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严格来讲这样的合同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业主那边真的违约.他妹妹可能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比如炸骗什么的~
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卖房子不属于特殊情况,再说合同中指出要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中止或。。。。,如你不同意,甲方又一定要卖房,就必须提供别处房产供你居住到期满。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方法,如是中介介绍的房子,找中介出面 没得到满意答复前坚决不搬出,让他去告你,省得自已麻烦,到法院应诉也是必胜无疑 如实在搞不他,就主动去告他,也是可以的。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卖房一方有义务保证商品瑕疵告知对方。也有承担瑕疵担保期的义务。可以规定瑕疵担保期的时间即可。没事的,从我的经验来看,之前事越多的人,付了钱之后事越少。之前事多的,是为了压价,之后事还多,那纯属闲的慌
一、诉讼时效要看他起诉的具体事项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br/>二、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会存在违法而无效的可能。<br/>三、这个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能回答。<br/>四、胜败就是主审的法官有时也说不准的。
你是意思是a没有做房产证吗?他只是做了中间差价?<br/><br/>其实a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他卖给b的手续同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br/>如果现在b直接找你做证,a就漏交了必须交的税费,所以你完全可以不配合,因为b和你是没有约定的,你可以要求把房产证转给a,至于b的房产证由a转。<br/><br/>既然已经和a 签了合同, b的过户和你们无关。
您好,之前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和买家商量,可能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br/>如果买家好说话的话,也许可以和平解除。否则的话买家是有权要求违约金的<br/>希望能帮到您<br/> 如果只是你前夫签字,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房子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时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有你的书面授权才可以的。<br/>如果你没有签字也没有书面授权,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付违约金。<br/>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看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您在不在场,如果在场,但是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表示您同意了,就这一点来说,如果买方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酌情考虑这一点,也许会判违约金,也许不会,这个就看律师的实力了。<br/>如果你不在场,那么就不用担心,合同没有一点效力
最好别信,有的开发商获得消息的渠道比你灵通,有时候是房本根本就不能发下来,所以便宜卖,找个借口很简单,但是你的钱砸进去了,你找谁呢?还有这人的身份你能百分百确定吗?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回答:1、常说的五年是指房产证上的填发日期算起的。<br/>2、一定要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才能进行交易,不能在开发商那转给他人。<br/>3、能把名字改成夫妻二人的,你只要持夫妻二人的申请报告及结婚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夫妻双方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即可。<br/>4、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需要夫妻二人在场,实施后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谁就由谁一人办理即可。<br/>5、需缴纳的税费有契税36万X1.5%(买方)、个人所得税按售价1%(卖方)、营业税5年内36万X5%5年后36万X1%(卖方)、交易手续费133X6.00元(双方各半)、房屋登记费每本80.00元(买方)。
你和银行都是他的债主,银行会将他的财产拍卖,然后按比例换份拍卖款,你的房子基本上保不住了,能拿回点钱就不错了!
你好,可以的,您直接去银行办理好啦··········希望能帮到您···········
首先说明你的房子手续是齐全的,房产证土地全有<br/>即使土地证对方不想给你估计是想要点钱,土地证不要也可以补办.所以不用担心.补办之前,你去土地局就可以把以前的挂失了.<br/>另外,纠正一点,公摊面积指你所在楼分摊楼梯管道井等的面积,与土地证无关.
起诉A 将B列为第三人 ,同时建议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br/> 具体有需要可来电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你们所言的房屋是否是私产房?房产证是你母亲的?<br/>其次,根据你的描述,现在需要来看是否可以认定你们之间存在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可以认定,那么现在你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要求进行过户。<br/>再次,由于本案中你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特殊,所以需要看你所言的邮件和付款证明等等,因为民事诉讼中,证据还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就是此房屋是你母亲的,你哥哥是否有权代理这都是问题。交钱是转账还是现金?<br/>建议你还是详细说明,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您好,1.签正式的买卖合同,2.如买方需要贷款开始评估办理贷款,需要卖方您签订借款合同,银行进行审批,3、审批通过之后,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资金,把首付款存入资金账户里,等待银行放款,4、银行把贷款的钱放至房管局资金账户里,三到五个工作日换取全款凭证,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现在都实行资金,比较安全,所以不存在先交钱给业主,等过完户五个工作日您拿到您房产证,由房管局直接把钱打到业主卡上。
正常手续应该是:1.让死者的儿子去继承遗产(房屋)<br/>2.死者的儿子与你办理过户手续<br/>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目前必须要打官司了,胜算还是很大的,因为首先你有房屋买卖合同(最好有中间人),而且你在此房屋居住10年,周围邻居也可以为你证明的。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 <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 <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这个房子还是你的,你最好跟亲戚商量好,他这个房子还要不要啊,免得到时候有纠纷啊
你现在处境很惨,按照法律来说这个房子不是你的,因为两证都是别人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房产证快点去过户,但是基本已经不可能了,因为房产证过户需要土地证。<br/>农村土地归集体,但是农民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是他爸爸的,房子是他的,那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离的,你需要请求法院支持事实情况,支持你现有的居住权利和购买权利。<br/>同时,如果他卖给你时没有明确告诉你土地还是他爸爸的,那么他就涉嫌欺诈你,这个合同时不成立的,但是如果你不知道他在欺骗你,那么法律承认你购买的事实。<br/>房子绝对是你的,但是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好找个律师当面咨询
法律规定,监护人没有权利处置未成年人子女的住房和财产,。除非出具卖掉住房是为了孩子学习,医疗,生活的必须的书面证明,而其证明需要房管部门认可,做公证,才可以。<br/>认定是否唯一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夫妻俩和未成年子女,三方,如果只有孩子一套住房在家庭,父母无房无贷,可以作为唯一住房认定,满五年,又是家庭唯一,卖了可以免20%差额个税,。<br/>差额是指,目前住房评估价格减去当初办理赠与过户的花费吗,这个差额!<br/><br/> 不对。不是那么算。<br/>赠与过户是有手续费和契税,以及赠与公证费用,这些是办理赠与时候的花费。
不动产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房产证是A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他的,你和他签署的合同有效。AB之间的纠纷与你没有关系,你可以让A尽快将房子过户给你。
你好,房主委托他的侄儿来和你交易,那他因该有委托书,办理过户时不需要房主本人到场,过户手续办理后卖方可以拿走定金,房管局会辨认产权证、土地证、还有委托公证书的真假的,,如果有关证件是假的,那就是房管局的问题了.
钱已经付清,那么现在只是没有过户了,这个实际上你已经取得了房屋的实际使用的权利。只不过未能进行登记过户。原先的协议时有效地。还有就是你们为什么不早点办理公证委托过户啊?如果未能过户的原因是你们造成的,对方可以追究你们的违约责任的。但是不至于追回房屋的所有权。具体看当时的合同证明定。
原本的房产如果只写的母亲的名字,现在带着死亡证明和您父母的结婚证,吧房子交给父亲名下,产生的税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