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平西府王府温馨公寓看看吧,在立水桥坐803、966路公交车直达,价位和你要求的差不多,是网签
诚恳的提几个想法: 做高档楼盘,户外电视台报纸都要做,而且要求诉求出高档楼盘的形象.但并不是真正让看报纸的人买,而是取得大家的心理认同:最贵最好. 象文体活动亏你想的出来,买的人会来吗?不会!SP活动提供几个选择,楼盘品质解析会,高档酒会,高尔夫球友会,车迷俱乐部自驾游. 平面媒体选择小众媒体,但一定要高档的. 大牌位置要绝对市中心的 售楼小姐要求素质高外型好的,但也要提高待遇人家才来啊 有什么可以交流的发信息给我,一定响应
这位兄弟,你遇的事是买房常见问题的集合 合同中约定煤气是配套标准吗?没有或者写费用自理就要你付,那你就交钱拿房. 地上有泡沫明显的偷工减料啊,去质检站鉴定一下吧,应该可以索赔的.按合同条款来 电梯一年一检要贴当年的质检标志
公积金的使用只能异地支取,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至于提取的条件和本地的相差无几。你的情况只能是每年提取一次,然后放在还款的帐号里,每个月进行扣款。没有那种自动转存的情况。
绝对超值!你是现在买的吗?如果是那你可算赶上了,现在多少人买不上房呀,现在西三环的房子价格都在7500-8000左右.
裙房形象地说是商品房的底盘,比标准层的单层面积大,也有的把几栋相邻的单体在底下几层连起来,一般是八层以下,用于对外经营或部分作为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只要你留心观察,一般的小区或商住楼外围都有裙房的,也称裙楼. 我画了一个示意图,底下两层用虚线框起来的就称为裙楼.
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承租方没有拖欠租金,即使没有使用你也不能转租他人,如果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你就可以转租。如果承租方已经付清租金,在有效的时间内你如果转租就属于你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已付租金。
呵呵,实话告诉你,根本没有,尾房也都到了代理公司或中介手里,建议你还是找一个比较大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来为你服务吧 再有房价会跌么?跌了你还在北京买房么?呵呵
我觉得卫岗的房子适合你,一是它升值潜力比龙江的大,二是地铁二号钱竣工后,到你女朋友的学校很方便。也利于你将来工作后转车方便。
新房在之前就要了解 1.房地产商的实力 名誉 都盖过什么楼 2.物业是什么地方的 名誉如何 3.去该小区业主论坛咨询 看房时着重看 1.朝向 楼层 2.地段(交通\商业\医院等等等) 3.房子内部(什么结构\什么材质\有没有死角\已有的装修时不能改变的一些设施是否安排合理 如什么窗户呀 煤气管道呀 地下水呀) 走的时候一定要看看小区内环境(是否会再盖新楼\业主大都是什么层次的\保安看上去是否安全等) 如果是看2手房 最好找正规中介 比较安全和省事 他会告诉你要注意些什么事情 一定要有对方的所有应出视证件的复印件!
不合法。所谓诚意金不过是开发商开工前聚敛资金的借口,问题是现在有些政府部门或装聋作哑或一个鼻孔出气,不到事不得已不会为百姓说话。建议到当地政府部门反映一下,或向当地新闻机构暴光。 作为预定,如收费也决不会达到这么高。
想到给医院做疗养院,偶是不住的了。 找房子呢就找个有小区的,相对来说会比较安全些。最好是能和同事一起合租会比较好点,最少大家都认识一点。不过虽说社会比较乱,但是好人还是很多的,不能把所有的人都想成是坏人。看房子不要一个人去看,最好找个人帮忙一起去看。偶在珠海一直是租房子的,也住过不少地方,不过都是老香洲(本人认为老香洲比较安全些,虽然房子很多都很旧了),房东们都不是坏人,呵呵。 祝楼主早日找到可心的房子!
“诚意金”买断委托有陷阱 可供房源少,中介企业多,这是目前房地产中介业务的困境。近来就有不少小中介相继使用“抢付诚意金”的方式以取得小业主的“独家委托”,增加业务量。 所谓的“抢付诚意金”分为两种。有的小中介打出“快速成交”的旗号,凡是上家挂牌委托,小中介就付1万元至2万元诚意金,并承诺两个月内成交,否则上家可不予退还诚意金。还有的在接到上家委托后,短期内迅速告知上家已有一些诚意客户,并代为付出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意向金。两种操作方式让买卖双方感觉到这些公司房源多、客户资源广,而且对成交把握十足,于是相当一部分人自然而然地选择这类公司进行交易。 “抢付诚意金”,其实质是小中介欲取得“独家委托”所采取的一种竞争手段。上家收到中介诚意金后不可多家挂牌委托,只能由过去的一般委托转变为独家委托。一旦上家收取了中介意向金,其他中介公司就不能参与交易,即便大中介公司有下家客源也对其奈何不得。小中介即使在短期内找不到下家,也不怕业务丢掉。有的选择与其他中介公司合作,佣金对半,这意味着小中介自己找不到下家也能获利。 部分大公司则表示,这种操作方式风险性高,不利于二手房公平交易。大公司视独家委托为双方的信任委托,在交易前,大公司会将不同委托方式的利弊明示,让上家自由选择。 小中介“抢付诚意金”,会损害上下家利益。通常,小中介为急于快速推销产品,会过于夸大产品的优势,对房屋所存在的一些隐患因素往往对下家隐瞒;还往往利用上家对市场行情不熟,通过“诚意金”方式引诱客户,压低委托价格,然后自行收购从中赚取差价。 定金改为“诚意金” 现象: 房地产中介公司要求买方支付“诚意金”,并说明“诚意金”并非定金。如果买方提出不买,中介就会没收“诚意金”。 案例: 去年11月8日,市民林女士与某房产中介签订经纪合同。双方约定:林女士支付“诚意金”一万元,作为中介与卖方谈判及进行价格条件确认的凭据。第三天,由于个人原因林女士决定不买了,当她想要回“诚意金”时,中介出示卖方的确认,拒绝返还“诚意金”。 律师支招: 表面看来买方付出的不是定金,产生纠纷也不会有损失。但实际上“诚意金”具备定金性质。购房者应详细了解“诚意金”的处理方式,并留底所签订的协议。 购房注意: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栏 目 : 智囊团 关 键 词 : 诚意金 时 间 : Fri, 26 May 2006 03:26:33 发 自 : jxzj <jxzj> 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今年“五一”期间,广州的楼市出现一种怪现象:一些楼盘的售楼部只收诚意 金派发一个或多个排队号码,却并不开盘销售,也没有具 体的销售价目表。这种吊购房者胃口的做法,将诚意金这个本来不起眼的事 物,推向了公众关注的前台。 而所谓诚意金,原本是表达购房者买房诚意的一种手段,由购房者交给销售 商,一般在几千元到数万元之间。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 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 约。 走马当前楼市,人们的一个切身感受是,相当部分楼盘在开盘前收取诚意金, 在当前楼价高涨的情形下,诚意金不但无法扮演诚意的角 色,而且成为开发商用来操纵市场的工具。 一方面,诚意金无法或不能实现购房者的诚意。一路上涨的楼价,正在强化购 房者买涨不买跌的心态,并催生楼市的跟风效应。跟“诚 意”相比,真正的购房者在交付诚意金时的心情更多的是:对楼市走势的迷 茫,不交怕买不着合适房子的慌张,交了怕房子涨价的无奈 。记者还发现,有些人怕买不到房子,一下子交了10多份诚意金。但是即使交 付了诚意金,这些准购房者仍然无法把握买与不买的命运 。一般说来,开发商收取诚意金之后,会与交付者签诚意金协议,或者出具诚 意排号声明,甚至有些开发商只打一张白条给交付者。交 付者能得到的只是一些虚拟的优惠说明,但到底房价多少、有多少套房子可选 则要等到开盘。 法律界人士指出,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 文,不具备有实质的约定和担保作用。更何况大多数商家都 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购房者处于被动、从属状 态。 视点:购房诚意金到底是在表达谁的“诚意 ,诚意金更是无法换取开发商的诚意。 自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明令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 进行销售或以内部认购、内部登记、内部认筹等形式变相 销售商品房。 这一规定使楼盘以前的派筹期、储客期被迫“消失”了,商家无法测试市场底 线了,楼价也不好操纵了。但主管部门这一调控楼市的举 措,还是被开发商巧妙地绕开和“化解”了,于是出现了“惜售期”、“捂盘 期”:领证前不让卖,领证后让卖我偏不卖。 一些专家分析认为,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收取诚意金不开盘,其实是开发商 在内部认购等行为遭遇政策碰壁后,出现的一种新的操作 市场行为。如果说以前的内部认购可能给购房者带来个人资金风险,那么诚意 金的大量收取则可能给整个楼市带来虚高的风险。 黄金周期间,许多楼盘收取的诚意金份数已经远远超过了开发房屋的套数,新 的供不应求的局面正在被“炮制”出来。这其中并不乏投 机者、炒房者,他们甚至雇人排队交付大量诚意金造势。 而真正对市场行情心知肚明的开发商,却远远地躲在幕后,像姜太公一样悠然 观察。他们可以根据诚意金交纳的多寡,“看碟下菜”使 得利润最大化,另外还可以凭借信息的不对称,依靠拖长距离开盘的时间来营 造楼盘的虚假繁荣。由此看来,诚意金的确表达了开发商 控制市场的“诚意”。 房屋是特殊的耐用消费品,房价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各 地主管部门在加强对房屋销售、空置信息公布的同时,还 要对各式各样的捂盘、惜售行为采取有力措施,让楼市走向清晰、明朗。
北京的小区太多了:以下是十月份以后入住(2006.8月登出的)未刊登的和已入住的不在内。 龙冠润景、丰侨公寓、国瑞城、嘉林海德大道、第七街区、样品、工体3号、京城雅居、山的理想、贵仁居、大溪地、状元城、奈伦熙府、彩虹街区、时代国际、山水文园、A—Z TOWN、富力又一城、新保利大厦、悦景轩、西钓鱼台嘉园、百旺新城、北苑近邻、国兴观湖、花涧溪、壹线国际、花园公寓、银海兴涛、56号公寓、富力爱丁堡、大?D楼、世界观、世界名园、班加罗尔中心、嘉美风尚中心、融城、工体3号、长河湾、莱镇香格里、千湖庭院、鲁艺上河村、潼关小区、燕尚园、信和嘉园、永丰家园、傲城尊府、朝阳旺角、怡海花园、梧桐道、碧海方舟、本案、枫南世家、威尔夏大道、水木天成、格拉斯小镇、兰德华庭、华纺易城、新永外文化、逸翠园、富锦家园良工佳苑、美然绿色家园、融科橄榄城、翠园、华美橡树岭、公园2008、金都杭城、沿海赛洛城、华发颐园、苹果派、九号公寓、凤凰城、世茂奥临花园、主语城、水郡长安、卓景万代、海赋国际、福胜家园、巴克寓所、富锦嘉园、CBD传奇、皇城国际、第五广场、华业.玫瑰东方、旺角铭座、天鹅湾、A—Z.Town、诺亚新洲、北京香颂、富贵园、西马金润、翠园、锦鸿阁、上层上东、香花畦、金润观景阁 、欣桥家园、景熙国际、远洋自然、莫奈花园、富锦家园、中景理想家、金汉绿港、优筑、亚运新新家、金隅润景阁左邻右舍、华富丽苑、万科东第、瑞都国际、天恒嘉丽家园、桐城国际、融泽府、金城尚品、亿城天筑、新龙城、观山亲庭、滨水雅园、曦景长安、大城小镇、梧杖爱、白领居易博客园、复地天赋、中海城中天国际公寓、玉泉小区、丽水莲花、主场、合生国际花园、财富东方、中天国际公寓、新成阳光、颐慧佳园、数码国际公寓、傲城国际公寓、阳光上东、领秀新硅谷、朝廷公寓、幸福村、风景Clud 、天鸿美域、和风四季、环湖小镇、观缘、辉煌国际广场、华联丽景珊瑚湾、HOA中心、第七街区、加洲水郡、中央公馆、时代紫芳、流星花园、华人一品、左安雅邻、圣淘沙、熙湖、苹果蒙太奇公寓、悦景轩、北京太阳城、明天第一城、东方太阳城 、亿城天筑、上地MOMA、缘溪堂、都城、心屿、北奥林城、鼎立水岸家园、阿曼寓所、新华联丽港、万科紫台、东瑞丽景、海华堂、新天地、北京北、北岸布鲁斯、万年花城世纪星城、观湖大道、润枫水尚、沸城、瑞信国际、远洋山水、芭桑诺瓦、柏林爱乐、华美橡树岭、考拉社区、矩阵、清河新城、东湖湾 、橡树湾、园墅、华尔街观典、西城晶华、保利蔷薇、合生橄榄季、优唐U—TOWN、US联邦公寓、万瑞国际公寓、天作国际中心、波菲特行政公寓、海华堂、金唐国际、一品亦庄、东亚奥北中心、泛海国际、东岸、上元.君庭、立方庭、富林中心、裘马都、珠江峰景、福街丽坊、北京染料厂地块、苏家坨地块、石门营地块、衙门口地块、富丽湾、和园居、金水利苑、金苑小区、菊源里、丽景国际、庐狮山庄、赢家、北京新天地、中海天地、博客雅居、大西洋新城、东亚奥北中心、富力西三旗、首开幸福广场、桃花岛、天秀、澄秀、万科四季花城、珠江御景、文津国际公寓、TIMES、A派公寓、u_center、世界城、博泰国际(以上还不包括五环以外的、经装修的、经济适用房的信息) 所以,你说的那得越详细的要求,只能另外探讨了。
那要看你签的合同上怎么写的。如果写了定金不退的话。那就能退了。
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一房多卖,等房子竣工验收合格(期房),或现房,要买卖双方依法交纳有关契税,办理相关手续(如测绘)后,完成产权的交易过程,办理产权证后,才意味着办理确权手续。别着急,备案和确权是两码事,一般归两个部门管,一步一步来吧。
不会.你的贷款申请银行还在审理,实际上还没有被批准.贷款利息应该是在银行签发贷款到开放商账户上下个月才交.银行会通知你的.实际上.开发商比你还着急拿到贷款.
房地产商在广告中的夸大和不实宣传,是开发商欺骗购房者的常用手段,房地产商在广告的不起眼位置一般会注上如"一切资料均以政府最后批准之图则及法律文件为准"等字样,既使没有,购房人正式签署合同后,没有写进合同的要约已经撤销,因为,广告要约在先,签订合同在后,因此,广告要约在签订合同后已失去了实际意义. 建议:购房者签约时应将广告中自己关心的开发商承诺写进合同,如开发商不同意,就意味着可能是陷阱,解释归解释,在房地产纠纷中,司法机关往往只承认房地产商写进合同的承诺为要约,这就是我们的国情!
具体要看合同约定。如没做约定或不具体,那么按合同法规定,支付定金一方(客户)无权取回定金。若是收到定金方(开发商或者销售商)违约,支付双倍定金给对方。
给你出个主意:如果按你所说,银行按揭手续还未办理下来,你就去找银行办事人员,告诉他,先不要放款,你的房子准备转让。放心,和银行的办事员搞好关系,然后问他这些手续应该怎么办理。他帮你指点过后,就去抓紧时间办理,不行的话再去问问售楼小姐。两方你都和人家好好说说,不会没问题的。 放款后,如果你想还款,他们会和奖金挂钩的。售楼小姐也不想丢失你这个客户啊,我以前是做售楼的,所以知道一点…希望会给你带来帮助
我同意这个仁兄的意见,另外补充一下,要找个专业律师给你出个法律上行的通,又能解气的法子才行~~~~~~~! 我本人认为你应该联合其他购房户一起找律师告开发商的不法行经,让其赔偿你们的损失才是啊~!
我知道我们这里是把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折算成使用面积,再按面积交钱。不知你们的合同是怎样签的,按你说的情况,是没有涉及到这个方面。那就只有依照当地惯例双方协商解决。
你说的好像以前的单位集资建房,但如果建的是商品房,性质就不同了。 首先商品房的建设是具有资质的开发单位完善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等一系列手续才可以建设的,不知道你们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单位,有没有资质(当然,资质可以通过其它手段解决)。 其次,商品房的销售是有严格规定的,要取得销售许可证,办理备案手续,才可以正式销售,销售的时候要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一般没有购房合同是办不了产权证的。 如果你和单位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这套房产也就是你的私有财产了,产权证也是你的私有财产的一部分,从法律的角度讲,单位是无权强行替你保管的。 至于签承诺书在属于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应该是合法的,你应该也在其中受益,房价也好,补贴也好,物管也好,只有你觉得合适才签的,得失只有自己去衡量了。
关键看你合同怎么签定的,按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及付款就好,当然要注意合同条款是不是合适,不要什么手续没办就付钱。
像您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只要开发商同意退房就可以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1您可以委托开发商的销售部的人员为您寻找其他的客户。将房子转手。2。委托中介公司帮您转让房屋。 不过我建议您尽快的将您的房屋转让了。您一但办理了银行的按揭手续。要转让就比较麻烦了。不说要付清银行的按揭款后才可以转让,而且过户还要多付很多的费用。
避税本身就不保险。以你目前的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7.5万元以装修补偿费、搬家补偿费等名目单独开具收据。
首先,先明确是定金还是首付款。 定金:没有合同,只有收据。这种条件可以退钱。您应该是这种情况 首付款:即有合同,又有收据,如果要退房的话应该交一定的违约金,根据事先约定而定。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如果是买卖过户就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赠与可以不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赠与要先公证,公正的费用是原购买价的2%,契税是3%。
可以,不过对买放的风险大一点.你们办理完委托那他房卖给自己的话有点说不通,如果是委托他卖受益人是他,买房人是其他人那可以不过你要提供你的房产和相关身份证明原件,要等好长的时间啊,不过是可以避税
首先你要明确是否真的想做这样的委托,如果确定了,那么一般程序如下: 第一,这样的委托需要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 第二,如果想要等政策改了再过户,那么就是该公证无期限了。 第三,就是有无再转委托权,这对你没有什么意义了。 第四,夫妻双方都要去公证。 其实很简单,就是公证的东西还是没有直接过户那么省事,就怕以后还有什么麻烦。但是很少
1请问还在按揭的房屋是否需要把按揭款付完才能赠与他人? 是的,没还万前房子还抵押在银行还不完全是你的呢 2按揭款可否转到受增人的名下,由受赠人接着还银行按揭? 不可以,目前不准转按揭 3转按揭具体手续应该怎么样办理呢? 可以找中介,办理“垫资转按揭”,就是该机构出钱替原来的处于贷款中的业主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然后新的购买人重新申请购房贷款。当然,这种转按揭是收费服务 4我下面的办理流程是否正确? 在哪?
从你的介绍来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不需要受托方(乙方)的妻子到场了。你现在的问题是这份委托的内容是否涉及到委托收款内容。因为如果贷款的话,银行要看这一条的。至于能否过户,那是房地局的事,最好过了户给钱,因为能不能过户不是公证所能决定的。
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是有格式条款的,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走; 如果是合同公证的话购买方是不能凭公证书办理过户的,而且费用很高
不要这么做:危险(如8888所说) 二手房交易费用: 1.契税:144平米以下:成交价*1.5% 144平米以上:成交价*3% 2.交易税:每平米6元 3.印花税:成交价*0.05% 4.营业锐:合同价*5%(2006-6-1日开始的,房子已买5年可避免) 5.个人所得锐:(交易价-原房产证价)*20%(如果业主名子只有一套房子,且过了5年,可不用交,写房产证原价) 另房产证贴花5元,查档费50元,登记费50元.
你母亲生前有没有写遗嘱声明这份财给你父亲一个人啊,如果写了按过户手续办。 如果没有写,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手续办,她的配偶(也就是你爸爸)、父母(外公外婆婆爷爷奶奶)、子女(也就是你、如果你有兄弟姐妹的话,都算)按照法定继承手续都要分享一定比例的财产,所以不会是给你父亲一个人的,除非其他人放弃这份权利。
光有这些哪行啊? 你要房主同意才行啊,去公证他要到场,去房产局他要签字才行啊 如果他欠款时约定了,房子作为抵押物,现在他不还钱了,房子过户他也要到场的
申报价按60w来算 印花税:300 交易手续费:面积*3~6元/平方 营业税:19980 个人所得税:48000 满5年的情况 申报价按60w来算 印花税:300 交易手续费:面积*3~6元/平方
如果是买卖双方私下交易的话,签订购房协议,然后按照协议达成的方式付款,款项结清后再去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还要在办理过户的窗口领取一张协议,双方再签,登记,交税,等着一个月后领产权。 至于评估的价格,只是个参考。关键是看你们自己达成的可以成交价格。人家28w不卖给你你又有啥办法呢? 交给卖方钱,为何不要收据呢?一定要要。 要是交给中介公司的话,你所需要做的就是不停的催促和督促中介公司给你办事。
要先到公证处做好公证,然后到国土房产局产权处办理转名手续,税款多少按你房子价格,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征收,其中内容很多,认真研究会有个较低,较合适的税率。
因为是未住满5年的房子,要交营业税5.5%和个人所得税20%,可以与买方协商,共同分担,或提高房价。
办按揭买房除了首付,维修基金是1%,契税是1.5%,公证费通常是按宗收费一般是300到500元,房屋保险费(按房价+按揭年数计算),由于各地收费不同,以上税费用会有上浮或下浮。
税务机关判定所出售的住房是不是家庭唯一住房是靠纳税人自愿填报的。一个家庭是指夫妻两人及未成年的小孩。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知道你和你老公是不是一家人的,但税务机关会要求你填写免税单时的资料是真实的,因为日后资料上网复查时(在公安户籍资料上会有你和你老公的资料),如果抽查到你和你的丈夫是同一个家庭,税局就有权告你偷漏税了。
税是不可以少交,因为房管局在你们办理过户时会对房屋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如果评估价低于你们的成交价,就以你们的成交价为纳税基准,如果评估价高于你们的成交价,就以评估价为纳税基准。当然你们可以将成交价写低一点,希望房管局的评估价不要评得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