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交房之前,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房屋进行实测,并出具相关的房屋竣工验收报告。你可向开发商索要交工验收备案表,上面的数据一目了然。 其次,建筑面积=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而你自己测量的面积只是套内使用面积,俗称净面积
朝阳:你好!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朝阳:你好! 不行! 除了对方夫妻签字,还要签字的文件进行公证。 如果对方反悔,你是没有办法的!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对方是2007年取得房产证的,而你们是2003年就交易的。违反法规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上法院只能拿回自己的12万,最多加上利息。 但愿对方不是反悔,想办法到上海请他出具一个委托书,并在当地公证,赶快办理过户。否则对方不反悔,也还有其他可能的。
由于冷却塔有电机的噪音,因此对于顶层有影响,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开发商。北京的新东方就是由于楼房的前面有冷却塔,因此起诉开发商,并且胜诉了。
133131311:你好! 风险更大! 1、说明这房产不是这个所谓的“房主”的,而这个“房主”只是炒房的;现在采取这种方式炒房,成本相当大的,并不比直接购买商品房便宜,而对方不是真正的房产所有人,你一旦受骗,国家包括公安都不保障你的权益。去年,我就经手处理了一个这样的诈骗案,共骗了36人,近300万元,移交公安后,只追回100元。没有万字。和街上被人骗一样。 2.就是对方不是诈骗,我给他五十万,他给我开四十万的写有我名字的购房发票,一旦没有成交,打官司,你只能要回40万元。 建议直接购买商品房或者有房产证的二手房。
wlj121197:你好! 根据规定,除了购房款以外,不应该再交房价款以外的什么配套费了。因为市政配套费,在建房时已经交了,进入了成本。小区配套成本本来就是商品房成本的组成部分。 但是,实际上开发商都收了很多费,物价部门根本不管。 配套费开发商一般是交房时收。
这样的房子不能买.产证办不下来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没有通过正规审批.也就是说他们的用地和建设是没有经过政府正规审批的.这样的房子购买后将来会出现很多问题.而且一但出现问题是没有任何一个部门可以帮你解决的.所以建议这样的房子再便宜也不要购房.千万不要用钱来买烦脑.祝你一切顺利.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开发商将房产证办理后再作抵押.你都不会知道.这样会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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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你好! 高层建筑一般考虑了隔音的问题,不会有什么大的响声。
还是找个大型中介公司吧,房虫子都经常被骗的,现在中介公司去年被整的规范多了,找找大型的全国连锁中介多看看,多听听,有好处。提醒你一点,找中介千万不要急着交钱,不管他们怎么忽悠也要三思后再交钱。
yiyi:你好! 1、按合同约定;2、索取收据;如果一次交清款要索取发票。
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到工作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贷款手续,主要是凭购房合同和单位工资证明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办理时程序上有点麻烦。祝你成功!!
俗话说:“褒贬是买主”,首先要贬低这套房子,挑毛病,才可以要求减价、打折,但是要适可而止,差不多就行了。
你本身没有违约,因为从表面上看,你似乎违约了,实际是卖方违约,说深点就是卖方有欺诈行为,因为他未告知你真正的房本面积,如果对方非要说你违约,你可以说让他拿出合同所写115平米的房子给你。你履行合同,他一定拿不出来,你说是谁违约了?
一、前期准备 要买房,有几个问题您首先要想清楚,比如:自己住还是投资?您的支付能力允许您作怎样的预算?希望的位置?...... 二、看房、选房 一旦开始看房,你就要直接面对开发商为你设置的种种陷阱了,哪怕你只是网上看,不直接面对那些满口“甜蜜”的售楼小姐们。道理很简单——陷阱无处不在,谁知道那些宣传材料中多少真实、多少谎言? 三、签订合同 现在,你要:签订认购书→签定正式购房合同→购买保险→办理贷款→预售登记→办理公证。 这可能是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了,是前两个阶段你的工作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基于买卖行为“约定优先”的基本原则,签订一份完备的、均衡的合同,会切实保障你的权利,避免很多不可预知的纠纷。当然,您最需要提防的陷阱主要还是来自开发商的。 四、收房 在我们现在主要采用的房屋预售方式下,收房好比“丑媳妇”第一次见“公婆”,不过这是对开发商而言的。所以有人将收房称为“大考”。 这个时候,您终于要见到期盼已久并可能要终生栖息的小窝,所以——来吧,擦亮双眼、识破陷阱,做一个最最挑剔的验收人!
也有这种现象会出现的.几个客户一起看房.当时就抬价了. 个税不可能免的.如果中介说能免.叫他们写在合同上.个税一般是由房东来交.但现在一般都是转嫁给买方了. 中介如果说中间的费用限制在一万零五百的话.可以写在合同上.有法律效力. 贷款代办费一般是中介收取的.你可以去协商. 如果房子各方面确实不错的话.还是买吧.
要想在高校附近就得考虑买二手房,新房的地理位置不好,我是一月份刚买的,要说性价比的话就在南门和西门,“南富西贵”的嘛,这两边的高校也多,十天时间完全够了,你要通过中介才可以,我虽然有时间跑,但最后还是通过中介才搞定,从有买房的想法到买,只用了一周,因为老公在外地没时间,所以,中介帮我把所有的过户手续和按揭手续都办妥了,我当时的房价是四十一万,出了六千元的中介费 , 我还是比较满意的。
各地不一样的。 有的要房产证与土地证,有的只要房产证。有的要见夫妻双方,有的地方只见房产证上写着的那一个人。 我是洛阳的,我只能详细地告诉你我们地方的情况。 因地制宜。 北京过户要收印花税,而洛阳就不收,洛阳收的是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与北京也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房改的一种,只要有产权证就没问题,你们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关系证明,产权证是否能正确的过户,你最好是先到当地房管局查档,只有查档没问题房子就没问题,国家虽然规定了买卖房各自交纳的费用,但是各个地方市场环境不一样,比如成都所有费用买方交,阁地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自己可以先去房管局咨询,大概都有,契税,转移登记,营业税,维修基金,书证费等
万一男方以后有债务会不会影响我? 不会 即使对方无权进行处分,因为权证在你手中,房地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不过你还是凭有关协议尽快办理变更登记
需要还清贷款后才可过户,然后过户费按房价的2%收取
高房价虽然能够促进建筑、建材、装修材料等行业的增长,但是同样减少了老百姓在其它领域的消费,肉烂在锅里,其实并没有为整个国家的GDP增长做贡献,只是有可能为当地的GDP做了贡献但只是暂时的。
受赠属于偶然所得,发须交个人所得税. 还要交房产税.
你们俩兄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你们各自妻子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 别忘了带钞票
两年内卖还要交5.5%的营业税.不知北京交不交个人所得税.比较起来还是赠与费用小些.
你说的是使用权的房屋,您们到物业或房管所或是单位房管科(要看房屋现在归谁管理),结清所有费用,你在交一些手续费就可以了。
在房屋产权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但如果您想两个人共同用这个房产,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 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屋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否是屋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三、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自己测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 四、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的问题。 五、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象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
从法律来讲,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一般大家都采用直接过户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一步到位,在过户完毕后房产证的所有人就直接变为买房人的名字了,这样买卖双方的交易就完全结束了.而且现在在北京基本上卖房的人基本不不要交纳任何费用,他所卖的房价就是净得价. 但是如果公证的话,是有一定的期限的,一般采用这种方式的很多都是中介直接收购的形式.中介公司收购房屋,是不可能直接去过户的,因为过户肯定会交纳很多的费用,包括契说,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等.但是公证呢就快又便宜,做个委托公证也就200多快钱就可以了,对于卖房子的人来说也没有什么风险,但是要注意做完公证一定就要求对方支付给你全部房款,因为做完公证以后虽然没有去做过户更名,但是次套房屋的房主已经发生变更了.之后等中介公司把房子再卖出去的时候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样对于中介公司来说安全又简便.
协议不能成立.就我所知,你父亲过世之后并没有进行遗产分割(因为你说你奶奶并不知道你父亲已经过世,她就当然不知道自己享有遗产的1/3),在没有进行遗产分割的情况下,你母亲不能在未经同为第一遗产继承人的你和你奶奶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出售(你同意当然例外),而合同有个法律特征就是: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以上的当事人,他们相互为意思表示,并且意思表示相一致.在你奶奶这个当事人(第一遗产继承人)未同意的情况下,合同不能成立. 就算合同成立,你也可以依据合同履行中的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以消不公平的后果.)在你奶奶这个变化上为由,将合同解除. 合同不成立和合同解除的情况下你都不用赔偿违约金,并且中介机构并不属于合同的权利人,没资格要你们赔偿违约金,更不用说他是个无证经营的公司,你们可以以其阻挠你们与买房方进行正常合同协商(或有足够证据证明中介误导你们,将你们欺骗)为由将其起诉. 以上只是就个人所知所做回答,具体你们需向专业人士(如律师)咨询较保险.有专业人士的法律知识导引,相信你们会将此事解决
土地增值税是一种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所取得的增值为征税对象,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科的纳税人 征税对象及范围:土地增值税以转让房地产所得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