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房屋抵押贷款,银行肯定准贷。 至于可以贷多少,则由银行的具体人员进行评估。70平方米的土 地有三层,也就是大约200平方,如果按照每平米2000元折价,相 当于40万的不动产进行抵押,贷30万应该没有问题,加上利息的总和 低于40万越多,银行的风险也就越小,所以银行尽量降低风险。 如果是生意上的往来多多益善的话,可以多争取点,比如有熟人 或走关系把价格评高点就能多贷些。 如果是教育或是农业等国家支持项目可以走绿色通道,还钱条件 如时间利息也比较宽松。 具体的相关事宜还是到当地咨询下,最好多跑几家银行,因为各银行 的放款准则和利息都有所差别。 补充下银行低押放贷不看个人能力,只看所抵押物品的价值。如果是购房贷款会充分考虑到个人的信息及还款能力。
有一个案例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案例:李姗和傅俊原本是一对恋人,毕业后便在一起居住。2003年初,两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计划用两人共同的储蓄10万元支付首付。傅俊因工作忙,李姗独自一人办理好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并支付了10万元的首付。让人意外的是,没过多久傅俊爱上别人,并决定和李姗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现。 傅俊提出变卖 房产的要求自然得不到李姗的同意。无奈之下,傅俊只好偷偷地拿出购房合同到中介公司出售。但由于合同书上写的是李姗的名字,没有一家中介公司能受理。傅俊只好诉诸法律。可是由于购房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是李姗的名字,而且傅俊又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他和前女友共同的积蓄买的,法院最终判房产归李姗一人所有。 律师分析:本案的关键是房产证上所署的购房人的名字到底是谁。如果是两个人合买的(即购房合同上签署了双方的名字),就共同享有,应属于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的类别,即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共有关系为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能够证明按份共有关系的证据有共有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权属证书上记载的份额等。 本案中所涉及房屋是以李姗个人名义买的(即购房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的签名),那么房产就归个人所有。按照情理来说,如果另一方也出钱了,应该归还另一方钱财,但前提条件是未签署购房合同书的一方必须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支付了其中的费用。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无法收回房产(或钱物)。 律师提醒:未婚同居最好签署财产协议 在有关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中,如果仅仅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如果中间牵涉房产纠纷,比如说两人分手后,一方一直赖着居住而不走的话,可以从居住权的角度向法院诉讼,要求腾房。如果两人未婚同居的话,最好能签署一份同居协议或者同居期间财产协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协议的话,最好是能在发生纠纷时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而且在买房的时候也可以同时签署两人的姓名,或是进行公证来避免今后的房产纠纷。 此外,在我国,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要先看你买的房子是属于全产权,小产权,或者说是经济适用房。 再者,单位是同意了,但是你需要和单位签一份协议,说明所有存在的问题,在双方都觉得没有疑义的时候在接受单位的资助。
是啊,但是中国有句古话’安居乐业‘ 安居才能乐业是中国古时候以来的传统思想, 没有办法呀!
有旧房或车可先抵押,或找房产商商量,可否办成20%首付,他们为了卖房在他能力之内会帮你运作的。
很难得又你这样的好姐姐,我建议是以你自己的名字买,因为如果以你和你弟弟两个人来买那你兄弟媳妇肯定有意见,如果只用你弟弟的名字买万一以后有什么矛盾,我知道你们姐弟不会可加上他媳妇就难说了,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房子要不要无所谓反正就是给他买的,但他们不让你住你不是干生气也没法呀!所以用你的名字买再合适不过了,最好买个四室的!
经审核通过并备案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期,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摇号配售。程序如下: (一)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房源分配计划将房源分配到区(县),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布房源信息,内容包括房源位置、套数、工期、户型面积、销售价格、供应对象范围、认购登记时限、登记地点等内容; (二)有购房意向且已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购房地点的意向并登记,登记情况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汇总后在区(县)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登记家庭按照优先供应条件和困难程序排序,优先家庭在前、一般家庭在后,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入围家庭公开摇号。入围家庭名单通过媒体公布。未入围的家庭,等下批摇号时,汇同新的符合条件家庭重新排序;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入围家庭名单后,将本区登记家庭的入围情况、摇号时间、地点通过区级审核窗口、区(县)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公布,期限为5个工作日。向公示无异议的家庭发放《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附件2); (五)收到《限价商品住房配售入围摇号通知》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通知回执交回,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 (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摇出的号码为选房顺序号。未被摇中号码的入围家庭可以直接参加下一次限价商品住房公开摇号。摇中放弃的家庭,可参加下轮摇号。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超过两次须重新提出申请; (七)摇号结果公布后,摇中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明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限价商品住房选房排序通知单》
1维修基金不是必须要交。按法律规定是办理房产证时候交,当然你可以委托开发商代缴。 2你们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代缴,但是开发商没有交属于合同违约行为,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继续补交并赔偿损失。但,房管局是否存在过错值得商榷,如果你对他们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行政诉讼。 -----补充:对房管所做法不服的可以向其上级主管房管局提起行政复议。 3只要合同中有约定房款中包括维修基金即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就能轻松拥有自己名下的产权,这是时下购房人士津津乐道的话题。其实,在获得银行发放贷款背后,有多少值得关注的地方?银行又凭什么将几十万元钱贷给购房者?购房者又该拿什么来证明,使银行确信你的还款能力,致使银行在“安全”和“盈利”的前提下收回贷款。 银行发放二手房贷款怎么审银行对于资金的运用,首先本着"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的原则,其次要符合银行业务发展规模的扩大及配合国家的宏观调控。目前上海二手房贷款银行由初期的"高速发展期"步入了"稳速发展期"。先前银行对二手房的贷款审核,一般集中在房子本身的价值上,对贷款人的资料只作形式上的审查。而今银行更在意此笔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不仅严格评估房产的价值,控制贷款成数,并且关注此款将贷给谁? 目前上海各家商业银行审核流程一般采用四级审批制(信贷员-尽职-信贷科长-分管个人金融业务的行长)。而且各级审批的重点也不尽相同,并且需要担保公司、评估公司、公证、征信公司、保险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合作及配合,所以说一笔贷款的审批过程是一套非常复杂的科学评估风险及协助个人理财的过程。可见贷款远非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其实,分析银行的审批流程及细节可以显示,一笔银行贷款的审批历经多个环节及众多人员的参与。通过众多人的积极努力,为了保证对客户的服务承诺及服务效益,在沪上买房的购房人已经基本享受到了非常高效的优质服务。以下从银行的角度分析一下审查内容就可见一斑。 一审房屋本身 从房屋地段来看,近日沪上多家银行对二手房的所处的位置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多家银行对边远郊区的房子已经停止放贷,即使对郊区操作的案件也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比如对南汇地区有些银行只做周浦地区的房产。比如有些市区的银行只操作松江镇的房产。 从房屋类型来看,公寓、新公房、酒店公寓、别墅等不同类型的房产决定的贷款成数会不尽相同。这直接关系到购房人的资金融资情况,关系到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金额,甚至严重到会涉及违约及赔偿问题。 在竣工年限上,因为目前在我国土地采用的是有偿有限期的使用权使用制度,房屋的竣工年限可以反映出目前此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的长短。竣工年限的长短也可以推算出房屋的新旧,从而可以判断出房屋的价值。 在房屋单价与总价方面,根据2003年121文件精神,严格控制高价房审批规模,每平方米单价超过7000元或总价超过100万元的房产均属高价房,要适量降低贷款成数。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银行所贷比例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所记载的成交价所定,而是根据银行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来确定的。 二审贷款人情况 比如主贷人及房产共有人的自然状况:"你是谁?从哪里来?社会关系如何?"这些均是银行审核的重点。甚至包括主贷人的健康状况及文化程度均是银行审核关键要素。 职业情况:目前工作是大多数人稳定经济来源的基础,所以银行非常关注单位的性质及工作岗位,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及工作年限。 家庭情况:现有住房性质及家庭财务支出状况。 与银行的关系:他行是否有负债会直接决定此笔贷款的可贷成数,同时还有银行的存款状况。 资信情况:经过几年的努力,上海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征信系统。一个人的信用好坏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看得出,有无还贷、电信、水电煤气费等公共事业的欠费或逾期都能一目了然。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申请人为农业户口的,应是征地拆迁所涉及的家庭;单身家庭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重度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成员中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家庭、优抚对象及军队转业干部家庭以及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市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已按京建住〔2007〕1129号、1175号文件公布的新标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其中: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 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的人员。 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性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或做过手术,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诊断或治疗证明。 第六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第七条 申请家庭住房是指全部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具体面积由具备测绘资质的机构出具的面积为准,或以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的系数。采用建筑面积除以相应系数的方式,属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使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一)申请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 (二)申请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 (三)申请家庭成员拆迁已明确安置住房;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申请家庭上述住房面积之和除以申请家庭人口计算。 第八条 申请家庭年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第九条申请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的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之和。
你的问题中都有矛盾的地方,同时出现了定金和订金字样,我弄不懂你签的到底是定金合同还是订金合同?如果是订金,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是定金,是要不回来的;除非主合同无效。 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你好! 一户办理在操作上有难度。但是国土局没有权利拒绝!可以向当地法制办投诉或者向上级国土部门申请复议。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你哥哥的自建房和你没有关系,你和你母亲可以单独购房,一套两居没有问题。估计价位10万左右。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建立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明白,您是以单位名义开户还是以个人名义缴交? 如果是开公司,那么带着您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财务章,身份证等去公积金中心开户即可。(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是后者,规定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公积金的,必须先有单位账户,才能有个人账户。 请您提供详细情况!
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支取后公积金余额有两个月的交存数即可。但是你如果商业贷款数额较大,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评估时可以贷给你的额度会有影响。
一般购房时才能将公积金取出来,象你这样的情况一般没有。你不妨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下。
您好!下面的内容供您参考: 智囊团: 我如果买二手房,买房手续已到房产交易中心办妥了,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这手续怎么办不找中介公司能办吗如非要中介公司担保的话,一般费用要多少国家有没有具体规定:望能一一告知为盼。 读者刘先生 刘同志: 你好来信已经收到,现作如下回复。 借款人向银行按揭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的确需要解决一个“阶段性担保”问题,即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办妥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为止,这一期间的贷款担保。 房产中介公司可以提供阶段性担保服务。国家在中介收费上尚无统一标准。现就本市某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标准介绍如下,供您参考。 1.贷款担保的手续费:每户500元。 2.贷款担保风险金:按每年担保金额的1.3‰累计,一次性收取。 3.委托担保费:按贷款金额1%计收。 另附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供参考。 1.抵押登记费收取标准按总房价分段计算: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0.1%计收;100万元以上,按0.04%计收。 2.房屋保险费收取标准: 公积金贷款按总房价0.5‰/年计收,商业性贷款按总房价的1‰/年计收。
二手房的首付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至于贷款合同中的规定,那不是强行规定必须照办,而是可以修改的.因为银行是不管首付问题的.
取暖费是按整个供暖季度收. 其实现在基本已经不能装修了,不妨先不去办入伙,拖到3月再去,这个冬天的取暖费就不用交了,还可以少交好几个月的物业费.但拖的一定要有水平哦.别叫js找你麻烦 good luck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像您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只要开发商同意退房就可以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1您可以委托开发商的销售部的人员为您寻找其他的客户。将房子转手。2。委托中介公司帮您转让房屋。 不过我建议您尽快的将您的房屋转让了。您一但办理了银行的按揭手续。要转让就比较麻烦了。不说要付清银行的按揭款后才可以转让,而且过户还要多付很多的费用。
没有中介照样买卖房屋 你可以与房主直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当然由于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到“服务”上来 更由于贪官勾结不法中介为其鱼肉百姓人为设置障碍 办起来费力费时还得遭白眼儿生气上火 若要烦人疏通不只欠人情也省不下多少钱 这是黑中介泛滥治理不绝反复回潮的一大原因 建行有专点办理公积金贷款
房产证要到整个小区全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逐步办理。包括辅助设施,绿化等。我的小区在最后一期交钥匙后10个月才天始办房产证,办证时间也要2个月!
建议不要购买无产权的房屋。商业贷款的利率很高,不是我辈能承受的,而且还款期限很短。
这许多的利益关系各方中,业主是最应该受保护的,其它关系各方都有各种法律条文对其进行约束,比如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在放贷过程中如果向业主违规收取费用或故意刁难,你就可以向银监会投诉。物业公司乱收费,你可以向房产管理局举报。属于开发商和承建商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的,可以向质监部门或建设局举报投诉。律师就有司法局管了。所有的一切都直接可以规法院管,就是任何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当然,业主也有义务,就是不断地交钱、交钱,上述的哪个部门都是要你用钱的地方,用了钱也不一定保你太平。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注册单位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才享有的一种贷款权利。 只要是公积金缴存的职工,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较低,贷款一般有上限。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我国公民购买商品房而向银行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利率虽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高一些,但比一般商业贷款利率要低。对于贷款利率,商业性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分别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5年期,年利率3.78%;5-30年期,年利率4.23%。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1-5年期,年利率4.95%;5-30年期,年利率5.31%。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呵呵!
有的开发商欠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钱,所以强制不允许公积金贷款。只要开发商允许,个人又连续12个月缴存公积金,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只要是买房,都可以用公积金的。2手房手续也不难,有中介的话,叫他们办,只要准备自己和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还有结婚证和印章,如果没有中介的话,自己都用一点时间也能做好的,准备以上的资料,让房屋出让方也准备以上的资料和房屋的2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没有2证不得交易,你一定要注意哦。首先因为是2手房,所以要进行价值评估,你到房屋评估中心及能办理,(需要交评估费用),如果要贷款,要事先向评估中心讲清,如贷款就去银行,(需要付保险费用),如公积金贷款,就必须先到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再去指定银行。办好以上手续后,去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双方都要去,在那里当场填好表格后,大概2小时就可完成手续,在7日后就能拿到你的名字的房产证了,贷款实际拿到钱是10天后,你入户后,可再去国土局办土地证,手续全部完成。
公积金是强制性的,必须得交,但政府管得不严,基本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所以你得到公积金办公室咨询一下
其实如果你找人的话,在房产局那里把合同重新备案,填写一个单子就可以,然后写成买你房子那人的名字就可以了,只要交每平米3元的备案费就可以。
不可以减税 有关规定是出售已购公房前后1年内购买各类商品房可以减免契税。 卖的必须是已购公房,买的必须是商品房。卖的公房产权人和买的商品房必须是一个人。
一般中介得到比较好的房源都会用现金先收过来,和原房主办理委托授权公证。这样你自然就见不到原房主了。你既然拿到了房产证就证明交易本身没有问题,没必要有什么担心,价格能接受,手续没问题不会有什么纠纷,如果没有原房主的授权中介也不可能卖房。放心吧
“三套房子”给您三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北京现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程序简化了很多,费用也取消了很多 卖方交纳:成交价0.05%的印花税 买方交纳:成交价1.5%的契税,成交价0.05%的印花税,产权证印花税5元 总费用=成交价 X 1.6% + 5元 一般过户的费用由买方出,因为这些费用是买方在取证时才交的
北京现在办理二手房过户程序简化了很多,费用也取消了很多 卖方交纳:成交价0.05%的印花税 买方交纳:成交价1.5%的契税,成交价0.05%的印花税,产权证印花税5元 总费用=成交价 X 1.6% + 5元 一般过户的费用由买方出,因为这些费用是买方在取证时才交的
只表示你所购房能够分摊的土地面积.几百户人去分摊你脚下的这片土地,当然不可能和房子面积相当了.房子修得越高,越密,你能分摊的土地就越少!详情请看我
在北京,赠与和交易过户,费用基本一样,赠与由于涉及公证费用还要多一些. 过户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A4复印件一份 2、 赠与公证书,受赠公证书; 3、 房地产估价报告(计算契税和印花税用); 4、 私有平房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5、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核 验原件); 6、 委托他人办理产权登记应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 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提交材料的要求: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A4纸(原件与图纸叠成A4纸大小); 3、赠与人,受赠人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名章。 由于赠与要多办理几项手续,建议按买卖过户,买卖合同的成交价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填最低数,可省契税.(契税=买卖成交价*1.5%)
最好在产权办理下来后(按揭的只有产权复印件,原件压在银行的)再过户及在房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在产权中心相关柜台将会告诉你相关的所有手续、文件及费用(费用可钻政策,尽量少交,具体问下知情人) 现在部分房屋修建没有得到合法审批的手续,将会导致以后办理产权的问题,或是违规建设,将会被拆除,没有补偿的,北京曾发生过农村镇政府违规用地被拆国家不补偿的先例。 但你的朋友如果按揭真的是办理下来,其间应该已有银行、保险公司对其合法性已进行过审查,那么就是安全的。而现产权办理的周期较长,是正常的(不会低于半年的),只要在当地产权中心办理完所有手续,并过户,就不存在任何风险的。
到你房管局办理,要交纳一定费用。到房产管理部门问问即可!我原来问过的,房管局都清楚,。
如果孩子满18岁,可直接去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按买卖比较简单费用低,契税按1.5%,发证时间各区县不一样3—20个工作日。 如果孩子未满18岁只能办增与了,需要相关公证,契税按3%,房产证还要有法定监护人姓名。
买二手房将要面临的费用大致有:1.首付款,成交价的30%,如果贷款则为成交价减贷款额度后的金额。因为是中介公司代收,所以无正式发票,只有中介的收据(很重要,需妥善保管) 2.中介公司收取的服务费,成交价的1%-3%之间,是否由你来支付,这要看是全包价还是净价了,如果是净价中介公司一般收取买方2.5%,如果各自承担的话买方一般为1%,卖方2%,服务费是中介公司收取, 可索要正式发票。 3.但保费,担保公司收取视贷款额度而定,一般在3000元左右(应包含银行收取的其他费用,可向中介咨询),有担保公司正式发票。 4.保险费,保险公司一次性收取,计算比较复杂视贷款额度及年限而定,(参考数据:贷款25万18年还清,大概为1300元左右)。在银行交付时给一张回单。 5.放贷银行的手续费或工本费,一般20元。 6.向国家缴纳的契税,有土地出让金,房屋建筑面积*1560*1%(如果是二手商品房则无此项),印花税成交价的1.5%,契税工本费5元, 一般的二手房交易为以上费用,在与中介公司签合同时一定要问清各项费用,除国家契税外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另外中介有一项贷款服务费这其实是但保费,这里应包括评估费和律师费,不过各家中介和各家银行都不尽相同,会有一些出入,切记一定要找个信誉好的大中介。
不需要单身证明,现在过户手续简化了,就算是结婚了也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了。只要交易所审查该房没有办理过共有和抵押就可以办理。放心办吧我上个月刚在昌平办过。还有人名章也不用啦。
1、收,房价的3% 2、收,房价的2。5%
其实问题没有你想得那么复杂~假如你常年居住在此~并且你身份为农民的话,虽然土地证在他手上~但是你办理了相关的手续~虽然我不知道你的手续是怎么办的~因为宅基地基本上不能过户~但是既已成事实~双方对房屋都有一定的要求补偿的权利~首先~拆迁款中房款肯定是你的~地价可以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最次你也可以拿到50%的地价~并且你的户口在此~可以一次为据协商~一切对于你都是有利的~
夫妻间房产更名两种方式:一种是房产赠与,通过签订房产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后,再向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更名手续,这种更名方式须缴纳3%的契税。另一种方式是转让,通过签订购买 协议,双方可以不进行实际的房款往来,向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方式只须交纳1.5%的契税。相对第一种更名方式,缴纳的契税相对较少。不论是婚姻关系存在与否都按这标准收费。 如果原来产权共有,更名时按对应的比例作为纳税基数。
如果是二手房买卖的卖方在一年之内出售的还需要交差额的5%的 营业税,按照新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交易起来比较麻烦而且有风险。 除非业主答应你可以先付一部分(比如50%)的房款入住,等产权证下发之后过户,过户时再缴纳剩余的房款。除此以外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且补充协议一定要签订的严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