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严格来说不是商铺性质的是不能用于经营的,合同上不可能予以注明。不过事实上对于民宅一层开小店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支眼
最好是有专业的人士陪同,因为房产合同尤其是二手房涉及的法律、专业等等问题比较多,很容易因为合同签订失误而有损失,更何况二手房买卖涉及买方、卖方、中介三方,每一方都希望能把自己的风险降低到最小。 除了少数不良中介以外,大多数中介提供的合同是没有什么陷阱的,但是合同涉及的一些风险还是存在的。 我在“共享资料”里面提交了一份二手房买卖的合同示范文本,但是这份合同不是针对和中介签订的,而是适用于个人买卖二手房,但是里面有一些可以供你参考的条款,你可以看看。 你可以在本网站首页点击左上角的《共享资料》,在右上角的搜索栏输入“房地产频道专家提供:二手房买卖示范合同”下载然后参考。
购房合同一式四份为两套(两个正本两个副本),一般开发商会留一套(其中正本应该是你的),房地局一份正本,银行一份副本。在贷款期间会保留在他那用于后期办产权证,产权下来以产权为凭证合同自动失效。贷款没还清前产权抵押在贷款银行,留在手里有的是复印件有的是原件上加盖‘此房在抵押中’的章。贷款还清后再去银行解押。
具体法律条款没什么可说的,您可以自己参考,但这其中可能会牵扯到合同法的学理解释。法院的审判也会考虑如下问题: 1、我国合同法中,对出租方中有“权利瑕疵”担保的义务要求。就是说出租方在租赁前应确保其他人对出租物不享有物上的请求权。说白了就是:租房的一方应当对出租物的绝对的所有权。 本案中,出租方在出租物抵押之时,明知出租物的权利存在明显瑕疵,却隐瞒真相,与承租人签订合同。显然,该合同是一个典型的可撤销合同。 2、可撤销合同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在解除合同时赔偿无过错方的经济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但无过错一方只能任选其一。就是说,你们可以要求出租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具体赔偿数额自然是高一点好。 3、公证处只能就某一行为进行形式审查。就是说,公证处仅证明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这一行为,至于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等不在公证范围内。出租方也许想借此蒙蔽承租人。所以,公证处不承担连带责任。 4、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以下方式解决。(1)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法律上有“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们可与房屋的所有权人继续履行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履行后的租金,应支付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2)、解除合同,对方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责任。
身份证号码是终身不变的,不管更换机会户籍所在地。 换发二代证不会影响产权证发放,但是对于户口变更最好由派出所户籍部门出具证明。一般户口本上有标注,留下旧身份证的复印件
购买权转让本身就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怎么会有示范文本? 而且该种转让涉及双方的风险、纠纷都不少,仅凭你几句话很难提供参考借鉴的合同文本,建议还是照专业人士当面说明交易情况以及细节由其协助拟定合同
现在主要看你是在哪个银行做的,一般银行是不回做象中介公司,装饰装修公司等一些收入不稳定的行业的.
没办法,自从开发商把钥匙交到您手里房子就是您的了,所以的费用您都应该交的,但是您着是改底单的房子,您和开发商协商一下也许可以减免一些.恭喜您乔迁.
房产证就是不写你妻子的名字,如果你要出售的话,仍然需要你妻子签字同意,否则不能过户。除非你有未婚证明。
这种情况关键是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细则。按照通常的合同来解释可以主张业主违约,并且由业主来支付中介公司代理费,因为中介方并没有过错。
房本可以写你的名字,贷款的收入证明也要写你的名字.或者你直接问售楼小姐她们回帮你坚决的,放心没问题的.
先到法院起诉对方违约,法院公告之后会缺席判决,有了判决书你再收回处置该地皮就不算是违约了
如果不需要了又没损失那可以选择退房。 合同应该正在办理备案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是有道理的,按理你就应该还给公司。你可以先在公司干到5年,或者跟公司领导讲好,否则公司会起诉你的。
"那一家被执行人可以卖掉房屋,他的行为是否有效"因为买受人是善意第三人 可以继续执行,但显然门面拍卖后,不足部分只能是债务人还有履行义务,继续产其其他财产并要求法院继续执行
商品房预售合同也是合同,只要该合同合法有效,开发商就无权变更合同内容,商品房加价显然是违背合同内容,也是不合法的,可以拒绝.
首先是中介费可以还价最低对半开. 其次,买卖合同(协议)是中介提供的,一般不会有问题. 再次是手续可由中介代办,但你必须随行.要通过公证,过户,缴契税(财政局办),缴地税(土地局办).后两项税的税率按当地规定办,是较大的支出.
最关键的是要认真签订好合同并且登记备案使合同生效,这样才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可以发现开发商是否合法,如果不能登记就有问题。
不可以,商业贷款不能中途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具我所知:提取公积金必须是购买房屋,修建房屋和装修等等,可提取,还有就是由单位出具不在此城市的证明等等把
可以贷,差5万先贷8万,留3万装修用!具体还款年限、每月还款额,要根据你的月收入证明定! 以北京市为例 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这种做法不对,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最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一个单位都应一视同仁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而且应不断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通过本单位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可以领出累积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在本单位购房或者商品房都可以的.
你有没有补充公积金,如果没有只能贷20万公积金贷款,有补充公积金才能贷30万。
这要看你的商品房取得时间及以得的方式,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清的话,那么在购买房产的1年内,你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如果你是按揭贷款买的房,那么(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提出来后,只要你有在单位继续工作,那么还是可以继续像往常一样交公积金的。只是要等到下一次来用了。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于你目前产权证尚未办理,故无法界定为购买住房,所以是无法支取的. 不过或许可以通过租赁的名义,与你戚签定租赁合同,满足第三点条件。(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具体应咨询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是按每个人的全额工资分个人和单位2部分组成, 比例是按国家政策计提的, 但是也分 公司的情况:外商独资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技术企业的,计提比例是个人和公司各20%,我们公司就是按照这个比例计提的,所以福利相当好,并且可以合理的避税(个人所得税)
需要看缴费年限、个人综合资信等等才能判断。此外,对于贷款上限各个地区还有不同规定。 至少需要连续缴费6个月,账户建立1年以上才能达到申请资格(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费1年无中断)
首先要出示你与你父亲关系的证明。 然后去改房产证的名字。 这属于无偿过户,但也 需要小部分钱 到当地房产所去查好了 最简单了 。
首先您没有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没有约定双方事宜,并且你家那面已经过户,着只能让您下次买房必须找家正规中介办理,签署三方买卖协议这才对您有益的,
合同条款并不严谨,乙方根据“第六条:尚诺已方与厂方发生住房所有权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解;”要求补偿2万元;这种情况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年以后再办理过户也不是不可以,问题是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房屋的产权依然属于对方,这五年中间会存在很多变数,对方可以用该房产贷款,也可以用于抵押,或者说可以推翻原有的交易,一旦出现上述情况,你就完全陷入被动,所以,要慎重考虑.
首次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房、危改回迁房、合作社集资建设住房、安居房、康居房、绿化隔离地区农民安置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购房时间的认定可凭原购房发票或合法付款票据证明的第一笔购房款交纳时间做为购房时间。
“5月15日.乙方通过中介,购买甲方一套物业.以45万成交.费用按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以及佣金.合同有效期是一个月。” 既然是按照国家规定各出各的税费--那么营业税按照规定就应该是由卖房子的乙方出的,也就是乙方出。 按此推断当然是乙方违约。
有影响。 例如买方通过公证书甚至采用作假手段将房产抵押,在抵押之后无力偿还借款的情况下,那么还款人就是尚未办理过户的原业主,此外,由于没有过户,日后如果国家增加新的税费种类,很可能会在过户时候造成买方和卖方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1优惠价的房子有房产本,需要向国家交纳相关税费改成成本价方可上市交易。 2回迁房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实行的。
1、这个收据个人是无法买到的; 2、因为这个收据是专用收据,开发商也只有在拿到预售证后才能买到,且这个发票不能手写的,只能用票据打印机打印。
没有房产证的话是不可能过户的,至于你所说的这种住宅,说白了属于五证不全的房产。 如果打算购买的话,建议还是谨慎行事。其交易行为和产权是不被国家认可的
现在尚无产权证,如果开发商已经将购房合同送交房地局办理了备案的话,那么只能等到房产证下发之后办理过户更名,如果是夫妻间更名费用很低。
办理了委托公证之后受托人持有该公证书可以全权办理相关事宜,但是有些地方如果是购买方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还是需要房主本人到场的。
首先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产权的合法性,办理贷款手续的话,一般是等到对方的贷款手续办理下来以后,你就可以和对方办理过户事宜,钱对于你买房来说就是契税和印花税,如果有营业税的话就需要缴纳5.5%的营业税
如果你奶奶只有你爸爸一个儿子,你爸爸是法宝继承人,直接过户就行了.如果不是,则要有你奶奶的遗嘱,能够证明房子由你爸爸一人继承.至于如何操作,就是办理过户手续.
没有这么麻烦,,手续一天搞定,房产证下来要30个工作日.先到地税脚税,再到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买卖流程 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测绘收件窗口递交测绘申请。 2.七天后,申请人到测绘窗口提取《房地产测绘证明》。 3. 领取《房地产测绘证明》后申请人到权属登记收件窗口,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4.符合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权属登记窗口收件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所需提交证件: 卖 方: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 (3)、评估报告 (4)、房地测绘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买 方: 身份证及复印件 须交纳的税费: 1.评估费: 2‰—7‰。 说明: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已购公房,则不需要评估,无需缴纳评估费。 若购买的二手房属于私房,在买方贷款情况下,则应缴评估费为标的房产评估价值的7‰;不贷款应缴5‰。 2. 登记费: 80/套。 3. 契税: 评估价格的1.5%或3% 。 说明:1.5%适用于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两个条件的住房为普通住房,缺两条件之一的为非普通住房,契税则为3%。其中单套建筑面积以房地产登记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由规划部门提供。 4.手续费: 3元/平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50% 5.印花税 6.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值的2%。 说明:对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夫妻双方)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外,对个人首次出售已购公房、解困工程住房、集资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六类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不低于1%;其他核定征收率不低于2%。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7.营业税: 评估价值的5.5% 说明:2006年6月1日起转让购买不足五年普通住房征收5.5%营业税;如果要转让购买超过五年(含5年)、且符合我市普通住房标准的房子,则不用交营业税。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 8.保险费:贷款金额×0.6‰×趸交保费系数 贷款期限(年 趸交保费系数 保险期限(年) 趸交保费系数 1 1.0 16 13.38 2 1.98 17 14.06 3 2.93 18 14.71 4 3.86 19 15.35 5 4.76 20 15.98 6 5.65 21 16.59 7 6.51 22 17.18 8 7.35 23 17.77 9 8.17 24 18.33 10 8.97 25 18.88 11 9.75 26 19.42 12 10.51 27 19.95 13 11.26 28 20.46 14 11.98 29 20.96 15 12.69 30 21.45 9.公证费:贷款金额×1‰(最低200元)。 10.抵押登记费:贷款金额低于50万为235元,超过50万为385元。
是指你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按房产证的发证日期后的五年内交易就要收营业税了。
和原房主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可以。你还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根据规定交纳过户费,一般是2%,如在5年之内的房屋须交纳5.5%的营业税。其他就是工本费、印花税、登记费等费用了。
国六条已经开始实施了,在不少地方已得到严格执行,但有些地方可能执行的不好。其实我国政策得不到执行主要责任在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