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怎么算是吗 ?那我告诉你吧,你用建筑面积除以1.33333就是使用面积 其他的20多平米那时就是公摊面积~~~~~~~~~所谓售楼员说的那是假话 ~~~~~~~~~~~~~~~~~~
房产建成之后,依照与开发商的协议将会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注意,并非所有的地区都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具体的还要咨询所在地的房地局
但就你的问题讲,新房不做评估。但一般按新房购买价算。 如果你抵押的房子被拍卖将按贷款额来拍。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和来访形式投诉有关的工程质量问题。对涉及到由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筑规划、市政公用建设和村镇建设等方面原因引起的质量投诉,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由分管业务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以上规定,遇到的问题除可以向各区、县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外,还可以向各区、县及市质监站进行投诉。
商家的这种做法不对。银行只能抵押你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并到房管局和国土局进行登记,不能抵押合同。
光灌缝不行,必须由该楼房的设计院出处理方案,然后补强,要到当地的建筑质量监督站投诉,才能够督促开发商解决。
自领取房屋钥匙后产生的费用由你承担,之前的费用不用承担
如果你买得这套房子贷了公积金贷款,那么里面得4万就只能用来冲还贷款,是不能提出自行使用得 公积金得提出得前提是1)在你买房时没有用公积金贷款,2)等你退休后
"噶色伲有50外"=50万? 否! 3卧室,1客厅1饭厅,1厨1卫,带阳台,建筑面积在90多,位置在宝山,嘉定,闵行,浦东一部分, 至少80万! 去崇明县,50万能买更大的.
无锡人称你想要的这种房子为单间。至少400-500元吧
你的问题说的不太明白,如果是别人的名字肯定有风险,看看能不能转嫁款?
推荐一个地方,“周庄”。那里有商品房“山水文园”,也有农民上楼的回迁房“周庄嘉园”。地点在东四环和三环之间,十里河东侧,可从“弘燕路”穿过,环境清静且交通方便。 商品房的具体情况不太了解,就知道那里的环境很优雅清静,且地段不错。 说说农民上楼的回迁房,无论户型,质量,都很有档次。单居面积在40至55平米而且因为是农民上楼,卖给农民的价钱相当之低,均价3000元左右,当地商品房价格在6000元以上。而且很多农民上楼后为了还钱急于出手。那里的农民上楼房子卖得很火。产权为乡里统一签发的代用证,待一段时间之后乡里统一更换经济适用房证,具体情况可以到当地“周庄嘉园”了解一下。
如果是房屋共有权人,还是共同贷款人的话,那么律师说的是正确的。但是在还钱之后还必须到银行办理一个相应 的手续,将你的贷款共同还款人资格取消,否则房产涉及的贷款、抵押等事宜依旧会比较棘手,而且还会影响你的其他贷款购房行为
大景城啊,二期价格在3800左右,主打中小户型,50-100平方的,位置在远洋,到鼓山还有三站的公车,交通很方便,不错,升值的也快,可以考虑
jahwsy你好 一般请况不主张移位,因为移位后很容易造成堵塞,而且不易疏通。你如果是感觉她的预留口很不合适,那就劝你那预埋的那一节,改成六分管,把地面稍稍加高一点。这样水流就畅一些。 祝你装修好心情~~
建议你向建设局反映,看看他们的建房是否有合法手续。如果没有的话,那是违章建筑,会被处罚的。如果有的话,就麻烦一点,要看建房批准手续是否合法。对你的影响,涉及相邻权的问题。
关于公摊面积,我想说,楼内如果是双电梯,基本公摊面积都很大~~·
:因为贷款合同和买卖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开发商的钱是全额付清的,业主欠的是银行的钱,开发商违约当然是按总贷款来计算。
你与卖方之间是否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的话,可以看履行此合同的期限,过了期限二年之后,才会产生诉讼时效的问题,作为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止、中断的情形。所以说,可以向律师当面咨询。
领取预售许可证后可以预售商品房收款,到地税部门购预售发票使用,等到商品房竣工验收,完善合同,方可凭预售发票换正式销售发票。
您好:<br/>按合同约定办。<br/>超出合同约定,可与不理睬。<br/>约定不合理的,不照办。<br/>
您好,如果开发商没有经过竣工验收,业主有权利拒绝收房,并且可按购房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
楼房是否能够营业由相关部门审批。就你的工程欠款可到法院直接起诉,要求偿还。如有需要,电话咨询面谈。
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一般返款时间在合同上都会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习惯一般是合同解除后15日内返还。
北辰区姚江东路有美震和华城两处限价房,但是这两处已经入住。还有一处瑞景是在建,估计也买完了。北辰区好像没有新项目。
1.什么叫分户验收? 答: 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①验收主体不同:分户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竣工验收的主体为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②验收对象不同:分户验收适用于住宅工程,而所有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前均应进行竣工验收; ③验收阶段不同:分户验收应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分户验收合格是住宅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竣工验收是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质量最终验收,竣工验收合格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办理产权的必备条件; ④验收内容不同:分户验收是涉及住宅工程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的验收,而竣工验收是工程质量综合验收(包括实体、观感、质量控制资料、涉及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和抽查结果等)并对分户验收进行复核; ⑤实体检查数量不同,分户验收逐户全数检查,竣工验收对实体工程抽样检查。 3.分户验收适用于哪些工程? 答:个旧市行政区域内2006年6月1日以后竣工的所有的住宅工程均应在分户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4.分户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①工程竣工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②工程质量控制、功能性检验等资料完整; ③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已完成工程建设中严重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整解等。 5.分户验收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向参加验收人员交底;其次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如:小锤、钢尺、激光测距仪和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并保证仪器准确和正常工作,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房间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另外在建筑物上标识好暗埋水、电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标牌等。 6.分户验收由谁验收? 答: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等参加验收。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 7.法律规定,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承担什么责任? 答: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①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③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8.分户验收中形成哪些验收记录? 答:分户验收过程中,室内每户、公共部位每个检查单元各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分户验收专用章。 9.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如何划分? 答:室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每个单元的外墙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10.分户验收发现问题应如何整改? 答:分户验收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应对不合格部位及时标注,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验收。 11.竣工验收如何抽查核实分户验收记录? 答:竣工验收时,验收组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抽查数量,室内房间不少于10%、不少于5间(且不少于2户),同时检查该户所对应的楼(电)梯、通道,外墙抽查两个边单元中的一个,地下室抽查一个检查单元。 12.竣工验收在核实分户验收结果时,何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 答: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复核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13.什么叫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答:①外墙、外窗、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渗漏; ②室内空间、主要构件尺寸偏差严重超标; ③墙体、楼板贯通性裂缝等影响住户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 14.什么叫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 答:当竣工验收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在5mm以上,经质监部门确认属实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 15.对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应如何处理? 答: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16.精装修房怎么进行分户验收? 答:住宅精装修房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分户验收,按照分户验收内容能够实施的如淋(蓄)水试验、裂缝检查、门窗检查等等按照分户验收标准逐户逐项验收。对可能因为验收检查造成痕迹的如空鼓敲击、地面标识等,可在最后工序前进行并在“分户验收记录”中注明检查时间、人员和结论;对于新增功能如空调等,应确定分户验收标准经设计等有关部门确认。住宅精装修房,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形成分户验收专项方案,报质监站审核。 17.进行分户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通知质监站时应报哪些资料? 答: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报送质监站,住宅工程同时应报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等,室内和公共部位分户验收记录留存现场备查。 18.分户验收表格中“验收记录及结论”怎么填写? 答:分户验收表格中“验收记录及结论”,填写验收的数量、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结论“(不)符合要求”,对于验收项目中设计参数另有要求的应在记录栏中予以注明。“综合验收结论”中填写“(不)合格”。 19.“住宅工程标牌”怎么使用? 答:分户验收合格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包括内容:①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开(竣)工日期; ②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③(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20.住宅工程房屋交付时住户应注意什么? 答:①查阅资料:住户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该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查阅房屋开发商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以及所含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等是否齐全。 ②查看标识:查看住宅是否贴有“住宅工程标牌”。 ③质量检查:为了避免可能因装修或后期施工破坏等导致的质量问题责任界定不清、认定困难,住户在住宅交房时应对住宅户内观感和使用功能方面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对卫生间及其它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检查外墙、外窗、卫生间、管道是否渗漏,房间空间尺寸和观感是否符合要求,水、电方面使用功能是否正常等。发现问题后,住户应及时通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21.住宅工程交付后存在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答: 一是协商。协商是质量纠纷的最有效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协商由当事人直面进行,提出处理方案,维修恢复使用功能;因质量问题给一方造成直、间接损失也可予以一定补偿。协商一经达成一致,双方签定协议,予以落实。 二是投诉。经协商无果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提出投诉。投诉的受理除了建设行政部门及其投诉受理机构(不受理涉及经济补偿和纠纷的部分)外,也可以是消费者协会等相关单位。投诉受理单位要以存在的质量问题为基础,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相关标准,责成质量责任方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实施有效整改,以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诉讼。当协商、投诉达不成协议或已达成的协议不能履行时,诉讼是解决质量纠纷的最终途径。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质量责任方承担整改修复及赔偿责任。在诉讼审理过程中,对难以认定的质量问题,司法部门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按照建筑主管部门规定,先是由监理组织相关各施工单位(总、分包)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是否合规、合法、资料是否齐全,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方申请。 各单位要准备什么资料都有一些,尤其是监理、施工非常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勘察、建设竣工验收具备的条件有若干项。 这有相关规范,可在当地建筑书店购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上有详细规定。同时要尽早与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沟通,看他们有没有一些特殊的当地规定,大些的城市会有当地的特殊规定,否则不能进行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通过。