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我是沈阳的。对沈阳的事情多少知道点。 开发商在建设住宅时,需要交纳相关的配套费,配套费的范围,各地有所不同。沈阳市的配套费用不含煤气的费用。 沈阳市的煤气配套,包含两个费用。一是煤气工程的建设费用,就是红线内(小区内)的煤气管线和楼内的管线,二是市街管网的费用。 第一种费用打入工程建设费用,包含在商品房的造价之内,不必用户单独缴纳; 第二种费用需要另行缴纳,每户1600元。这个费用是经过市物价局批准的,可以直接向用户收取。 所以,用户在购房时,需要另外缴纳1600元的煤气管网费。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不明,可以相互探讨。
集资房的产权管理同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可交易,就是说即使双方买卖转让也办不了过户,产权人依然是卖方。五年内多有变数,存有风险。
房子没有过户仍然是a得将来因房子发生任何风险都由他承担,这种情况或者去法院起诉,要求币履行合同,履行房产登记手续,或者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a造成的损失,但是正常情况下,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个合同违反了地方一户一房的规定,a也有责任,结果可能是少赔点损失
你这个问题就贷款合同比较麻烦点,其他的都好办理! 1、想办法把剩余本金全比还清,产权无抵押直接去房产局办理更改共有人(去掉其中一个共有人 也就是你的名字)。 2、找你所贷款银行负责人,找关系,通过关系可以把贷款合同拿出来,去掉你的名字,也就是走捷径! 以上两点都是要两人同时在场签字盖章的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二、 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三、 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四、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维修基金应该是随房屋走的不是随业主走的。前任业主应该已经交纳过维修基金否则应该是办不下产权证的。你可以去委托中介卖房的银行查下,去房屋交易中心也可以查
为了防止装修污染的问题,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先让它释放一下污染物半年后再入住为好.或者进行一下污染指数检测达标后再入住。尽管这种建议可能对您良好的心情是一种破坏,但为了身体的健康而是值得考虑的哟。
如果开发商的交付通知书是在购房约定的合同期限之内,等于是他按照合同建好了房屋,并且要把建好的房屋交付给你,此时,不论你是否取锁匙,他建的房屋都具备了使用条件。 一般情况下,采暖区域的房屋,供暖配套条件是必须具备的,并且,第一年是不征求业主意见直接供暖。 所以,我认为开发商向你收取当年的采暖费没有问题。其中其交付通知书是在年底下达的,在下达之前的供暖期,供暖费应该扣除。 如果你第二年不需要供暖,需要通知供暖单位,在第二年不再为你供暖(指实行了分户供暖的小区),到那时,你就可以不支付采暖费了。
五年内可以过户,只不过是税要交得多 现在买也并不是不能入住,只不过是你想要少交税而等满五年再实现交易。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就视为谁的产权。
先找专业公司为看看房子是存在什么问题,是结构性问题就比较麻烦,需要修补的时候填充防水的材料.
既已书面约定,是为一方的义务,没有履约可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依约究责。可建设局或消协投诉。
可以申请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 鉴定其是否在结构方面存在问题,如果结构没有问题,可以让开发商维修。 如有问题,开发商有义务给你调房
国务院2000年1月颁布并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这个是包括毛坯房在内的。如果物业说你装修破坏了防水层只要你没有进行开槽,他的话也是站不住的脚的。可以向当地消委会反映。
2008年2月装修入住。但卖家现在反悔我在怎么办。(我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但现在房价那么高,我损失太大。我该怎么办 ? 没有关系,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是合法有效。该合同自你们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时成立并生效。但该合同因为你们双方约定“钱付完过户”,因此,在你们之间仍然是一个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现在对方反悔,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你也可以放弃继续履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并不影响损害赔偿金支付,两者不发生冲突。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要求赔偿即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现在是什么状况,期房还是现房销售,如是期房只要取得销售证就可以销售,封顶以后才取得备案表和验收报告。 如是现房,且长时间没有取得备案表就不要买了,很有风险。办不下产权证。
交楼书?你说的是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吧,其实按规定应该是有这两书的,但是有了验收备案表说明房屋的质量已经达标,通过了合法的验收手续,会取得房产证的,你说的交楼书,对房产证没有什么影响。
交物业费和取暖费和迟交钥匙是两码事,物业费和取暖费你是应该交的,但是房产公司迟交房小区里尚未平整,绿化,还有一层楼的外墙砖因为天冷没有粘.是不符合入住标准的,可以要求房产公司按合同赔偿违约金,从12月31日算起
你好! 收 房 要 点 及 注 意 事 项 一、收房日期和形式 已经买过房人可能有过这样的遭遇:如期接到收房通知单后,全家人兴冲冲地赶到新居现场,却发现,现场已经是非常热闹,人来人往。也许你早上8点多钟就来现场了,却要排到中午甚至下午才能验收房子。面对这种情况,你要有绝对的耐心。既不要被现场热闹的气氛感染,急着交钱收房,也不要失去耐心,冲工作人员发起脾气,甚至在验房的时候“找碴儿”,一定要本着“新生活开始第一天”的心态,和开发商、物业公司配合好,要知道,从此,这就是你的新家园。 我们建议,大家在接到开发商验房通知后(不论是否分批接到),请及时联系各楼栋的牵头人,尽量分批集中统一前往,人多力量大嘛! 如果收(验)房通知单的寄达日期超过了契约的规定日期,应属延误了交房时间,大家看契约规定的赔偿条例是如何规定的,要向开发商提出。验房时,一定要先验收,检查过房屋没了问题,或所有的问题都已得到圆满解决后,再签字。千万不能同意先签字再拿钥匙看房验收。只要业主签署了房屋交接单,办理了入住手续,那么开发商就会以“业主已经认可”为由,对质量问题拒绝赔偿。所以,在房屋交付时,邻居们弄清楚该房屋是否已经具备交付条件十分重要。前往验收房屋,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最终签署房屋交接单和办理入住手续。业主相应义务的履行,首先要存在前提,即开发商交付的房屋除了具备房屋交付的法律文件外,该房屋的实际质量也应当符合规定。 切记!到时大家分批集体验收。人多、眼多、智慧多!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有问题找组织---临时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抵制开发商、物业公司的各种侵权行为。临时业主委员会应该设验房专题,将验房中出现问题及时发布,提醒大家随时关注。 二、需要准备的验收工具 1、 房验小锤:用来检查墙面、地面、窗台空鼓。 2、 稍大一点的水桶:用来检查地漏、排水管是否通畅。 3、 卷尺:用来检查房屋净高等。 4、 验电插头:用来检查插座有无脱线、不通。 5、 网球:用来检查排污管道有无障碍物。有显示日期功能的相机(带闪光灯),律师建议最好用光学相机—用于房屋有问题时留影取证。 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8:30去或下午2:00去。有条件的可请专业人员帮你验房。 三、验收过程和具体步骤 要根据购房契约和补充协议验收房屋,下面提供验房的参考步骤,通过的项目可在后面打“√”,未通过的注上说明,最后汇总,请开发商代表签字确认。各位邻居有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验收内容,就自行添加或发到网上来,相互提醒相互帮助! 第一项:查验文件 业主在收楼时,首先要审核开发商是否具备交付的全部法律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核对相应原件。只有证件(原件)齐全,才能签署收楼单。只要开发商手续不完整,即便该房屋实际不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实际居住,也不能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业主也有权拒绝在相应手续上签字并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 如《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证书》”等字样并妥尚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分别有以下文件资料需要查验: 1、规划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表上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还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3、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必须具备。 4、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取得,要带走。 5、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据此承担保修责任。必须取得,要带走。 6、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标明实际建筑面积是多少,分摊多少,什么地方是公用面积。或者由有权部门(如南京市规划国土局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正式测绘报告:《南京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必须具备,否则至少无法计算实际的公摊面积,也就无法结算最终房款,无法开具正式发票。 7、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民防部门出具的《南京市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南京市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1、环保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2、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南京市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3、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南京市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14、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房屋的设计图纸和水电路图纸,管线如何走,哪些墙可以打,配电箱及配线箱的使用说明等。 第二项:核实面积,计算和落实房款得多退少补问题。 面积结算是验房手续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项。请带上契约或副本,确认售楼契约附图与现实是否一致,结构是否和原设计图相同。契约面积是期房的销售面积,而在工程完工后,开发商还要请测绘单位对已完工的住宅楼进行实测。测绘部门出示的面积实测表,就是开发商和我们要进行面积结算的依据(一般在入住后开发商才请测绘单位对已完工的住宅楼进行实测)。记住:要按购房契约约定的面积误差的条款结算面积。我们的契约约定:面积误差按《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执行。因此,如有误差,需要开发商明确处理方法。 (购房者对实测面积有疑问的,也可以要求重新测量。从普遍发生的面积事件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开发商增加公共建筑的内容,将原本没有或不该列入的建筑列为公摊范围;二是在不增加公共建筑数量的前提下,将测量面积人为加大;第三是调高公摊系数,在不改变实测公摊面积的前提下,增加每户的公摊面积。事实上,这三种方法都被交叉使用,而这一切,都必须得到土地、房管或测绘部门的认可或配合。提请各位邻居注意!主要分摊项目:1、电梯间;2、电梯机房;3、水箱间;4、楼梯间;5、消防控制室;6、一层门厅及值班室。不分摊项目:1、人防工作间;2、风井; 第三项:验收房子。 看完那些资料后,基本就可以去验收房子了,暂且先不要交付一切物业费用及相关费用,应该在验收好后,再交付费用。物业要求业主在拿钥匙前先交物业费无任何法律依据!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楼层钥匙、进户门钥匙、信箱钥匙、水表、电表等几把(记得拿上那些工具)。也许在这之前,你已经无数次来看过房子了,但你最好还是跟在物业或工程部人员的身后去验收房屋。如果房子和契约约定的一样,且没有质量问题,你就在收房单子上签字。如果在验收的时候发现问题,一定要当场请施工单位及时维修,维修后再重新验收房屋。 1、看墙壁。首先仔细检查每个房间墙体是否平整,墙壁是否有裂纹,房顶上是否有裂缝(没有裂缝最好,有裂缝得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属眼下的质量通病,虽有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妨碍使用;如果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甚至与横梁呈垂直状态,那么就说明房屋沉降严重,该住宅有严重结构性质量问题)。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阳台裂缝危险大)。 内墙墙面上及房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小锤轻敲一下有无空声。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2、看地面。仔细检查地板是否平整,地面有无空鼓、开裂跑砂的情况。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验房的相关人员尽快修复。 3、验地平。验地平就是测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面与门口内地面的水平误差。验这个,很多时候也可以体现开发商的建筑质量。因为作为业主方,根本是不可能去验收主体结构的。那么就只能从这些细节来看质量了。测量的方法也是挺简单的。将透明水管注满水。先在门口离地面0.5米或1米处画一个标志。然后把水管的水位调至这个标志高度,并找个人固定在这个位置。然后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离门口最远处的室内。看水管在该处的高度,然后再做一个标志。接着用尺测量一下这个标志的离地高度是多少。这两个高度差就是房屋的水平差。你也可以通过这种办法如此类推,测量出全屋的水平差度。 一般来说,如果差异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如果出这个范围,你就得注意了! 4、查渗水。(最好是在房子交楼前,下大雨后的第二天前往视察一下。这时候墙壁如果有问题,几乎是无可遁形的。)特别是查看一些墙体是否有水渍,特别是一些山墙、厨房卫生间的顶面、外墙等地方,如有水渍,说明有渗漏,务必尽快查明原因。顶层住户更应检查顶层是否渗漏。(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 5、试门窗。由于是新房子,在门窗轨道里会有一些灰尘和建筑垃圾,所以切不可很冲动,用蛮力推拉门窗,一感觉有阻塞感的时候,仔细查看一下,用扫帚清楚后就可以看了。 查防盗门(要求开发商提供防盗门的质量检测报告!该门与质检部门查处的不合格门—是否同一公司名下的产品)是否太紧或太松(门缝隙是否太大),门插是否太短,门四边、角是否平整,门开关有无特别噪音,门是否有破损,猫眼是否正常,视觉清晰,门铃是否正常,按钮是否牢固,防盗门开关是否有障碍,如碰到墙、消防箱等。内门(如有的话)是否规则。对讲系统是否正常,单元门能否受控打开。 窗户开关是否灵活,是否磕磕碰碰。是否能关严,隔风、隔音的效果如何。窗是否变形,与墙体是否吻合,窗边与混凝土是否无缝隙,锁扣是否正常,能否锁紧,是否灵活,玻璃是否完好,是否平整、干净、明亮,窗台下是否有水渍(如有可能是窗户漏水),查看密封胶条是否完整牢固。阳台护栏是否牢固。 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玻璃在框架中装配完毕,玻璃的透光部分与玻璃安装材料覆盖的不透光部分的分界线)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护围。 (六)室内隔断、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拦板和中庭内护栏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包括1、门玻璃2、安装在门上方的玻璃 3、安装在门两侧的玻璃,其靠近门道开口的竖直边与门道开口的距离小于300mm )。 (十)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记住要检查每个房间的门窗噢! 6、测量一下楼层的层高。用5米卷尺即可,看净高是否符合要求(购房合同中的层高减去20公分楼板及面层厚度,再减去2公分允许误差,余数就是房屋的净高。房屋最高、最低处是否相差(是否倾斜),房间是否是长方形,是否两边的长度不一致。 7、上下水。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新房子应该配给一个简易龙头给业主)。(建议有条件的邻居做水管的试压:水管道是隐蔽工程,为了美观和节省面积,多数屋内的水管都埋在地下,有什么问题很难发现和处理。水管道的试压就是验收水管道最主要的方法。一是堵住水管的出口,并保持一段时间;二是用打压机(加水压设备):冷水管压力在10公斤、热水管在15公斤,时间60分钟/根,如果压力达不到或保持不住,就说明水管有漏水现象。) 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管处灌水,分别是台盆下水、浴缸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基本是每个下水口应灌入两盆水左右,应听到咕噜噜的声音和表面无积水。下水道漏水是否迅速顺利(注水,打开地漏,水是否迅速漏下),通球试验:是检查下水道内是否有杂物。为什么要验收这个呢,因为在工程施工时,有一些工人在清洁时往往会"偷"这个工。把一些水泥渣倒进排水管,如果这些水泥较大的话,就会在弯头处堵塞,造成排水困难。 8、验防水。这里所说的防水,指的是厨卫的防水。当然,目前交付的房子,有一些事先已经声明没有做防水,这就需要装修做了。如果在交付时已经做了防水,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对防水是否做好做出验证了。如果在装修前不试一试,那么在你装修好时再发现漏水什么的,那么维护工程就大了。你不得不拆除已经装修一新的地面来做一层新的防水层。验收防水的办法是:用水泥沙浆做一个槛堵着厨卫的门口,然后再拿一胶袋罩着排污/水口,再加以捆实,然后在厨卫放水,浅浅就行了(约高2cm)。然后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4小时后查看其家厨卫的天花。主要的漏水位置是:楼板直接渗漏;管道与地板的接触处。而像地漏等下水需要塞实(记得留一可拉扯掉的位置)。 9、查电路。关闭分闸,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用万用表测量各个强、弱电路是否畅通。强电、弱电是否分开走且相距一定距离,无交叉。 电器户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户内的,应检查闸具是否控制户内电器。控制闸具应分开,如室内应设置控制灯光的闸具和控制插座的闸具,空调的插座应与其他线路分开。 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必须带保险装置,厨厕应与通风道就近安装,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卫生间内用于洗澡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卫生间的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 检查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电话、电视线路应用力拉一下,看是否虚设。插座是否正常通电,有无防护措施?电灯是否都亮?开关是否正常?有线电视线是否通?电话线路是否通?网络线是否通? 10、燃气管道是否安全,要开发商明确如何测试漏气报警装置。 11、安装中央空调是本楼盘有别于其他楼盘的地方,验收时同样不能忽视。空调主机、管路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等。 第四项:核对买卖契约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通常在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但是也要仔细核实。 总体上应做到室内清扫干净,无污物,达到窗明地净,地漏、雨水等处无堵塞杂物。燃气表、电表、水表三表到户,能正常使用(燃气可能要迟一些,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才能通气)。在全部检查结束后,将水表、电表和燃气表的读数看清楚,记录下来,一般读数不大,还是让物业人员记一下的好。同时把一些验收房子的数据和问题写在物业公司提供的纸张上。 第五项:对公共环境的验收。 楼盘的交付,必然涉及到与楼盘使用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同时交付,如果交付时楼盘四周绿化等配套等还没有完工,除非业主与开发商在契约中就某些事项作了特别约定,否则该楼盘肯定不具备交付条件。合格的楼盘须做到“五通一平”,即燃气、上水、电、污水、路通,一平即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要平整,不准堆积建材或杂物,以确保进出安全。 注意查看电梯箱体本身、电梯门是否正常,楼道、楼梯有无质量问题。应该装修完毕并能正常使用。 住户的邮政信箱如何设置需要开发商明确。 各位邻居应当提高对公共部位的关注程度,特别是对本楼层的公共部分。 如果有不认可的房屋质量问题,应当书面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有关情况,必要时请随同的物业管理人员签字认可,以作为业主已经履行验收义务的证据。 四、关于物业管理 验收入住涉及的一大问题是物业管理公约。商品房验收交付时,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但是物业管理工作已经开始展开,因此前期的物业管理工作只能由开发商依据一定标准选聘,属于短期性的委托管理。待全体业主入住以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业主享有的权利时,业主大会可以自行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决定物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监督。但在入住初期,业主只能接受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单位拟定的临时物业管理公约,当然,业主如果对该物业管理公约存在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以后的业主大会召开时提交业主大会讨论。毕竟,临时物业管理公约还是相对规范和有章可循的。建设部和各地方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行政指导性和强行性的规定,加大了对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对业主的保护。因此,签署临时物业管理公约,并不会导致业主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 完成了房屋的验收检查工作,若有问题,需要同物业人员确定解决方案和解决日期,看解决结果是否影响收房,若影响,需要进行交涉了。如果没问题的话,准备签字收房,交纳一定的物业费用。在缴钱之前,会被要求先签很多“不平等”条约,请切勿偷懒,定要逐字逐句看清。 包括物业提供的《装修开工证》是否要缴纳不合理的收费。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通常为半年,在公共环境条件未达标之前应减半收取)、房屋装修押金和建筑垃圾清运费(通常按2.5元/m2标准收取),而其他费用,通常是不需要业主交纳的。业主交纳的房款中已经包含了水、电、气、智能化设施的费用。南京市物价局也两次发文,禁止开发商肢解房价的违规做法。只要业主和开发商在契约中并没有约定收取上述费用以外的其他费用,业主就有权拒绝交纳。而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相关费用,应出示物价局的批复文件,物业管理费详细价格,并应当使用正规收费发票。 如为避免日后起纠纷,在今后签订《物业管理公约》时,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同时考察一下物管的资质,是否具备管理标准。明确地下室如何分配,公共水电费如何收取,请大家关注公共水、电表的基数是多少,管理费用如何收取。 水电周转金是开展正常物业管理的必要条件,因此物业企业预收一定的周转金,也是合理的。但是,物业收费应当规范、透明,且应得到物价部门批复,否则,在行政许可之外的收费,尽管其存在合理内核,但仍属于违规收费。 入住的费用一直是业主关心的话题。业主在办理房屋验收入住手续时,不可避免地将遇到入住的费用问题。当然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能够出示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依据,业主仍应当交纳相应费用。但是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只是一个收费的上限,而且视物业服务内容和到位的情形,在物管初期的实际收费应当是低于这个标准的。值得注意的是:购房时签署的物业临时公约有没有物业收费标准的约定。
开发商也太牛了 你们可以找房地产仲裁委员会来协调 实在不行就只有到法院告他了 开发商要求写退房申请,你们要问清楚是向谁申请. 是开发商说要你们退房,去交涉退房时在叫写申请是违规的. 告他吧!!!
收房时要先看两书一表,即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 但是你在收房时开发商没有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你是不可以收房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一定的时间内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交付的,开发商需要赔偿延期交房带来的损失。 还有,你可以上一个 中国商品房质量检验联盟( ) 的网站,他会给你提供详尽的收房参考:
应该是说公房出售必须征得原单位同意这件事,你和原单位的购买协议上是否有特殊的约定,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上市交易是没有问题的,谁也无权阻止你出售并办理房产证的。
你好 这说明合同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来签定,按道理就涉及违法.但在中国,这是普遍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现在按合同办就是,实际工程量按决算来,单价参照合同单价和扣率.对合同没有的项目,看有没有具体签证,有一律放行.没有一律不予承认. 这样你啥人也没得罪,工作也好进行下去.
从完全按照招标文件意思履行的方面说是不能调价的,但是,国家有规定,超出15%部分是可以调整价格的。再说,现在一般合同中关于钢材、水泥(砼)价格都是有约定的,双方都是很明确,这个涨价的差价是要认得。如果按照总价包死,是没有施工队愿意承担风险的。所以,这个是可以跟招标单位协商的。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不会影响地基质量的。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在交房半年后再进行验房,这样就能看出墙体开裂的情况。
拆迁房是可以买卖的,只要卖方办理房产证前办好有关的手续,并在把名字改为你的名字,风险是可以避免的。
出卖人应当在2008年3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4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经建设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以上四条是交付房屋所要具备的条件.与对方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的约定是两个根本性质不同的条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的规定,因为你们之间有约定“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款,你当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竣工面积是指完成的楼盘,达到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并经过了竣工验收。 销售面积是指签定了销售合同,并收取了房款 结算面积是指销售面积中,收取了全部房款、办理了贷款手续并经过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的面积,或者说,从开发商的角度,房屋销售的款项已经全部落实的面积。 其中,除了结算面积外,其余的收入都是在预收款挂账,只有结算面积是计入销售收入并计入利润科目,为此,从预收款到销售收入之间的转账直接影响到利润的大小。 从理论上说,只要某套房的收入已经过银行确认,或收入已经全部入账,开发商就应该结转收入,但由于涉及所得税,所以开发商为了某种利益,不全部将应结转的进行账务处理,通过操控利润,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
你要先确定,你的门是不是方向对的,门分左开和右开的,如果事先知道门的开向,再装的反向门,是不能索赔的,如果所有门是开发商装的,那顶多就是反向装,索赔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