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房子翻修,听了朋友的建议,选择了在玛格定制家具。衣柜啊、鞋柜、沙发啊,统统重新定了,比较省心,70%的事玛格都会安排好,我只需要定期去看看装修进度就好,装完之后的效果跟方案上的差不多,整体档次就上去了,老婆岳母都很满意。如果你要问我玛格定制家具怎么样,我还是挺满意的,建议定制前,你先让他们帮你出个方案看看。
定制家具要根据自己的风格、爱好、房型来哈,我个人觉得全友的定制家具不错,他们还可以免费预约上门设计,和你商量你喜欢什么风格,怎么帮你们打造更适合你们的房型等等,之前我装修的时候是在这家,后来我也推荐了我朋友,他们都感觉不错。
便会使人有孤独的失 落感,那些神经敏感的人,更容易胡思乱想而 产生很多幻觉,还会影响日常工作,降低生财 能力,破坏正财运。同时,卧室的格局与感情 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卧室并非方正的格局, 不仅恋情会发展不稳定,还会导致恋爱双方脾 气暴躁,缺乏耐心。尤其是狭长的卧室,会让 人变得孤僻、冷漠。补救的方法是一分为二, 即用矮柜把狭长的卧室隔开,一边放床,另一 边作为化妆间、更衣室、储藏室或者书房等,使 卧室空间不再空洞无物,心理上会感觉踏实 很多。
你好你还在房间,装饰品应该比较多吧因为女孩子都喜欢美美的呀,可以装扮成粉粉的白白的房间,然后买上各式各样的娃娃。
客厅挂风水画是为了求得一个好兆头,给家庭带来好运,那么选择风水画时也应该注意,我认为刘燕姣的风水画《福泽万代》挂在客厅挺适合的,画中万山红遍,山水相依,展现了人丁兴旺、财源不断的美好寓意,因此我认为刘燕姣的这幅山水画挺适合挂在客厅的。
风水画挂在客厅就是为了改善家庭风水,提高财运,所以购买的时候需要慎重,我之前在易从网上定制了诸明的风水画《泰山日出》,这幅画气势挺雄伟的,山脉画的非常雄伟,挂在客厅显得非常有档次,同时上面有聚宝盆,平台、左右逢源的瀑布等风水景物,挺全面的,我一个喜欢风水学的朋友看了也说挺不错的,我也觉得挺值的。
家具摆放位置不当,会缩短家具寿命,也不便于日常使用,如下问题需要加以关注:禁忌一:无论何种材质制造的沙发,都绝不能长期靠近窗户,因为猛烈的阳光照射会令其表面褪色,影响沙发的美观和耐用;禁忌二:播放影音器材的位置要远离窗户,像电视机的荧光屏被光线照射时,会产生反光,令人欣赏电视节目时眼睛不舒服;另外,在下雨时,可能由于雨水溅落,产生漏电;禁忌三:床不宜对着镜子,因为镜子反射其他事物,当人在模糊的状态下,可能因此受惊吓,床亦不宜位于梁下,因为人躺在梁下,会感到压迫;在床头附近,不应摆放灯或电器,因为它们产生的热,会令人感到不适;床头不宜在窗下,如遇大风、雷雨天,人睡眠时有不安全感,再者窗子是通风的地方,稍有不慎很容易感冒,如果家中有儿童,则很容易借床爬窗,很不安全。
据欧共体国际社会艺术研究所发表的《家具文化与艺术展示来自欧洲的改变》这份报告显示,未来欧洲家具设计将向以下方面发展: 个性 随着家庭观念的不断化,家将成为男女表情达意的重要方式,家具既要体现家的共同需求,也要反映人的不同个性。例如,双人床亦可一分为二,厨房台面高度分男主人和女主人式,书架或书柜内层更趋个性化等。 更新 旧家具不会随便抛弃,有些将会采用提高等级的方法翻新成更实用的家具。家具提高等级的方法层出不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可组合改变的家具会更受欢迎。 刺激 生活节奏的日趋快速,各种影像不断冲击我们的生活。在家具设计方面,采用刺激性艺术设计的小型家具,如灯饰将会备受重视,因为它善于表达拥有者的情感,其开关新奇别致,极具动感。 安全 未来的家庭将会更重视安全的因素。因此,家具会更重视保护式艺术的设计,而且不仅环保,更能防火、保温和持久。 舒适 人们不再像以前喜欢红木家具那样注重家具的保值,相反,家具的舒适程度成为人们首先考虑的因素。这一流行趋势带来的现象就是,科技因素在家具设计和制造中的含量越来越高。
推荐你选全友全屋定制的银装素裹系列,运用吧台和吧台小柜,整个餐厅在满足基本功能外,吧台很好的分割了餐厅与客厅的功能区;可移动餐桌可满足不同家庭用餐人数的情况,餐桌下融合储物柜,合理利用储物空间。
所谓定制家具,从产品角度来说,定制家具就是根据顾客的居室具体情况和喜好要求,使用满足客户需求的材质、花色,尺寸规格等等,所有元素均为顾客独立设置,涵盖前期测量、设计、制造、安装以及后期服务,可以说是从零开始到最终完成都体现着互动。从营销角度来说,就是将每一位顾客视为一个独立的市场,提供一对一、一为一的专门服务。这种新兴产品制造与营销方式已在中国地区日渐盛行,并开创中国家居文化的崭新潮流。玛格定制家具,以完全的非标定制为基石,使用户无限家居定制的解决方案得以实现,通过色彩的合理运用,尺寸的自由设置,功能的灵活搭配,达到审美情境与实用功能的完美融合。
我是沈阳的。对沈阳的事情多少知道点。 开发商在建设住宅时,需要交纳相关的配套费,配套费的范围,各地有所不同。沈阳市的配套费用不含煤气的费用。 沈阳市的煤气配套,包含两个费用。一是煤气工程的建设费用,就是红线内(小区内)的煤气管线和楼内的管线,二是市街管网的费用。 第一种费用打入工程建设费用,包含在商品房的造价之内,不必用户单独缴纳; 第二种费用需要另行缴纳,每户1600元。这个费用是经过市物价局批准的,可以直接向用户收取。 所以,用户在购房时,需要另外缴纳1600元的煤气管网费。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不明,可以相互探讨。
集资房的产权管理同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可交易,就是说即使双方买卖转让也办不了过户,产权人依然是卖方。五年内多有变数,存有风险。
房子没有过户仍然是a得将来因房子发生任何风险都由他承担,这种情况或者去法院起诉,要求币履行合同,履行房产登记手续,或者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a造成的损失,但是正常情况下,这个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这个合同违反了地方一户一房的规定,a也有责任,结果可能是少赔点损失
你这个问题就贷款合同比较麻烦点,其他的都好办理! 1、想办法把剩余本金全比还清,产权无抵押直接去房产局办理更改共有人(去掉其中一个共有人 也就是你的名字)。 2、找你所贷款银行负责人,找关系,通过关系可以把贷款合同拿出来,去掉你的名字,也就是走捷径! 以上两点都是要两人同时在场签字盖章的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全部一起做原告,一起起诉.这样集团诉讼会加大社会影响力.程序是以他们违约为由写诉状到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他们全面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来他们一旦破产,你们的权利将无法保证,因为典当行那个担保物权优先你们的债权受偿。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确认出租人、承租人的主体身份 在出租人和出租房屋符合资格与条件后,签署租赁合同前,律师要核对原件、确认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 个人审核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企业、其他组织审核登记注册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约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若是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前述证明还应经公正或认证。 二、 委托出租 委托他人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与受托人签订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三、 代理出租 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当向承租人出具房屋所有人委托代理出租的授权证明,代收租金的,应当由相关的委托文件。 四、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租赁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房屋座落地点、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3)房屋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赁期限; (6)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8)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9)转租的约定; (10)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11)违约责任; (12)争议的解决方式; (13)租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维修基金应该是随房屋走的不是随业主走的。前任业主应该已经交纳过维修基金否则应该是办不下产权证的。你可以去委托中介卖房的银行查下,去房屋交易中心也可以查
为了防止装修污染的问题,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还是先让它释放一下污染物半年后再入住为好.或者进行一下污染指数检测达标后再入住。尽管这种建议可能对您良好的心情是一种破坏,但为了身体的健康而是值得考虑的哟。
如果开发商的交付通知书是在购房约定的合同期限之内,等于是他按照合同建好了房屋,并且要把建好的房屋交付给你,此时,不论你是否取锁匙,他建的房屋都具备了使用条件。 一般情况下,采暖区域的房屋,供暖配套条件是必须具备的,并且,第一年是不征求业主意见直接供暖。 所以,我认为开发商向你收取当年的采暖费没有问题。其中其交付通知书是在年底下达的,在下达之前的供暖期,供暖费应该扣除。 如果你第二年不需要供暖,需要通知供暖单位,在第二年不再为你供暖(指实行了分户供暖的小区),到那时,你就可以不支付采暖费了。
五年内可以过户,只不过是税要交得多 现在买也并不是不能入住,只不过是你想要少交税而等满五年再实现交易。 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产权证是谁的名字,就视为谁的产权。
先找专业公司为看看房子是存在什么问题,是结构性问题就比较麻烦,需要修补的时候填充防水的材料.
既已书面约定,是为一方的义务,没有履约可视为违约,另一方可依约究责。可建设局或消协投诉。
可以申请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 鉴定其是否在结构方面存在问题,如果结构没有问题,可以让开发商维修。 如有问题,开发商有义务给你调房
国务院2000年1月颁布并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这个是包括毛坯房在内的。如果物业说你装修破坏了防水层只要你没有进行开槽,他的话也是站不住的脚的。可以向当地消委会反映。
2008年2月装修入住。但卖家现在反悔我在怎么办。(我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但现在房价那么高,我损失太大。我该怎么办 ? 没有关系,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你们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然是合法有效。该合同自你们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时成立并生效。但该合同因为你们双方约定“钱付完过户”,因此,在你们之间仍然是一个债权法律关系,而不是物权法律关系。现在对方反悔,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当然你也可以放弃继续履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协议上写的如果违哟付10%,”并不影响损害赔偿金支付,两者不发生冲突。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要求赔偿即得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本案的关键是在合同中没有关于房屋内在设施的明确约定情况下,合同签订后,曹某拆除空调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违约。如果构成违约,则王某即可以要求曹某恢复房屋原状,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曹某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拆除空调给王某造成的损失。 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情况下,如何判断合同一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良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除了应履行法律及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各种附随义务;另一方面,在法律及合同规定义务内容不明确或欠缺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 本案中,双方对标的物的内在设施没有明确约定,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曹某应交付标的物内在的设施。王某与曹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王某实地考察了曹某的房屋,综合考虑了房屋的位置、面积、质量、结构、装修、设施情况后,鉴于房屋设施齐全、装修完备,才与曹某签订的。曹某本应依诚实信用原则,按王某看到的房屋原状交付房屋,不应在合同签订后,拆除房内空调设施。所以,其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首先要确定的是是否你们确实是没有收房子,有的物业管理公司会设置陷阱,表面上你没有收房或没有入住,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你已经是收了.比如,已经签定了物业管理合同(或包含在购房合同中),已经办理了收房的相关手续拿了锁匙可以随时装修和入住.如果是这样,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你已经收房,你必须交清所有费用. 若如你说,所有手续都没有办,你可以凭合同去找开发商来处理此事,但要注意留有证据,比如首次提出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3月提出的问题有没有书面的证明,或者他们的维修记录等等.来表示这个房子确实是有问题的,我相信开发商应该会按合同来办理. 关于供热不论你有无入住是都要交费的,和管理处的性质是一样的,即使你一冬天都不开也是要交.不论是何种情况,物业公司不应该以不交费为由拒绝你入住(要注意,你一旦入住表示这个房屋已经符合标准),如果管理处要求你先收房再入住就是合理的,若是先交费在办手续在入住就是不合理. 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去找地产公司,说明情况,同时在去找物业公司的领导要求他们重视这个问题,并希望他们能够按照合同进行办事.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开发商身上,如果开发商实在不愿意解决就去法院告开发商违约,不过一般不会这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