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当时的合同是有效的,他主张自己妻子未同意不合常理,你可主张自己是善意相信其有全部代理权,法院会支持你的主张,本案如果他起诉你在律师指导下可胜诉,为避免其骚扰纠葛,可先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其不要再以此理由骚扰,事实和法律依据写清楚。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1、违约金指的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时候,应该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上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可以分为法定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凡是法律上规定的违约金就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就是约定违约金。 2、赔偿损失,对于因为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对方的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当事人因为违约所而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以上就是关于买卖房屋合同违约卖方和中介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的分析了,卖以诚信为重,是在二手房交易中看重这一点,基本上就是以诚信为基础的,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双方就应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要因为追求一时的利益而做出有损自身声誉的事情。
卖房子不属于特殊情况,再说合同中指出要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中止或。。。。,如你不同意,甲方又一定要卖房,就必须提供别处房产供你居住到期满。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方法,如是中介介绍的房子,找中介出面 没得到满意答复前坚决不搬出,让他去告你,省得自已麻烦,到法院应诉也是必胜无疑 如实在搞不他,就主动去告他,也是可以的。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卖房一方有义务保证商品瑕疵告知对方。也有承担瑕疵担保期的义务。可以规定瑕疵担保期的时间即可。没事的,从我的经验来看,之前事越多的人,付了钱之后事越少。之前事多的,是为了压价,之后事还多,那纯属闲的慌
一、诉讼时效要看他起诉的具体事项了,这个不能一概而论。<br/>二、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也可能会存在违法而无效的可能。<br/>三、这个我没看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能回答。<br/>四、胜败就是主审的法官有时也说不准的。
你是意思是a没有做房产证吗?他只是做了中间差价?<br/><br/>其实a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他卖给b的手续同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br/><br/>如果现在b直接找你做证,a就漏交了必须交的税费,所以你完全可以不配合,因为b和你是没有约定的,你可以要求把房产证转给a,至于b的房产证由a转。<br/><br/>既然已经和a 签了合同, b的过户和你们无关。
您好,之前的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和买家商量,可能需要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br/>如果买家好说话的话,也许可以和平解除。否则的话买家是有权要求违约金的<br/>希望能帮到您<br/> 如果只是你前夫签字,那么就是无效的,因为这个房子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时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夫妻双方都签字或者有你的书面授权才可以的。<br/>如果你没有签字也没有书面授权,那么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付违约金。<br/>但是有一种情况,就是看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您在不在场,如果在场,但是没有提出异议,那么就表示您同意了,就这一点来说,如果买方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酌情考虑这一点,也许会判违约金,也许不会,这个就看律师的实力了。<br/>如果你不在场,那么就不用担心,合同没有一点效力
最好别信,有的开发商获得消息的渠道比你灵通,有时候是房本根本就不能发下来,所以便宜卖,找个借口很简单,但是你的钱砸进去了,你找谁呢?还有这人的身份你能百分百确定吗?
你们结婚了不?结婚了,什么也不用怕了,结婚了,那房产就是你们共有的了,如果他转让或者变卖房子,没有你的签字同意是不行的。你放心好了
如果只是加名没有办理过户那是以旧产权日期算的,有办理过户更名的话是按新产权日期算。
没事的,不用担心,我们也是那么办的,人家都得等到合适的时候才能办,有发票就行了,那是你的收据,我们当时办的时候连发票也交上去了,交到银行了
一、公摊面积的比列大小,没有一个标准的系数,这个比列取决于建筑内户型的设计。如:楼梯、电梯、前室的大小、各层是否有横向通道;是否专门为本栋建筑配备有设备房、管房理等。<br/>下面是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希望能给到你参考:<br/>无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小于10%;<br/>一个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8%-15%;<br/>双电梯的房屋公摊比例一般在13%-27%。(这个浮动比较大,所以这比例是没有标准的)。<br/>二、系数的大小目前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33.39%确实是个比较少见的系数,但不存在合理不合理这一说法,如果这个数字准确,建筑内肯定会有特别明显的公用面积。<br/>三、公摊系数由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图纸或现场勘测数据,结合当地房产测绘细则测算出来,经房产管理局备案后方可使用。
买回迁房房好像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正规的房屋过户手续有风险,还是咨询一下专业律师吧,尽量把买回迁房的手续办的稳妥些。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