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合同法》,只要你同开发商有正式购房合同并已付清房款,就有权签订售房合同。不论“房产证”是否办妥,你的《售房合同》都是有效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但按照《房产登记条例》,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房产交易中心不受理其变更过户的申请。 也就是说,虽然你的售房合同是合法的,但也必须等到你的“房产证”办出后才能去交易中心办理售房变更的登记手续。 如果现在就出售,由于你的“房产证”还未办出,意味着:一方面你同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还未终结,另一方面你同下家又有了新的法律关系。而这二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都同时与你的房子有挂钩。一旦中间有了些问题(房产质量、房款与贷款等,买房子不可能没一点问题的),你都无法逃脱掉责任。而三方的扯皮、推诿是最令人头痛的事。 况且,由于你没有“房产证”,下家肯定不会将房款全付给你,一般最多付50%-70%;而开发商办不出房产证或者拖延办理,时有所闻。一旦你收取了售房定金,却不能按时完成变更手续,就需按“定金双倍罚则”,届时可能得不偿失了。 总之,尽管合法,但风险与麻烦可能也会不少。如果不急等钱用,建议还是按部就班操作比较稳妥些。
1、洗漱间改为卫生间,卫生间改为厨房,厨房和餐厅改为卧室。 2、主卧改为客厅,次卧改为主卧,客厅改成两间小房(附图,柜的位置任意放东西)。 3、不赞成餐厅改卧室,因为面积不够。如果坚持这个方向,可将厨房作卧室,餐厅作厨房,但油烟的排放又成了问题。
这种情况很普遍,就是施工单位没有文明施工,工人到处大小便,正规的大型建筑公司都会对工人或者工头罚款,杜绝这种现象。 这个不是质量问题,因此不能够算不合格。另外合格不合格不是由业主说了算,是由监理公司决定。 业主只能要求整改,要求打扫卫生,把开发商臭骂一顿,因为装修时有可能又弄脏了,有的装修工人就住在业主的住宅。
你讲的这个单位福利房买下来了吗?如果没有买?那里的房产证(房产证全称叫《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如果没有买下单位福利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就要看你们家只有A房的情况下人均住房面积是否属于需要改善住房情况的,才能要求分新房。如果你们已经买下了B房的产权,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你们家理所当然会受到补偿(可以选择要单位货币补偿或者还新房)。
契税自古以来就有,叫做买契,如果您不打算办理产权就可以暂时不交,但是终究要交的,只有缴纳了契税才算交易的完成。其它人没有缴纳可能是没有办理产权。
海淀区政府办公大楼的西边200米有个蜂鸟社区,那里基本上都是小户型.
现在还未有交房,你暂时还没有证据,建议你去工地时拍摄些照片,交房后根据实际情况再考虑是请律师与开发商打官司还是请质量监督局来重新检测质量.当然,不管你准备采取哪种方式都建议你联合同户型的所有业主,人多力量大嘛,对付不良开发商就只能自己多留个心眼了.
我看丫就是有病,找中大恒基呀! 我给你电话01082781181 包你半个月就能租出去
单风街要便宜一点 离得也不远 丹凤新寓 有房子出租的
要带上相关产权证明去当地的房地产产权交易部门去咨询,那里会有一些代理机构帮助办理。首先需要对老人的房地产产权进行界定,然后你和老人之间应该有馈赠协议,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可以购买啊!但是注意户型,采光等细节。周边配套不完善的问题是最严重的问题。影响你以后的生活,试想买菜不方便的住宅再美也打折扣了。
这不能发到这来呀.要发到福州的搜房网上才行呀.我对那边不是很熟,如果是金山就多了,埔上附近就有一个楼盘都是小套的.在南国金辉的边上.可以去看看.刚开始打桩而已.
市南区的房价是最高的,沿海一线在10000元/平方米 市南区不靠海的区域的价格能稍微低些,但也在8000元左右 黄岛的房子便宜些,而且随着跨海大桥的规划等一系列大的规划建设,具有升值空间
不要交,入住之前一切开销都应由物业和开发商承担!不交不给钥匙吧!没事,由于物业和开发商造成的延期入住还应向他们索赔,这是你的权利!看看你的合同有个交房日期吧!那是开发商的大限,由于他们的过错而延期他们要赔好多,他们其实也怕的! 还有,看清水电费的单价,你如果买的是住宅,就应该按民用收费,否则按商用,要高好多。
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这也是一种投资方式,但由于现在房价偏高而租价则不高,租价往往低于按揭贷款月供很多,日后房价上涨的空间有多大?现在还很难说,所以在目前高房价的情况下,做这种投资有可能得不偿失.请慎重考虑.
是啊,需要找平,因为1大部分瓷砖地面的作找平2不找平的话,铺完地面以后你洗澡的话,水就不一定往下水孔留(不找平的话,也许最低的地方就不是下水孔的地方) 2你的房子是楼房吧。现在的新楼在交房前都必须给卫生间作防水,同时按规定会进行防水试验(就是把下水孔堵上,然后地面上放10厘米米的水,24小时候看看漏水不漏水)。所以理论上你装修不用作防水了。除了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但是,你装修要是把原来的地面破坏了那就没法说了。水跑到楼下,就是你的责任了
这些设备等的验收国家都有相应的验收规范,由监理公司和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站负责,用不着业主,因为需要专门的资质和技术人员才能够判断是否合格。电梯更要安全监督部门验收,而且每年都年检。验收时要用铁制的大砝码(就是大铁块,有标准的重量)按照电梯额定的载重运行多次,包括平层、开门、关门都要逐个检验。
未经验收有很多种情况,有独立情况,也就是你所在楼没有验收,也可以是整个小区未经验收(这种情况很复杂,有可能是小区的公建,和代征地如绿化未完成,所以不能验收,不办房产证),如果是后者的话你所在的楼经过验收的话,开发商交房给你没问题,只是产权证办理延期的问题.你应该看一看合同约定的产权证办理时间,里面应该有延期违约金的约定. 建议你先调查清楚是什么没验收,再通过相应法律途径解决,只要有证据,胜率很大.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其实你最后一句说的不对,为什么不公开开发商的名字,这里面没有物业公司的事啊本来就,物业公司是按照和开发商签定的合同约定对你从开发商约定的7月1日起收物业费(最这个他们认真呢). 你说至今未曾和物业签定任何认可他们的协议,人家不用你们认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确认你认可开发商替你们找的物业.不信你看看合同. 非常同情你.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叫上物业和开发商,你们三方和协议解决,房子有问题是开发商的事,修的时间也是开发商的问题,让开发商来承担这段时间的费用给物业.你从你收到钥匙那天开始交物业.我们以前遇到过很多你这样的问题都是这样解决的.
这些都是应该有的,备案表一般正规的开发商都是复印后张贴一下,两书必须盖章后交付业主,贷款合同上面注明了合同份数和甲乙丙各执几份。可以到当地的建委投诉。
商品房的各项质量等的检验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 即使是专业人员也需要有一段工作的过程 因此,专业问题应该交给专业人士去做 购房的非专业人士,应该注意的两件事 一是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发票 二是购房合同条款 在政府部门审核开发商的房屋是否具备销售 条件时,要审查很多要件 包括;用地手续、规划手续、建筑手续、配套条件等等,合格后方能发放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据此,开发商才能到税务局申领发票。 因此,你只要看他有没有销售许可证就行 你的注意力应主要放在合同的条款上,别让开发商把你的权力都给弄没了就行
上面两位说法都正确,一般来说物业公司都会给业主发张《业主入住验房表》下面有业主签字栏,如果业主同意验收签字并领取钥匙则视为交房,此时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 小区未完成综合验收,你可以拒绝签字,不收房。 我所在的物业公司一般都会和开发商商量,减免交房后的一两月份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比如9月份交份,我们11月才开始统一收物业管理费
你好! 一、收时应着重检查哪些问题? 为了便于客户检查房屋质量,这里附上一则验查房屋质量的简易方法,你不妨记住并逐条检查看一看。 门 (1)大门、房门的插销、门锁是否太长太紧 (2)门插是否插入得太少?门间隙是否太大(特别是门锁的一边) (3)门四边是否紧贴门框?门开关时有无特别声音 (4)窗台下面有无水渍?如有则可能是窗户漏水。 (5)窗边与混凝土接口有无缝隙? (6)开关窗户是否太紧?可否妥当关上? (7)窗户玻璃是否完好? 地板 (8)地板有无松动?爆裂?撞凹?行走时是否吱吱作响? (9)地板间隙是否太大? (10)柚木地板无大片黑色水渍? (11)地脚线接口是否妥当?有无松动? 顶棚 (12)顶棚有无水渍?裂痕?特别留意厕所顶棚有否油漆脱落或长霉菌。 墙身 (13)墙身、顶棚楼板有无特别倾斜?弯曲?起浪?隆起或凹陷的地方? (14)墙身顶棚有无部分隆起,用木棍敲一下有无空声?墙角接位有无水渍?裂痕? (15)墙身、墙角接位有无水清?裂痕? 厨厕 (16)厕、浴具有无裂痕?裂痕有时细如毛发,要仔细观察。 (17)坐厕下水是否顺畅?冲水声响是否正常?冲厕水箱有无漏水声? (18)浴缸、面盆与墙或拒的接口处防水是否妥当? (19)厨房瓷砖、马赛克有无疏松脱落及凹凸不平?砖缝有无渗水现象? (20)厨具、瓷砖及下水管上有无粘上水泥尚未清洗? (21)水池龙头是否妥当?下水是否顺畅? (22)厨房、浴厕地漏下水是否快速妥当? (23)厨柜柜身有无变形?门能否顺利开合? 其他 (24)壁柜门是否牢固周正? (25)试一下全部开关、插座及总电闸有无问题? (26)试煤气热水器开关是否妥当? 以上26条,均是新楼容易发生的问题。购房时应充分注意。 二、新房入伙验收注意事项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知后,可按通知上约定的日期前往收房,收房时,首先检查房地产商提供的文件是否符合上述要求,《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同意备案的章(竣工备案已改由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负责),然后对要接收的房屋进行实地验收,在与房地产商交接钥匙前应注意以下问题: (1)检查入住的房屋是否是自己所购买的房屋,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重新核对并进行更换; (2)面积发生误差应在入住前根据合同的约定向房地产商提出自己的主张; (3)自己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结构问题,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结构性问题,应和房地产商交接时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维修; (4)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房屋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检查水、电、气、热等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应在交接时要求房地产商在交接清单上注明,并要求房地产商书面确认具体更换和配齐的日期; (5)对房地产商提供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并由双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三、不符合交房条件下,购房人应做些什么? 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 对房地产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消权或索赔权。 对于合同撤消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通俗一点讲:房地产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如果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在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购房人除了享有上述逾期交房的解约权外,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的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房地产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房地产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房地产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间。 收房时要注意房屋的保修期 新房的保修期是从何时起算?很多人会回答:“从交付之日起算”。这种解答虽然也对,但不够准确全面,说对的原因是: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确实写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说不够准确全面的原因是:这里没有具体讲明保修期的长短,而是由当事人约定,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和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出现差异,购房人往往被搞得糊里糊涂。 房屋的保修期不像一般动产商品,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后的1年、3年或5年。我们如果留意一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后面一句话:“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就会发现房地产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所以我们研究保修期还是要回到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房地产商只能按和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交房,而不能利用自己交房时掌握钥匙的有利地位胁迫购房人接受自己单方面提出的附加条件,如因其单方面增加购房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影响交房,必须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并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地税局只委托过北京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代征契税(参见京地税地[2000]478号文),而代征人不能委托其它单位代征(参见京地税征[1997]389号文),如果房地产商自己或委托其它单位擅自“代收”契税实际已经触犯了法律。 关于房地产商或房地产商委托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代收公共维修基金问题, 如果购房人在购房合同或其它协议中自愿委托房地产商或其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过户,缴纳的代理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目前政府没有统一规定。这种委托属于自愿性质,办理房产证并不难,也绝非不委托办不了房产证或房产证必须集体一起办理,房地产商在规定时间内和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商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商不与购房人一起办理房产证,造成办理房产证的时间逾期一年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另外房地产商如果为购房人提供了贷款阶段性担保,只有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他才能取消担保,因此房地产商为了自身的利益,通常也不会拖着不和小业主一起办理房产证。 近年契税的下调和房价的下跌,也带给先把契税交给房地产商的业主如何要回多交契税的新问题,即使契税上调,房地产商也不会因为业主先交了地税而不让业主根据调整进行补缴,因此,对购房者来讲,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直接向政府交契税是最为合适的。 交房时,房地产商列出的不合理费用不用交 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有的房地产商会列出一些费用要购房人缴纳,例如网上经常有人问:“交房时,房地产商要我缴纳5000多元的天然气初装费,这合理吗?”“房地产商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 回答是:“不合理,可以拒交!” 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虽然,北京提供宽带和有线电视的服务商确实要收入网费和初装费,但并不等于这笔费用一定要由购房人承担。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没有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而在合同外进行了增加,这些项目的入网费或初装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 如果房地产商在卖楼时签订的合同承诺提供宽带或有线电视等项目,入网费或初装费应由房地产商支付。有些房地产商以“承诺提供,但没有承诺免费提供”为借口强行收费是站不住脚的!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不会具体约定房屋要免费提供窗户,免费提供窗户玻璃,是否房地产商可以在交房时向购房人收取窗户安装费、玻璃费用呢?显然不能! 国家的法律法规也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也好,都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很多问题要靠大家的通常理解和合同约定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如果合同中“提供有线电视和宽带入户等项目”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条款,执行时应按购房人的理解处理。
你好! 购房者收房程序: (1)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的地点领取该通知书。 (2)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持《入住通知书》到售楼处或物业管理处联系收房事宜。 (3)开发商工作人员带领购房者到所购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对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并将检测结果一一记录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 (4)若验收合格,购房者须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需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购房者也应将不足事项明确纪录在交接单上,可视具体情况暂不办理收楼入住手续,再次收楼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购房者验收房屋时要注意: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要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自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的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拴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检查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 (4)检查墙面、地面。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检查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5)检查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做过处理。看水是否能畅通无阻的排向出水口。 (6)检查门窗。门窗的密实度是否合适,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框、窗框边缘等易受撞击处是否密实,不应有缝隙。 (7)核实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9)检查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1.套内建筑面积最好,其次建筑面积,不要选按套签 2.你买的项目是独栋的塔楼就选经综合验收合格,规模较大的小区选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同时都要有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3.一般是万分之五 4.交房30天内,将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违约金为房价款的3%
你好! 1、 物业公司进行接管验收,验收的是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不验收具体每户的问题。 2、入住验楼应该是业主跟开发商之间的关系。
各地的要求不一样,如果在竣工后还有尾房没有售出,如果数量不多,一般就不必办理。大房产证俗称“确权”,有的城市有要求,有的没有。箭箭比较清楚。
没什么准确全称,就是房屋产权证,大产权只不过是产权证里面的的面积是整栋楼的产权面积。然后再进行小产权的分割,也就是每户的产权。 大产证是针对按栋为单位的房子的可以是几栋楼,或一个项目的所有楼。 办理初始登记的依据: 1、是要通过规划局的竣工验收看是否超出批准的建筑面积等 2、 到公安部门申请到门牌号; 3、完成房屋面积测绘; 4、通过建委的质量验收。 就可以办理初始登记,也就是大产权的确权。
1、交付日期是开发商自己确定的,是按预估的时间写进合同里的,没什么太硬性的规定。你说的8月交付也合理,要给自己留出一些时间。不能做死。如果早交不是大家高兴吗,如果晚交就赔了。 2、抗震效果是按当地的房屋抗震要求约定的。每个城市,每个区县都可能不一样。如北京一城区是8度抗震。 3、隔音玻璃属于你和开发商约定的范围,根据周边的环境可协商。 4、先验房再办理验收手续的条款要不要在合同中规定 ? 如果开发商同意写的话,当然要写进去。 5、6两个问题太大了。你可以到共享资料里看一下。
建议到消防支队查一下,问需要什么手续. 或者以找个朋友以购房者身份去一下,顺便要一下验收的证明.
专门有验收规范,就是从基础开始就要一步一步的验收,分项验收,比如桩基、基础、主体、防水、消防、墙体、门窗等等,最后竣工验收要审核所有这些验收报告综合一下而已,都有各自的验收规范和国家标准。 具体的依据就是建设部颁发的那些验收规范,建筑书店有的是卖的,网上也可以搜索到,共享资料里面就有。
你好! 购房者验收房屋时要注意: (1)检查房屋有无裂缝。首先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其次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房屋有无倾斜。虽然专业检测房屋的倾斜度需要用专门的仪器,但购房者用自测的方法从四周不同的角度,远近距离仔细观测也能基本上发现问题。可在房顶上用细绳拴上一重物,贴墙放下至墙脚,从四周检查其倾斜程度。 (3)检查房屋有无渗漏。购房者要注意查看房屋的地面和顶层渗水情况,要仔细检查房屋墙面是否有变色,起泡,脱皮,掉灰,这些都是渗漏的迹象。还应检查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顶部和管道接口是否渗漏。 (4)检查墙面、地面。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检查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砖砌筑是否合格,砖块不能有裂痕,不能空鼓,必须砌实。 (5)检查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做过处理。看水是否能畅通无阻的排向出水口。 (6)检查门窗。门窗的密实度是否合适,开启关闭是否顺畅。门框、窗框边缘等易受撞击处是否密实,不应有缝隙。 (7)核实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8)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9)检查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