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在购买时要分清情况: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第一 步:先找好意欲购买的房屋,但是该房屋必须是产权明晰(已办理《房屋权证》),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的房屋。 第二步:选择一家银行指定的能办理按揭贷款业务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如泉州房产交易管理所房地产中介事务所),并在该机构完成房产价值评估工作,交纳房产评估费。 第三步: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时应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学历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经济收入证明,并可有选择性地提供包括存款证明、有价证券在内的其他财产证明;以上证明资料越全面,银行在放贷评审中的评分越高,享有贷款金额及时间的条件越优越 (3)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的证明 (5)有不低于购房价款30%的自有资金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而售房人须提供如下资料: 1、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 2、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 3、所售房屋的房屋权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4、如房屋已出租,须提供承租户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5、保证所售房屋符合上市出售条件的证明。 第四步: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借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揭贷款。 第五步: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银行指定的房产交易代理机构在该行的账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于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到泉州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第六步: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第七步: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账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一、看政策 政策风向是房屋价格的指向标。当政策在收紧信贷或是提高缴存社保年限等买房门槛,就表示政府要限制部分购买力。 1、如果你的房子是位置好的刚需或改善型普通住宅,那房价仍有上升空间。政府的调控,更激发起了人们对房源紧俏、房价上涨的预期。所以,你可以大胆,但也别一下子涨太多,容易吓跑购房者。 2、如果你的房子各方面条件不太理想,那就别了。限购限贷对各方面都很平庸的房子影响大,购房者会减少这种房屋的购买需求。这个时候,遇到合理的购房者,在合理的价格就卖掉,千万别太贪。 3、如果是豪宅或别墅,遇到限购限贷政策时也要小心。虽然房屋条件没话说,但在贷款难的时候,价格太高的房子更难觅得买家。 二、看准市场行情 1、看周边二手房房价 周边同等类型、地段、品质的二手房价格是有利参考项。你可以参考这部分房屋价格涨跌情况,进行或决定。 操作方法:询问同小区新迁入业主的购房单价,去二手房交易网站查询房屋成交记录,去的中介咨询成交记录及成交价格。 2、看房屋在中介处的咨询量 如果看房咨询的人多,就表示房屋的需求大,你可以适当上调价格; 如果看房咨询的人少,就表示房屋的需求小,你应该适当下调价格,看看咨询量是否会上来。 注意事项:有的中介为了多拿分成,会不顾市场行情,引导你提高房价。所以,中介的话不可全信,要根据自己的分析来判断行情。 3、参考周边新盘价格和销售 如果新盘价格比开发商之前的楼盘高出很多,而且销售火爆,则说明现在购房需求比较大,你有机会; 如果开发商开盘就大搞打折促销,销量还不怎么样,则表示目前市场缺乏购房需求,你就别想的事了。 三、定价、调价小技巧 1、了解房子的,间歇性放出 先了解手中的二手房相比于其他二手房产的在哪、劣势又有哪些。但是卖方不能一次性把能夸的都说了,因为这样往后的谈判你就再没有根据了。比如,以后当买家指出几个房屋缺陷之后,卖家拿不出新的证据予以回应,那就陷入被动了。你可以间歇地放出,就像利好政策不能一齐放出一样,这样才能给自己足够的回旋空间。 2、确定心理价格底线 在了解了自己房产的价值之后就要确定心理价格底线。在确定这个底线时首先要以自己的资金需要量(假设为将要升级房产)为依据,事先计算好新购入房产所需的资金量、首付比例、月供数额等金额。制定这个价格要时不能背离自己手中房产的实际价值,切不可将底线定得过高,造成二手房长期卖不出去的现象。 3、预留一定的砍价空间 如果低价是200万,切不可直接挂出200万,适当调高一点,如230万,遇到买家,这是再为表示诚心,给出一定优惠,到210万、200万,买家砍了价,心理高兴,成交! 具体方法:如果急于出售房产,砍价空间应在心理价格底线上上浮3%??5%;如果不急于出售手中房产,砍价空间在心理价格底线上上浮5%??10%。 4、察言观色,判断对方的态度 一个优秀的卖家,从买方的语言神色,可以判断出他对商品的需求程度。如果对方短期内就要搬家,购房需求强烈,你就没必要在价格上松口。
当我们看好一套二手房时,首先要查看对方的产权证, 看对方提供的产权证是否合法有效,然后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到底有几个,要是产权证上的共有人有二个及二个以上,那在和出售方签合同时,就需要所有的房屋所有人都签字,或是出具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 看好房子,我们决定购买了,就需要交定金了,交定金时,要注意对方的房子是否还在按揭中,如果还在,定金就不要盲目地交到出售房子的人手中,而应交到一个双方都信赖的第三者手中,或者直接将由银行监管。同时还要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写清成交金额,交楼时间,违约责任和违约金额。 如果买卖双方都能按规定来做,无论怎么交易风险都应该很小,但首付款最好交由银行来监管,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资金监管协议,虽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监管费,但以防万一出现问题,这笔监管费还是值得花的。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签订买卖合同了,我们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问题,即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第一种: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好的方式之一。在签订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达成一致和平解决,签订解约协议即可。若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需共同协商。例如双方均不打算继续交易,或有违约方,但和另一方达成了协议,补偿一定金额而另一方不继续追究责任。 第二种:约定解约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如果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例如:合同中约定“买方在**年**月**日(某个特定时间)前支付房款,到期未支付,卖方可以解除合同”,达到这个条件,卖方就可提出解约。 第三种:法定解除 这种解除合同的方法较为复杂,主要是针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解除条件的情况,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主要法律依据是《合同法》,主要内容有如下四点: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所谓自然灾害,是指地震、洪水、海啸、火灾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例如由于房价上涨造成卖方明确告知买方房屋不继续出售,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如双方约定某一具体日期之前,买方支付房款。而在该日期之后的一个月之内,经过多次催告,买方仍不支付或拒绝支付的,卖方可提出解除合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购买期房付款流程如下: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以上规定购买的期房应当按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如果没有约定房款的支付时间,就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如果按揭购买期房的话,要看开发商的付款时间了,一般都是在交房前就会办理按揭手续。
1.房产评估是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环节。简单来讲,我们购房者如需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需要根据房屋评估报告,才能按规定的房价百分比,提供给购房者贷款。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在出售房屋前,通过房产评估精确估价,也能对所卖的房子心里有个谱,利于我们尽快出售。 2.一套旧房价值几何,可不是评估师凭经验“毛估”出来的,必须有一整套计算操作办法。主要采用“市场比较法”,通常选择三套符合以下要求的可比物业:与需要估价的房屋地段相近、成交时间相近、物业类型相同、房型相同、物业建筑年代相近、结构相同、权属相同、价值相近。
首先征得房产开发商的同意便可申请退房,随后要去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退房资料,然后到网上公示退房,注销预告登记即可。 如果已经办理好按揭的话,首先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执行合同的话你要是想要退房,双方达成一致办理退房手续就可以了;需要先还清房贷才可以去房管局取消你的房屋信息,才能达到完全退房的目的。你不还清银行贷款如何从房管局信息上取消你的房屋。
方一次性付款的。签订买卖合同。验证查档:查验房地产证件与标地物是相符,与产权人是否相符,房屋产权是否是一人,有无产权纠纷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需办理上市证,可能会涉及房屋超标问题。) 立契付款:交易双方持房产证、生份证及相关手续到交易处私房科,在房管局工作人员监督下签定《房地产买卖契约》4份,《过户申请表》1份。同时买方应将房款交付给买方。交纳税费。 房产权属登记,领取新证 。即通常所说的房屋权登记,包括房屋权登记,房产的他项权利登记及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权属依法登记,领取新权证后,其产权就得到法律上的承认,依法对起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 的权利。物业交割。
1.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期房在港澳地区称做为买楼花,这是当前房地产开发商普遍采用的一种房屋销售方式。购买期房也就是购房者购买尚处于建造之中的房地产项目。 2. 现房比期房好卖很多,这是玩房地产的人的共同印象。无论怎么选,现房都是拿来就用,风险和周期都远远优于期房,可控性要远远优于期房。频繁的加息也让买房的人更关注现房。期房和现房的称谓,实际上是根据楼盘建设和销售的不同时段来划分的,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期房都会转化为现房的。 3. 期房具有几点优点。先期预购,户型、位置利于选择。由于订的是未竣工的房屋,销售工作刚刚开始,开发项目的房型都有,朝向好的户型也在其中,购房者有了比较大的选择余地。价格能给予较大的优惠,一般为5%到10%,甚至更多。付款轻松,随施工进度付款,有一次和分次的付款方式,优惠也不一样。
1.小产权房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其就是合法建筑,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正是因为小产权房未来的不确定性(但至少没人敢拆了房子让业主睡大街上),才是这样低的价格,只要学过一点经济学,都明白,小产权房符合商品增价定律,那就是价格低。 2.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小产权房,中国其它地方说不清楚,但作为“城乡一体化试验区”,的确是后的 。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者能够拥有全部产权。 对于小产权房来说,我国规定乡产权房只要依法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就是合法建筑了,我国的法律是允许乡村集体在集体土地上建造住宅的。而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小产权房能不能交易和小产权房的交易有没有保障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二手住宅典当借款,是指银行向借款者贷出大部分购房资金,购房者以日常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典当,若购房者不能依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子出售,以抵消欠款。购房者向借款银行填写房子典当借款的申请表,并贷出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文件、房子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文件,借款银行通过检查合格,向购房者进行借款,并根据购房者贷出的房子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签约的典当借款合同,处理房地产典当办理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购房人在接到房地产商的入住通告后,可按房地产商提供的约好日期前往检验房子。收房时,首要查看房地产商的文件是不是符合规定,即:《竣工备案表》上有没有建委备案的章等,然后再对要接纳的房子进行实地检验。在验房过程中主要应留意以下内容: 1、查看房子手续 查看入住的房子是不是是自个所采购的房子,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入住前要向房地产商提出,从头核对并进行替换; 2、断定房子面积 面积差错应在入住前,依据合同的向房地产商提出建议; 3、看房子构造 对房子质量进行查看,如发现构造情况,应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如发现非构造性情况,应和房地产商交代时照实做好书面记载,并规定房地产商书面许诺在必定的期限内进行修理; 4、清点房子状况 按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对房子内的设备进行清点,查看水、电、气、热等设备无缺程度及运用状况,如有不符或残缺,应在交代时规定房地产商在交代清单上注明,并规定房地产商书面确认详细替换和配齐的日期; 5、断定房子物业状况 对房地产商供给的物业交付核验单或交屋单中无法断定的事项,应注明“暂不明白”或“无法认定”,并由两边在注明处签字或盖章。
1.小权产房同宅基地房屋性质一样,土地由村集体,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即不能办理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 2.小产权房只可以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交易小产权房时,买卖双方在合卖买条件下,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继承公证或亲属死亡证明,到集体室办理可以了,如果买方和卖方都是本集体成员,则可以买卖;若是有两方不是本集体成员,则购买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房屋户型是独一份的,没有其他人销售,那么卖方定价的自由度可以更高一些了,因为没有房源会跟你形成直接的对比。而只要你的房源价格不是太离谱,你就有可能成交; 如果还有其他相似房源在售,卖方要关注相似房源的挂牌情况,看自己的定价是否过高。
常见纠纷一:一房多卖 如果买方在签订了买卖合同之后发现卖方将同一房屋也出售给了其他人该怎么办?谁才能获得房子的产权,损失方该怎么办? 根据相关规定,根据如下顺序来确定谁来履行合同:(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2)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应综合考虑各买方实际付款数额的多少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确定。而对于没能获得房屋产权的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常见纠纷二:签约不过户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买方交付了房款,并实际占有了房屋,卖方未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属于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买方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卖方表明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且要求收回房屋,买方好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防止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房款及违约金。 常见纠纷三:借名购房 对于没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来说,借名买房就成为一种“投机取巧”的手段,但这种情况往往也意味着风险。常见的风险有: (1)借名者没有保留足够证据说明借名购房的存在,导致钱房两失。 (2)被借名人私自出售或抵押房屋,如第三方属于善意。那么借名者无法要求取消交易或要求抵押,只能要求被借名者承担责任。 常见纠纷四:房款纠纷 如果买方采取贷款方式买房,需要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中介等多方人员,很容易出现纠纷。这里就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环节将细节标注明确,如何时交首付、何时办贷款以及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
房产交易流程 房产交易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交易,形式、种类也很多。每种交易都需要具备不同的条件,遵守不同的程序规则及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也不例外。房产交易是指房屋权人通过买卖、交换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拥有《房屋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房产交易中的二手房交易又称存量房交易。二手房的交易方法为:买方咨询后双方签订合同办理过户,立契,缴纳税费并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通过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 二手房交易需要的注意事项为:房屋的产权是否明晰,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房屋手续是否齐全,福利房屋是否合法,物管费用是否拖欠,市政规划是否影响,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中介公司是否违规,合同约定是否明确等等。
买期房流程是什么呢?第一,相关的消费者应该要选择好打算购买房子的地点,然后到当地的售楼处询问了解市场的行情。第二,消费者要询问房屋的价格,首付的比例还有交付的时间等等。买期房流程是什么还有哪些呢?第三点就是明确之后,相关的人员就可以签订购买期房的认购书,还可以明确交付的时间以及违约的责任。第三点,签订购房的合同,合同中应该要对房屋的质量还有验收要求作出详细的规定,如果说明确不能按期交房或者说交房质量和承诺不一致时,各项的赔偿计算方法,文件都应该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买期房流程是什么还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第五点就是要随时关注楼盘的施工进展情况,第六点就是要等到房屋盖好之后,再确认质量不存在问题的话,就可以办理相关的入住手续,领取房产证。买期房流程是什么?期房的适用人群又有哪些呢?一般来说,期房主要是适用于经济不是过于富裕的人群,当然,购房者如果想对房屋的质量还有施工的材料等有一些了解,以便在查验房屋时,如果说有偷工减料的现象可以及时发现;对于一些想要解决刚需的人群,都是可以考虑的。
购买期房付款流有哪些 1.购房者依照约好好的期限来付出房款。 2.如果对房款的付出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依照合同法照旧不能断定的话,购房者应该在收到标的物或许提取标的物单证的一起付出。 3.合同收效后,当事人依据房子的质量、价格或许酬劳、实行地址等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可协议弥补。 4.如果不能达成弥补协议,那么,应当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许销售的习惯来断定。 5.依据以上规则买的期房应该依照签定合同的期限来付出房款。 6.如果没有约好房款的付出期限的话,应当依照新合同法的规则来处理。 7.按揭借贷购买的期房,要看房产商的付款期限,一般来讲是在交房前处理按揭手续。 8.还需求看你的合同上签定的付款的方法以及期限,如果合同上有清晰的约好,应当依照合同来实行。 9.有的房产商是不答应分期付款的,常见的付款方法有一次性付款、银行借贷以及公积金借贷。 10.证件都齐的状况下方可签定正式的购房合同。
买卖期房的付款流程如下: 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2.未约定或者未约定支付时间的,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标的物或者标的物的提取文件. 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对质量、价格、报酬、履行地点等进行补充. 4.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确定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5.根据上述规定,购买期限应按照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 6.未约定支付时间的,应当处理合同的规定. 7.如果抵押贷款购买期限,则取决于开发商的支付时间,通常是在抵押贷款交付之前. 8.这还取决于你方签署的合同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果有明确的协议,就必须按照合同执行. 9.不是每个开发商都可以分期付款,通常用于一次性付款、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10.的订阅时间是什么,如果你有一整套完整的文件,你只能签署正式的购买合同. 11.由于存在一定风险,价格低廉,支付方式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选择的开发人员是否正常,以及他的资质和实力.
1、买方咨询。销售两边信息沟通途径,买方了解房子整表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供给合法的证件,包含房子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卖方供给了房子的合法证件,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销售的必经程序),销售两边签定房子销售合同(或称房子销售契约)。销售两边经过洽谈,对房子位于方位、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子交给期限、房子交给、产权处理等达到一致意见后,两边签定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子销售合同。 3、处理过户。销售两边共同向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提出请求,承受检查。销售两边向房地产处理部分提出请求手续后,处理部分要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对契合上市条件的房子准予处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赞同的状况回绝请求,制止上市销售。 4、立契。房地相关部分依据销售房子的产权状况和购买方针,按销售部分事先设定的批阅权限逐级申报审阅赞同后,销售两边能够处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销售进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我们所俗称的“白契”。 5、交交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杂乱,要依据销售房子的性质而定。比方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处理产权搬运过户手续。销售两边在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处理完产权改变注册后,销售资料移送到发证部分,买方凭收取房子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分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借贷。对借贷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定完房子销售合同后由销售两边共同到借贷银行处理借贷手续,银行审阅买方的资信,对两边欲销售的房子进行评价,以断定买方的借贷额度,然后赞同买方的借贷,待两边完结产权注册改变,买方收取房子权证后,银即将借贷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结销售。买方收取房子权证、付清房款,卖方交给房子并结清物业费后两边的二手房子销售合同所有实行结束。 商品房交易留意事项 1、房子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子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承继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所有共有人签定房子销售合同。如果仅仅部分共有人私行处置共有产业,买受人与其签定的销售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赞同的状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2、土地状况是否明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留意土地的运用性质,看是划拨亦或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运用,政府可无偿回收,出让是房主已交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子享有较完好的权力;还应留意土地的运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子的土地运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运用十来年,关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运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3、房子手续。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子享有权的惟一凭据,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销售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子的极大危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典当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处理获得后,房主还能够典当和转卖。所以好挑选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销售。 4、销售房子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担负,即还被他人租借。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重视过户手续,而不留意是否存在租借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运用的房产。由于我国包含大部分国家均认可"销售不破租借",也就是说房子销售合同不能对抗在先建立的租借合同。这一点在实践中被许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使用然后引起较多胶葛。 5、福利房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自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方针性住所,在转让时有必定约束,并且这些房子在土地性质、房子权规模上有必定的国家法规,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销售合同与国家法律抵触。
对于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土地证更名,收取更名费为0.5元/平方米,面积以房屋所占土地面积为准;对于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证更名,除了收取0.5元/平方米的更名费外,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地段和房屋所占土地面积计算,一般1级地段为50元/平方米,具体收取标准由评估所评估而定,地段不同,价格也不同。以上费用均在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时收取。
先不要急着相信网上的各种传言,等待杭州的细则出台吧。
可以公证给其他人,不能公证给你,否则,他还要出面。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原则上是卖房子的出这个钱!但是,也可以协商双方各付一半! 国家对于公证费怎么计算有统一的规定,公证机关在办理房产公证时会按国家标准进行收费,以下是较常见的几种公证收费标准: 1、证明出生、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以上是对“房产公证怎么办理,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的解答。房产公证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证明房产交易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甚至在遗产继承中等法律行为中公证是必备的程序。房产公证的费用不高,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为了避免交过多的房产过户费(比如不足5年二手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而选择进行房产公证,特别是在房产过户中,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如果和卖房人之间没有非常好的信任关系时,选择用房产公证来保证将来的过户是否安全,会不会得不偿失?面临这种问题时请务必要咨询相关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登 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事项,在国家职能部门登记备案,使社会公众得知其权利状 态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强化对不动产的管理,确认不动产诉讼归属重要 的根据。但是不动产登记并不意味着未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便无 效。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行为,而不动产转移合同则是债权行为,登记 只能对不动产物权效力发生影响,不能对不动产转移合同的效力发生影响,当 事人依据转移合同,实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才能最终取得不动产物权,该 物权转移行为与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债权行为是相分离各自独立。本案中甲 虽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名,但是始终承认该合同,且合同中甲乙双方就合同的标 的、价款、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均作出明确的约定,因此该合同是双方的房屋 买卖关系的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合同效力是不以过户登记为要件的, 乙以未登记为由来说明该房屋关系无效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关 系是合法有效的,乙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助甲办理过户登记。乙拒绝履行 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 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 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不动产物权变更所有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利的唯一凭证。本案涉案房屋系甲乙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 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 屋的事实,丙购买该涉案房屋,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在没有明确涉案房屋 产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事后发现涉案房屋所有权证登载在乙的名下,也 没有获得乙的追认,也没有要求甲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其名下。因此,乙的诉 讼请求依法应受到支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
没有什么麻烦的。既然是爷爷奶奶的房产在过户,总得给他们居住的地方。看看过户前的协议是如何签订。我觉得亲情重要,还是协商一致的好。 <br/> 虽然房产证还没有到手,但之前的过户手续都已经完备,有你大伯反对恐怕是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