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如未过户,不会被强制卖房。但你丈夫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原则上中介公司的合同都会约定签订合同即视为居间合同成立,你目前的情况应当退还买家双倍定金。至于中介费,可以暂不支付,如中介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没有任何证件能证明你现住的房子的合法权,但如果进行动迁,你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城市的动迁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你的情况应如何回迁或给预何种补偿,现在要动迁了,各种手续可能都不再给办理了,你只有凭你是现住户和原来的材料证明你的合法性,要求补偿了,祝你好运。
京卫律师认为,从您的陈述看,定金罚则肯定在合同中作出了明确约定.关于房主进一步的索赔要求,建议您认真研读您的合同看有无这方面的约定,如果没有,您不需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可以退款,购房协议本身应该就存在一定的问题,详情还请你来电说明:029-33664588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您好!如果买房人没有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就是说现在宅基地使用权证还是您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使用权证已经变更登记了,那麽无法主张。
中介方的收入属不当得利,给你调解就能成功了,大概一个星期时间就够了。
看好房源,地理位置,采光,房子走向,周围有没有什么高大的建筑物。是不是生活区,交通能不能便利,周围有没有学校,医院等居民生活服务。
不能因为对方违约,就把租房合同解除了,租房合同期限又没到,你可以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对他说:“我不同意你违约”。他是有权利违约,但是你更有权利要求他继续履行,这在法律上叫抗辩权。如果对方因为买了房屋,让你搬出去。你的救济措施是到法院起诉:“买卖不破租赁”,房东把房子卖给别人了,但是不影响你正常住房子,那个买房子的,只能等到你们一年房期过后再来居住,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如果你打官司,肯定是会赢的,不介意你买他的房子,又没有房产证,买了也没保证。
房产属于你俩共同的财产,你没签字应该无效,具体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只要不存在恶意和显示公平,是不可以取消的!<br/> 即便是也不可以! <br/> 第十一 条 一方 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r/> 你们签协议是什么时候? <br/> 签协议时是否明显低于市场价?
以房产证为主.<br/>购买合同只是对你当初购买房屋时的约定.<br/>与今后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