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紫冰加柠檬:你好! 1、拆迁补偿的价格是房地产评估价格。为了拆迁评估简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基准价格(你是的标准可能就是这个基准价格),评估时参照基准价格。但是,基准价格必须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因此,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要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江西调整。2004年到现在已经3、4年了,市场价格变化相当大,2004年的标准肯定不能作为拆迁补偿评估价的参考,你可以向上级申请复议或者请求当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 2、如果你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也就是你说的拿房),过渡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选房子最主要的是地理位置,因为它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是价格、户型等因素,你所说的是板楼的情况,要看城市的所在,北方严寒的地区要求保温,因此中间的户型比较好,如果是山东、河南以南的地区,东西的房子比较通风、明亮,也不错,现在可以采用镀膜玻璃,就是西晒的房子也没有问题。
容积率是指小区建筑面积除以小区土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是指小区建筑物底层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同样,绿化率也是绿化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在拆迁回迁合同中是如何定的就如何办理,早迁早选房这是肯定的,目的是为了早建,你迟迁,影响了房屋的新建,拖的是大家的时间,所以后选房也是合理的。后迁的人只能就房屋协商好的面积来选,并由选搬的人选完后,才顺序选取。这就是所谓的鼓励搬迁政策中的一个。
我怎么 觉得你说的是南京的 阿,南京在2007年1月1日后实行新版合同,对这些条款有约定,但是只是对1月1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如卖的房子是之前预售的是没有相应条款的,你加也没有地方,争取也没用,但新版合同你不说要求加也是一定会有的,所以觉得权根本不在购房者。
比如: {一级科目}开发成本 {二级科目}房屋开发本(土地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三科科目}**项目 {四级科目}土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要想核算的比较细,在土地搬迁这类明细账下,再按细类分一下,细类下面,再分到施工单位(或提供设施单位) {五级科目}土地征费(耕地占用费、劳动力安置费、搬迁补偿费) {六级科目}**单位 以上是房地产单位习惯性的设置,当然还有另一种办法,只是常用
我相问一下.楼层一样吗?你现在的房子.一个是南北房(或者说是东西房.因为你只说前后采光)一个是朝南的.我建议你选前后采光的,因为现在一般选房首选通透.然后选朝南的.在选东南,西南.然后在选东西.朝向选完.你要看楼层一样吗?多层楼选三四层.高层选3--18层.因为多层一般在房地产来说都是金三银四.高层3-18层一般都是在原价基础上加价2%-3%.最后你看你的房子用途.其实如果就是二个人住的话.饭厅小点更棒.二人世界呀.呵呵.你给的情况太少.只能说到这.你看看还有补充的吗?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现在人的生活大多数时间在客厅度过,所以客厅朝南的很好,有一个卧室正朝南就可以了!你说的房型还是目前比较常见的房型!楼层也不错,8层的4楼
这些问题都不属于很严重,完全没有必要打官司,自己在装修时完全可以解决,因为就是你完全有理,肯定必胜,打官司也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和时间、精力,因此赶紧收拾好、尽快经营或者出租才是硬道理。找开发商,把他们臭骂一顿解解气也就完了,没必要纠缠,因为对于商业用房,时间就是金钱。
市政府把房价上涨看成主要的政绩,聘请北京等地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如:思源等对呼市的土地市场进行重新包装规划,提高土地成本增加政府的额外财政收入。全国的房价上涨是一种必然,但呼市的房价近三年涨幅接近100%,领先其他城市。呼市近几年加大城市改造力度,大量拆迁,造成大量的被动市场需求,而这些市场需求成为政府引入投资与外地开发商的重要资本,随着温州开发商与其他外地开发商的炒作与运作,加之政府的鼓励,推动了整个地区的房价,其实导致房价增长最快的原因还是政府,这与地方财政收入有着很大联系。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确实要那好楼层,你可多给点钱,她帮你调配,所以这就是他的目的---高价 你可要冷静啊,不用担心买不到房的。 亲爱的朋友,买房时千万要冷静。 买房很苦啊!最近几个月我都在看房,像这位朋友说的情况可不少,有的我还换了手机号以另外人的身份去询问,可说的空房又不同了。所以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制造紧张气愤。让大家去抢房。 冷静就好了。 我还遇到了这样的事,我有半过月没理那卖楼的小姐,她还主动打电话请我几次去看,说是有人家调配过来了。让给我。 哈哈!我就懂她的意思。 不要急! 耍她一下!
类 型: 建筑综合体 建筑形式: 板楼、塔楼 交通状况: 周边为环线地铁和5号地铁的交汇处;开车至国贸只需10分钟;步行到达北京站仅需5分钟;从项目开车向东,盘东便门桥上二环主路,仅需2分钟; 价 格: 均价12500元/平方米 商铺:均价22000元/平方米 开盘价格: 均价12000元/平方米 物 业 费: 3.1元/平米/月 商铺5.5元/平方米 饮 用 水: 市政供水 供暖方式: 集中供暖 开盘日期: 2005-6-5 入住时间: 2006-8 开 发 商: 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 销售热线: 67126688 这是标价,具体价格您可以打销售电话,而且可以问一下还有没有房了。
市中心顶级新楼盘最高一万五左右/平方.其他新楼盘一般在七千/平方左右.近郊的新楼盘价格就参差不齐了,三千五到六千五不等.有的价格还跟开发商的实力有关.开发商实力强,价格高些,反之就低些.市中心二手房价格也在五千左右了.
最直观的方法就是您到房产网站查询一下您所要的地理位的房屋价格您平均一下就可以了解了。
是谁压迫谁?政府压迫人民吗?关键是政府没有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而是追求高额土地出让金的收益,其实开发商也不愿意房价高涨,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崩盘,房子会砸在手里。
把西山就是冬天冷夏天热,因为我是在天津做的,所以沈阳的房子条件差价我没有太大的把握,我认为也就是5000元的范围左右吧!在房地产评估上5楼的房子比3楼便宜,3楼的房子比2楼的房子便宜!这只是在评估是呀!我认为也就是4000左右吧
据我所知,淄博的房价还要涨,但幅度不会很大,在淄博的房价一是不会跌,但是只要不长,就很好了。我一直想买房。可是价格越来越高啊让人受不了。
市中心的房价很高,一般要5000--6000/平 市郊的要4000--5000左右 开发区,金州的也不便宜和市郊差不多 农村的房价也不低
要说明什么问题呢?价值与价格的关系现在就是这样,不管他们将来是怎么个平衡法,人总得住把?总不能等20~30年再买房住啊!所以有人贷款,所以有人成"房奴",去年去香港看了看,政府提供的廉租房人均是许多内地城市的几倍\几十倍!!!所以当地平民不会为房子愁,只是有钱人住的好,没钱人住的差,所以,你也该知道答案了..呵呵..
房价就是政府给推动上去的,政府怎么能够让嘴边的肥肉失去?这几年的房价上涨就是政府控制土地的结果,使房子的供应量大大减少,造成老百姓抢购,土地拍卖造成开发商天价抢购土地,周边的地主借机抬高手中土地、房子的价格,拆迁成本也随之抬高,造成恶性循环。其实土地根本就不缺乏,看看有多少土地闲置、荒芜?就是各地政府借机增加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只顾眼前的利益。其实拍卖的土地已经有很大风险,开发商也是头痛。
房价回落不大可能.原因:1.土地供应趋紧,地价上升;2.建筑材料价格攀升;3.拆迁补偿费用不断增加,市区内平房越来越少,下一步开始拆楼房,拆迁费将呈数量积增长;4.各项行政规费在长.所有这些都将转移到房价中.
就是房子的供应量和需求相适应的时候或者供过于求的时候,比如1992年房价的跳水。关键是各地政府都不肯放弃既得利益,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财政收入增长从而影响官员的政绩。
投标比较广泛,凡是有招标的项目都存在投标,比如物品拍卖、企业拍卖、工程、土地、经营权等等。竞地价、竞房价就是在土地、房屋的拍卖中的行为。
上海黄浦区的均价在3-5万,算是上海房价最高的区,浦东新区的均价不是很高,在陆家嘴有个小区单价高达15万/平米,别墅要另当别论,楼上有说到佘山,佘山的别墅最高已突破5000万,在长宁区的几个别墅价格也很高,如:檀宫.臻园.......总价都超过3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