不靠深山恶水租屋 最好不要在深山恶水边,因这些地方容易聚集死于意外的孤魂野鬼;就地势来说,也是鬼气胜过人气,除非是一家人共住,否则单人独住,易招邪物。
这个房主的这种做法确实不对,但是应该也算不上违法,那毕竟是他的房子,如果报警的话,应该只能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目前你们只能和解了,反正快到期了,就重新再找房主呗。<br/> <br/>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不可以。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顶面漏水是家居维修中遇到的常见问题,首先要弄清 漏水的部位和水源,再依次解决。1. 楼顶漏水:住宅顶部一般都有一层隔热层,这层空 间涂刷有防水涂料.仔细检查楼顶的防水层是否有缺陷. 如果实在检查不出来就应该重点重新涂刷一边,基本可以 解决楼顶漏水问题。2. 厨房、卫生间漏水:多半是楼上住户的防水层在装 修时被破坏了,水直接渗透水泥楼板漏下来,这种漏水会 有延缓.第一天的水会在第三天才漏到楼下来。这就需要 与楼上住户商议解决,拆除瓷砖、水泥,重新检查漏水的 源头,如果是水管破裂就要更换,如果是防水层被破坏就 要重新修补。3.排水管破裂漏水:每家每户都有排水管通过. PVC材料的排水管在穿过墙体的时候受到楼板和墙体的挤 压会造成破裂,需要使用PVC填补胶,这并不麻烦。
这种情况,要想找到水源的话需要看现场。 但是,有两种方法不用看现场也能解决你家渗漏水的问题。 1、高压注浆。高压注浆主要是针对钢混结构的房屋的。楼板,一般来说,不是钢混的,就是预制板的。你家房子还没装修,那应该不会是预制板的了。(7层的房子,现在应该不会有人用预制板来搭楼板了。。。) 2、如果渗漏的范围不大,凿开进行倒置式堵漏吧。 至于判断水源,在没看现场的情况下,只能这么分析: 1、与你在一层的邻居屋面水渗到你楼上客厅中间,那里现浇板有裂缝,漏到你家; 2、你楼上卫生间靠近客厅,卫生间不是下沉式的,原先做防水时没处理好,导致水往四周渗,通过裂缝渗到你家客厅。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卫生间漏水导致你家客厅中间滴水的话,那他家卫生间用水也太多了。。。 以上两种情况,你可以看看你楼上家的立面墙,最下方的涂料是否有起鼓、脱落或潮湿的迹象,当然,这些迹象也不是肯定就有的。 3、地热、水管等暗管漏水。 针对房屋漏水,尤其是农村平房漏水这种较为常见的问题,上文不仅为大家分析了原因,还给出了详细专业的操作步骤和应对措施。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1、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2、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3、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4、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注意里面的交房日期)。特别提醒读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1. 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 ? ? 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 ? ? 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 ? ? ?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最好将拒收理由书挂号寄给开发商。而对于配套设施缺失或缩水和违反规划的问题,可联络其他购房者共同要求开发商补做或赔偿,因为单个购房者就共同配套提出异议或要求往往势单力薄。必要时可联合向主管部门投诉甚至提起诉讼。 二、明确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交房时购房者缴交一些费用是难免的,如购房尾款、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不能直接向业主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对于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已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购房者应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现实中有的开发商为促销而根据购房者的要求承诺不同的物业费标准,有的对不同消费群采取不同收费标准,由于购房者是单个与开发商订立合同,往往不知道别人的交费标准,作为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而言,同样的服务不同的收费,对交费单价高且不知情的购房者构成了价格歧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口头承诺低标准物业收费但没有书面协议,交房前后与物业公司签署收费标准高于口头承诺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前期管理)。建议:对于价格歧视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诉讼或仲裁以要求价格标准一致,对于物业费上涨,如果能收集到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曾经作的口头承诺(如合法录音等),可以要求开发商遵守承诺或补贴差价,如果举证不能,只好尽快依法召开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目前,交房时购房者对公共维修基金的缴纳争议也比较多。 三、警惕协议陷阱 一些开发商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或疏于防范而设置圈套,在办理交接时要求购房者签署对购房者不利的协议或条款。本市就曾发生过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主动支付部分违约金,并写明“双方不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等类似要求购房者放弃权利的文字。对于此类协议,需提请购房者注意:协议一旦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放弃的权利也难以再追回。交房是开发商根据合同和法律应履行的义务,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开发商没有权利提出新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对此类协议或条款有权拒绝签署。
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退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一种是提前退房。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房,当租房约定时间将要到期,需要退房时,租客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房东,尽可能的恢复房屋原来的面貌,主动结清各项费用,与房东协商搬出时间。租客租完房子后,在进行交接时,发现房屋内设施有损坏,房东要求赔偿,发生冲突怎么办?退租时发现屋内设施有损坏,首先应该查看设施损坏是正常使用造成的设备老旧、磨损,或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还是因为人为因素、故意损坏。若是非故意损坏,房东理应谅解,自行修理、更换。若是租客故意损坏,是租客的原因,则应和租客协商,由租客进行赔偿。若是发生冲突,双方都应静下心来,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了,则应按照租房合同,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严重后果。在与房东完成后的房屋交接之后,房东应将押金退还给租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提前退房即当时间并未到达合同上约定的租赁期限,而租客需要提前退租时,需要依据租赁合同上的条款进行赔偿,合理退租。若是合同上没有提前退租相应条款,此时应分清提前退房原因。若是因工作调动、家庭原因或者有其他情理之中的理由时,租客可以自主和房东进行协商退租,双方互相谅解,请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将房屋转租。但是,若是租客因房屋条件问题,或者其他非合理性问题,租客无法租住到合同约定期限而强行退租时,租客应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忌与房东发生冲突,需理性解决问题。
方法有: (1)阀栓听音法 阀栓跌间法是用听漏棒或电子放大听漏仪直接在管道暴露点(如消火检、阀门及暴露的管道等)听测由漏水点产生的漏水声,从而确定漏水管道,缩小漏水检测范围。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一般在300~2500Hz之间,而非金属管道漏水声频率在100~700Hz之间。听测点距漏水点位置越近,听测到漏水声越大;反之,越小。 (2)地面听音法 当通过预定位方法确定漏水管段后,用电子放大听漏仪在地面听测地下管道的漏水点,并进行精确定位。听测方式为沿着漏水管道走向以一定间距逐点听测比较,当地面拾音器靠近漏水点时,听测到的漏水声越强,在漏水点在上方达到最大。
房屋漏水是很多家庭的烦恼,要解决烦恼,最直接的肯定是补漏了,找人来补漏或是自己补漏在技术上都不难。但在实际操作上,各种漏水的楼房情况不一样,有的是商品房,有的是单位福利房,有的是自建住房,有的是租来的房子,如果擅自作主张修缮,很可能导致后续的费用负担、分摊和收取上出现扯皮,因此,发现顶楼漏水后,一定要考虑周全,不可盲目去修补。 对于商品房,楼顶防水层的质保期是5年,因此,商品房的楼盘顶层如果在防水保质期内漏水,那就是开发商的责任了,开发商有义务免费维修,一定要尽快跟开发商联系,要求他们立即修补,防止被开发商拖延超出保质期,导致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如果在质保期内房屋漏水,而开发商不履行义务,那就到消协、住建部门和质监部门等处投诉,如果投诉后对方还是履行义务,就找新闻媒体曝光他们,同时准备走司法途径解决。
当方向房屋漏水,那么首先要检查是什么原因的漏水。房屋漏水基本原因有以下几种,一是墙体材料质量问题,让雨水从外部浸透到内墙;二是楼板机构问题,从楼板缝隙中渗漏;三是楼上房屋在装修过程中破坏了防水层,导致楼下住户遭殃;四是输水管道破损,大量水从墙体中溢流而出。以上四个原因中,后两个原因是最为常见的。 判断出了房屋漏水的原因之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应该找谁来承担解决。如果是墙纸质量或者楼板结构问题,那么属于工程质量问题,在房屋的保修期内,开发商要全部承担责任,负责施工整改;如果超过保修期,那么开发商和业主一人一半。如果是家装造成防水层被破坏,或者是水管破损,那么谁家造成的,就由谁家来承担。 如果漏水是发生在公共区域,物业还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漏水的主因虽然和物业无关,但是公共区域的漏水如果没有及时处理,那么物业要承担管理责任。
在交房时,开发商需有专人陪同业主验房,并且有一份《住户验房交接表》供业主在验房过程中记录发现的问题,如果开发商未提供这类表格,那业主可自己拿纸进行记录,记录后一式两份,都要由开发商盖章,一份交给开发商,一份业主自己保存。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1、对该区域重新设置适宜于外露使用的防水层。防水材料如果是选用的防水卷材,建议采用国标3mm聚酯胎铝膜SBS,并对卷材搭接处进行密封处理,实现无缝防水。 2、对热水器根部、出屋面管道、阴阳角等部位进行附加增强处理。 3、不管是何种原因顶楼漏水我们都的要修复,首先就得要找到漏水的位置,如果是有裂缝,那么就把水泥沙凿开,成v形,后用防水材料刷,刷完再过一层水泥沙不过面积要大,厚度要高。还有在水泥沙的边缘用界机界一条槽,这样会粘得牢固。 4、如果是从水管处漏水下来,那么可能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可能是水管材质问题,这个就要详细地检查了。 5、不能找到漏水点的屋顶,建议重做防水选用防水浆料。可进行多次涂刷,多道设防。完整的防水层涂刷次数为两次,总厚度不能超过2mm,然后涂刷水泥砂浆做保护层。保护层干固后,再进行一次完整的防水层涂刷,再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然后再涂刷柔韧型防水浆料。如此可反复3-4次,已保障防水效果。但是,基面一定要处理好,且最外面一定要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