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交易主体从事二手房交易的资格是否符合. 二、注意交易房屋的评估价是否正确,真实。 三、二手房质量上的瑕疵。 四、其他的一些限定因素。例如:①房产有承租人的,买房应注意到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②购买后准备用作营业或办公的,应注意房产权证上的房屋用途限定。③在房产证上除了买房者还有其他财产共有人的,应先确认买卖行为是否征得共有人的同意。④要注意二手房是否存在未缴清的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如果签署了正式购房合同,明确了价格和首付交付时间,并在约定时间内缴纳首付,即可,即使房价上涨开发商也不能因此而加价,但如果没有签署正式合同那就存在很大风险,定金有可能被没收.祝这几天中大奖,什么问题都没了.我看好你幺
关于这个商住型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可以看一下房地产权证,土地用途如果写的是商业,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土地用途如果是综合,土地使用年限就是50年。从你写的数据来看,可能是综合用地(50年土地使用年限),但中间可能由于闲置期长、开发较晚或者开发期过长以及土地转让纠纷、诉讼等原因致使房地产建成时间拖后,而导致了上面你说的情况。
卖家是没有道理的,显然是想敲诈点钱,在公积金和银行都不会受理这种无理要求的。这件事摊谁身上都闹心,建议你还是在中介处商议,一切应以合同为准,试问:如果是房价降了,卖家也会主动谈降价吗?他提出涨价,那是他方违约了,怎么能说你违约呢?中介干什么吃饭了?另外,如果谈不成,还不如拉倒,别让这种小人在你的手上得逞,买房也是大事,遇到这种房主是一种不幸,远离之为好!开心才是重要的!
交房后开发商将大产权证分割为小产权证过户给业主一手交易才真正完成,所以要从业主的产权证办理完成的日期算起。
通过你的描述,你们现在已经签完了买卖合同,只是没有进行产权过户手续。买卖合同肯定有约定什么时候交首付款,如果到了交款期,你未交款就算您违约。如果合同未约定首付款日,直接约定你们的过户时间,而到时间业主没有房产证,就不算你违约了。二十业主违约。这其中根本就不用考虑你借钱的事。这是两种法律关系。
当然能够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这套房子是你父母遗留财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继承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当时其他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也是你自己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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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后就不能再更改了,加名需在办证的时候加,房地局有这个政策,要付加名字的费用,忘 了是多少了,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