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采纳 1、首先一点,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由于某人的房屋属于期房,禁止转让,所以和你签订的合同在他没有取得房产证前是无效的。所以最大的风险在于他取得房证之前双方产生纠纷。之后就没事了。2、但是:按照程序,如果这样子操作:他先退房,与开发商解除合同,然后由你跟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你跟开发商签订了合同,那么,你跟开发商的合同是有效的,也达到了目的。前提:该种操作需要开发商配合,否则无戏。3、按揭的话还是需要开发商配合。能否按揭也需要你是否符合银行按揭的条件。除了银行,任何人无法给出答案的。虽然无情,却是实话。
建议按合同起诉开发商,按双方合同条款,开发商迟交楼超过一定期限的可解除合同,并赔偿购房人损失!
香逸名苑的可以买,不过是明年的期房,要是想买今年交的就得在个人手里买 期房的首付是12万多,全款是41万多 个人手里边的你的去房产中介联系 很多,还有唯美主义的都有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分5项,其主要内容为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4、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5、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6、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 7、工程质量保修书; 8、住宅质量保证书; 9、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得其他文件。 四、备注。
http://news.xinhuanet.com/gongyi/2014-02/08/c_126098980.htm 请参考这网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锦绣江南三期 物业类型: 高层电梯房 区域方位: 市中心 [阳江电子地图] 详细地址: 新江北路(北湖段)近 开 发 商: 新大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售楼电话: 4008-388312转1059(免费电话) 售楼地址: 锦绣江南小区内 户型范围: 三房(123平方)、四房(145平方) 销售均价: 4800元/平方(售楼部为准) 开盘日期: 已开 交房时间: 陆续入住 占地面积: 65533㎡ 建筑面积: 196710㎡ 容 积 率: 3.0 绿 化 率: 36% 总 户 数: 1180户 交房标准: 毛坯房 更新时间: 2014-05-16 22:57:47 IP 地 址: 116.29.57.157 浏览次数: 62706 次 贷款计算: [贷款购房计算器] 交通状况: 本项目交通方便,主干道围绕,交通网四通八达。新江北路东边直通建设路,距G325国道2.5公里,西边直到石湾路;马南路直通马槽大道。项目东边临近西平北路,直达阳江市汽车总站。 周边设施: 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幼儿园、小学、中学环绕,各大银行以及行政单位林立,休闲娱乐配套众多。 内部配套: 地中海风情园林、欧式风情街、水景泳池以及儿童嬉戏池。
购买商品房住房,买卖双方应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中应就房屋交付的具体事宜进行约定。相关条款,请查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查询地址http://ytfdc.yantai.gov.cn/index.jsp)。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据上海深圳先行城市的经验,地铁楼盘的升值往往在地铁开通后一年,所以正式通车后是否会涨价还是因项目而异。
在目前的执法环境下,只能表示同情而已!关键是看我们大家团结一致、继续努力!
按照合同签订上的约定的交房日期计算,建议你竣工验收之日多少天后可以约定你的付款周期,而你入住日起可以约定质保期为两年,漏水项目为五年等。
一般在你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协议上,会有约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时间,如果届时不能取得,合同亦会约定如何处理。现在在无证不全的情况下,对方通知你收房,本身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起码,开发商目前还不具备销售条件,房屋本身亦不具备验收合格备案的手续,不具备基本的交房条件。所以,在此情况下你完全可以拒绝收房,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进行赔偿,具体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五证不全隐患重重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所以,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才能面向社会公开出售。而合法销售的楼盘必须办齐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缺一个都不是合法销售。事实上,很多开发商早已将项目和土地抵押在银行以获取开发资金),一旦欠贷不能偿还,银行有获得房屋的优先权。因为没有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就无法在房产局办理房屋预售登记,购买权就无保障,不能对抗银行的优先权。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施工方工程款索取也有优先权,如开发商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而导致该项目被拍卖,交了房款的购房者同样不能对抗施工单位。,没有预售许可证,还有交付房屋日期没有保障的风险。
姜堰的房产市场太混乱了,就让开发商胡作非为吗,姜堰的房产监管职能部门行动起来吧,帮助老百姓吧,老百姓不容易啊
这还不违约呀,无竣工验收备案,你的房子办不了产权证明。<br/>我这边有个楼盘也是这样,当时工程没报建就开工了,当然也备案不了,房子卖了出去,人家办不了房产证,闹起来了,现在开发商正在找关系报建,时间长着呢。
这个里面有很多要求的,建议直接找当地消防部门咨询,主要是消防组织、制度建设,建筑物消防合法性,消防设施器材,人员的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特殊情况2年内开发完成,否则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br/>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现在开发商,房产公司都尼玛坑人和骗人
空调的清理消毒、环境系统检测和净化,在广州的话找伟本智能科技吧,行业公认的第一,在这方面具有相当的权威性。 近几年,官员卖地搞房地产开发尤其普遍,城市发展变成土地经济。另外,一些地方过度开发矿产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这些发展方式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是对环境不友善的发展方式,也是不能持续的发展方式。
利益勾结罢了,凡是为开发商利益当急先锋的部门或个人,都是被开发商喂饱的狗 <br/> <br/> <br/> <br/> 查看原帖>>
我的理解:甲方为房管局,房管局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属于经营单位。你公司不论是代建还是自建均为经营行为,纳税主体。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br/>1、施工组织设计有关验算数据;<br/>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br/>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你好<br/> 1、你们协议第一条明确约定“置换后乙方一楼仍为门面房,二楼置换为一楼的卧室和卫生间”,所以,门面房和卧室、卫生间都应在一楼,甲方解释57.78平米和一楼没有关系,明显是故意曲解,应当按照一般的文义进行解释。<br/> 2、关于把边第一家,由于当时是口头约定,虽然你进行了录音,但是录音证据一旦对方不认可,很难作为证据使用,所以,你要求把边第一家的安置房,这个支持的可能性较小。<br/> 3、由于合同中约定了“甲方不在负担乙方的门面租赁费、租房费、搬迁费等任何费用”,所以应当从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始计算租金损失,也就是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计算。由于是政府违约,所以,租金损失应当由政府承担。<br/> 综上,我认为你要求按照协议的约定,要求一楼的87.48平米置换房加57.78平米的卧室卫生间,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较大,要求安置在把边位置可能较小,要求甲方支付租金损失应该也能得到法院支持。<br/>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不算。遇拆迁签订房屋赔偿或安置、附属物补偿协议后,必须向负责拆迁部门交出有关房地产的证书和钥匙,才算交房。
首先应该到规划部门去申诉,如果没人管,可以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他们是明显违规的,虽然已验收但是不符合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