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谁 如果是爸爸的则无效 是妈妈的则有效 夫妻共同的无效
违约行为一般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br/>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br/>(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br/>(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br/>(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br/>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先试试找到房东,如果找不到,可以尝试到法院起诉对方履行买卖合同,有时收到传票房东就跳出来了。<br/>如果房东不同意过户,一样法院起诉对方,案由仍旧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事实上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没有具体明确约定过户的义务,针对买卖房屋而言,过户是一种必然的义务,不过户等同于房屋还未交付,即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
你好,如果可以买,但是要房东的家人人都要签字同意卖,
1、房屋中介员工离职并不影响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购买房屋居间合同的效力。<br/>2、银行贷款要求严格了是事实,并不能因次而增加中介费。中介费的收费比例由规定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房屋价格的1%。
屁,,,法院说有抵押,抵押人有优先受偿权。!!<br/>楼主差矣:如果他提高的土地证是真实的,那么抵押登记有效。如果弄的是假土地证骗取抵押登记那是无效的。法律上是不认可的!楼主可以去找个律师好好问问!分给我我吧。<br/>这个我不是律师。具体哪条我也不知道额。你可以找律师问问嘛
实在不行,你只能找人民调解委员会了。。 <br/>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和租客声明要卖应该可以解除合同呀! <br/>现在看应该是他有点耍懒了。 <br/>却记:一定要先得到租客书面承诺不购买你的房子才行,要不然会很麻烦的!
按照规定,拆迁时房屋补偿款应该支付与房产证的所有者。 <br/>具体操作中各地不一致。 <br/>总的所来是有风险的,最好慎重。
您好 既然资金不到位 交易就无法继续进行 收个意向金或者定金吧 如果对方规定时间资金还是没到位 就把钱退还给对方 只能这样了 建议您再找找别的客户把 如果你不急 就等对方资金到位了再签合同 否则有别的客户可以全款甚至出更高的价格 您的房子签了协议 容易耽搁卖房 祝您好运
1,2008年以后登记的房屋,只需老公一人就可以办理。2008年以前的则需夫妻2人共同办理。<br/>2,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授权委托书须经委托人所在地公证。
我看你是遇上业余的中介了。<br/>通常是这样的。<br/>你交了定金,定的内容其实就是一纸合约。<br/>合约中自然要详细约定所有的关于房产交割的内容,也包括所有的费用。<br/>有详细的合同约定了所有的费用,自然不会再有房东提出新的收费来刁难你了。<br/>另外房产交割手续也不是一次2次可以解决的。<br/>除了约定截至的日期,还要约定各项内容的办理时间。<br/>比如核税,比如申请贷款,比如进交易中心,比如物业的进退户。比如水电煤何时更名等等。<br/><br/>每笔钱,定金,首付,余款等何时支付,都要有详细的约定的。<br/>付定金就是要有详细的定的内容,如果没有内容,定个P啊。<br/>还不错,希望你采纳。
有约定按约定执行。<br/>一般城市,关于面积误差,合同中都是格式条款,按法规执行。<br/>你这个应该是小地方吧,签的霸王合同。 <br/>你说的国家标准,是在双方就面积没有约定的前提下执行的。
你是哪里人?我在北京,今天的京华时报上就有跟你一样的案例,不行自己看看,往上也许也能找到京华时报的报道。
买房定金不能退。<br/>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br/>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br/> 《担保法》第六章 定 金<br/>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小产权买卖违法的 他确实可以违反协议不给你房! 而你不受法律保护!<br/>一般来说你们买卖纠纷而已 他不会被判刑 <br/>是否可以要回来就难说了 他若没钱或者硬是赖着不给 也没什么好办法。
哎,恐怕很难啊,中介嘛,很黑啊.你没听说前一阵子连讲的易中天老师都被黑了吗?<br/>回去仔细看一下你的合同吧,如果是"订金",你还可以和对方协商一下,看能退回多少——这也要看你们双方的关系处的怎么样;如果是“定金”,那么你很衰,因为从法律上来说,是一分钱也退不回来地。就是说你告都告不赢他。<br/>至于佣金,我估计中介肯定不会在合同上给你任何可能的漏洞,让你要回那笔钱的。<br/>你也可以看一下《合同法》。<br/>真惨!同情……
可行<br/>具体去你们将来打算买房的地方的派出所找户籍民警咨询
吴江现在对上户口 <br/>还是比较卡的 <br/>建议现在不要落户 <br/>等房产证拿到手后 <br/>再办理落户好了的
你说的应该是出让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70年。区别是: <br/> <br/>1.土地用途不同: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br/> <br/>2.土地成本不同:年限越长,当然地价越高。 <br/> <br/>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届满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应批准续期使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是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得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这就是说,国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也无偿收回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
没有区别换个说法而已 <br/>没个地方迁户口的政策不一样 <br/>一般发达地区要求房子要打一点 <br/>譬如苏州就是80平 <br/>你要查看一下当地政府的政策
只要是商品房,65平米以上,等你房产证下来你直接去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就可以了,农转非都可以迁,怕什么
是户口迁入嘉兴吗?好像没有要求房子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如果孩子成功迁入嘉兴户口,上学和本地孩子是一样的,但是可能不是迁入之后就立即等同,有的规定是要等上一段时间才可以享受一样的待遇.因为户口迁移要到派出所去办理,所以以下提供一系列派出所的电话,可以去电咨询一下. <br/> 1、新兴派出所:文翠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向南20米 <br/> 电话:82681082 <br/> 2、新嘉派出所:东升东路1318号 <br/> 电话:82200485 <br/> 3、建设派出所:中山路28号(原建南派出所) <br/> 电话:82074775 <br/> 4、南湖派出所:三水湾泾水桥堍 <br/> 电话:82857171 <br/> 5、解放派出所:大新路129弄58号 <br/> 电话:82315844 <br/> 6、城西派出所:常秀街秀仁路路口 <br/> 电话:82714040 <br/> 7、新城派出所:秀青路 <br/> 电话:82791708
我在临沂买房了,,我是准备迁过来的,小孩上学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