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包括贷款流程、注意事项及权利1、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存在楼盘按揭贷款协议,通常情况都是银行为符合条件楼盘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在土地证、房产证及按揭贷款的抵押权证办理出来之前开发商为购房人在银行的按揭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流程如下: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房者向协议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购房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有关法律文书→银行审批购房者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还贷手续,按月还款。2、按揭贷款的注意事项a、贷款银行的选择,选择按揭合同条款相对宽松的银行做贷款;b、还款方式的选择问题;c、银行按揭贷款放款期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相一致;d、对提前还款应加以约定;e、不能按时申请到贷款的处理方法;f、与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仍然需要按时还款。3、按揭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的权利(1)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2)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3)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4)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7)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如果你的房子之前有贷款,还清了就可以进行第二次贷款,没有还清的话就不可以。因为你在银行贷款的时候你的房产证会在房管局(应该是这个机构吧)盖一个抵押贷款的章子,只有当你还清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还给你开结清证明,然后你凭这个证明拿着房产证去房管局盖一个撤销抵押的章子,你的房子才能进行第二次贷款。
您好!房屋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1)直接到银行办理。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a. 房屋需要符合银行要求:一般情况下,银行受理20年以内的,产权清晰的,可以上市交易的房产。b.信用情况符合:这个银行的客户经理会帮您查您的信用情况,如果信用太差,银行是不受理的。c.房主的还款能力:您具有抵押物还不行,还要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即要有稳定的收入。比如,您做一个10年期的贷款,月还款大概在12000左右。您要有足够的能力偿还月供并保证自己的生活。2)委托担保公司办理。流程和条件基本和银行是一样的,只是手续由担保公司跑。担保公司长期和银行合作,因此在利率,办理速度,放款上比个人去银行办要有优势。当然了,客户要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啦。基本流程是这样:签订贷款合同--评估房屋--贷款审批--建委做抵押登记--放款时间: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
1抵押中的房产,在贷款还清前是不能处分的,直白说就是不能过户2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你找担保公司给你们担保垫款,把房产提前还贷解抵押,然后办理过户过户到你身上,然后再把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用抵押的钱把担保公司的钱还上就可以了3费用通常是两笔,一笔是父亲过户给你的税费,因为处分房产就是非继承的过户要上税,而且一般不低,所以你可以考虑下另外一笔是担保公司的手续费,也就是替你们垫款的费用,这个根据垫款的多少和各公司的标准不是很统一,所以你也可以咨询下
关于按揭贷款的几个问题--包括贷款流程、注意事项及权利1、按揭贷款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讲,房地产企业与银行存在楼盘按揭贷款协议,通常情况都是银行为符合条件楼盘购买人提供按揭贷款,在土地证、房产证及按揭贷款的抵押权证办理出来之前开发商为购房人在银行的按揭的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流程如下:开发商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购房者向协议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购房者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贷款资料并签订有关法律文书→银行审批购房者贷款申请→购房者办理还贷手续,按月还款。2、按揭贷款的注意事项a、贷款银行的选择,选择按揭合同条款相对宽松的银行做贷款;b、还款方式的选择问题;c、银行按揭贷款放款期与购房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相一致;d、对提前还款应加以约定;e、不能按时申请到贷款的处理方法;f、与开发商存在争议时,仍然需要按时还款。3、按揭各法律关系中购房者的权利(1)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2)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3)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4)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分;(5)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6)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7)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按揭贷款每家银行的政策都不同的,你可以选择,但是选择是有限的,一般开放商都是跟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的,但是现在有这样的一种机构(如森茂担保),跟银行直接合作的,你可以去了解一下这种。
你好,可以的。 各个银行提前还贷的规定都不同。具体的必须咨询银行。工商银行:贷款期限满1年后可申请,需要提前1个月预约,最低还款额不低于1万,每年有2次机会 。 农业银行;贷款期限限满2年后可申请,每年2次机会。中国银行:房屋贷款期限满6个月后申请提前还贷,每月上半月直接到支行办理,每年不超过3次提前还贷机会。建设银行:满6个月后可申请,最低还款额部低于5000,每年不超过2次机会。招商银行,每周安排2天时间办理,最低还款额部低于1万,每年提前还款次数不限。
房产抵押贷款利率计算器2015年 我来答 热心网友 2017-03-18 新房屋抵押基准利率四.三5%做浮一0%-50%主要根据借款资质浮比例 房产抵押贷款房产要求: 房屋产权要明晰符合家规定市交易条件进入房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抵押; 房龄(房屋竣工起计算)与贷款限相加能超四0;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房产部门、土管理部门核发房产证土证 房产抵押贷款借款要求: 职业稳定收入源具按期偿贷款本息能力; 没违行良信用记录; 能够提供银行认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合效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代偿能力第三保证; 立工商银行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其指定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银行规定其条件 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资料: 房产证(房屋抵押银行贷款房产证、土证必须要给银行抵押); 权利及配偶身份证; 权利及配偶户口本; 权利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具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证明房屋抵押银行贷款贷款功情况及高额度比较影响); 房产证权利未童,请提供证; 房产内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期银行帐单; 提高房抵押贷款通率,请尽量提供家庭其财产证明,(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房产抵押贷款流程: 借款银行营业机构立期存款帐户; 借款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银行指示提交申请表与规定材料; 由银行业务经办员或指定律师借款进行家访调查借款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合性完整性; 银行审批通通知借款审批结并与借款签订借款合同; 视情况办理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手续; 信实业银行贷款直接划拨合同约定帐户; 借款按借款合同规定本付
1抵押中的房产,在贷款还清前是不能处分的,直白说就是不能过户2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就是你找担保公司给你们担保垫款,把房产提前还贷解抵押,然后办理过户过户到你身上,然后再把房产办理抵押贷款,用抵押的钱把担保公司的钱还上就可以了3费用通常是两笔,一笔是父亲过户给你的税费,因为处分房产就是非继承的过户要上税,而且一般不低,所以你可以考虑下另外一笔是担保公司的手续费,也就是替你们垫款的费用,这个根据垫款的多少和各公司的标准不是很统一
一般需要22-25个工作日放款。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流程:1、借款人在银行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准备贷款要求的资料;3、去银行指定机构评估房产;4、面前银行;5、银行报卷和审批;6、审批通过下批贷函;7、到当地的建委做抵押登记,建委出它项权利证;8、分行约额度;9、银行放款;10、银行贷后审查;11、借款人偿还本息。
按揭贷款。 分为新房按揭贷款和二手房按揭贷款。直接用要购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不同幅度的下浮。 目前银行对抵押贷款把握的比较严格,而按揭贷款为各家银行争抢的重点贷款品种,所以按揭贷款更容易通过审批。 抵押贷款利息比较高,而且会浮。 我建议你到易贷中国网上贷款服务机构申请全国免费办理的住房按揭贷款。很方便的。你申请了以后银行会主动与你联系的,什么情况就都清楚了。
不可以,因为你的房子已经被抵押了。而一套房是不可以抵押两次的。如果贷款欠的不多了,可以先找人借钱还掉贷款,拿回房产证,取消抵押登记。再用房子抵押去多申请一些贷款。
不可以,因为你的房子已经被抵押了。而一套房是不可以抵押两次的。如果贷款欠的不多了,可以先找人借钱还掉贷款,拿回房产证,取消抵押登记。
最高可以贷出房屋评估价值的7层,是评估价值,不是市场价值。一、房屋抵押流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二、所需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地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7、贷款用途证明;8、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对于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土地证更名,收取更名费为0.5元/平方米,面积以房屋所占土地面积为准;对于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证更名,除了收取0.5元/平方米的更名费外,还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地段和房屋所占土地面积计算,一般1级地段为50元/平方米,具体收取标准由评估所评估而定,地段不同,价格也不同。以上费用均在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时收取。
先不要急着相信网上的各种传言,等待杭州的细则出台吧。
可以公证给其他人,不能公证给你,否则,他还要出面。如果解决了你的问题,请点好评,谢谢
原则上是卖房子的出这个钱!但是,也可以协商双方各付一半! 国家对于公证费怎么计算有统一的规定,公证机关在办理房产公证时会按国家标准进行收费,以下是较常见的几种公证收费标准: 1、证明出生、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劳务合同,收费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费5~20元。 12、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以上是对“房产公证怎么办理,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的解答。房产公证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证明房产交易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甚至在遗产继承中等法律行为中公证是必备的程序。房产公证的费用不高,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为了避免交过多的房产过户费(比如不足5年二手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而选择进行房产公证,特别是在房产过户中,房产证是可以挂失的,如果和卖房人之间没有非常好的信任关系时,选择用房产公证来保证将来的过户是否安全,会不会得不偿失?面临这种问题时请务必要咨询相关房地产专业的律师,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夫妻一方卖房,第三方善意取得,另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吗本案是一起由妻子携假丈夫卖房而引发的纠纷。一般认为,夫妻家事代 理根据其法律性质不同,可分为日常家事代理和非日常家事代理。本案中, 乙所进行的登记卖房、接待丙看房、以甲的名义签订合同等一些列出卖房屋 行为看,在未取得甲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以共有人名义处分不动产,其行 为已经超出日常家事代理的范围,为无权代理。乙的无权代理行为构成表见 代理。从丙的行为看,丙主观上是善意的;另一方面,甲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因此,乙构成表见代理,甲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卖房为由对抗丙的交房 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 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 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 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 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案中主要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不动产登记之间的关系。不动产登 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事项,在国家职能部门登记备案,使社会公众得知其权利状 态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国家强化对不动产的管理,确认不动产诉讼归属重要 的根据。但是不动产登记并不意味着未经过户登记,不动产物权转移合同便无 效。事实上,不动产登记是物权行为,而不动产转移合同则是债权行为,登记 只能对不动产物权效力发生影响,不能对不动产转移合同的效力发生影响,当 事人依据转移合同,实施不动产物权登记行为,才能最终取得不动产物权,该 物权转移行为与当事人之间业已存在的债权行为是相分离各自独立。本案中甲 虽然没有在合同上签名,但是始终承认该合同,且合同中甲乙双方就合同的标 的、价款、履行时间和违约责任均作出明确的约定,因此该合同是双方的房屋 买卖关系的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其合同效力是不以过户登记为要件的, 乙以未登记为由来说明该房屋关系无效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双方的买卖关 系是合法有效的,乙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协助甲办理过户登记。乙拒绝履行 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 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 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 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 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不动产物权变更所有权应当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房屋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利的唯一凭证。本案涉案房屋系甲乙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 共同财产。涉案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至今未发生任何变动,仍然登记在乙的名 下,可以确认乙为该房屋的合法产权人。丙所提交证据无法证明其购买涉案房 屋的事实,丙购买该涉案房屋,未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在没有明确涉案房屋 产权人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事后发现涉案房屋所有权证登载在乙的名下,也 没有获得乙的追认,也没有要求甲将房屋所有权过户至其名下。因此,乙的诉 讼请求依法应受到支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本案中,这套争讼房屋登记在乙的名下,乙才是这套房屋的合法产权人。尽管乙与丙是父子关系,但是,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人乙授权的情况下, 丙私自出卖乙的房屋,买卖房屋合同的法律效力待定。如果乙知道此事后对合 同进行追认,合同有效。乙不同意其子丙出售这套房屋,也就不能对合同进行 追认,房屋买卖合同自然是无效合同。因此甲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院的支 持,甲可以向丙追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表明,购买二手房,一定要与真正的房屋产权人签订合同,如果与代 理人签订合同,必须要求其提供产权人的公证委托书或授权书,这样才能有效 降低交易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 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 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 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不动产共有人须全部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或权属证 书,所以婚姻关系使得不动产登记簿和权属证书无法反映房屋的真实权属 状况。在以房屋为标的的不动产买卖中,就交易习惯来说,在房产证上共有人栏缺额的情况下不能苛求甲尽到周详的查询义务;其次,甲从交易当日起占有房 屋至提起诉讼,已经接近一年,第三人丙作为房屋共有人不可能不知情,但是 丙却一直未提出异议,应可推定出卖房屋为乙与丙的共同意思表示。甲与乙非 特定亲近关系,不存在甲与乙恶意串通损害丙利益的可能。此外,乙既出具收 到房款的收据,又交付房产证,显然不属于租房交易。因此,应认定甲为善 意,出卖房屋为乙与第三人丙之共同意思表示。在本案中,房屋买卖协议系双 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买受方为善意,出卖房屋系房屋共同共有人之共同意 思表示,不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判决确认该协议合法有效,维护了诚 实信用原则,保障了交易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实现了实质正义。
本案中,甲将涉诉房屋以低于市场价格卖给其弟丙,承租人乙没有优先购 买权。甲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甲曾亲自询问乙是否购买该房屋,乙当即表 示不会购买;丙属于善意购买且已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据此,甲将房屋卖给 丙,承租人乙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不会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 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虽然丙买了房子,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丙在乙租期未满的情况下 仍不宜强行要求对方腾房,丙可以与对方协商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 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 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乙起诉丙要求继续履行原租 赁合同,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一) 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 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 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 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此案例非常典型,对处理类似的法律纠纷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参考价 值。本案中,甲乙双方争议的要点是这套涉诉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因为购 买经济适用房等非商品房,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无购买资格的甲在征得符合条 件的乙同意的情况下,以乙的名义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并实际占有、使用了该 房,应认定甲为实际购买人,甲享有房屋所有权。由于实际购买人甲行使了本 应由乙享有的购买权利,故应给予乙合理补偿。在日常生活中,“借名买房”的事件经常发生。有的人因为不具备条件而 “借”具备条件的人买房的;有为隐藏财产而借名买房的;有因规避法律而借 名买房的,等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进行“借名买房”,这种行为都存在着很 大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