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段时间代理过和你说的情况基本相似的案件,在东莞法院开的庭,告的是房屋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中介公司是创辉租售。有很多买房人都是你这种情况。我给今后买二手房业主的建议是,房款可由双方委托律师或银行监管,视条件成就一次或分次解除监管。就你的案子而言,个人认为,可以出卖人为被告,中介公司为第三人,视你的意思,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退还首期房款。
如果已经产权过户的话,即使没拿到房本,将来房本也是买房名字了,应该给卖方全款,你是哪里,现在一般当天都能下来房本。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说了很多,可以理解。<br/>哪一个行业都有精英,也有渣滓。<br/>房产中介干的兢兢业业,能为社会服务,也会受人敬仰。<br/>但是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负面新闻和负面认识,因为你们这一行很多渣滓的表现实在令人气愤,有的行径令人发指,败坏了这一行的名声。<br/>所以干的不好也不用气馁,干的好了也不用骄傲。中介始终是面向用户的,要想得到社会的普遍赞同就需要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大修基金问题进行特别约定的,一般合同总价款即包括大修基金,由买受人承受该权利。
首先要看您是否已经取得了房产证<br/> 如果已经取得,保管好证件即可。<br/><br/> 如果尚未取得,比如在购房合同的履行期间,担心房产二次转卖,<br/> 建议您可到房产部门对该处房产提交您的相关证明,要求冻结交易。其可在交易前通知您。<br/> 不知您具体是什么情况。。还得具体分析。可留言我
你好!我就是做二手房的!<br/>像你所说,可能打官司赢的几率只有百分之75-80!<br/>因为在你合同上有个很大的毙命,那就是你把(定)金的(定) 写成了这个(订),这两个字的区别太大了,这个(订)可以说算是意向金,而这个(定)是完全定下的意思,光这个(定)字就算不写几倍赔偿,法院也会判房主赔偿你双倍的,而这个言字旁的(订)就有很大的出入了!如果你打首付款给房主了还好些,如果光是订金,打官司能房主陪你三倍的钱就不一定了,你找个好点的律师也许会赢的!希望你能成功!!! <br/>那就行,这要是这个(定)字 那你打官司稳赢!放心吧!
因你们双方买卖合同对该种情况没有进行详尽约定,所以根据合同约定无法确定是否应当返回5000元定金。但根据定金罚则的规定,不是由于你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此你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你缴纳的5000元定金可以要求返还。
你没有处理好与租户的关系,全部责任在你。信用社是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而你没有履行交房义务,租客的关系是你自行处理,而不是信用社去处理。建议你赶紧与租客沟通腾退房屋交给信用社。
因为是 3人均分的 <br/>可以再卖房子时 设立一个共同账户 3人到场才可以提现<br/>最好的办法是 估值后 折现 你妈妈多退少补给你舅舅<br/>你妈卖走后 多退少补差价后 你舅舅就没有所有权了 <br/><br/>就像股份制一样 <br/>你妈买后就是大股东了 <br/>如果把你小姨的股份也买了的话<br/>那就是私营的了 <br/><br/>这个 你懂得
可以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的。你退还费用并赔偿对方损失即可。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并且按照合同对方违约支付您违约金。关于中介的责任,要结合您和中介签订的代理合同还是居间合同。<br/> 详情可拨打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