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产证为准.个税为差价的20%(买入价跟卖出价).营业税是全额的5.5%.
我觉得与商品房买卖应该没什么区别
委托一家比较大的正规中介机构就会省不少事: 1、选择好购买方,商定价格以及合同条款、付款方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或者全款一次付清) 2、买卖双方税费: 房产交易要发生以下税费: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杂费等。 明确向业主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格减去原购买的差额部分的20%)、营业税(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按照成交价格缴纳5.5%)。此外,买卖双方还要各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契税一般由买方承担。 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只是经济适用房、危改回迁房和房改房发生,一般是协商缴纳
你所说的“因为房子大约要到明年5月交付,所以我们初步商定先首付16万办理过户,然后分期付款,到明年5月房款两清”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既然房产还没有交付那么怎么可能办理过户呢?房产只有在交付之后并且有房产证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方产证不能不办,否则在法律上说,这房就不属于你的. 不办房产证,后患无穷.钱万不能贪图在这上面省钱.
最好是找个你朋友或对房地产的人给你看看,这么便宜,看看中间有没有做小动作呀。以免自己上当。那些维修基金是房产价的2%,税也是2%,其它就是几十块呀有的几百块,不是很多。
随着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的完善,现阶段房地产里没有"房产(办公房)"这类术语. 区分房屋使用性质的是"住宅"和"非住宅",如果你的房子不是拿来居住使用的话,税费就按"非住宅"交易过户来收取,一般为房价3%.
办理过户之后双方拟订一份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至明年5月份),就是将原来业主居住该房屋的这一情况通过合同的形式明确为租赁行为,到明年5月份时间届满之后,可以按照租赁关系要求对方腾退房屋。 房产只要过户到你的名下,那么房产就是属于你所有,你就是产权人。 至于尾款部分,最好是可以制约对方的,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并且签有租赁协议的话那么未必要很多,最好是足以支付对方居住期间的物业费、供暖费等之后还有富余的
怎么办这样的事情很好办理呀,你就是自己交易的那就不好说了,因为这样的话会有一定的风险,我是做地产的,但是没有在南阳,在深圳呢,我也是南阳的。办理房产证的话一个月就办理下来了,你交了相关的税费后交易中心会有一个回执给你的,上面有一个日期的,30个自然日领取新的房产证!现在最让人担心的是你不要被人家骗了呀,因为房产证一天不是你的名字那你就不是这个房子的业主,到时候原业主有权利卖给别人的,因为不知道你们是怎么交易的,所以如果你想解决事情还是说明白一些的好!也可以打电话给我:‘13554780371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