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购置新房缴纳维修基金的比例不得高于交易价格的3%。 在北京,规定公共维修基金的交付比例为2%,其他地区往往有一些变通规定,有1%的,有3%的,还有统一规定一个数字的。
选购一套二手房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选择。 但是很多的人都认为二手房就是旧房,事实上,凡是二次交易的房屋就属于二手房,很多人也在选择最近几年竣工的二手商品房。 一般来说,二手房有一以下好处: 1、位置较好:前些年开发的项目大多位于市区比较好的地段,在当时,郊区房产还不是很多。现在,位置好的地方大多已经布满各种楼盘房产。尤其90年代的上市公房,大多位于二三环一带繁华地点。想考虑繁华地段的房产,往往只能选择二手房或是价值非常昂贵的公寓了。 2、现状一目了然:房屋的户型以及质量都可以了解到,省去购置新房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又无法解决的烦恼。 3、社区周边大多比较成熟:一个楼盘或社区经过几年的发展,往往周边的购物、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已经走向成熟。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往往周边环境还不完善。 4、避免期房等待之苦:购置新房往往要经过交钱之后一年甚至两年的漫长等待,二手房都是现房,经过装修就可以很快入住,有些已经做过装修的甚至可以直接入住。 5、面积小总价低:前些年开发的商品房大多面积较小,尤其是上市公房,2居室一般在60到70平方米之间,对于一般工薪阶层来说已经可以满足3口之家的居住,而商品房动辄100米的户型其高昂的总价也是很多家庭无法承受的。即便2000年左右开发的商品房一般2居室也就在80到90平方米上下。 不过购买二手房也会有一些问题,包括产权的复杂,过户程序的繁琐以及信息不畅无法找到房屋等等。所以选购二手房就会面临与中介经纪公司打交道的情况。 一般来说选择中介应该找那些有品牌而且注重形象的公司。 尤其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签订有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共同参与并且签订的《居间合同》或是《三方合同》,这样才可以保证不会被不良中介赚取差价。 此外看看广告,打着“现金收购”的难保不会赚取差价。 鑫尊是北京比较早从事二手房经纪的公司,一直做的比较规范,签订的也都是三方合同,选择中介关键在于这个公司是否重视品牌,是否透明交易签订规范的三方合同,人员素质是否较好.
选购一套二手房成为越来越多购房者的选择。 但是很多的人都认为二手房就是旧房,事实上,凡是二次交易的房屋就属于二手房,很多人也在选择最近几年竣工的二手商品房。 一般来说,二手房有一以下好处: 1、位置较好:前些年开发的项目大多位于市区比较好的地段,在当时,郊区房产还不是很多。现在,位置好的地方大多已经布满各种楼盘房产。尤其90年代的上市公房,大多位于二三环一带繁华地点。想考虑繁华地段的房产,往往只能选择二手房或是价值非常昂贵的公寓了。 2、现状一目了然:房屋的户型以及质量都可以了解到,省去购置新房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又无法解决的烦恼。 3、社区周边大多比较成熟:一个楼盘或社区经过几年的发展,往往周边的购物、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已经走向成熟。新开发的商品房项目往往周边环境还不完善。 4、避免期房等待之苦:购置新房往往要经过交钱之后一年甚至两年的漫长等待,二手房都是现房,经过装修就可以很快入住,有些已经做过装修的甚至可以直接入住。 5、面积小总价低:前些年开发的商品房大多面积较小,尤其是上市公房,2居室一般在60到70平方米之间,对于一般工薪阶层来说已经可以满足3口之家的居住,而商品房动辄100米的户型其高昂的总价也是很多家庭无法承受的。即便2000年左右开发的商品房一般2居室也就在80到90平方米上下。 不过购买二手房也会有一些问题,包括产权的复杂,过户程序的繁琐以及信息不畅无法找到房屋等等。所以选购二手房就会面临与中介经纪公司打交道的情况。 一般来说选择中介应该找那些有品牌而且注重形象的公司。 尤其是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签订有卖方、买方和中介公司共同参与并且签订的《居间合同》或是《三方合同》,这样才可以保证不会被不良中介赚取差价。
在迪拜。世界上唯一的七星级酒店! 楼层的皇家套房,装饰典雅辉煌,顶级装修和搜罗自世界各地的摆设,如同皇宫一样气派,家具是镀金的,有私家电梯、私家电影院、旋转睡床、阿拉伯式会客室,甚至衣帽间的面积都比一般酒店的房间大。已故顶级时装设计师范思哲曾对此赞不绝口。最特别的是睡房的天花板上有一面与床齐大的镜子,和自己面对面睡觉的感觉会不会很奇怪?浴室里的所有卫浴用具都是爱马仕的牌子,包括肥皂、古龙香水等,当然淋浴设备也不同凡响,除上头的莲蓬头之外,还可选择上中下三段式喷水,旁边则是马赛克壁画陪衬下的按摩浴池,浴室门口还有皮质躺椅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五证”是个近来挺流行的说法,但事实上许多“烂尾楼”也是“五证”俱全,只能防君子不能防小人。 所以建议您多去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了解该楼盘的信息,比如是不是设定债权等等。
北:北苑、天通苑、回龙观、南沙滩 东:管庄、定福庄、青年路 东北:望京(较困难)、南湖、利泽西园 如果购买二手的那么不通过中介就很困难了。尤其是贷款购买,银行是不受理直接上门的“直客式”贷款的。银行会要求你找中介或担保公司办理。
(三)房屋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是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 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线计算。
计算楼房的拆迁费是按 总拆迁费=房屋产权面积数*每平米价格.卧室、厨房、卫生间等的每平米价格不一样,而且朝向、楼层、楼房建成年数等等都对价格有影响.最后还有房间的装修费用加进去。<费用补偿>
新年好!关于你提到的这个问题牵扯到专业,(我放下多年了)你的房子从厚度100MM的角度讲是没大问题,现在楼房的浇注楼板标准相关规范规定楼板厚度不得小于100mm,《GB50010-2002》规定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20mm。如果完全达到100MM,上面应有找平层30MM,还有就是混凝土的标号、保护层、钢筋的配比、附筋等等,这是一个完整的安全系数的基本要求,严格的讲单单的从一两个数据是不能断定安不安全的问题。
楼板厚度还是属于国家规范规定的范围内,只要不低于8公分就可以。 “齐齐的一道水印”是应为屋顶的是盖的预制板,那些水印是预制板的间隙,客厅没有防水层所以容易出现这种现象,装修之后补补漆就可以,以后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应据实申报成交价的原则,而且23万登记部门未必会认可,因为契税管理办法中规定,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以评估价申报契税。 有些城市对存量房的契税有优惠政策,比如以26万卖出后若干年内再买30万的房产,就只需按4万缴纳契税,所以会不会对今后有影响,请咨询所在地的房产登记部门。 中国注重的是转移税,不是保有税,所以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以23万申报成功话,受益最大的是买方。 个人所得税?怎么?卖方如果是自然人的话,您的城市还会征收吗? 从某种角度讲,中介就是吃差价的,但这对您的同事没什么风险。 您同事有可能的风险是: 1、该房产的出售,是不是产权人和共有人(比如:夫妻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 2、该房产有没有设定抵押?或司法、行政限制? 3、《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 4、其他。
抵押就是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的担保,所以债权人一般都要求债务人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如果不能证明还款能力,尽管有房产作担保,可一旦不能还款,执行的手续很繁琐。毕竟债权人是为了利息,而不是为了房产。
一般两室两卫的房子,厅的卫生间大些,还有厨房也比较宽敞,你可以把热水器安装在这两个部位,把管路敷设到主卧卫生间就可以了!很简单的!总之不要把热水器放在主卧卫生间里,我处理过很多的这样房子很不错的!
你好,违约金是买卖双方协议时商定的金额,没有法定数字或百分比,当然,如果你是向开发商买,只能按照开发商规定了,也不太可能和你协商来确定,若是有用请给"好评”,如若还有疑问,您可以继续追问,谢谢。
我认为是欺诈。但是如果是售楼小姐口头说的没有任何凭证,那么你很难主张权利,如果开发商宣传册上有注明小区里面有游泳池和健身房最后实际交房时没有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防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5年内向开发商主张维修,不修可单方委托维修,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您好!向本案中这种可以直接更名的房子一定要注意几个问题,第一是开发商将房屋抵账给的第三人一定要同意房屋的出售;第二,开发商一定要配合积极过户;第三,上述两点保证了,其他的跟一手房购买的过程需要注意的问题相似。
向政府职能部门投诉、控告,要求政府职能部门责令其排除妨碍,如果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就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要充分的利用政府的职能,去制约侵权。
按照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必须满足60%入住率,法律规定是有一定道理的,如执意想开通供热,可跟开发商和供热公司进行协商
如果房子保值性不是非常好建议不如卖掉。再买的话建议买保值房产,只有保值的才能升值。下半年市场个人认为会转暖,但是开发商一定是水涨船高的,所以出手要选好时机。
新房出现质量问题,先看购房合同是否有对质保的约定条款,在质保期内,开放商有义务承担维修的责任。
如果属于自备供暖系统的小区,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备供暖系统、且未实行分户计量的小区,其冬季采暖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收费方案,征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同意后收取采暖期结束后,须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房屋问题要分严重程度又不同的处理原则。大的可以起诉退房,小的问题也可以在装修时加以处理或者注意。房子是手工产品受很多条件限制,或多或少都有些质量缺陷,大家应该共同理性对待。
只要新建小区已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就可以供暖。因为按照规定为检验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避免出现建设与供热单位相互推诿导致用户利益无法保障,新建房屋第一个采暖期全体用户都应正常用热不允许办理停暖
为了省暖气费有人认为,开发商选择冬季交房是为了节省暖气费等支出,因为如果不交房,开发商就得承担供暖费用。点评:据了解,一个项目从开工到完工以及收房,都有严格的时间安排,何时收房不仅关系到施工进度、物业运行,也关系到开发商与建设方的年终结算,因此不是一个随意性的安排。再说了,买房时,收房时间就已经写进购房合同,也是经过双方签字确认有法律效力的,开发商如果为了省暖气费拖到年底,好像也有些牵强。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br/>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br/>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首先要看一下合同约定,如果开发商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应当提供的材料,你可以拒绝收房。同时,应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
开发商应出具上述证明,否则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程序到当地政府规划局、建设局查询、报建,村委会是否有利润,都是集体的,但要有村民代表监督。
1、认购书很多情况下可能是房产开发公司在还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做出的权宜之计,因当时不具有预售条件,不能签订预售合同,所以以认购书代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主要条款具备,可以作为预售合同进行认定。----你已经提到了这一点;<br/>2、认购书和预售合同毕竟不同,如果约定将来要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认购书只能算是预售合同签订的前合同行为。如果对方要单方面修改,在法律上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r/>3、最终合同确定的面积与将来交付的面积,误差超过3%,你有权退房。不退房的话,多于3%部分你不用付款,少于3%的部分,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br/>如采纳请评价或直接与我联系。
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证明房子未经过验收合格,这样的房子质量确实令人担心,建议持相关资料当面同律师商量,并可以委托律师去建设局查询,再决定下一步打算。
开发商是否违约因以商品房买合同的约定交付条件,约定开发商取得竣工备案后才可以交付,那么开发商不具交付条件而强行交房的,即使你收房后,开发商仍然应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延期交房日期到开发商实际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
通常说的现房应是指已经竣工的房屋,而验收合格是指竣工的房屋经相关有权部门检验符合相应建筑标准。因此现房销售时,并不必然意味着房屋已经通过了验收。另外,合同签订后,房屋是否通过验收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如果没有通过,则是开发商违约。若合同签订前,房屋即因主体结构不合格而不能通过验收,则其时所销售的房屋是不准销售的房屋,所签订的合同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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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开始建设,首批入住的大约在09年的年底能够迁入,这批房子好像都是给2厂3厂还有团泊洼的,采取的形式应该还是房号制度,大概就那么多吧,具体的还是不太清楚啊!
答:卖主现在应该有开发商给他的购房合同,还有当时的一些交房手续,比如煤气开通发票等等。这些东西签合同的时候要留复印件,有必要把复印件拿到房产交易中心去验证一下。<br/>另外通过中介公司,把中介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也留一份,还有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等等。<br/>建议不要交那么多房款,如果卖方没有要求的话,交个3万5万定金就好了。<br/>交钱的时候让中介公司把卖方的购房合同等一些资料押着。<br/>其他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发消息给我。
交房手续有哪些?<br/>一、通知<br/>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br/>二、验收<br/>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br/><br/>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br/><br/>三、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br/>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br/><br/>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br/><br/>四、签署房屋交接书<br/>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br/>开发商如果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交房,你可以拒收。对于超过交房期限交房的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赔偿或承担违约责任。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1、快过年了,物业和开发商要回收资金。 2、年底交房,貌似为了业主能收房、验房和装修。其实并不然,业主年底也忙,验房发现问题也不能及时整改。 3、为了方便调配建筑工人。开发商考虑工人的调配,以此来安排建房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