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到产权所交易前不要付钱,根据根据产权交易所规定,产权交易必须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产权、土地证到场交易,或使用委托公证书。一定和产权人交易,钱,进行资金监管,这样没有风险
1、定金归买方所有,合同如果成立可将定金转为预付款,如合同不成立原因在于存在欺诈、根本不能履行等情形不能成立,则采用双倍法则,中介将一倍的定金予以支付并返还定金。<br/>2、当然可以。<br/>3、当然可以。<br/>4、定金合同主要看主体双方是谁,一般都是中介与买方签订的,当然是去找中介了。。
作为民法理论上,有一个说法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因此说新房主还应当继续履行原来你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要看你们的合同才能判断
你好!可以的,需要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或者销售商提供全额付款购房的证明。最后房产证可以直接办理在买房者名下。<br/> 那就不需要了,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把房产证户名更改为买房者。 <br/> 那需要再花钱过户了。 <br/> 你可以先和买家协商,商定付款及过户具体事宜。 <br/> 会有人愿意的。 <br/> 总会遇到的。 <br/> 这事急不得,慢慢来吧。 <br/> 急用钱再想其他办法也可以啊 <br/> 找熟人亲戚借点
1、你谈到你房子已经卖出,似乎和你的问题无关,请问你说它干什么?<br/>2、你觉得受了欺骗,但是你明明没在合同上看到车库,却还是签了合同,在法律上,对方的欺骗并没有使得你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出属于欺诈,你不能撤销买卖合同<br/>3、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太高,可以调整,定金不能拿回<br/>4、如果要解决你的问题,必须看着你的合同具体分析才行<br/>5、你说的车库是指卖给你一个产权车库,还是小区有车库可租用呢?<br/>6、你能证明中介有承诺吗?<br/>7、你现在去找中介,中介他承认吗?<br/>8、如果是公用车库,那么合同上本来就可以不写,有成立欺诈的空间,但你没证据,很困难
有几个问题要了解一下.<br/>1、你们签的是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还是房管所的《房管所买卖合同》?<br/>2、卖方是由女方代签,当时(卖方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是男方还是女方的)<br/>3、你们当时签合同时,代签人双方有没有到公证处去做公证?<br/><br/>解答:<br/>1、如果当时你们签的是《房管所买卖合同》,在产权不是女方,女方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你们所签的合同无效。<br/>2、如果所当时所签的合同是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女方没有公证书时,所签的合同无效。
很简单,首先要求现在的房主和原房主去公证处办理一个委托出售手续,由原房主委托现房主全权办理该房的合同签订,过户,收房款等事宜(公证时原房主的爱人或共有人也要到场)。然后如果现房主还有房款没有给原房主的话可以写个欠条,约定在过户完毕或下款后由现房主还原房主。然后你就可以安心的和现房主签合同办手续了。当然,现房主签的字得是原房主和现房主两个人得名字。
这个太容易了啊 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而且原来产权人还要赔钱给你 <br/><br/>因为在合同内他没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把房子倒给你 租客你不需要管 <br/><br/>有原房东负责赔偿 <br/><br/>不是通过中介买了吗 如果是的话 可以通过中介处理的
根本过不了户,首先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如果本人没有到场,需要公证过的委托书,受托人必须到场,如果你联系不到他没有办法
短时间价格涨了6万不稀奇的。合同已经签了,没有办法,要违约就得付违约金。这5万只能认命了,没办法市场就是这样。 <br/>第二个中介也有可能是骗你的,但是赔5万,和多卖一万这个风险较大。 <br/>如果你真的很在意一万块钱差价,给你个建议,你可以和第二个中介去谈一下,但是要签合同才算数,而且签好合同后一定要收取6万块钱的定金,要比原来多一万,这样你就不会亏了。你可以那原来的6万去付5万违约金,手里多1万,成交后拿到同样的余款。 <br/>注:双倍返还,包括对方已交的定金。就是自己亏5万。
你好!我是湖南君子莲的律师<br/>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拆迁赔偿对象是房产证上的房主,<br/>2、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当合法有效,并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现行的物权法,卖家的恶意欺诈行为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br/>3、若甲乙方协商同意后,还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转移,只有两证齐全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已利益。
只要产权尚未交割,也就是说房产局还没有帮你们过户,你是可以取消的,你承担前期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你自己的定金就好。关键是你要看清合同上中介方的费用是有谁出,当交易终止中介费是如何结算的。另外最好去下当地房产局当面问问,因为每个地方细则还是有所差异的。
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br/>优先购买权的条件:<br/>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br/>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br/>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br/>该租客想买但是要等到下半年,可见和目前相比非同等条件,故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希望可以帮到您<br/>除非他的赔偿金使你愿意提前终止租赁协议
对,房屋是不能转让,你打官司,最多都是赔偿当时买房款项和到现在所产生利息,你们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没有效的。所以,宅基地的房子是买不得。你现在重点是要和原房主谈价钱,房屋你是拿不会来的,你多要点钱,起码减少你的损失。
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有关税费的约定应该明确。要求多付税费不属于你的原因就可要求对方继续办理手续履行合同。当然r如果你觉得中介找到新买家属实,你也可协商与对方解除合同。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房产过户的手续:<br/>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br/>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br/>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
哦,既然是他们的纠纷,你就好好说你还需要租来做生意。不过,你可以和前房东考些还价,就是合同上的期限租费转成交给前房东,相信你现任房东没钱还吧。 <br/> <br/>直接进入生意谈吧,一切皆为利益。就说如果不满意租费的话,就让你照合同5年完成再搬吧。真的还是赶人就赖皮,上有祖父母,下有儿女等,博取同情。 <br/> <br/>再不行狠狠反击吧,律师上见真章。最重要你的合同啊,铁证。
这是“小产权房”问题。 <br/>如果是农村的房子,就是小产权房,只有本村村民有资格买卖本村房屋。看你户口是不是在本村,如果不在你就不能卖,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他可以不过户给你,返还你的购房款。 <br/> <br/>这种情况很无奈。你们最好协商下,各退一步。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br/>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这是很麻烦的,实在不行就取消交易吧,一开始就应该在补充协议中注明交易双方的义务和交易大致时间的,这样违约的话可以得到相应补偿。
不满五年住房,过户。需要交纳评估费千分之六,契税依据面积征收,90平以下1%,买家有其他住房。契税就是3%,印花税万分之五,个人所得税1%,营业税5.55%,手续费几百元,<br/>所有税费计算依照住房评估价计算和缴纳。实际成交价不作数。
属于非普通房,不管是否满五年都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买方不管是否首次买都不享受国家规定的契税优惠、根据评估价格、面积后对号入座:<br/>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br/>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缴纳;<br/> 3、契税按评估额按3%缴纳,买方缴纳;<br/> 4、所得税按全额的1%~2%由卖方承担;<br/> 5、交易费6/平方,双方;<br/>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br/> 7、营业税满五年差额5.6%,.不满五年全额5.6%,卖方缴纳~
只要你和你父亲的户口在快拆迁的里,要么给你赔偿,要么给你补一套房子。<br/>经济适用房是要符合一定得收入条件才能申请的。拆迁补给你的房子,和你以前有没有房子无关的。
如果你想过户,可以诉讼进行。卖方是违约,但是这点小违约,一般不会导致合同解除。
你咋那卑鄙呢?这方面我到是不怎么知道.<br/>如果你户口已经迁出,就没有回到农村取得宅基地的权利
你好,首先,你先和房主带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去查看该房有无户口,还要查查这个房子有无贷款,是否被法院查封,这是大事。如果都没有,就按以下流程操作。<br/> <br/> 一,如果你是单身,则需要你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办去开单身证明,如果已婚,则要带上结婚证到房产中心去开购房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br/> <br/> 二,带上以上证明原件,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南京华侨路27号办理产权过户。要买,买卖契约5份,房产局的人会告诉你怎么填写。还要复印。(办证人很多,会排队)<br/> <br/> 三,你把钱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上。等10个工作日后两证出来(拿证的时候房主也要到面),你把余款打给双方资金监管账户上,然后去看房子里的设施,无误后再到房产局去确认。<br/> <br/> 二首房过户所交的费用<br/> <br/> 第二套房 买房交总房价款的契税3%(评估价)。过户费双方各每平米3元。工本费80元。土地证20元。测绘费20元。(房产证多写一个名字加20元)<br/> <br/> 卖方 房产满5年,如果名下没有其它房子,就没有税,如果名下还有其它房子,则还有个总房价款的1%的个人所得税交。<br/> <br/> 以上税费都是拿证时交钱。不知你是否看懂。
您好,这个要看他用的是什么贷款,商业的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公积金的一般比较慢,2-3个月都很正常。至于全款买房子,是可以卖的,但就看您当初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要不要付违约金。
定金合同应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你拿的30万应属于房屋预付款,其中10万为定金,充分准备应该还是可以胜诉的。满意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