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你好,请问他女儿有委托书吗,如果有委托书的话他女儿签的字就是有效的,如果违约就没有签合同就是定金双倍返还,如果签了合同就是合同价的20%的赔给你。
按照你的描述,作出如下简单回答<br/>首先,房屋买卖合同肯定是以合同为基础。所以需要详细看合同,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br/>其次,如果买方已经涉及到违约行为,是可以通过诉讼来让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解除合同,同时都可以要求违约金和赔偿损失<br/>再次,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br/>最后,如果打算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在时间上面要做好准备,现在的诉讼会经历3到6个月的不等<br/>如还有疑问,或是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你好,租赁合同期限内,承租方对房子具有完全的使用权,任何人非经允许不能擅自进入,即使是房东也是如此,所以,你有权利拒绝他们进入你房子考察。<br/><br/>你们可以协商此事,比如给你降低房租什么的,或者给你赔偿等等。
现在是年终了,如果买你房子客户是全款的,那么时间肯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就得等到四月份左右了!这是时间都是看银行放款的问题!
你交的10万款项是订金还是定金?如果是订金的话可以要回,如果是定金的话那就要不回了,另外也要看你是否跟卖房的人签了什么约定之类的。
只要没有过户,就可以退。我是做二手房的,也出现过这种情况,要是过完户的话,很抱歉,你只有吃亏了,
直接去 开发商那里办产权变更 就是让开发商把之前与你有关的所有票据 改成买房子的人
签独家,说白了。就是同行之间为了把控房源,提高市占率。现在的市场,得房源者,得天下。独家的好处,经纪人一对一维护,跟进。业主免过多电话打扰,定期安排集中看房。说不准还有速销金呢!独家方,会尽心,力推再卖房源,因为卖掉后他有分佣。独家不好之处,只能通过独家公司网签,成交。别的公司客户看中,要和独家方公司合作。除非等到独家时间到期或者解约。利于弊,自己分析。
哎,恐怕很难啊,中介嘛,很黑啊.你没听说前一阵子连讲的易中天老师都被黑了吗? <br/>回去仔细看一下你的合同吧,如果是"订金",你还可以和对方协商一下,看能退回多少——这也要看你们双方的关系处的怎么样;如果是“定金”,那么你很衰,因为从法律上来说,是一分钱也退不回来地。就是说你告都告不赢他。 <br/>至于佣金,我估计中介肯定不会在合同上给你任何可能的漏洞,让你要回那笔钱的。 <br/>你也可以看一下《合同法》。 <br/>真惨!同情……
那就是对方违约了,到约定交钱日期买方没支付。2000元定金可以不退的,,另外还可以叫他在支付3000元违约金。。他违约在先,,你随时可以在找卖家出售。。。违约了合同就等于失效。。
如果产权证上有你的名字,你不同意房子出售的话,合同是无效的,现在房屋买卖都要做网签,他们是做不了网签的,也过不了户,如果有必要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直接在买卖合同上约定定金即可,不建议单独写定金合同,定金罚则要依附于买卖合同,才能准确地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思和定金的条件。单独写定金合同,很可能双方对买卖合同的内容发生争议,因对买卖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而签订买卖合同,双方均不违约,实际上收取的定金就没有起到定金的作用。
这个问题你自己要做主,和你的女朋友商量清楚,女朋友现在不理解你,以后肯定也不行,这样要她何用。只要真心相爱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br/>1.要不你5万彩礼给你女朋友然后去登记,前提是钱在你女朋友的手里,她可以支配这个钱,去登记结婚,用这钱再去做首付<br/>2.你登记结婚后你就有主动权了假设再离婚你们就是二婚了,我想女方也会慎重考虑这个问题的。<br/>3.开发商的约定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但是你要赔付违约金。<br/>开合同的约定你可以和开发商商量,觉得差价大可以向向当地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违约金的事宜
1、首先说他是否有权卖自己的房,没有规避任何法律法规。如果没有上述障碍的话,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法院不能依据没有办理房产证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无效。<br/>2、房屋买卖是以交付房款过户为合同履行完毕,没有过户并不能证明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违法,而是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我认为法院要从公平的角度判决的话,不会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的。<br/>3、如果合同不违法公证处没有责任,它只是证明当初你们签合同是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br/>4、判决对你不利你当然要上诉的,已经有很多案例表明,一旦你们的买卖合同违法,(如居民到农村购房随不合法,但合同解除后房主还是要对买房人投入给予补偿的)对方还是有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br/>5、你还可以起诉要对方赔偿因对方在合同中过错给你造成的损失。
说实话您没有必要折腾这个,让他退您押金,再找个房子吧,没必要叫这个值!<br/>房主肯定违约了,上法庭肯定能赢,但是赢了你能怎么样?难道这样住着舒服吗?业主也会找各种理由找你的麻烦,真没有必要!<br/>最后祝您早日找到新房子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差太多了 找开发商说理去吧 找个律师准备打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