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购房合同没问题,就可以。购房合同应该首先找开发商确认,物管也行。其次你可以用114查查房地产管理局的电话,房地产管理局可以查询合同的备案号,那样就知道他的合同是否真实。
生地是指国土局尚未出让、拍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熟地是指经过 国土部门出让、拍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如某城市国土局发布土地招标通知,多家开发企业去投标,其中一家开发企业中标后,对该土地进行建设投入,该地块就称为熟地。不对的地方请专家指正
房价不会有太大变化,继续上涨应该还是主旋律。 但是你的首付款只够买20万左右的房产,开来只有东西北5环或者南四环或者是SOLO类型的小户型
完全合理 根据是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着想 试想 如果你家地皮广 拆了几间平房起几座高楼 城市整体美观和布局就会大乱 所以在建房子前 一定要把施工图 建筑材料明细表等给城建规划局审理 在有关部门审核该建筑没有影响城市发展 环境 邻居的相邻权的情况下 才会予与批准 这过程一般称为"报建" 建筑规模大的还要进行消防和环境等部门会审 你家算是好运气了 如果违反了以上审核要求 强制要求停工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就遇到过因通不过消防要求而停工的私营酒店 和一脸苦瓜样的业主提礼物奔走于各部门 既然有关部门都来收费了 表示他们已批准 给钱后让他们把该办的手续帮你补办就行了
可以说这样的房子比较紧俏,也会很贵,大概在8000-9000
黄岛的社会治安我是见识了啊,吓死人,我赶紧回来青岛了,白住我也不敢啊
这需要看你的经济了,条件好的话可以选择中档或中档以上的材料,象墙地砖:鹰牌、冠军、马克李、诺白尔、斯米克、蒙娜利沙、马可波罗等,实木复合地板象:得高、大森林、乾坤、大自然等;橱具象:海尔整体橱具、德丽、泰旭、柏威等,以上我说的均为中档及中档以上的]材料。我的工程经常用。
在近郊,汉口东西湖、常马头、塔子湖、武昌芽店、汉阳龙阳、跟我联系保证有你需要的
首先要弄清单位分房的性质,是只有房屋使用权还是房屋的产权,如果只有使用权就不存在房屋的产权纠纷.如果是分的产权,其产权分割视房产证上所有权人姓名而定,如果用你公婆的姓名,其产权属于你公婆的,你、你老公、你老公的哥哥都有继承权,如果用你夫妻二人中的名子领取房产证,其产权就是你夫妻二人共有的。对这类情况一般是家庭内部协调解决。一切都要等领到房产证以后才能确定。
可以,检修也方便,不过不是墙根下,而是房门上方
如果是一般的暖气片,应该不可以,会影响到热水的循环,不利于采暖。建议换新型立式暖气片,也比较美观,可以直接外露,但是最好事先和物业打个招呼
那里的房子很难找的。一般都是合租。你还是到了北京再找吧。知春路的房子价格不菲呢,其实你也可以去附近的大运村租公寓,四个人一个房间,空调卫生间都有,条件很好。450一个月。大运村也对外出租两栋搂,其他的搂都是北航等高校的大学生。环境很好。
如果在城市里的话绝对不可能有那么便宜的,一般的出租屋最少也要140~150左右到起湾那边去看看吧
记得南大边有个单身公寓楼盘,记不得名字了,应该可以符合你的要求. 南京房价肯定比北京便宜。在北京2环以内精装修的何止1万1平?
婚前这套肯定属於你。至於婚後那套,要看你父母买给你当时有没有声明是只给你,还是买给你夫妇二人的。如果第二套也声明只买给你的话,那就两套都属於你。不过现在都还没结婚,就在考虑日后结婚再离婚的事,也未免想得太多、太那个了,如果被你女朋友/对象知道你这想法,不知她会怎麼想你。
你好,属于违约行为,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和利息。需要帮助联系我。
这种情况也正常,如果对方能提供房子产权证书就没有怀疑可言的,否则就要小心<br/> 只要能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对方的就没有问题
可以出租,租户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但租户出问题你也会很狼狈,虽然没有你的责任。<br/>理论上商铺不能够住人,因为会降低商铺档次,住户也不方便。有住写字楼的 ,导致物业和其他客户干预。住商铺的还真少,因为商铺租金远高于住房。如果你的商铺是有独立店面的,与其他商铺是完全分开的,应该不会引起其他铺主和物业干涉,但如果是不独立的,只是大商场中分割的小店面,建议不要这样做,因为会影响他人做生意。从长远看,也会影响商铺升值,养铺期延长。最终也影响你自己。<br/>合同中可以注明给他们做商铺,禁止住,或者限定他们晚上几点到几点住,但如果他们要住,你就没有责任了。但对方是否肯就难说了。另外一年,你肯定你的铺位一年也起不来吗?<br/>另外我也怀疑谁会有公道价格住商铺,很不舒服的啊,为什么不租住房呢?水电、物业都贵的啊。
从法律角度上讲,你的这种问题是不可以退差额的。<br/>购房合同在签订之初是建立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的,开发商给出的房价是你(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经过自我核查和思考后才接受的,接受的表现就是你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或类似范本),因此,合同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看清楚了,是风险噢),而房屋的价格波动对合同双方的影响各自承担,因此,房价降低的后果是你在签订房屋购买合同的时候就应该预计到的风险,所以,后果是由你个人来承担的。开发商没有义务给你退差价。<br/><br/>我是一个法律工作者,但也是一个购房者,你的心情我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上讲,咱们确实占不到什么便宜,如果实在不死心,可以跟开发商单独协商,但是如果要打官司,赢面很小。
你与合租者并无租赁合同关系,押金属预付房租性质,不应交给合租者,故合租者收取你的押金无法律依据,你有权叫合租者退还。你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应与出租者解除租赁关系。当然,租期未满,如出租者不同意与你解除租赁关系,你仍然应继续履行合同交纳房租,即使出租者同意与你解除合同,你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出租者损失。
依我来看国家要么对已成危房进行拆除,按人均给予一些补助,要么就是重新修建安置区,按照原有的房子平方来给你补助.对于地震应该说是天灾无人可以预料的,它所造成的影响和对人民带来的损害是不关国家或其他人的事,只能是自认倒霉.那么是这样的话那么你可能就一分钱也拿不到了.
我呢就经常租房子,我个人认为呢合同不是那么要紧,因为中介机构都有合同,而且可以说是合同范本,可以从他们那里找个范本,局部修改就可以了。你就不用在合同上多工夫了,如果他是骗人的,合同定的在怎么好,在怎么有利也白搭,出了问题即使你要退款,如果金额不大也很麻烦、很麻烦。上面有同志说了找什么见证人、什么在合同上写名是租的他儿媳妇的房子这些种种对骗子是没有用的。 <br/> <br/>最安全的办法,房子是他儿媳妇的,那么看房产证是不是她儿媳妇,是了那么叫他把儿媳妇叫出来核对一下身份证,如果对了,那就好办,叫他儿媳妇直接和你签合同,就ok。 但我想事情没那么简单,他一定说儿媳妇不在本地,那你就好好考虑 最好不要租了,除非见到他儿媳妇,或者他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子他有权出租,比如最近几个月的水费、电费等缴费的收据、发票等,然后采取短期交租的方式进行租用,比如签一年的合同,但可以按月或者季度付房租,即使出问题,也可以将损失降低一点。
需要,如果还未离婚的话那么直接去加名字过户时不用花钱的,如果已经离婚那么就相当于做了一次交易
1.房屋产权还没有过户,说明产权还不属于你朋友小张。 产权人资不抵债的时候,经债权人申请法院有权查封。 法院查封后 如果还无法偿还欠款,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可以进行拍卖。拍卖后所得款先行偿付所有债权,然后是补偿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剩余的退还给债务人。<br/>2.你朋友签订的只是房屋买卖合同,只是就买卖这个合同行为是否违约而定。与产权无关。产权属于物权法范畴。 本案中最多是卖房子的王某违约,你可以事后向他求偿。 <br/>3.其他的损失你朋友可以向王某求偿。<br/>4.没有其他的方法。产权不属于他,也就说还不是房子的主人。他只是因合同缔结造成的。
你好,你们签订的协议本来就有问题,“约定在支付房款后,卖方在5年之后,将房产过户给你,而不是在5年之前过户给你,那你说卖方叫你等三年,这样他又没有违约,就算你通过法律胜诉的可能也不大”而中介公司是把控风险的一方,你私下成交对于中介公司来说可以要求你支付中介费的现在你还是尽快的跟卖方协商把房产过户给你,不然这套房子一直都不属于你的,谢谢
其事实上应该是分开收费更好,但也许是其中某项费用不好收,所以才采取捆绑收费的,肯定是有原因的吧,如果不弄清原由是不能给出合理建议的.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內,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的规定。你可以根据房屋质量存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要求开发商处理,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