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就提供证明,然后在房屋租赁合同上注明,留下身份证复印件。
给我留言,明秀东这边,两房一厅,280元,不过在农村,你考虑一下吧.......(我是房东,还可接一台机上网,。。。。40元每月...单间有但是上不了网,150元,你看着办吧,还有菜市有点远..没家具..我都是老实说的....
借口找房主核实情况跟房东签订份租赁合同才能保证权利既跟房东关系签合同跟、跟房东都熟肯定需要合同保证权利跟沟通<br/>像种转租<br/>仅供参考望采纳
要先看看你当时和拆迁人签的协议或书面证明怎么规定的,开发商已经说清楚的了. 就是使用权,相当于租.估计你价格拿得也相对便宜. 买不买看你自己选择了啊. 拆迁开发商有没有欺骗你们的成分?还是继续找拆迁开发商把这事搞明了
算了吧,你会住的不安心的。中介会让你难过的哦!<br/>中介那里讲讲价嘛?那有这个收法,物价局有规定最多月租金的50%。你可以投诉嘛!
你买过来再转手(不管住没住)统称为2手房,要是将来想买而且想买好价钱的话,就别装别住也别租,裸房(毛坯房)最好转手而且价格要比住过的旧房高一些。你见过专业炒房的有谁装完租租完卖的?
看你的经济条件以及对生活品质要求的高低了!如果经济允许,你又想住得舒服的话,那果断选1200,如果手头不怎么宽裕,对住的条件也不怎么讲究的,那就选600的喽!
1楼说的有道理的,但如果开发商执意要你退掉房子,你也没有办法,就只能看一下当初的合同上有什么约定吧,你没有权力看他们的买卖合同的。
如果你不卖,别说以租养贷什么的,反正你就得让29万元的房出租个36年(在租金与通涨同等的情况下),这样一来,36年你这房也快没什么价值了吧(新房过40年的价值也没多大了)。所以不售转租也不能给你带来什么好日子,除非这旧房价值在不久内能大涨。卖出去,最起码能过上新的好生活,当下活好了,就更容易为将来做更多。<br/> 各有道理吧,如果只是从家庭的资产来考虑,租售比一般分界点为1:300,也就是当月租高于966元时,租出比售卖更有投资价值,当然这个只是我个人看了其他朋友的观点总结的,有无用处,你自己权衡。
一定要看的,这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障,没什么不好,他也会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呀!房东一般都会准备合同,至于房产证,你就说“不好意思,我这人做事就是喜欢把丑话说在前面,省着日后麻烦,大家都不好做。我想看一下房产证确认一下”。记住:一定把事情都摆在前面说,否则日后可能真的会出现麻烦,到时你就会后悔了!不要为了面子,给自己留下隐患!
房东不能影响租方的正常生活,不能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房间。房东一点法律意识没有,可以通过投诉或诉讼解决,押金一定能要的回来,不过要费一些周折。改变房屋的结构是在你们入住之后,未经你们三家同意,他毁约在先,因为你们租的是有客厅的房子,现在没客厅了,当然可以不租了,通过诉讼还可以要求一些补尝。
主要看协议的内容,这是一个三方的约束,如果没有不利于自方的条款,可以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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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他现在是在扰民啊,要是你的房子快到期的时候他们来看房的话无可厚非,还有就是来之前要跟你打声招呼才对
王立宏律师答:购买车位不属于租赁合同关系。可以购买。
集体签约既省钱又省时间,购房人的信息可以共享,请律师的钱可以共同承担,也能造成房地产商的心理压力,增强购房人的谈判本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反两个方面。集体购房签约需要集体的团结,不能自说自话;也不能排除房地产商会收买集体购房的谈判代表;同时谈判代表的素质和谈判水平决定着所有参与者的命运。为了防范风险,我建议参加集体购房的购房人对代表的委托应限定权限,委托代表进行谈判,把最终决定签字权留给自己。 还想强调一点的是,对普通购房人来讲,签合同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要指望房地产商能同意他自己都无法解决或预测到结果的事情。买房就是买房,不要做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要明白房地产商无权强迫购房人接受任何条款,购房人也无法强迫房地产商接受任何条款。如果房地产商不接受购房人的要求,购房人能做的只有不买这个房地产商的房。在整体房地产市场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前,很多不合理但又不违法的问题,单靠购房人个人的力量能改变的不多。 所以,无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关键问题还是所选中的签约对象,也就是房子才是根本。
不好 一定要房产证,这才是表明房子归属的证明文件 否则你买了也在法律上不属于你
这个你只要和他们在签约时把你的疑问和他们说清楚,并且写在和同上就没事了,以后出现什么问题都照着合同的算的。
第一.先要搞清你与开发商的关系.也就是说,是你委托出租,还是开发商出租.这个问题关系到将来租金收入的分配问题和出租之后对出租房的管理维修问题. 第二.委托出租的主要内容;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力,2.双方的义务.3.双方的责任. 对你来说,主要考虑的问题是:1.租金如何收取;2.对所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如何保证承租人正常使用;3.对所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如何维护;4.承租人违约的处理方式和方法,赔偿责任,数量.5.对不可预料的情况的处理办法.
我想你看了上面的那些也应该知道了,我这里就不多说了
跟售楼业务员谈谈,应该有得商量。合约还不是人定的,更何况是同户型同价位的情况?我有朋友买房时也碰到过类似问题,最终也得偿所愿!才刚交首付嘛,磨一下准行!
1、凭委托公证人定代理人。 2、原房主是单身不代表房产没有设定共有权利,共有人情况房屋所有权证上有注记。 3、房主是单身就不牵扯婚姻法。 4、还需要去当地房产登记部门了解该房产是否设定司法或行政限制;该房产有没有抵押等。 5、... ... 请点击“采纳为答案”后与我联系: zhuxiang@
这事花钱就买个教训吧,朋友,400元还不算贵,让你懂得签合同时应尽量面面俱到。你这个冰箱并未写入合同,如何证明你已买下?即使打官司,你因没有任何凭证,而必输无疑!除非那个人留下什么凭证,还有可能性。 合同到期,倒不必提前告知,续住倒是需要!
这就要看你这家房地产投资公司每年的投资收益是多大。因为你没有说得清楚。但按照一般行情。像你这样,刚出来参加工作,不妨提出月薪1800--2300元,半年后与公司叫板:月入3000元。
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不会让你这么做的,除非你这套房子很抢手,让你退了以后,他们转手再卖,有利可图.如果一定要退,一是视合同的约定,二要看你的购房款已付了多少,如果已先付了一两万,估计就要不回来了.总归一句话,要看这个开发商还有多少良心.祝你好运!
前两天碧溪家居的事情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一般包租的项目承诺的租金都明显低于周边平均租价这样比较好办,如果承诺租金明显高于周边水平就要小心了,记住了任何JS都不可能贴钱给你.
房屋实测面积增加的物业费如何交纳? 房地产门户-搜房 2004-02-02 09:37:00.0 地产资讯播报: 问: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标明建筑面积是127平米,但收房时被告之实测面积增加了2平米,按合同约定我补交了余款,但物业说我的物业费、取暖费等跟房屋面积有关的费用都要按实测面积来交,可我手头能够说明房屋面积的只有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明确建筑面积是127,我要求其更改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他们说改不了,它凭什么多收我2平米的费用,请问这种收费合不合理? 答:截止目前,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仍是按房屋的产权登记面积,即建筑面积来收取的,在您的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是房屋的暂测面积,最终的面积是以房屋测绘机关核定后的实测面积数据为准,您可以要求开发商向您出示房屋的实测面积数据。
楼上的说对了,只有更改合同才能办理有你名字的房产证。 另外说一下,因为是婚前财产,所以你才想房子有你的一半吧, 方法就是在合同上写上你的名字,这要看房子出了过户证明书没有?如果有那就只能办了房产证才能再加上你的名字,如果没有,那你就是加名字的好机会,直接跟开发商协商就行,手续比较简单!祝你好运!
你可以开展一个帮助买房目标一致的群体进行“团签”的项目,应该有发展!
房租金额、付款时间、对租住人的约束、违约责任、物管费谁交、水电费、
口头协议没有其他旁证的话不能作为有利证据 既然有押金,在租赁合同里就应该有相关违约的约定,什么情况双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押金如何处理应该按合同约定。 老大,您可别告诉我您啥也没约定就交了押金啊!要真这样只能找几个块大的看看能不能抢回来。
1.主要是看下合同里的内容是否和你当初签定时的一致,有无改动! 2.看下开发商是否盖章了 3.看下合同是否办理了合同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