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者的交易流程应该是一样的,如果是从开发商那儿买的,就直接持购房合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即可. 四者的区别可能主要在交纳契税时,税率不同.购买住宅时,交纳契税的税率为2%;购买别墅,商铺,办公楼时,交纳契税的税率为4%.
一是要注意房屋的证件是否齐全,二是要看房主及配偶是否都同意卖房(以签名的同意书为依据),三是要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若你是通过房介所买二手房,还要注意房介是不是有工商、税务方面的有效证件和营业执照。
你说呢,如果再涨,老百姓还能活吗?! 话虽如此,但是上海的房价也不可能暴跌,房地产和股市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所以近几个月,甚至一两年,上海的房价还会稳步的小幅度上涨,这一点我敢肯定! 上海的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由于温州人很早成为了替罪羊,很多其他的因素都被忽略了,比如常驻上海的20余万台湾人,前几年台湾的上海热,使得大量的台商和台籍工作人员进入上海,同时带到上海来的,还有数额惊人的流动资本,其中上当一部分进入了房地产市场。其中不乏像老明星林瑞阳这样的投机者,其经营炒作的范围也很广,甚至涵盖了二三级的市场,比如台湾信义这样的国际化中介公司,其对房价的提升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15年——1226.25元/月 20年——1032.45元/月 (以上建立在执行优惠利率或一般利率的水平上,5.508%)
1.买卖双方签定<<房屋转让合同>>. 2.交购房款10%的定金,如需贷款,请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买方交契税1。5%,印花税0。05%. 4.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
对于业主来说,房产证的填发时间(不以入住时间为起算)超过两年的,如果属于普通住宅,免交营业税,但是如果属于非普通住宅仍然要交纳差额营业税,征收比例为销售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5.5%,没有差额不交。 对于居住不满5年的,需要交纳销售价格减去原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的20%,没有差额不交。
二手房交易: 看房、选房——有意购买、洽谈价格——了解房屋情况,包括产权状况——签定合同交纳定金——产权过户、物业交割、交纳购房款项。 如果是贷款的话,那么交纳定金之后需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会指定律师审查申请人资料,指定评估师对出售房产进行评估,最后确定贷款数额,批准贷款。 批准贷款之后银行会通知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同时交纳首付款给业主(也有由银行代收的),过户并且抵押登记之后银行会将剩余款项(贷款部分)交付给业主。 公积金贷款周期长于商业贷款,北京市公积金有“国管帐户”和“市管帐户”之分,市管帐户在过户后15个工作日左右批准,而国管帐户有时候要3个月。
二手房还会更贵: 旧的上市公房类型的二手房虽然户型外观等稍差,但是由于面积小总价格低、位置优越等原因还是吸引了不少购房人,所以价格一路上升。 如果你有资金又有需求那就买吧,登莱登去等到降了未必获利多少,但是要是有上涨了岂不又要多花钱
太专业了,内容会很多,还是找律师当面谈,而且应该请一个专项法律顾问.
1.您所说的房屋您要搞清是永久使用权还是使用权,因为使用权国家每年都回办理上市手续,你补交相关费用变成上市公房.而永久使用权就是永远交房费. 2.使用权房屋过户只需要到房屋物业或单位改一下名字,换个新本就好了.但物业一定要结清. 3.如于拆迁不会给你补偿的.
手续:签定买卖合同后,若上家有贷款,先还清贷款;若下家需贷款,则必须先付3成的首付款给房东,拿上房东出收据及其它贷款资料去申请贷款。上家产权清晰,无抵押后,下家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也签后,双方可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后20天内银行可拿到他证,下家可以拿到产证,银行拿到他证后3天内给房东放款。 下家费用:1契税:合同价的1.5%或3% 2合同印花税:合同价的万分之五 3交易手续费:面积的2.5倍 4交易登记费:200元/套??? 5:权证印花税:5元/套, 6:配图费:约100元/套 若有贷款:银行抵押登记费:200元/套,评估费:约合同价的千分之三,保险费(可不强制), 若有公证:公证费:合同价的千分之三,上下家都是外籍人士,那各出一半,
农行按揭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 2、 具有合法身份,能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外地人还需提供暂住证) 3、 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 具有非农业户口 , 外地人还需有本市人担保人 5、 购买的房屋还应符合已下条件 : *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 , 用途为住宅 * * 房屋产权明晰 , 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 6、 贷款期限、成数符合以下标准 : *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 招商银行房龄加 1 年 ); *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 贷款金额 < 房屋抵押价值 *70% (房屋抵押价值的确定采用评估价与成交价孰低的原则); 一、 贷款所需提供资料: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手章, * 未婚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未婚) * * 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籍) * * 离异需提供《婚姻证明》(写明离异未再婚)及离婚证 * 2、 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劳资部门印章且填写完整真实) 3、 售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贷款程序 A :按揭贷款 1、 接件 2、 评估 评估费 = 评估价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贷款审批(担保公司审核)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须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4、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5、 领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到房管局领取权证。 6、 放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完毕,权证部将所有证件交接签约中心,签约中心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 招行按揭 一、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卖方: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方: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时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手章、《个人收入证明》(招行及担保公司版)、外地人需提供暂住证。 二、贷款的相关条件: 1、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的条件: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用途为住宅 *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2、 贷款期限确定: *贷款期限 + 房龄〈 30 年( 房龄 = 贷款办理年-房屋竣工年限+ 1 ) *贷款年限 + 借款人年龄〈 60 (男);〈 55 (女)( 公务员和教师提供证明可以延期 5 年) 3、 贷款定金额确: 贷款金额<房屋抵押价值 *70 % 现购房屋面积在 50 平米以下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5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面积在 50—60 平米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6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面积在 60 平米以上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7 成(以房屋抵押价值为准) 现购房屋房龄在 15 年至 20 年的最高贷款成数为 5 成 ( 房屋抵押价值是按成交价和评估价取低的原则 ) 三、贷款的相关程序: 1、 收件 2、 评估 评估费 = 评估值 *0.5% 评估工作日 2 个 3、 进件 4、 担保公司实地调查 担保费=贷款额 * 本息合计 * 金额 +200 (担保公司费用) 5、 银行面签 见证费 = 贷款金额 *1 ‰ (不低于 100, 律师费用) 权证部通知客户到指定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借款人及相关人均需本人到场 贷款审批工作日 7 个 6、 过户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7、 取证 过户人员到规定日期去房管局领取权证 8、 房款 贷款人员将权证交至银行 3 个工作日放款 9、 结件 贷款到帐、贷款手续办完后,权证部将所有证件交接至签约中心,签约人员与客户办理结件手续 四、备注 1、 借款人须为非农业户口,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犯罪记录,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 借款人若为名下第三笔贷款,利率需执行国家基准利率。 3、 借款人若未婚,要求有共同还款人或担保人 4、 借款人若已婚,要求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5、 借款人为外地人或资信度不够需提供担保人 建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买卖双方所需材料: 卖方: 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买方: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公积金卡、查询单;借款人已婚时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手章(夫妻不在同一户籍提供结婚证);夫妻双贷的,借款人配偶除需提供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公积金卡和查询单;组合贷款超出公积金偿还能力的还需提供借款人的《职工固定经济收入证明》(建行版)。 贷款的相关条件: 1 、 购买的房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私产房设计用途为住宅; 2 )房屋产权明晰,无抵押,无限制转移; 2 、贷款期限的确定以下 2 项取最低: 1 )贷款期限 + 借款人年龄 ≤ 65 (男) ≤ 60 (女); 2 )公积金贷款年限不能超过 20 年; 3 、贷款金额的确定以下 4 项取最低: 1 )还款能力的计算: 贷款金额=月缴额 /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 (还款能力系数 + 单位缴存比例) *12* 贷款期限 ; (贷款期限 1-10 年还款能力系数为 0.35 , 11-20 年系数为 0.40 ) 2 )房屋价格计算:贷款金额=房屋抵押价值 *80 % ( 房屋抵押价值是按成交价和评估价取低的原则 ) 3 )卡余额计算:贷款金额=卡余额 *15 倍(卡余额不足 1 万的按 1 万计算); 4 )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贷款最高限额为 25 万元 , 对于已经办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高于 8% 的 ) 或者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足额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 或按月住房补贴 ) 六个月以上的单位 , 职工贷款最高限额可达到 30 万元 ; 4 、 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人员。 费用: 1 、 评估费=评估值 *5 ‰ (评估公司费用) 2 、 保险费=贷款额 * 财损费率 * 财产损失系数(保险公司费用) 3 、 第一月还款=《还款表》 * 贷款额(银行费用) 4 、 其他费用 100 元 贷款流程: 收件→→出评估报告(收件当天)→→贷前准备→→银行进件(每周一、四)→→银行、公积金中心审批(大约一周时间)→→银行面签(每周二、五)→→出件,给过户→→取他项(根据各区房管局而定)→→他项回银行,当天上保险,交到银行→→中心审批房款→→银行放款(大约两周左右)→→结束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没事的,不用担心,我们也是那么办的,人家都得等到合适的时候才能办,有发票就行了,那是你的收据,我们当时办的时候连发票也交上去了,交到银行了
一、公摊面积的比列大小,没有一个标准的系数,这个比列取决于建筑内户型的设计。如:楼梯、电梯、前室的大小、各层是否有横向通道;是否专门为本栋建筑配备有设备房、管房理等。<br/>下面是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希望能给到你参考:<br/>无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小于10%;<br/>一个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8%-15%;<br/>双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13%-27%。(这个浮动比较大,所以这比例是没有标准的)。<br/>二、系数的大小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33.39%确实是个比较少见的系数,但不存在合理不合理这一说法,如果这个数字准确,建筑内肯定会有特别明显的公用面积。<br/>三、公摊系数由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图纸或现场勘测数据,结合当地房产测绘细则测算出来,经房产管理局备案后方可使用。
买回迁房房好像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正规的房屋过户手续有风险,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吧,尽量把买回迁房的手续办的稳妥些。
这个你只能向评估机构要照片,公积金管理部门是不管的。如果你朋友还是产权人,那就可以要求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报告和照片的原始资料,但是是要协商的。一般评估报告只提供给委托方(就是付评估费的那一方)。商量商量吧,看怎么要比较合适。
因合同已经明确约定了交房日期,如果你想要对方提前交房,只能进行协商。<br/>感的解答,看来我只好等待了.
没有预售证的房子绝对不要买!!!! <br/>预售证可以上网查 不管他是什么理由 这种便宜 咱不占!
加拿大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第一年必须签1年,你只要去咨询一下房屋中介,我想他们都知道。<br/>而且在加拿大是保护租客利益,你可以不搬,直到他们和你结清你的钱,如果他们再进入你的房间你可以报警,进场必定请他们离开的,如果他们再三来骚扰你你就直接报警,一般两次警察会禁止他们再来骚扰你。<br/>所以你不用担心了。加拿大好多人租了房子不付房钱的,房东也没办法让他们离开,只能打官司,一个官司打完就算他们赢了,房客还是不走,他们还要申请强制令什么的。何况你是付了钱的,你告诉他们你搬家当天他们必须和你结清所以钱款,否则你不会搬走也不会把钥匙交给他们父母,另外如果他们敢擅自换锁,你就报警说有人非法侵入,并提供给警察你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支付房租的收据即可。<br/>放心了,现在是你占优势。害怕他们?
根据现有判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应该把房子还给对方,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主要是你对房子进行装修的费用,至于房产价值增值部分也可以主张,但是否被法院支持,就有很大不确定性)
国有划拨的住在基地建筑?首先你要确定是国家划拨还是村子上的集体用地,如果是国家划拨的话,土地上的建筑是没有产权的,私人是没有权利转让的。如果是村子的集体用地的话,就成了我们所说的小产权房,这两种房子其实都没有什么保证,建议不要购买!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格2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合同签订当天,梁某夫妇按约向万某支付了10万元定金。然而,过了两个月,梁某夫妇要求万某接受首付款80万元及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时,万某却反悔了,称其妻子不同意出售房屋,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梁某夫妇只得将万某告上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万某支付违约金37.8万元并返还定金。
中介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之第九条约定的内容明显加重了买卖双方的责任,而使中介公司居于无论居间是否成功,均可取得相应报酬的有利地位,此约定明显与法律 规定相悖,该条款应属无效,中介公司主张第三方支付居间报酬的请求于理不合,于法无据。通过居间方式进行房屋买卖,已成为目前房屋交易的重要途径。进行居间活动的中介公司,应诚信守法,以积极促成交易为主要目的,并据此取得相应报酬,而不应设置霸王条款,置被服务对象的利益于不顾。作为委托人,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合同陷阱。
1、办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申请人与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申请登记的内容与申请材料证明的事实一致; (四)申请登记的事项与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不冲突; (五)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与登记簿、转移原因材料的记载一致; (六)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抵押权记载; (七)申请登记的房地产不存在第三人预告登记记载; (八)不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形。 2、所需申办材料登记申请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申请人身份证明(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1份,出具单位:申请人) 3、办理流程 4、收费标准
1、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通过相关监督机构的核验,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交房事宜。 2、重要:准备就绪的开发商向业主发出收房通知,收房通知中包括收房的时间、须交纳的费用、未按时收房的处理等。通知的形式有登报告示、电话、信件、短信等。你也可以多关注一下业主群,大家都会奔走相告的。 3、准备工作:该带的都带齐!去收房之前,先确认需要带些什么资料。 4、还要准备好钱,一般都是刷卡。具体涉及的费用会有不同,基本就是以下几项,请做好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的准备: 5、正式验房。拿了钥匙就去验房吧,如果对房屋质量不太懂的,建议带个懂的人跟着。 6、非硬性指标:礼品。不管满不满意,验完房先把礼品领了,反正房子没问题最好,有问题该整改就整改,礼品还是要领的,不能便宜了开发商。
老是在合同内隐藏了不少有关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的规则,请详细阅读第五天之第六条。<br/>第五条乙方经甲方同意方能转租,租赁期间,乙方如需改变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间,该房产的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须改变租赁房屋原有建筑格局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如没有告知甲方,按被损坏建筑物的价值赔偿甲方。使用期满固定装修不得拆除归甲方所有。<br/><br/>第六条: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抵押物或非法活动场所使用,否则,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让我们根据法规进行分析: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注意事项: ①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2、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注意事项:若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已经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那么超过部分的金额也是购房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还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其损失;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其一,不可同时适用。
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银行审核资料;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购房者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一定要在钱款的问题上保持谨慎。资金的监管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 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 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银行审核资料;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 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 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 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 购房者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一定要在钱款的问题上保持谨慎。资金的监管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除了退款外,中介或要赔损失,从合同来看,对省公积金贷款有特别的约定,但后期因省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中间甲乙双方都没过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作为中介方的丙方,身为法定的专业房屋中介机构,有义务了解这些贷款政策而未了解,或者明知该贷款政策存在而仍签订上述合同,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及定金外,还有可能承担甲乙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退一步讲,即便中介机构没了解政策变化没有过错,然而依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各方不负违约责任,那以此也应当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br/>你最好到当地的户口迁移的办公室咨询一下。一般这些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都是有明文规定的。<br/>我们这边的户口迁移是房屋的建筑面积在75平米包括75平米的,是可以迁移的,一个地方一个样子,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的有关部门。
你们已经结婚了他的户口就可以随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了。
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br/>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br/>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br/>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br/>具体小区的产权年限是多少要看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土地性质是什么性质的才可以确定的,另外产权年限是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不是从购房日期算起的。
原房主和他儿子要自己找个地方落户口才能迁走 原房主和他儿子的户口未迁走以前 买方是无法在此房处落户口的<br/>根据相关规定 二手房原房主户籍未迁出、新房主提出申请办理户籍迁入的 新房主可持房产证明经公安部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 将原房主及户内成员户籍迁至所在街道、乡、镇集体户中 同时为新房主办理户籍迁入手续。
这样的房子在房管局没有备案,所以无法过户。<br/>双方签订合同,然后到村委会更名即可。
1.买房后只能迁房产所有人的户口,女友的可能不行。 <br/>2.您如果要迁重庆的主城区的话,可能需要“户主”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如果是重庆非主城9区,就没有学历的要求。不过最近好象有新的政策,对这个要求有所放宽,只要买房就可以上户口。 <br/>3.您的户口迁到重庆以后,您的女友跟您结婚以后,肯定可以把户口迁到重庆,而且手续简单。。
你在房产所在地落户以后,妈妈的户口,没问题,一定能迁过去。因为你们是法定的直系亲属,按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是可以把户口迁到一起的。<br/>外甥的户口,不好说,这不在直系亲属之列,一般是不可以的。但这不是绝对的,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派出所咨询一下,甚至可以找找关系,有可能也能迁过去。
1、看你买的小产权社区的规模。要是只有一两幢房,建议你还是小心一些为妙。如果有三幢以上的,你放心买好了,要真的拆除或整治,当地ZF还真不好下手;2、既然在乎这小产权房的便宜,也就说明你是刚需,不是投资了吧。小产权房可以解决居住的问题,不适合投资。买了住住而已,没问题的;3、尽量买交了房的现房,也就是交了钱后,马上给钥匙的那种,改签的各种协议都给他签好,交款的凭证之类的都留着。不要买所谓小产权房的”期房“,小产权房本来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风险;
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是农业的户口性质的:<br/>一般来说,是需要迁户口的(农村的房子,一般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如果不是本村的农业户口,是没有受让资格的);<br/>如果当事人是城市户口的,房产在城市,则户口与房产所有权无关,不迁户口也可。
首付不可以贷款!<br/>买房流程是这样的:1、看好房子之后先交3万定金,10天之内来签合同,交齐首付,如果交不起首付,那之前的定金3万不退。房子让给他人。这10天的时间就是让你去凑钱的。<br/>2、交完首付,才进入贷款程序,到底贷款多少钱,还要和你月收入挂钩,如果收入低,要贷款30万是不可能的
房产权,一个从上世纪末就开始争论不休的话题,因为今年两会的一则提案再次被推上舆论浪尖。70年以后,房权将如何调整或变更?有偿还是无偿?<br/> 按照现有法规,购买商品后就应当拥有永久产权。消费者购买房产后,对房屋本身实际上也是拥有永久产权的,只是由于国家规定了70年的土地使用权,导致房产实际产权只有70年。但如果赋予房产完整意义上的永久产权,等于授予房产所有人拥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无异于让其实际拥有房产下面的土地产权,而这显然就与我国土地国有的性质相背离,与现有宪法与法律规定相背离。<br/> 尽管如此,70年大限远非“洪水猛兽”。必要的关注与担心之余,还是应保持淡定心态: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问题上,政府可从来不含糊
1.首先我给楼主纠正一下,房屋的产权都是终身的,你所说的40年或者70年,那是使用年限。 <br/> 2.对于你住的这个楼盘还真是特殊啊,房子使用年限要嘛是40年,要嘛是70年,哪能根据楼层来划分呢,干房地产这么多年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 <br/> 3.不管怎么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如果国家不征回,你优先继续使用,不过要向国家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关于出让金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明文规定,20年之后的事情都说不好,更何况是40年70年之后呢。
你好,你是以购房入户的话,现在还不行。要等到交房。第一是迁户时的房贷要求有6个月以上。第二是没有交房,物管不能给你开入住证明。没有入住证明派出所就不开门牌号证明。后面一系列的都不成。只有等
你好,能否迁入户口?是否属于学区房?你先咨询房屋所在地的管辖派出所,然后询问小区的居民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