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从法律上讲是无效的,将来有问题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你这种行为实际上是属于恶意逃税行为,(当暗地里这样做的人很多,也很少有人被查的)。2007年交房后你姐姐还必需先办理产权证,在她产权证生效后5年才能过户给你,现在这个社会亲情不可靠的太多了,为了房子子女反目的太多了,小心点为好,省得到时候吃苦头。你可选择用赠与的方式在拿房后尽快过户为好。
1、抵押问题: 房主将房产抵押给银行,也就是说如果房主不还款,银行对该房产有优先受偿权,可以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房产。而且正常情况下,我银行应该已经取得了他项权证。在房产管理部门也会有该房产抵押的记载。因此,现在这种情况,仅仅凭你与房主的合同到房产部门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应该是原房主将欠款还上,与银行解除抵押,并到房产部门办理解押手续,然后你再与房主交易。否则你的权益不好保证。 2、土地证过户问题 在有些城市,个人住宅的土地证问题管理的不是很完善,一般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了。转让、拆迁补偿等都是以房产证为依据(当然如果是带院落的不是如此)。但为了谨慎,还是把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为好,否则将来管理逐步规范后,你再去办会更麻烦。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具体事项最好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没有办理过户的必要,也不能自己跟自己过户啊。 如果原来的名字是他前期的,才需要过户。
根据《土地法》规定,地上物属于土地的使用权人,因此如果有单独的土地证则必须过户,如果是房地合一的就一齐过户了,这种房产土地证上面注明了土地的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
带好:房产原始手续,房主身份证,(如果不是房主自己本人办理,还要写一份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还有一份买卖合同 要交契税1.5%,所得税2%,营业税1.5%共5.5%,印花税5元。 只有这些,都是买方负担。 所交费用都是买方出,所以你在添合同时,可以不写原价(因市场本身就有两个价,买入和卖出)你现在这个价肯定是买入价,市场还有个最低限价,你可去咨询一下,你的房价最低是多少?就行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相关法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物业受让人有权要求原业主配合结清原物业管理费用。另外对于租赁物业而言,出租人应及时了解承租人交纳管理费的情况。相关法规规定“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责任”,所以当承租人拖欠管理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直接要求业主支付该费用。 按谁享受物管服务,就该谁来付费你不应该承担前任房主的物管费用,但是如果如果买卖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新业主无须承担前业主的债务,那你是否承担前任费用就有很大的风险性,只能在目前的情况下考虑一些方法来降低自已的风险。 一、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以前房主欠费的事实,通过与前房主协商或诉讼的方法确定其债权属前任房主所遗留(不过可能会存在你要先行支付该费用后再向原房主索赔)。 二、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机构所购房产,那么可以向法院诉求中介机构在办理该房产的交易时有违规行为,造成你方的损失由中介机构赔偿。 三、看一下前任房主所欠物管费的时间,如果是二年前就开始欠的,可以利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以物管公司未超出追诉时效合法的拒绝物业管理方的诉求。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你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房产交易买方一定要详细的取得各方面的情况,如果在买房前能到物管方进行询问并让物管方出具相关证明,那在买卖时这费用就能很容易的解决了(物管公司对于这种证明是愿意出具的,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防止费用流失的危险)
地区不同,拿到证的时间也不同,有的要一个月,有的要十天,是房地局的问题,与中介无关。
不存在恶意贷款和抵押,因还需本人的身份证与你本人前往,另外你还可私下里订一协议,某月某日与之后所产生的贷款呀抵押呀,与你无关。 这应该说是对你有利的,就好似你卖了东西,人家付钱给你了,而东西还在你手中,你怕什么啊?至少说对方日后还要求你的! 最好要定一分协议,在今后交易给第三者时,不管是升值或是贬值双方均不应反悔,最好是有中间人作证,那样更具法律效力。 话应说回来,如果没有这分协议,对你来说是更有利的,到时一旦升值,这就对你更有利了,此时此刻,就看是谁的“势力”大了。一旦打起官司来,你可以说没卖、不愿卖等,还可以说是武力协迫你卖、写下交易协议等,如果没写协议,对方付款凭证掉了,这些对你来说,你都是主动的,而对方是被动的! 但建议还是签一分协议,以免日后产生枝节!那样总是麻烦的! 祝你国庆、中秋快乐!
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的九大事项: 1、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 土地情况是否合理。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4、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5、 福利房屋否是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7、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8、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沾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9、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对高科技人员提供的购房款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博士是外企的员工,则取得的房款可视同奖金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如果博士不是该企业人员,则取得的房款按偶然所得计算纳税,税率20%。
二手房可以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但是要求必须有相应的首付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公积金账户建立一年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还款12个月。 申请贷款的话,只要有适应的首付款、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并且能够出具收入证明的话,那么就可以贷款购买,一般是不需要提供财产抵押的(当地银行系统另有规定除外)。,
如果你只是想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女儿名下,那么不用这么复杂,只需要双方到房地局办理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更名就可以了,仅需要交纳一些工本费,大概是100元左右。不用那么麻烦。
严格来说房产尚无产权证(房照)的,是不能买卖的,尤其对于购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至于过户时间,需要等产权人产权证书下发之后才能办理过户,这个等待时间要看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小区全体业主提交资料的配合程度,有些是交付房产之后1年左右,有些甚至更长
房产不过户将不受国家保护。 国家规定只有合法过户的房产才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不过户,那么原来的产权人就是事实上的产权人,依旧可以将房产在国家有关部门合法合理的办理抵押、过户等等。 举几个例子: 离婚:如果产权人离异,那么其配偶完全可以以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理由要求分割财产; 继承:如果产权人去世,其继承人可要求继承该房产; 抵押或者出售,甚至在房价上涨之后反悔:那么你们双方之间所签署的协议仅仅能保障你可以将当初购买该房产时候所花费的金钱如数讨回,但是房产必须交还产权人。如果产权人将该房产抵押,到期未能偿还债务的,那么抵押权人可以将该房产予以收缴...... 至于扣押房产证并无意义,产权人仅凭身份证就可以将产权证书挂失之后予以补办
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的九大事项: 1、 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 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 土地情况是否合理。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4、 市政规划是否影响。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5、 福利房屋否是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6、 单位房屋是否侵权。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7、 物管费用是否拖欠。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8、 中介公司是否违规。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沾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9、 合同约定是否明确。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如果是拆迁家庭的话,可以在拆迁后购买任意总价的经济适用房。 不过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所剩无几,明年开始经济适用房可能会退出市场,由限价商品房取而代之,不过现在政策还不是很明朗。
首先需要持有户口本、身份证到房产所在地房地局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待房产证书补办后,与父亲一起到房地局办理“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手续,直系亲属之间的房产过户仅需要交纳工本费
如果是中介收购的或者是加了差价的房子你倒是可以和他们谈谈价格,如果只是代理出售的,那么你只能是通过中介和业主砍价,因为售价是业主制定的。 此外,买房子不比买菜买衣服,不能照着9折8折的砍,往往能让个万八千的就不错了,除非是价格本来就报得很离谱。
主要是看是否通过综合验收,以及房屋里的基本设备是否与合同上注明的一致
我们同事在百树花园买的房子,现在已经3200以上/平米了 而在放鹤洲的房子现在也要4500/平方米以上了 关键不是平均价,而是地段\交通\社会福利等等的因素都考虑进去,然后才能知道均价
方山附近有莱茵东郡,可能在4000元左右,还有就是天印花园的高层,3500左右,还有靠成山附近的,3200-3600。还有很多拆迁房,不过那没有两证的。
看看京华时报上的一篇文章吧! 北京房价总体呈上升趋势(附部分经适房价格) 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今年上半年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指导价格。数据显示,市内已购公房再上市的交易价格西城区房价最高,密云县最低。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的交易价格总体呈上涨势头,但昌平回龙观镇地区、海淀成府路地区等地的成交价有下降趋势。 房价总体呈上升趋势 今年1-6月,东城等18区(县)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买卖平均成交价格为3814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城八区加上大兴、昌平、通州等11区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平均成交价格为4272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了262元/㎡,涨幅为6.52%。已购公房中西城区价格最高,区平均成交价格为6083元/㎡,密云县价格最低,县平均成交价格为1009元/㎡(详见表一)。 7区域房价涨幅较大 与去年同期相比,涨幅在300元/㎡以上的典型区域有7个,分别是东城区的东直门外地区,宣武区的槐柏树西便门地区,朝阳区的双井地区,海淀区的北洼地区、二里庄地区,丰台区的丰台镇地区,石景山区的金顶街地区。 9个区域有下跌迹象 在总体上涨的趋势下,也有部分典型区域的平均成交价格出现了下跌,这些区域主要是海淀区的成府路地区,昌平区的南口镇地区、沙河镇地区、北七家镇地区、东小口镇地区、回龙观镇地区,大兴区的小营地区、滨河地区,通州区的新城地区,降幅在22~269元/㎡之间。 经适房再上市价公布 市建委昨天同时还公布了今年前6个月52个典型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再上市买卖指导价,海淀区清华园北、朝阳区百环家园每平方米指导价最高,为5175元,昌平区松园小区指导价最低,为2675元(详见表二)。 相关说明 1.本次发布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指导计价标准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 2.本次发布指导价格的基准住房标准: 已购公房再上市基准住房标准:80、90年代建设;多层楼房2或4层,高层楼房中间层;一居室建筑面积40㎡-52㎡,二居室建筑面积53㎡-65㎡,三居室建筑面积66㎡-85㎡;多层楼房正向房,高层楼房西房;配套设施齐全;一般装修的已购公房。 经济适用住房再上市基准住房标准:多层楼房2或4层,正向房;配套设施齐全;一般装修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区(县) 项目名称 指导价格 昌平区 松园小区 2675 天通苑 3107 回龙苑 3254 回龙观 3289 通达花园 3266 房山区 行宫园 2743 北潞园 2865 大兴区 团河 2903 瑞海新城 3153 石景山区 田村路北 3632 翠谷玉景 4346 晋元庄小区 3796 西山枫林园 4175 海淀区 玉海园 4485 清华园北 5175 安宁西里 3711 今日家园 4895 君安家园 3856 宣武区 莲花晴园 4735 丰台区 顶秀欣园 4119 顶秀二期 4119 丰益花园 4177 长安新城 4375 首科花园 4676 开阳里 4722 正阳小区 4180 正阳二期 4180 诚苑小区 2927 建欣苑 4197 丰体花园 4200 三环新城 4200 西府景园 4230 世纪风景 4231 怡然家园 4302 明月嘉园 4332 朝阳区 定福家园 3945 望京A4区 4476 望馨园 4587 电子城 4164 朝阳新城 3501 建东苑 3588 翠成馨园 3611 宣祥家园 4611 双惠居住区 3688 青年路 4621 富华家园 4634 百子湾 4655 通惠家园 4678 百环花园 4887 芍药居 5011 百环家园 5175 单位:元/m2 住宅区配套设施要交维修金 昨天,市建委小区办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住宅区红线范围以内的写字楼、学校等配套设施的非住宅业主,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据小区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关于“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以下简称非住宅)的业主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本市自2004年9月1日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交接协议的住宅区内的非住宅业主,应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在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提供已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证明。 在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时,商品房平均价格以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价格为准。同一个住宅区执行同一年度标准,即区域内首户交纳之日的年度标准,其他接收单位按此标准执行。 非住宅业主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标准是: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的业主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住宅区内的独幢非住宅,有二个或二个以上业主的,按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只有一个业主的,按购房款1%的比例交纳;非交易形式取得的配套公共建筑设施,其单位建筑面积的交纳标准为上一年度商品房平均价格的2%。 三成业主未及时拿到房产证 “预售商品房交付90天办产权”实施难度大 根据建设部最新发布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如无特殊约定,开发商应当协助业主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天内办理完房产证。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北京目前约有30%的业主没有及时拿到房产证。 据了解,业主无法及时取得产权证主要原因有:首先是销售方式不合理。在开发商没有付清任何地价款,没有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业主已经把所有的钱款都通过银行付给开发商了,这之后如果双方有争议,被套住的是业主;其次,在实际中,房管部门并不针对个人办理产权证,建设部新规定中开发商应协助业主办理产权证的条款落实很难;三是开发商没有办理完合法手续,无法取得产权证。 参考文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