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根据法规进行分析: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注意事项: ①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如果此时卖方已经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了第三人(善意)且已经完成过户的情况下,售房人已经无法实际交付房屋了,在此情况下,买方就只能要求售房人赔偿违约金及其他损失了。 ②法院只可能判决强制过户,但是并不能由法院判决或裁定户口迁出。 2、买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根本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中都会有一条补充协议:"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买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的,则甲方(卖方)构成根本违约,甲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以相当于该房屋总价款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所以,如果卖方在签订定金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违约,那么双方可自行协商违约金数额。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以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担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多少是根据实际损失而定。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以下(但不限于)因素来综合判断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a.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核心); b.违约方的恶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此外,购房人也可同时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其已向居间方支付的代理费用。 3、双倍返还定金购房人可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售房人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注意事项:若法院判决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若房屋价格上涨部分已经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那么超过部分的金额也是购房人的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还可向违约方主张赔偿其损失;否则,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是不能同时适用的;但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其一,不可同时适用。
资金监管的具体流程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银行审核资料;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购房者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一定要在钱款的问题上保持谨慎。资金的监管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审核资格; 填写申请书,买卖双方确认签字; 提交贷款申请所需资料; 银行审核资料; 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保障金账户; 买卖双方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审批后的贷款也会直接划入该账户,账户冻结; 买卖双方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双方提交资金划转申请书,经审批解除冻结并划转监管资金; 卖家收款后填写监管资金收款收据。 购房者在二手房的交易中,一定要在钱款的问题上保持谨慎。资金的监管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除了退款外,中介或要赔损失,从合同来看,对省公积金贷款有特别的约定,但后期因省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中间甲乙双方都没过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但作为中介方的丙方,身为法定的专业房屋中介机构,有义务了解这些贷款政策而未了解,或者明知该贷款政策存在而仍签订上述合同,导致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全额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及定金外,还有可能承担甲乙双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退一步讲,即便中介机构没了解政策变化没有过错,然而依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各方不负违约责任,那以此也应当退还所收取的费用。
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格外谨慎,如果交了定金后卖方违约,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房价上涨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三者择其一进行主张。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网签,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此提醒卖方,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随意加价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另外,作为卖方在违约前需理性衡量违约所要付出的成本,以免得不偿失。
首先,提出申请,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意见,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区县房管局提出申请; 第二,查勘备案,区县房管局派人到项目现场查勘、确认后,出具核实意见,对属于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予以备案; 第三,组织维修,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维修或者选择施工单位维修,也可以委托区县房管局组织代修,电梯、消防等维修项目,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第四,验收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完成审价后,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工程费用经业主委员会确认后,从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明细账户中列支。
房屋继承流程: 1、 要了解房屋的产权是否合法,并且要保证五证齐全; 2、 首先要进行房屋评估,这个环节需要专业的评估公司来进行; 3、 去房屋所在地办理继承公证,如果通过会领取到继承公证书; 4、 接下来要进行房屋测绘,测绘完成后会领取到测绘成果及房屋测绘图; 5、 继承人需要带着上述资料去办理继承登记手续,这个由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负责; 6、 补交其他需要的资料。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但要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明确违约责任。
如有证据证明全部共有权人在签订时均在场且同意,则协议效力能够得到认定,否则,在按份共有的情形下,仅签字人对其处分的份额有效;在共同共有的情形下,不过半的权利人的签字不能对该房作整体处分.当然,即使协议无效,作为过错方的签字产权人也应依法赔偿你方损失.
要看的证件主要有《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这些证件中以《预售许证》和《国土证》为重。至于要付多少定金?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认购协议,定金一般是两万左右,交了定金后需要签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备案后才告完成。满意请采纳。
1、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房主变更,你们也有权要求继续按原合同履行到期。<br/>2、如果真的由对方违约解除,你们也不再坚持继续,可以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先看合同中有什么标准的约定,有按合同办。如果没有,按你方实际损失主张,你方要举证。<br/> 如果损失不好确认,不如坚持第1条。
你没有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但是你有在房子卖掉以后,如果房东继续出租的话 有优先的承租权。<br/> 还有如果房东在没有提前三个月通知你的情况下 就售出房子 是一种违约行为,可以按当时的租赁合同要求房主赔偿的
你“门面一定要买”、“跟房东A又算是比较熟的人,也不好收他的赔偿金”在个前提条件下,我提供一下看法:<br/>1、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与房东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影响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C转租给B是A默认的,A与B应视同存在合法租赁关系,如果A没有默认,则可依法将B迁出)。<br/>2、关于房客C跟房东A签的合同租金是“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这一点,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理论来分析,其约定“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中的租金,不应当是按照“相邻门面房”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他们合同约定的租金,而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对“与相邻门面的租金保持一致”的合法理解,应当是与相邻门面房屋的正常市场租赁价格的租金保持一致,这样才符合常理与法理。<br/>3、你依照买卖合同,你作为新房主不但有权要求房客B拿出来的其合同,而且有权主张变更为市场价格的合理租金。否则,可诉至法院维护你的权利。(在B没有确切证据证实C转租给B是A默认的情况下,诉讼中房东A的态度十分重要,甚至都可依法将B迁出。当然最好要尊重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